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航空港实验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第25批)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6/29  

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30020

反映情况:郑州市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郑港四街交叉口恩平湖湖水腥臭,怀疑受到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恩平湖位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鄱阳湖路与郑港四街交叉口西,建设于2014年底,其上游是康平湖,属航空港实验区重要的景观湖。其湖水来源于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及雨水(每天排入再生水约4万吨),湖水流经兰河、径流至航空港实验区张庄办事处丈八沟,最终于丈八沟梁家桥断面进入中牟境内。

航空港实验区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且长期致力于创建区内优美的水生态环境。多年来航空港实验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及恩平湖的水质从未发生过超标现象,也未发现有腥臭等令人不悦的气味产生。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3日,接到督办单后,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李大勇、郑港办事处主任杨振国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赴恩平湖现场,进行沿河排查,未发现有水体散发腥臭等异味。环境监测站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恩平湖水样进行检测,其结果显示:第二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再生水通过管道进入上游康平湖,其进水口各项指标均达标;上游来水进入恩平湖后,湖面渐宽,流速变缓,湖水色度逐渐变深,经检测,其水体除色度指标外的其他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也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要求。另外,在排查中发现有部分雨水管道破损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及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恩平湖湖水不存在腥臭气味等污染现象,除色度指标外的其他各项水质指标均达标。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恩平湖水体色度超标问题,2018年6月27日,航空港实验区邀请河南省环保产业协会水生态修复专业委员会主任王翔、郑州大学环境生态工程研究所所长高镜清等多名专家,召开兰河水系水质提升措施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现场调研及水质检测得出结论,恩平湖湖水色度较高呈红褐色系藻类大量繁殖引起。会上提出以下建议措施:一是通过合理配置水生动植物、微生物,构建生态自净系统;二是增加动力设施,提高水体流速及水体溶解氧含量。下一步,航空港实验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合理的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实施方案,以康平湖—恩平湖—兰河水系为示范点,逐步开展生态修复试点工作。目前,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正在编制中。针对雨水管道破损问题,航空港实验区已对其加固修改,消除污水排入的隐患。

问责情况:无。

 

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11

反映情况:有群众来信举报:3.新郑港区金港大道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蓝色铁皮处无名厂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无名厂为河南汇德建材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是91410100317282704W,属于在建私营企业,位于航空港实验区金港大道与亳都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院内。企业建设项目所用场所为租赁厂房,在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前提下于2017年8月擅自投入建设,建设项目为一条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线,其生产工艺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因资金不足仅安装部分设备,至今未建成,不具备生产条件。该厂在接到第1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20001举报件后,已于2018年6月4日取缔到位。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3日,接到第1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20001举报件后,航空港实验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建升和新港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吴书义、主任郑艳霞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核查,该厂设备正在拆除,现场未发现生产原料、产品,无任何生产痕迹。该厂因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且所在位置不符合产业规划,前期,环境监察支队依照处罚程序依次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郑港)环罚责改〔2018〕第 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环罚决字〔2018〕第 017号)。该厂已于2018年6月4日取缔到位。6月23日,接到第25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30011举报件后,航空港实验区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李建升和新港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李亮,西管区区委书记周新伟再次至现场核查,该厂设备全部拆除,原租用厂房腾空,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截至6月4日,金港大道亳都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蓝色铁皮处无名厂,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环罚决字〔2018〕第 017号)缴纳罚款壹仟元整,设备全部拆除,厂房腾空。6月23日,航空港实验区环境监察支队和新港办事处再次对其现场核查,与6月4日厂房腾空后现状一致,该厂取缔到位,群众举报内容不属实。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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