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13批)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6/22  

一、新密市牛店镇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30041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土门村三组,冉国庆养鸡场建在村子中间,苍蝇很多,露天晒鸡粪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土门村冉国庆养鸡场位于新密市牛店镇土门村3组,该养殖场负责人身份证名字为冉国卿,2014年3月建场,现存栏蛋鸡6000羽,为养殖专业户,未达不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畜牧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到冉国卿养鸡场进行现场调查。该场位于村庄边缘,北面为省道S316,南面距农户住宅较近,东面为耕地和树林,西面为一停产养鸡场,该鸡场建设有2栋鸡舍,圈舍面积600平方米。本场建有污水沉淀池43.75立方米,贮粪场88.5立方米,污水均由管道进入加盖密封的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粪污在贮粪场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

1.针对“冉国庆养鸡场苍蝇很多、气味难闻”问题

该养鸡场现场后,场区内外苍蝇很多,存在养殖气味。

2.针对“养鸡场建在村子中间,露天晒鸡粪”问题

该养鸡场位于村庄边缘,北面为省道S316,南面距农户住宅较近,东面为耕地和树林,西面为已停产养鸡场。建有污水沉淀池、贮粪场、污水均由管道进入加盖密封的沉淀池发酵后还田利用,粪污在贮粪场堆积发酵后还田利用,未发现场区内外有晾粪现象,粪污外排现象。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农业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的通知》农办牧〔2018〕2号文件的精神,养殖场应根据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

根据该场实际情况,养殖场负责人冉国卿自愿到2019年12月退出养殖业,跟新密市牛店镇及土门村签订了保证书,符合《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涉牧工作的通知》(豫牧畜〔2017〕65号)中“三进三退”精神要求。要求养鸡户负责人冉国庆,做到粪污日产日清,粪污清理到贮粪场及时用塑料棚布覆盖,减少气味和蚊蝇滋生,加速粪污发酵还田利用,与周边种植户实事求是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及时进行消纳和资源化利用,及时做好场区和贮粪区域消毒灭源及灭蝇工作,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同时,我们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到位。

问责情况:新密市牛店镇党委对土门村村委委员冉金栓进行诫勉谈话,并全镇通报批评。

          新密市畜牧局对分包牛店镇土门村网格人员李红彬处以通报批评。


二、新密市超化镇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13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田国晨、田国文、张小松三人开个三家煤场,没有相关手续,围墙和设备没有拆除到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现场调查核实,举报的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田国晨、田国文、张小松三家煤场是位于新密市超化镇王村村的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和张晓松煤场,无任何合法手续,均属新密市2017年574家台账内“散乱污”取缔企业,台账序号分别为493号、494号和497号。交办件中的田国晨、田国文实际名字为钱XX、钱XX,家住新密市超化镇,身份证号分别为41XXX、41XXX的,此2人分别是张涛煤场和张亚军煤场的日常管理负责人。

经调查,交办的第14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13与第3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61、第12批D410000201806110033反映问题基本相同,1.三家煤场正在生产、设备未拆除到位不属实;2.无任何手续、煤场覆盖黄土属实,已办结完成。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分别对位于超化镇王村村7组的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和位于超化镇王村村10组的张晓松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以上3家煤场内均未见有生产设备、原料和成品,煤场围墙(挡)未拆除。

2018年6月16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位于超化镇王村三家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张晓松煤场围档已拆除,支撑柱正在拆除中;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围墙(档)正在拆除。

2018年6月19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王村村三家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三家煤场围档已拆除,现场已栽种柏树。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加强“散乱污”企业巡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切实打赢全镇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责情况: 新密市超化镇党委给予超化镇王村支部书记、二级副网格长高松振党内警告处分。


三、新密市刘寨镇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2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崔岗村李家湾组机砖厂环境污染问题,机砖厂每天燃煤近20多吨,上级来检查就停产,一走就继续生产。从2006年到现在,一是对土地严重破坏,二是严重的污染生态环境。大队干部杨玉宽收取砖厂保护费,包庇污染环境行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举报的新密市刘寨镇崔岗村机砖厂工商注册名称为新密市国强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厂,位于新密市刘寨镇崔岗村七组,法定代表人崔XX。该厂年产6000万块煤矸石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6月8日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郑环然〔2010〕28号),2012年7月27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郑环然验〔2010〕10号)。产品:煤矸石烧结多孔砖,主要生产原料是煤矸石、页岩,生产工艺是原料→粉碎→陈化→搅拌→成型→干燥→烧结→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1条158米节能型隧道窑、锤式破碎机1台、对辊细碎机2台、双轴搅拌机1台、无人自动切条切胚机1台。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双碱法脱硫设施1套、SNCR脱硝设施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套、雾炮2台。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密市刘寨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公安局对新密市国强节能环保墙体材料厂现场调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厂院内东侧有一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

(一)关于“机砖厂每天燃煤近20多吨,上级来检查就停产,一走就继续生产”问题。

经调查,该厂院内没有发现有原煤堆存,主要生产原料为煤矸石和页岩,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煤矸石自燃加热烧结成品;按照错峰生产相关文件要求,该厂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落实停产,2018年4月1日恢复生产。

(二)关于“从2006年到现在,一是对土地严重破坏,二是严重的污染生态环境”问题。

经调查,该厂办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新密集用(2010)第013号,用途工业。该厂自通过环评审批验收以来,不断加强管理,改造升级污染防治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郑州市局联网。2018年5月22日,该厂委托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污染因子均在排放限值内。

(三)关于“大队干部杨玉宽收取砖厂保护费,包庇污染环境行为”问题。

经新密市刘寨镇纪委调查组调查,反映问题不存在。

综上所述,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厂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尘措施违法行为,新密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法进行立案查处。截至2018年6月16日,该厂已对厂院东侧堆放物料进行清理。

问责情况:新密市刘寨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四、新密市袁庄乡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3004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新密市袁庄乡污水处理厂长期不运行,没有处理的污水从溢流口排入青河水库,污泥处置机生锈,没有用过的痕迹。运行电费正常每月至少应当1万多元,该厂每月1千多元。财政支付的运营费被乡政府挪用。原本美丽的城市水景湖变成了粪坑,水库鱼出现死亡。多次反映给乡长、书记,受到打压、威胁。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袁庄乡污水处理设施位于袁庄乡移民社区,属新密市2012年度中央环保专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之一。项目实施方案于2012年8月经省环保厅《关于2012年度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豫环文〔2012〕144号)同意,工程建设内容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化A/O+生物深度处理工艺,实际处理规模为700吨/天。该项目由中标单位--河南省大成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承建,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5月竣工。2013年10月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自查验收后移交当地乡镇政府运营管理。2014年7月,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长效运行管理的通知》(新密政办文〔2014〕20号)。

青河水库位于新密市袁庄乡青河村境内,流域为浅山丘陵, 多属梯田耕地,沟内无常年活水,仅在每年汛期内有间歇性泉水流出。该地区地下水位深,干旱缺水,年平均降雨量为650mm,平均径流量为146万立方米。库区内群众均住在上游,辖区内下游无住户。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袁庄乡污水处理厂及青河水库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袁庄乡污水处理厂设施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污水是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青河水库。

经了解,雨季时,雨量过大时,因水库地势低,高速公路及周边公路的雨污水流入青河水库。因水库承包人投放鱼苗和饲料过多造成缺氧,导致部分鱼苗死亡。上级部门一年拨付的运营经费为15000元整,但污水处理厂员工每月工资约1500元,外加设备日常运营及维护,15000元远远不够,不存在经费被挪用现象。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根据4-5月份运营电费情况,污水处理厂工作中还存在疏漏,下一步将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为做到沿线全面收集,防止高速公路及周边公路雨污水流入水库,袁庄乡筹建日处理污水能力达到3万吨的新型大型污水处理厂,现已完成环评等相关手续。

3.加强对青河水库的管理,确保青河水库水质;水库管理员及巡查员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问责情况:

新密市袁庄乡人民政府给予袁庄乡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李菊红开除处分、给予环卫办主任朱万顺和水库承包人兼管理员傅宏文管理通报批评。

新密市袁庄乡对水库巡查员郭忠敏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五、新密市牛店镇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40010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1.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李湾村三股槐组村民反映郑煤集团郑新新华煤矿开采,造成其家房屋裂缝大约7-8公分,长达7.8年,经技术鉴定定为三级危房,反映多年至今无果。2.新密市刘店镇李家湾村村干部武松乾横行乡里,欺压群众,利用手中权力贪污公款。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第14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40013与第3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061、第12批D410000201806110033反映问题基本相同。

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田国晨、田国文、张小松三家煤场是位于新密市超化镇王村的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和张晓松煤场,无任何合法手续,均属新密市2017年574家台账内“散乱污”取缔企业,台账序号分别为493号、494号和497号。交办件中的田国晨、田国文实际名字为钱国臣、钱国文,家住新密市超化镇王村核桃树窝12号,身份证号分别为41XXX、41XXX的,此2人分别是张涛煤场和张亚军煤场的日常管理负责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15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分别对位于超化镇王村村7组的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和位于超化镇王村村10组的张晓松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以上3家煤场内均未见有生产设备、原料和成品,煤场围墙(挡)未拆除。

2018年6月16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位于超化镇王村村三家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张晓松煤场围档已拆除,支撑柱正在拆除中;张涛煤场、张亚军煤场围墙(档)正在拆除。

2018年6月19日,新密市超化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王村村三家煤场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三家煤场围档已拆除,现场已栽种柏树。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新密市将加强“散乱污”企业巡查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切实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责情况:新密市超化镇党委给予超化镇王村支部书记、二级副网格长高松振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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