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稳投资 正文
荥阳市市场监管局“企业开办注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9-29 16:5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围绕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郑州市委第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对标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持续破除我市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三个转变”“四个最严”重要指示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定信心,担当作为,扎实推进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开启荥阳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1、推动企业注册“马上办”;

2、受理材料后8小时内办结;

3、力争2020年新注册市场主体增速20%以上;

4、简化企业注销程序,根据政策解决“注销难”问题。

三、工作措施

1、实行商事主体自主申报登记制度,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企业只要在网上提交材料齐全,足不出户就可办完审批手续,通过“掌上工商”、“豫事办”APP等功能应用,为群众提供更丰富的移动终端办理服务事项,实现企业登记注册“掌上办”;(2020年3月底前完成)

2、加大咨询服务建设,强化辅导针对性,精准辅导,提升辅导效能性,深入推进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推动企业注册“马上办”,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审批许可时限。在企业注册领域,对企业提供的非关键性申报材料采取容缺受理等方式先行受理登记,受理材料后8小时完成办结;在食品流通领域,取消现场核查,改为承诺制,将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将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开办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将原来的审批改为备案承诺,凭身份证即来即办;(2020年6月底前完成)

4、出台全面下放登记审批许可权限等具体措施,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将部分行政许可权限下放到基层市场监管所,全面优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优化基层监管所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快捷办事;(2020年9月底前完成)

5、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市场活跃度。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缩减办事时限等方式,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提升市场活跃度,激发群众干事创业热情,力争全年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在去年同期的基础上增速达到20%以上。(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6、简化注销程序,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明确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等均将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成立组织

为推进我局“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现成立市场监管局“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赵卫华

副组长:法长飞 付建戈 刘振东 王韶辉 孙振中 叶青立 苏斌彬 陈红

成员:行政审批科、法制科、党办及各基层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负责安排部署我局“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专项行动,禹力天任办公室主任。

五、材料汇总

局“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专项行动资料的汇总上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相关科、所分别于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度完成情况汇报材料报局“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1-64677529;邮箱:scjgjspk123@163.com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我局把“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专项行动作为落实郑州市、荥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抓手,各相关科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2、确保工作质量。各相关科、所按照要求把我局专项行动确定的具体措施落到实处,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帮办事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办事群众得到实惠。

3、加强督查管理。局党办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督查,确保各科所按照要求落实工作任务,督查结果报“企业开办注销”提升工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提交局主要领导审阅。此项工作纳入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目标考评,年终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对各所进行考核,督查结果和考核成绩纳入各所综合考核结果。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网站标识码:4101000002 豫ICP备05012610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