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郑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环督函〔2020〕10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27  

编号

县区

污染源名称

交办问题

调查情况

整改进度

处罚问责情况

HN-201917-001

登封市

登封市祥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台账,发现12月18日存在生产行为,未按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20年3月12日,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嵩阳中队执法人员联合嵩阳街道办事处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公司非工业企业,属于建材设备、机械租赁服务行业。焊接工序指的是一台电焊机,在焊接作业时焊烟无组织排放,是因该厂租赁机械设备需维修,临时请公司以外的维修工进行焊接维修作业。(电焊机是维修工自带工具)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调查人员已要求登封市源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立即清除电焊机。目前,该电焊机已清除到位。

 

HN-201917-002

登封市

登封市嵩山石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通过查阅监控视频,发现12月20至23日存在生产行为,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无相关环保手续。

2020年3月12日,由交运局运管所执法人员联合嵩阳街道办事处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企业豫AX9791号大货车营运手续齐全,属国Ⅳ级运输车辆,2019年12月22日接到国Ⅳ及以下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的通知后,继续从事货物运输,并对通报的问题予以认可。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已责令河南省鸿泰物流有限公司登封分公司立行立改,禁止在管控期间使用豫AX9791或其他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输配送货物。下一步嵩阳街道办事处将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无。

HN-201917-003

登封市

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设备运营监控记录、视频监控记录、生产日报表,发现12月5日以后均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产停运的管控措施。

2020年3月12日,由交运局运管所执法人员联合嵩阳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企业豫AW7867号大货车营运手续齐全,属国Ⅳ级运输车辆,2019年12月22日接到国Ⅳ及以下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的通知后,继续从事货物运输,并对通报的情况予以认可。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已责令登封市宇鑫物流有限公司立行立改,严禁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使用国Ⅳ及以下车辆运行运输,下一步嵩阳街道办事处将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各项管控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HN-201917-004

登封市

三楂红酒东侧200米处无名堆场

现场检查时,在该无名堆场发现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2019年12月25日,由告成镇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直属中队执法人员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在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督查时,已经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全部停产停销,除部分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安排放假。豫AU5311为轻型载货车辆,不在管控范围。且该车辆已于18日红色预警启动前进入该企业。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告成镇政府持续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巡查力度,加强监管,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HN-201917-005

登封市

登封市祥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台账,发现12月18日存在生产行为,未按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20年3月12日上午,由中岳街道办事处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现场调查。通过现场查看该公司12月6日登记车辆登记表,确实有豫AM5069的车辆运输登记,经网上查询,豫AM5069是国三车辆。经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该公司从2019年11月份接到管控通知后,积极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并在门口悬挂公示牌和车辆管控牌子,并且要求公司门岗对入厂的车辆进行询问是否是国四车辆,如果是国四车辆就不允许进厂。豫AM5069的国三重型载货车是2019年12月6日往该公司送包装棉的车辆,门岗当时也询问过,司机说不是国四车辆。公司负责人称,当时企业也无法辨别进入车辆是不是国四及以下车辆。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通过现场调查后,该问题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企业无法对入厂车辆进行及时有效的辨别;现场调查人员针对问题要求企业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细化核查要求,确保车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企业现场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递交了承诺书,承诺要求门岗对入厂车辆的司机不能提供国四以上的依据或证明,坚决不让车辆入厂。

HN-201917-006

登封市

登封市嵩山石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通过查阅监控视频,发现12月20至23日存在生产行为,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无相关环保手续。

2020年3月12日,由少林街道办事处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嵩阳中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项目自2019年11月19日以来一直按橙色管控要求落实停产,11月份该公司严格落实橙色管控措施,停止生产混凝土。但因该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并且施工单位只能依据该公司出具的混凝土供应票据,财务才能办理工程结算。因此该公司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同时为了与施工方方便对账和财务结算,将购买混凝土登记台账,此次查出的生产台账并非祥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但该公司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的做法欠妥。

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少林街道办事处做为属地管理部门,要求该企业立即按相关法律法规纠正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的这一做法。针对该公司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的这一做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少林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继续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落实企业停产和监督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HN-201917-007

登封市

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设备运营监控记录、视频监控记录、生产日报表,发现12月5日以后均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产停运的管控措施。

2019年12月24日,由少林街道办事处企业网格人员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经调查,该登封市嵩山花岗石装饰材料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未落实预警期间管控,未制定“一厂一策”方案。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调查人员已要求该厂立即拆除全部机械设备。目前,登封市嵩山花岗石装饰材料厂所有机械设备已全部拆除到位。

HN-201917-008

登封市

三楂红酒东侧200米处无名堆场

现场检查时,在该无名堆场发现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2019年12月25日,由徐庄经济发展办主任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徐庄镇中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已全部停产停销,除部分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全部安排放假。经过现场核实,该企业与部分一类民生工程供应商存在长期供应关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部分所需物料,该企业于12月18日接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调整为Ⅰ级响应”的通知后,立即中止给相关民生工程供应商提供物料供应的事宜,并按照管控要求进行停产停销,人员放假。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徐庄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督查力度,加强监管,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HN-201917-009

登封市

登封市祥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台账,发现12月18日存在生产行为,未按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19年12月25日,由徐庄经济发展办主任联合市控尘办执法人员对该无名堆场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登封市马汝线三楂红酒东侧200米处无名堆场位于徐庄镇郑庄村,属于无主料场。前期徐庄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无主料场用防尘网进行了苫盖,并采取不定时洒水方式有效遏制扬尘,由于长时间风吹日晒,防尘网已老化。    

综上所述,该问题基本属实。

 

徐庄镇政府已经把该无名堆场的堆料清运完毕。

 

HN-201917-010

二七区

郑州天顺食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车辆运输记录及监控,发现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AW8628)进行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AW8628为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橙色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7-011

二七区

郑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车辆运输记录,发现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N83388)进行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N83338为外地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橙色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7-012

巩义市

巩义市聚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喷漆房配备的废气处理(活性炭吸附)设备内没有放置活性炭,且企业无法提供活性炭更换记录。

巩义市聚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汽车维修保养项目,经营范围:汽车、汽车配件、汽车饰品用品及汽车销售服务,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编号:巩环建表(2018)118号。主要生产设备:龙门举升机4台、四柱四轮定位举升机1台、双柱举升机1台、喷漆房1座,生产工艺:维修-钣金-喷漆,配套建设有活性炭+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一套。经调查核实:根据询问笔录及已取证的部分信息,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中未填装活性炭,且不能提供更换台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废气处理设施中未安装活性炭的问题,该单位已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维修,已加装了活性炭,违法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0年1月16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聚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20〕7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

HN-201917-013

巩义市

郑州市白云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压制工序配套的UV光解净化设备在生产时未运行。  

郑州白云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200吨刹车片100套模具设备生产线项目,位于巩义市永安街道办工业园区,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刹车片,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2006〕-233号,主要生产设备有:自动混料系统1套、压力机26台、磨制生产线2条;生产工艺:原料-混料-成型-磨制-包装-成品。主要原料:腰果改性树脂、复合矿物纤维、石墨、钢纤维,1条自动配料系统配套建设脉冲袋式除尘器2台;压制成型工段配套建设脉冲袋式除尘器2台、UV光解2套;磨制工段配套建设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存在问题: 2019年12月18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执法人员对该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压制成型工段正常生产,该工段配套的UV光解设施未运行,该工段生产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针对该问题,郑州白云实业有限公司对生产负责人、环保专工、等人员进行培训,生产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必须经污染防治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污染防治设施UV光解必须与生产同步运行。

2020年2月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郑州白云实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20〕14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截止2月21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7-014

巩义市

巩义市孝义装饰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现场有明显生产痕迹),主要原材料为聚苯乙烯,生产时会产生有机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

巩义市孝义装饰材料厂地址巩义市杜甫办外沟村。经营范围:加工泡沫塑料、保温耐火砖原料。环保手续:巩环备公告(2016)5号主要生产设备:发泡机1台、成型机5台、切割机1台、空压机1台。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生产用电已被切断、天然气管道也已断开,车间内堆放有原生产后的产品,现场无近期生产的迹象,经与当地政府核实,2019年9月底,巩义市孝义装饰材料厂因经营困难,自愿放弃深度污染治理被巩义市杜甫街道办进行断电关停。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孝义装饰材料厂于2019年12月26日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HN-201917-015

巩义市

巩义市佛山特新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车辆进出监控视频,发现有2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豫AY0829、豫CE2567)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巩义市佛山特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20万吨铝板带箔项目,位于巩义市小关镇张庄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板、铝带、铝箔,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建表(2013)26号,验收文号:巩环建验(2014)42号主要生产设备有:冷轧机2台、熔炼炉7台;生产工艺铸轧:铝锭-熔化破扒渣搅拌-静置保温-铸轧-卷取-铸轧卷,铝箔生产工艺:原料-退火-精轧-剪切-退火-成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油雾回收装置2台,脱硫塔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2台。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20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组通过调阅车辆进出监控视频发现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下使用牌照豫AY0829、豫CE2567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作业,该车属国四普通货车,不属危险品或特种运输车辆,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巩义市竹林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对企业生产负责人、环保专工、厂区保卫门岗等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0年2月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佛山特新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20〕17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7-016

巩义市

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巩义市站街镇,生产经营范围:太阳能单晶硅、多晶硅、硅片、电池等。主要生产设备:现有多晶炉12组、线切割机15台、喷砂机1台、去头尾机3台、全自动硅料清洗腐蚀系统1套、硅块装卸装置1套、全膜法纯水装置2套,生产工艺:硅料—铸锭—硅锭脱模—焙锭—预清洗—磨方切片—纯水清洗—脱水—成品,生产规模:年产100MW硅片项目,办理有环评手续,审批编号:巩环〔2011〕150号,2019年1月25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酸洗车间装有通风柜+三级酸雾净化塔处理,经30m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含尘废气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增设15m高排气筒,含氟酸碱废水经“中和+絮凝沉淀”处理。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当天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HN-201917-017

巩义市

河南鑫恒铝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共有6台熔炼炉和1台轧制机,其中4台熔炼炉和1台轧制机正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3台熔炼炉和1台轧制机。

河南金恒铝业公司建设有年产10万吨铝板生产线项目,位于巩义市芝田镇寨沟村,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铝卷,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郑环建表〔2007〕634,主要生产设备有:主要生产设备:熔化炉6台、静置保温炉6台、连铸连轧机6台、冷轧机2台、箔轧机6台、剪切机组1台、冷轧机1台、开卷机1台、板式过滤器1台、循环水池1座、散热塔1座;生产工艺:铝锭—静置—铸轧—卷取—铸轧铝卷—冷轧—退火—卷材—质检—村产品。主要原料:铝锭,冷轧工段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烟气净化设备一套,铸轧工段建设3台脉冲布袋除尘器。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组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冷轧工段、熔炼工段未按要求执行停产、限产措施。存在问题:该单位冷轧工段、铸轧工段未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措施落实停产、限产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金恒铝业公司当天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0年2月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金恒铝业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20〕24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截止2月21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7-018

巩义市

郑州市宜欣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市宜欣实业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单位为河南宜欣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地址:巩义市孝义街道办龙尾村,经营范围:制造:生产:液压支架;经销:密封件、液压管路、润滑油、喷浆机、安全监测装置、机电、电气设备及配件。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2009-284,车床13台、铣床2台、自动焊机2台、磨床3台、锯床2台、钻床2台。生产工艺:原料-切割-焊接-机加工-组装-成品,配套建有焊烟净化器4台,经调查核实:根据询问笔录及已取证的部分信息,该公司涉嫌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停止生产”的管控要求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宜欣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当天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20年1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宜欣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20〕4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

HN-201917-019

巩义市

巩义市德锐机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巩义市德锐机械有限公司年产35台(套)机械设备项目,地址:巩义市孝义街道办龙尾村,经营范围:制造:普通机械产品,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环备公告(2016)1号,元车2台、钻床2台、铣床1台、刨床1台、焊机7台、打磨机1台。生产工艺:原料-切割-焊接-机加工-组装-成品,配套建有袋式除尘器1台、焊烟净化器6台,经调查核实:根据询问笔录及已取证的部分信息,该公司涉嫌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停止生产”的管控要求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宜欣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当天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德锐机械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20〕8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万元罚款,截止2020年1月15日,罚金已到位。

HN-201917-022

管城回族区

郑州达美印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企业共3台印刷机,通过查阅生产监控视频,发现12月15日至12月17日1号、3号印刷机均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台印刷机。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区金岱园区鼎尚街3号院内,厂区面积约700平方,印刷机3台,切纸机2台,员工13人。

经核查,2019年12月20日,该单位已落实红色预警管控措施印刷工序停产,通过调取该企业的监控录像显示,发现在12月15日至12月17日橙色管控期间,该企业的3台印刷机有2台正在使用,未按规定落实橙色管控措施。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针对该企业未按规定落实橙色管控措施,下达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该企业按照应急管控要求进行停、限产。

针对该违法行为,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已立案,处罚万元整。

HN-201917-023

管城回族区

郑州升达尔塑料模具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切割工序正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止生产。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区金岱园区鼎尚街3号,经营范围:塑胶模具、塑胶制品研发等。该公司厂区面积约800平方,有注塑机12台,吹塑机3台启动切割机4台,粉碎机6台,员工38人。经现场核查,2019年12月20日上午,该单位已落实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管控要求,厂区注塑机、吹塑机等全部生产加工设备均已按要求进行停产,一名企业工作人员在用手工刀具对塑料制品进行剪切,该刀具并非生产设备。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交办的该企业切割工序正在生产问题,经区环保局、金岱园区管委会现场核查后,该剪切为刀具手工剪切,并且该刀具非生产设备,因该企业所有生产设备均已按照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管控要求进行停产,且在发现人员进行手动剪切后及时停止该行为。根据生态环境部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19】42号)的文件精神,对其他违法行为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免于处罚。该单位该手动剪切并不产生污染物,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对该企业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管控要求。

 

HN-201917-02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启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锯木设备有粉尘产生,未安装治污设施。

郑州启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合欢西街5号,法定代表人张盼引,该企业主要从事印刷包装。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交办问题实为河南艺仁天商贸有限公司注册于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9号21世纪广场4号楼18楼1810号,租用郑州启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二楼的部分场地,法定代表录明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3XB4QH85(1-1),该公司主要从事销售:书法字画、工艺品、家居用品、日用百货、装饰材料、电子产品等业务。该公司未在高新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未进行环保立项。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搬离,不能生产。

HN-201917-025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车辆进出记录及视频监控,发现12月18日下午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V8776)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措施。

一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7号,经营范围包括电线、电缆及附件生产、销售、电气设备、仪器仪表、五交化、环保设备、电气产品、设备、技术服务、咨询、转让、新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经查载货汽车(豫AV8776 )为国五排放标准。

HN-201917-026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强力机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河南省强力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合欢西街29号,主营业务:铁路线路养护机械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及进出口业务。该公司年产1500台铁路养路机械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0年5月6日批复(郑高开建环表(2010)10号),2012年10月29号通过环境保护验收(郑高开建环验[2012]043号)。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郑开环强决〔2019〕11号),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生产线设备电源箱进行查封

HN-201917-02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卓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卓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四环化工路交叉口西一公里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院内东南角,主要从事:变速箱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生产工艺为:车轴—滚齿—下料—焊接—箱体镗孔—组装—检查—包装。该公司年产年产800台变速箱项目报告表于2017年9月完成批复(郑开环审﹝2017〕79号)。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依据有关规定立即对该公司总电源箱张贴封条进行查封,并要求该公司在以后的生产中严格落实各级管控要求。

HN-201917-02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双燕塑料泡沫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双燕塑料泡沫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电子电器产业园黄杨街32号,主要从事塑料泡沫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木托板及包装品的销售;模具、家用电器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材料发泡—控温控湿—合模—加热—冷却—脱模—切割—入库。该公司年产600万套可发性聚苯乙烯(EP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5月完成批复(郑高开建环表〔2011〕26号),2016年10月通过了环评验收。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级管控要求生产作业,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81),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万元。

HN-201917-02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鼎盛新技术有限公司

12月21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根据清单要求,该公司在红色预警期间焊接工序应停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焊接工序正在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鼎盛新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合欢西街5号,主营业务:陶瓷阀门、陶瓷衬板、陶瓷管道、陶瓷辊筒、电力设备及配件、阀门的生产及销售该公司陶瓷阀门、电力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于2007年8月8日通过审批(2007-274)。

问题发生后,该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整改工作。停止一切焊接工序生产活动。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20〕02号),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六万零二百元。

HN-201917-03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三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检查当日未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12月18日有1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HG2892)进入该企业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郑州三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长椿路9号,主要从事:研发、制造、销售:燃油加油机、加油机零组件;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该公司生产工艺为:设计—钢板下料—折弯—焊接—表面处理(外协)—外购零部件—装配—检验测试—包装—成品入库。该公司年产28000(台/套)燃油加油机、尿素加注机、充电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6月完成批复(郑开环安审〔201849号)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级管控要求生产作业,并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77),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万元。

HN-201917-03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万光智能卡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未落实停止印刷工序的管控措施。

郑州万光智能卡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梧桐街与银屏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主营业务:磁卡、IC卡、电子标签制造及相关系统软件、读写设备工程应用。该公司年产PVC卡片200万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于2007年7月13日通过审批(2007-243)。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80号),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同时要求该公司加强监管力度和环保意识,严格按照管控要求生产。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万元。

HN-201917-032

惠济区 

郑州旭达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焊接作业时未开启配套的焊烟净化设备。

经查,该企业问题属实,已责令车辆离场,并对企业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交办问题属实。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已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毕。已责令车辆离场,并对企业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

HN-201917-033

惠济区

河南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使用2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M12178、豫AW2283)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要求。

经查,该企业问题属实,已责令车辆离场,并对企业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交办问题属实。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已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毕。已责令车辆离场,并对企业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

HN-201917-034

惠济区 

郑州沛源商贸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使用2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豫AK7979、豫K96501)进行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要求。

经查,该企业问题属实,已责令车辆离场,并对企业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交办问题属实。

截至2019年12月26日已将上述问题整改完毕。已责令车辆离场,并对企业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

HN-201917-035

惠济区

郑州哈尔九宝食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使用2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豫K93328、豫AN5897)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要求。

经查,2019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定点帮扶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无任何防治措施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焊接时产生的烟尘无组织排放。该单位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单位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禁止无组织排放废气、烟尘和粉尘。”交办问题属实。

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够买安装焊烟净化器,并要求其在无任何收集、不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的情况下,严禁焊接作业。

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对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万元。

HN-201917-036

惠济区 

河南长久吉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烤漆房正在使用,未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喷漆工序。

经查,该企业公司已经停工停产,2019年12月27日检查时,车间封边机由南兴设备厂家维修人员正在检修、调试中,封边工序机器、废气处理设备处在开启中,并非检查人员所认定的生产中状态;交办问题不属实。

截至2019年12月28日,河南中美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已停工停产。

HN-201917-037

惠济区

河南中美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封边机正在使用,未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封边工序。

经查,该单位维修区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内有打磨间1间,烤漆房1间,现场检查时烤漆房未作业。经向负责人了解,冬天由于天气冷,为了便于保持一定温度在烤漆房内张贴汽车玻璃膜工作;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河南长久吉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整改,立即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整改,严格落实政府政策要求,截至2020年1月7日,该单位已整改完毕。

针对河南长久吉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收到该交办问题后,依法按照调查取证程序对该单位烤漆房进行了查封,并要求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HN-201917-038

金水

郑州市金水区正港汽车维修部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通过查阅维修记录单,发现12月21日对一车辆(豫AX2R38)进行喷漆作业,未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喷漆工艺。

郑州市金水区正港汽车维修部,经营场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111号天荣汽配城A25-1北。经营者:柳学习,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维修服务、汽车维修。现场提供有环评手续。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常营业,提供有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因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期间,该店未进行喷漆作业。豫AX2R38车辆为保险公司定损车辆,该店在12月21日收取客户定金的情况下,先填写了车辆维修喷漆记录,给客户承诺管控结束后再进行喷漆作业,现场检查时并未进行喷漆作业,具体交车时间以车辆实际维修完毕时间决定。该店负责人已向执法人员提交情况说明。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金水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和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已要求该店责任人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管控措施,严禁违规喷漆作业。同时加强对天荣汽配城的巡查力度,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HN-201917-039

金水区

河南省诚和印制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日报表,发现在11月1日、11月9日4台印刷机有生产记录且3台满负荷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3台印刷机。

河南省诚和印制有限公司,属于书刊印刷企业,位于丰庆路与魏河北路路交口东南角,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销售:文化用品,印刷器材,文化办公机械,该企业环评手续:郑金环清评备【2017】12号,属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琉璃寺村辖区。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提供有营业执照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调查询问该企业共五台机器,负责人表示,在2019年11月1日和9日严格遵守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按“一厂一策”管控要求3台印刷机停产,开启环保治理设施时2台印刷机可正常生产,根据生产安排1号机和2号机由白班进行生产(甲班),3号机和4号机由夜班进行生产(乙班),由于该企业印刷生产管理中要求甲班乙班生产人员定机器、定岗、定责,导致存在4台印刷机都有生产行为,实际只有2台机器生产。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对该企业3台机器张贴封条,并要求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的各项管控措施,该限产的一定限产到位,该停产的一定停到位。下一步,将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该企业遵守管控措施的各项规定。

HN-201917-043

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州电缆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冀JV3510)进行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第五大街以东经北二路以北,该公司名为郑州电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原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品、电线电缆工艺装备的制造及销售;电线电缆工程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2019年12月27日,经开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联合明湖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存在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行运输的行为,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所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运输车辆,已对国四运输车辆清理厂区。同时对明湖办事处下达督办通知督促整改。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区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

截止2019年12月27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HN-201917-044

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车辆出入登记表,发现有2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V8078、豫AW7061)运输物料,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预警管控要求。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第七大街西、经北六路南,该公司名为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08月24日,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模具、工装夹具的销售。2019年12月27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明湖办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发现有豫AV8078和豫AW7061重型国IV柴油车辆进行物料运输,未按照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所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运输车辆,该两辆国IV柴油运输车辆已清除厂区。同时对明湖办事处下达督办通知督促整改。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区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

截止2019年12月27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HN-201917-045

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在该企业大门口发现有1辆载货汽车(豫A2X6P2)满载货物驶出,未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禁止运输。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第二十一大街与经南十三路交汇处141号,该公司名为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23日,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019年12月24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停止运输的要求”问题进行调查。经查,根据郑州市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大气污染强化攻坚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15号)的要求,水泥行业、电力行业、电解铝行业、钢铁行业、氧化铝行业、碳素行业以及红色豁免工业企业停止重型车辆(电动除外)运输。郑州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行业,不在所管控行业内,该企业是可以使用运输车辆。同时生态环境部督察组督查该企业时,所使用车辆为小型箱式运输车辆,也不属于重型运输车辆。经查,交办问题不属实。

 

 

HN-201917-046

上街区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车辆运输记录及监控,发现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EYS578、豫EG9688)进行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保局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2.该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9年1月15日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环审〔2019〕22号;3.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4.调查结论: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该公司负责人已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已将车牌号豫EYS578和豫EG9688大型车辆录入公安违法监控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分别予以行政处罚一百元,扣分。

 

HN-201917-047

上街区

郑州力美奇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工人正在喷漆作业,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喷漆工序。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2.该公司游乐设备制造项目于2008年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08〕023号,于2008年12月26日验收,验收文号是:郑上环验〔2008〕026号;3.经调查,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过;

5.调查结论: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

该公司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停产到位。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处罚万元。

 

 

HN-201917-043

新密市

郑州宏杨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两套玻璃热熔拉丝生产线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岳村镇、环保局对交办问题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玻璃热熔拉丝车间一条拉丝生产线正在生产,交办问题属实。        

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该公司行为新密市环保局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91343号),并责令立即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

针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新密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五万元

HN-201917-044

新密市

河南共赢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南侧一辆黑加油车

现场检查时,在河南共赢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南侧围挡厂地内有一辆黑加油车(豫A0352U)。

2019年12月31日,新密市商务局、公安局、刘寨镇政府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车辆,经现场询问工作人员,豫A0352U车辆为报废车辆,现已将该车报废,废车已处理。        

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经调查,豫A0352U车辆为报废车辆,现已将该车报废,废车已处理。        

 

HN-201917-045

新密市

郑州森之越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监控视频,发现12月20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晋E78990)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要求。

20191231,环保局、科工信局、交警大队联合大隗镇经济发展办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大门口东侧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燃油(含燃气)各类载货车辆驶入厂区运输作业

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该公司大门口东侧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燃油(含燃气)各类载货车辆驶入厂区运输作业。针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使用国IV车辆运输行为,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管控措施要求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HN-201917-046

新密市

郑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监控视频,发现检查当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K93625)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管控要求。

20191231,环保局、科工信局、交警大队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公司处于生产状态,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原料库大门口东侧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国四及国四以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全天段禁止驶入厂区进行运输的警示标牌。该企业违反管控措施,使用国四重型车辆运输,车牌号为豫K93625,情况属实。     

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该公司原料库大门口东侧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国四及国四以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全天段禁止驶入厂区进行运输的警示标牌。针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使用国Ⅳ车辆运输行为,已对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企业负责人表示汲取此次教训,今后将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HN-201917-047

新密市

新密市恒丰包装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C98288)进行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2019年12月23日,曲梁政府工作人员联合环保局、科工信局对交办问题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该公司原料库大门口东侧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国四及国四以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全天段禁止驶入厂区进行运输的警示标牌。该企业违反管控措施,使用国四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运输,车牌号码为豫C98288,情况属实。        

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该公司原料库大门口东侧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国四及国四以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全天段禁止驶入厂区进行运输的警示标牌。针对该公司行为已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每日登记所有燃油、燃气货车进出情况。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及进出燃油、燃气货车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HN-201917-048

新密市

郑州义信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监控视频,发现12月18日有1辆重型载货汽车(苏NJ5162)驶入厂区运输原料,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2020年1月1日,新密市环保局联合公安局和来集镇政府工作人员针对该问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大门口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国四以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全天段禁止驶入厂区进行运输警示标牌。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交办问题属实。   

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大门口醒目位置已经悬挂了国四以下燃油、燃气载货车辆全天段禁止驶入厂区进行运输警示标牌。针对该公司行为已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一厂一策”中管控期间禁止国四以下运输车辆运输,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监管,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HN-201917-049

新密市

浙江申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未按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止施工。

城管局执法人员联合西大街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有工人正在进行路面洒水、清扫垃圾、覆盖建筑材料等质量问题的修补整改。该工程项目在红色管控期间未进行土石方作业。  

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因为无处罚依据,现场要求该单位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HN-201917-050

荥阳市

河南夯士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收料单,发现12月15日有3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AN8769、豫AN1296、豫AZ2159)运输物料,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现场调查时,厂区未见有工人及运输车辆。经调取该公司视频监控及有关票据,所交办问题属实。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管控期间(12 月20日)向自己厂区料场供应混凝土的问题。2019年12月19日晚间,该公司所在的岵山台区变压器出现故障,事故发生时电压不稳,自来水管道压力增大导致该公司水管管道破裂,该公司为抢修管道破裂情况生产了六方混凝土,进行抢修。2019年12月15日为郑州市重污染橙色管控,经检查河南夯士混凝土有限公司12月15号收料单发现车牌为豫AN8769,豫AN1296向该公司运送粉煤灰,豫AZ2159向该公司运送面砂。核实为国三标准车辆

1.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增强环保意识,出现类似的事故抢险情况,需事先向相关部门汇报,经批准后方可进行。2.因该公司对车辆排放标准进行识别的技术条件不足,未能甄别出该车辆真实排放标准,导致在管控期间运进物料情况的发生。该公司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之后,立即进行了整改,自2019年12月16日,对该公司门卫和调度室下发通知凡是私自放行国五以下排放车辆进入厂区者,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开除不再使用。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安装大宗物料运输门禁管控视频系统,坚决杜绝管控期间国四以下车辆进出厂区情况。

HN-201917-051

荥阳市

郑州市正德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监控视频,发现12月12日存在生产行为,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19年12月26日,乔楼镇人民政府与荥阳市环保局监察大队乔楼中队到该公司对交办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现场调查,2019年12月12日荥阳市处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橙色Ⅱ级预警。根据录像监控显示,该企业在2019年12月12日3时进行生产,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橙色Ⅱ 预警。当即责令该公司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进行作业。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对郑州市正德混凝土有限公司依法作出(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671号),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进行作业。目前已整改完毕。

依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目前已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拟处罚人民币万元。

 

HN-201917-052

荥阳市

郑州祥宝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现场有明显焊接及切割作业痕迹,未按照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12月24日接到转办通知单后,荥阳市环境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张磊、任丙欣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1、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公司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落实,同时对地面进行卫生打扫;目前,已整改。2、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喷漆使用的设备工具和原料,该公司实际工序不涉及喷漆;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合法生产,并对车间地面进行打扫,洒水除尘,目前,已整改。

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拟定罚款万元。

HN-201917-053

郑东新区

郑州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通过查阅原料进货单,发现12月17日夜晚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Z3215)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控尘办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2月17存在牌号为豫AZ3215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谎称车辆全部为国五排放,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企业立即终止与该原材料供应商合同,并索赔,合同约定见附件。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7-054

郑东新区

郑州林洋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进出货单记录,发现11月10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G76881)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控尘办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为争创郑州市标杆企业称号,该企业于10月下旬停产,升级改造,期间未生产。11月10存在牌号为豫G76881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谎称车辆全部为国五排放,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企业立即终止与该原材料供应商合同,并索赔,原材料供应商承诺见附件。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7-055

中原区

郑州金鼓饲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市金鼓饲料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化工路北、紫竹路西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院内。环评手续:编号:(中原环建表2015-021)、豫环评试〔2010〕20号、豫环审〔2012〕274号。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4日,中原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领执法人员到问题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23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违反管控要求进行生产,存在违法行为,交办问题属实。

中原区高度重视该企业存在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已于2019年12月24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中环监违改〔2019〕049号),要求该企业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将违法人员移交公安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2020年3月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原罚决字〔2019〕049号),处罚金万元整。2019年12月25日,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嫌疑人宋冬江(郑州金鼓饲料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送郑州第二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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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

郑州石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石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铁魏路以北、紫竹路以西、楠竹路以东郑州三棉纺织有限公司南B区1号。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下料-车床加工-折弯机加工-焊接-磨床加工-组装-成品。原料为钢材。

2020年3月14日,中原区环保局监察大队领执法人员到问题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检查时企业未生产。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23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违反管控要求进行生产,存在违法行为,交办问题属实。

中原区高度重视该企业存在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已于2019年12月24日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中环监违改〔2019〕050号),要求该企业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并将违法人员移交公安机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2019年3月3日,中原区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原罚决字〔2019〕050号),处罚金万元整。2019年12月25日,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对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嫌疑人崔武生(郑州石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负责人),依法做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送郑州第二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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