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郑州市问题整改清单(环督函〔2019〕48 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8/02  

编号

县区

污染源名称

交办问题

调查情况

整改进度

处罚问责情况

HN-201901-01

登封市

登封市S323告成镇和大冶镇交界处施工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未生产。存在问题:大面积裸土未苫盖,也未采取其他降尘措施。

登封市执法人员对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问题不属于建筑工地,属于登封市大冶镇东刘碑村9组张红军个人料场。该料场所堆黄土属大冶镇东刘碑村高速下站口修路临时堆放,现场所停放的工程机械设备是修路工程队所停放。

现场调查人员要求张红军对裸露黄土进行全方位覆盖,目前裸露黄土已经全部覆盖到位。安排洒水车每天不间断对料场进行洒水降尘。

登封市大冶镇政府决定对大冶镇东刘碑村村委环境监察员李学顺全镇通报批评。

HN-201901-02

登封市

郑州基业建材有限公司

投诉中反映两家企业,其中投诉中反映的石子厂名为郑州基业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 ,该企业已停产,未发现生产迹象。现场部分设备已拆除,部分场地已恢复为耕地。投诉中反映的第二家养殖场名为:登封市福鑫养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185596274730F ,主要从事蛋鸡养殖。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投诉中所反映的异味主要来源于该企业的鸡粪晾晒场。建议其对晾晒场鸡粪进行及时清理清运。存在问题:1.晾晒场确实有臭味产生;2.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

经查,问题涉及的两家企业为郑州基业建材有限公司和登封市福鑫养殖有限公司。关于反映“投诉中反映的石子厂名为郑州基业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 ,该企业已停产,未发现生产迹象。现场部分设备已拆除,部分场地已恢复为耕地”问题经调查,郑州基业建材有限公司已停产,2019年4月份在国土部门卫片执法过程中发现该企业部分厂房有违法占地行为,现场已对该企业设备进行了拆除并恢复为耕地。关于反映“登封市福鑫养殖有限公司1、晾晒场确实有臭味产生;2、该企业现场无法提供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问题,经查,晾晒场确实有臭味产生,目前已对晾晒场粪便进行清理;该企业负责人无法提供相关环评及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因该养殖企业达不到规模,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1、关于反映“登封市福鑫养殖有限公司晾晒场确实有臭味产生”问题现场调查人员要求该企业立即对晾晒的粪便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同时要求该企业加强对粪便的日常清理工作。2、关于反映“登封市福鑫养殖有限公司现场无法提供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手续”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类畜牧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办理环境评估手续,该企业主要进行蛋鸡养殖及鸡蛋销售,不涉及畜禽销售,由于达不到养殖规模,无法办理环评手续及竣工验收手续。

HN-201901-003

巩义市

巩义市河洛鑫源铸钢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从事铸造和机械加工,存在问题:焊接车间未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且车间未密闭,焊接产生的烟尘直接以无组织的方式排放。

厂位于巩义市河洛镇胡坡村,生产经营范围:铸件,机械加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焊接车间在进行焊接作业时,未及时将移动焊烟净化装置开启,造成烟气无组织排放。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河洛鑫源铸钢厂增设移动焊烟净化设备三台,同时规范并减少焊接作业面(点),问题已整改到位。

巩义市环保局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三万元。

HN-201901-004

巩义市

巩义市振华净水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反应釜内有原辅料在反应,废气处理设施有废气外排,存在问题: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液经PH试纸测试,其结果值约为2,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

厂生产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聚合氯化铝(俗称净水剂)。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内循环水呈酸性,加药量不够,致使产生的酸性气体未得到有效收集,符合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情节。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振华净水材料厂立即停止生产,制定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定及制度,问题已整改到位。

巩义市环保局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十万元。

HN-201901-005

巩义市

巩义市站街精工汽车维修部

现场检查时,烤漆房内停有烤漆车辆,现场可见烤漆痕迹,存在问题:烤漆房未配套VOCs收集治理设施,喷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直接通过抽风机排放到外环境。

巩义市站街精工企业维修部,经营性质个体工商户,经营许可证截止日期:2018年10月。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擅自建设烤漆房一座,从事维修喷漆活动,超出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豁免范围,经营许可证超期未重新备案。

针对存在问题,站街镇人民政府、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对烤漆房进行了拆除,取缔经营资格,问题已整改到位。

HN-201901-006

巩义市

巩义市新中鑫易德铸造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有近期生产迹象,存在问题:1.使用消失模工艺进行浇铸,浇铸工艺未安装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2.落砂工艺未在密闭空间进行,且未安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落砂产生的粉尘直接以无组织的方式排放;3.有一个中频炉加热未安装废气及粉尘收集处理设施。

巩义市新中鑫易德铸造厂,生产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铸钢件。经调查核实,该公司中频炉在深度治理改造期间,拆除部门生产设施及污染处理设施,未向环保部门报备,现场虽未进行生产,但其中1台中频炉有投料痕迹,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新中鑫易德铸造厂按照2019年深度治理改造方案,对中频炉进行密闭并加设污染防治设施袋式除尘器1台,目前已整改到位。

巩义市环保局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三万元。

HN-201901-007

巩义市

巩义市芝田金桥供水设备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设置有喷漆房,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漆雾过滤棉过滤后再经UV光解设备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存在问题:1.喷漆房未密闭,未密闭位置可见油漆溢出;2.漆雾过滤棉明显已饱和且有一块已损坏,漆雾过滤棉自2017年安装以来未进行更换,UV光解设备可见有漆雾溢出,排气筒检测口未密闭,且可见检测口附近有漆雾溢出痕迹。

巩义市芝田金桥供水设备厂位于巩义市芝田镇羽林庄村,生产经营范围:管道配件。经调查核实:该厂建设有喷漆房,2017年11月至今未进行过维护更换,有露天喷涂迹象,符合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情形。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芝田金桥供水设备厂重新更换UV光解净化装置,对喷漆房进行了重新密闭改造,问题已整改到位。

巩义市环保局对其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三万元。

HN-201901-008

巩义市

郑州宏超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生产耐火材料,存在问题:1.原料仓库未密闭,原料的进料口虽配有袋式除尘设施,但检查时未运行;2.集气管未连接至除尘器,共有三个传送机,有两个安装有集气罩,有一个未安装集气罩,3.雷蒙磨设备的传送带未密闭,搅拌机的传送带未密闭,现场可见大量粉尘。

巩义市宏超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耐火材料。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破碎-粉碎-搅拌-成型-烘干-成品。经调查,该公司原料仓车间深度治理改造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但相关传送皮带、搅拌机上料口密闭不严,造成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宏超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制定的改造方案,已对原料车间仓车间进行重新密闭改造,目前已整改到位。

巩义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四万元。

HN-201901-009

管城回族区

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场内能闻到异味。存在问题:1、集油池和油水分离车间废气收集不全面;2、地面有洒露痕迹;3、无法提供活性炭处理系统的活性炭更换记录和恶臭检测报告。

该企业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石油路8号,2013年7月11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地沟油”清掏、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处理);房屋租赁,有环保手续。针对第一项问题,经查,由于该单位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已办理环评变更手续,原有的加工池改为储存池,污染防治措施由集气罩过滤改为密闭储存措施,原集气罩闲置,改为加工产生废气通过新加工罐体管道收集,现场符合环评要求。环境部督查组现场查看时误以为废气仍然通过集气罩收集,因此将问题进行上报。由于该企业具有污染防治设施,收集全面,符合环评要求,因此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和南曹乡均认为该问题调查情况与督办问题不一致。针对第二项问题,经调查,该企业厂区地面确有撒露痕迹。该问题调查情况与督办问题一致。针对第三项问题,经查,该企业具有活性炭更换记录,具有2019年5月6日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废气监测报告。由于该企业未能第一时间提供活性炭的更换记录以及废气监测报告,因此环境部督查组误以为该企业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将问题进行了上报。由于该企业已经按照环保要求对活性炭更换情况进行记录,并具有废气监测报告,因此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和南曹乡均认为该问题调查情况与督办问题不一致。综上所述,该督办问题部分属实。

5月10日,管城回族区环保局联合南曹乡督促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地面遗撒进行清理。截至5月11日,地面遗撒已清理,问题整改完毕。

HN-201901-01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海创模型设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雕刻车间未安装除尘设施,产生的颗粒物未有效收集而无组织排放,车间内气味刺鼻;2.打磨和切割生产车间未按环评要求配套除尘设施,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3.喷漆工段配套有过滤棉、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帮扶人员要求开启设备发现只有过滤棉,光氧催化设施指未灯不亮(未工作状态),无活性炭吸附设施。

该公司位于高新区金梭路32号5号楼2层,主要从事建筑模型设计、安装、制作。522日,我区环保安监局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清单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据调查,该公司生产工艺为:设计—雕刻—切割打磨—上色—组装—成品。雕刻车间共有18台设备,未配套建设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雕刻时产生的塑料颗粒,作业结束时用工业吸尘器(移动式)进行收集处理,收集效果不佳。切割打磨车间共有3台木材加工设备,配套建有袋式除尘器,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5月18日检查时,发现集尘器接收口脱落,未正常连接,但该车间当时未生产。喷涂工序配套建有污染处理设备(光氧催化+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有专人负责。检查当日此工序没有生产,操作人员调休,陪同检查人员对设备操作不够熟练,检查组要求将设备打开时,陪同检查人员未能将开关全部打开,导致指示灯不亮。该公司活性炭吸附是采用的活性炭棉,不是传统的活性炭颗粒。环保安监局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一是雕刻车间加装粉尘收集除尘设施;二是加强职工环保培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环保安监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拟处罚金额4万元

HN-201901-01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亚龙普特克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生产车间利用树脂进行泡纱作业,有机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车间内外弥漫刺激性气味;2.配料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排;3.压挤加热工段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简易式离心抽风机处理停机状态。

郑州亚龙普特克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雪松路3号。主要生产玻璃钢系列产品、承接各类防腐工程及相关业务。该公司1994年1月31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994-020)。经查,该公司车间内共有6条生产线,2生产线正在生产,配套的离心抽风机正常运行,车间有明显气味。经查,该公司生产工艺是:玻璃纤维粗砂排布-树脂配制-树脂混合-浸透-预成型-加热固化-牵引-切割-成品由近期订单较少,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5月17日检查时,该公司只开启了6条生产线中2条生产线,按照河南中太联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备(ZL-600)操作说明:生产线部分开启可单独开启除尘罩上的风机,所以该公司配套的离心抽风机没有全部开启。浸透和加热固化工序均有废气产生,但集气罩不能覆盖浸透工序,废气收集不全面。另外,配料车间未进行密闭,粉尘未收集,无组织排放。环保安监局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在原有活性炭吸附的基础上增加UV光解设备;二是对配料车间进行密闭,加装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防止粉尘无组织排放;三是完善废气收集装置,对浸透工序增加集气罩,做到废气全收集、全处理。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区环保安监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5月29日,区环保安监局联合辖区办事处再次到现场检查,该公司已全面生产,正在积极对问题进行整改。

拟处罚金额4万元

HN-201901-01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红星矿山机器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电焊作业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多个电焊工段正在作业,电焊废气净化器闲置未启用,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查过程有进行视频拍摄)。

该公司位于高新区檀香路8号,主要从事矿山机械、建材机械、建筑机械、民用机械、化工机械的生产、销售。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4年9月24日审批(2004-650)。5月27日,区环保安监局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清单后,联合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车间内共有20台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均未开启使用。据了解,生态环境部5月21日到该公司现场检查时焊接工人图省事,焊接时未按要求使用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对问题进行整改,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规范生产管理,确保焊烟净化装置正常使用。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已上报市局法制部门拟处罚2万。

HN-201901-013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市滨海商标印刷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印刷生产作业时,配套的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油墨有机废气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生产车间气味刺鼻。(检查过程有进行摄像)

该公司位于高新区银屏路7号,该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的生产。该公司年产1500吨印刷包装制品建设项目环境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0年11月2日批复(郑高开建环表[2010]38号)。2018年3月该项目由企业完成自主验收。5月21日,区环保安监局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清单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经查, 郑州市攻坚办5月17日下发的启动轻中轻度污染临时管控文件中要求自5月17日16时至5月18日17时实施轻中轻度污染临时管控,包装印刷行业每日10时到17时停止作业,生态环境部5月18日17点到该公司现场检查时,企业刚开启设备准备生产,正在调试印刷设备,所以导致配套的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未能及时开启运行。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拟处罚金额2万元。

HN-201901-01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宝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分切工段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分切工段正常生产时未按环评要求开启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

公司位于高新区国槐街12号,主要从事PVDC膜、复合膜包装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于2006年7月31日批复(2006-296),2007年11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018年5月该公司重新编制《郑州宝蓝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600吨PVDC膜、复合膜包装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高新区环保部门审批(郑开环审〔2018〕43号)经查,该公司分切工段分为两个工序:一是分切;二是电晕+分切,约有40%产品需要电晕加工。分切工序只是对塑料薄膜进行物理分切,没有废气产生;电晕工序是通过加装在分切机上的电晕机高压放电把塑料薄膜表面打毛后再进行分切,电晕过程会有少量臭氧产生。该公司按照环评要求在电晕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通过调阅该公司车间监控录像,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5月13日检查时,没有人对电晕机进行操作(正常开启约需3分钟时间),当时作业仅为分切加工,未进行电晕作业,所以相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没有开启。此外,电晕机生产时如不开启废气处理设施,电晕产生的臭氧会使车间充满特殊气味,车间工作人员将无法正常工作。问题发生后,该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分切工段的6台分切机重新布局,将安装电晕机的3台分切机集中设置并做好明显标识,确保电晕机和废气处理设施同步运行。

针对该公司存在问题,区环保安监局要求该公司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管理,加强车间操作工作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HN-201901-015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市凯贝特互感器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低压浇铸生产车间窗户和门都敞开,并不密闭,浇铸树脂和树脂混料均不在集气罩范围内作业,废气处理不全面,有机废气影响周边环境;2、活性炭处理设施未更换炭,无吸附棉,废气处理设施不完善。

该公司位于高新区金梭路32号,主要从事电力互感器、电子自动化、仪表仪器的生产销售。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8年4月18日通过审批(2008-106)。527日,区环保安监局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清单后,联合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检查时该公司正生产,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活性炭已更换完毕,但过滤棉未能及时安装,浇铸车间窗户未关闭,异味较为明显,树脂混料车间未安装集气罩。据调查,该公司生产工艺为:设计-原材料采购-绕制-真空浇铸-固化成型,低压浇铸工序共有4台烘干设备,顶部建有集气罩,工人将工件浇铸后放置烘干炉内进行加热定型,烘干时会有废气产生。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立即违法行为,树脂混料和浇铸树脂工段安装集气罩,及时更换安装过滤棉,提升处理工艺水平,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及时关闭车间窗户,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郑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第六大队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已上报市局法制部门拟处罚5万。

HN-201901-016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原区瑞丰路陈庄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大量土方未苫盖,未湿法作业,建筑工地“六个百分比”要求未执行到位。

中原区瑞丰路陈庄工地实际是西流湖成湖工程。西流湖郑州高新区段生态修复工程由中水电第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工程内容包括:河槽开挖、成湖工程、液压升降闸1座、溢流坝1座、雨水排水管涵修复5座、预制联锁式护土砖护坡工程等。河道治理工程范围:自雕塑公园(桩号15+835)至科学大道(桩号18+300)。接到整改通知后市政公司相关负责人即刻落实现场情况,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安排人员和设备进场整改,目前对照问题清单相关要求已整改到位。

施工单位已安排专人对场内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在施工过程中,做到未施工区域覆盖要及时。施工单位已增加雾炮车,调整雾炮车位置,确保湿法作业切实有效,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调整雾炮车和土方作业车辆之间的距离。

HN-201901-01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碧桂园二期建筑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未按要求进行湿法作业;2.大量弃土未进行遮挡;3.工地未进行雾化喷淋,运输车辆出入有产生大量扬尘。

碧桂园二期建筑位于高新区绿荫路新庄路交叉口,属于高新区石佛办事处所辖。经我单位现场核实,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郑州高新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单位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属市政道路工程。绿荫路(站北路-化工路),监理单位为郑州高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庄路(新荣路-湖西街监理单位为郑州众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15日,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经现场深入调查核实,督办问题均属实,国土规划住建局已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自接到高新区大气污染防治督导组交办件通知后,国土规划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达到现场指导,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国土规划住建局责令该项目按照 “八个百分百”、“两个禁止”等标准整改,目前该项目已整改到位:1.土石方作业时已要求全面开启雾炮;2.严密覆盖裸露黄土区域,防止造成扬尘现象;3.雾炮、移动洒水车及防尘网配备齐全,已要求对作业区域加大洒水频次。

1.5月17日,国土规划住建局对绿荫路、新庄路市政道路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要求该项目按照“八个百分百”、“两个禁止”标准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2.该项目严重违规施工,三员责任未落实到位,国土规划住建局对石佛中队中队长、副中队长,现场3名监督员通报批评,扣除现场3名监督员本月绩效奖金,并要求该同志在扬尘治理监督员周例会上做书面检讨。

HN-201901-01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安联(郑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电焊生产作业所配套的废气收集设施不完善,废气无组织排放;2.有部分集气管道已经破裂,无收集废气效果。

安联(郑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紫竹路96号,该企业主要从事刹车盘、制动毂、轮毂及其组装件、车桥及车桥件生产加工。制动毂和轮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06年8月10日通过审批(2006-306),2007年11月28日通过环保验收(2007-043)。5月15日,区环保安监局接到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清单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检查时该公司焊接工序正在生产,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先后投入70万元配套建设焊接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车间内共有10个焊接工位(4个固定焊接打磨工作台4个焊接工位2个焊接机器人),焊接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先进的唐纳森废气过滤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关于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近期,该公司给新西兰客户新开发了一款挂车尾架产品,因体积较大,无法放置在固定焊接工位上,焊工将其放在4个固定焊接工位中间,再加上2个移动式吸气软管进行废气收集,但仍有少量废气外溢。该产品为新开发产品,生产量很小,目前只加工了3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轻微。问题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焊接加工,拟将焊接机器人工位进行改造,将其放置在焊接机器人工位进行焊接,做好焊接废气收集处理工作。关于集气管道破裂问题。该公司除设置4个固定焊接工位外,还4个可移动的吸气软管,其中1个因长期伸缩出现一个约2公分长的裂缝,因吸气时形成负压,废气不会从裂缝处外溢,但对集气效果会产生影响,裂缝很小,对集气效果影响轻微。问题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停用该破损的集气管道,进行了更换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区环保安监局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环境监管,规范焊接工序操作,做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污染物全收集、全处理,达标排放。

HN-201901-01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庄王村无名弃渣场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大量弃土、建筑弃渣裸露表层,未按要求进行遮盖并做降层措施。

该处问题位于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该村庄于2013年8月开始拆除,2013年12月拆除完毕。现场确有建筑弃渣覆盖不完全该问题为康桥美景售楼部,将部分建筑材料及施工后建筑垃圾暂时堆放此处以及原村庄拆迁遗留少量边角垃圾,不存在无名弃渣场。

已责令康桥美景项目负责人迅速组织力量将部分垃圾清理干净并覆盖防尘网。

HN-201901-020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智慧城市交通物联网产业园项目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进行施工,存在问题:该工程正在进行土方开挖,未实行湿法作业,现场扬尘严重,未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

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十一路南侧新港大道西侧,建设单位为河南天迈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郑州金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扬尘监管单位为航空港实验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截至5月13日,该项目已按照要求对裸露黄土防尘网覆盖,并加强施工现场湿法作业,不间断洒水降尘。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航空港实验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2万元整。

HN-201901-021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中牟县高皇寺小学南200米无名沙场

现场检查发现,在郑州市中牟县三官庙镇高皇寺小学南200米发现一2000平米左右无名沙场,正在装卸沙料,沙场无围挡,沙料未苫盖,场地未硬化,现场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

该无名沙场位于三官庙办事处前段村高皇寺校小学南200米、S233东侧,沙场负责人冉刚正,无环保等相关手续。

截至5月24日,该沙场已取缔到位,裸露地面防尘网覆盖。

HN-201901-022

惠济区

恒升租赁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存在:1.该单位主从事建筑工地塔吊喷漆翻新,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环评审批手续;2.露天喷漆,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排。

经查,该督办问题涉及单位全称是郑州恒升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郑州市开元路与西三环交叉口西南侧100米(金水区工商部门审批),经营范围: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凭有效资质证经营)。2019年5月16日,惠济区环境保护局、江山路街道办事处分别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单位与郑州四中工地有塔吊租赁关系,是工地配套服务,因此,就在附近租赁惠济区江山路办事处双桥村村民的土地,作为临时存放塔吊等配件。2019年5月16日上午,该单位工人对一些破损生锈的塔吊配件进行了现场保养,并对一部分配件进行了喷漆维护。综上所述,交办问题属实。

截至5月18日,该单位已将喷漆设备及油漆全部清理完毕,已通过河南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建设项目登记表备案。

已对该单位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

HN-201901-023

惠济区

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土建B段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存在问题:挖掘机炮头开挖水泥路面,作业时未采取湿法作业,未采取减尘降尘措施。

经查,该督办问题涉及单位全称是郑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B合同段黄河迎宾馆站换乘站,位于郑州市开元路文化路交叉口,其建设单位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智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地扬尘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完整。2019年5月14日,惠济区住建局、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分别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询问,挖掘机炮头开挖水泥路面时,现场雾炮机正在进行加水,作业时未采取湿法作业,未采取减尘降尘措施。综上所述,交办问题属实。

惠济区住建局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标准,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并要求该单位按照八个百分之百标准逐项进行落实,履行达标验收程序后方可复工。截至5月15日,已整改完毕,现场已开启雾炮喷淋等降尘措施进行湿法作业。

惠济区城管局已对施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2万元,案件已结案。

HN-201901-024

惠济区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大河路段一标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作业。存在问题:工地主要通行道路未硬化,未采取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现场有扬尘逸散现象

经查,该督办问题涉及单位全称为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大河路段一标工程项目,位于惠济区师南路与大河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其建设单位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单位为:郑州市政工程总公司第五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德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5月9日,惠济区住建局、古荥镇人民政府分别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现场部分道路未硬化,施工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有积尘未及时清扫;综上所述,交办问题属实。

惠济区住建局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标准,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并要求该单位按照八个百分之百标准逐项进行落实,履行达标验收程序后方可复工。截至5月10日,已整改完毕,现场施工主干道已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冲洗;已使用雾炮喷淋等降尘措施进行湿法作业。

惠济区城管局已对施工单位进行立案,处罚金4万元整。

HN-201901-025

惠济区

河南石力源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设计年产10万立方米混凝土。存在的问题:1.未落实混凝土搅拌站“8个100%”要求,物料堆场未履盖;2.现场作业扬尘十分大,未采取任何防尘抑尘措施;3.场地内未配套喷淋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4.物料开放式传送,现场扬尘大。

经查,该督办问题涉及单位全称为河南石力源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生产南路,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开发;仓库租赁;企业营销策划;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混凝土生产与销售。主要原料有石子和沙,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单位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2015年4月开始生产。2014年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2016年3月通过惠济区环境保护局验收。2019年5月24日,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古荥镇人民政府分别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企业具备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已停工,正在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按照惠济区关于开展2018年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月”活动的通知(惠卫办【2018】75号)等文件要求,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9日下达违法改正通知书(古镇规划改字【2019】第Y18号),责令其自行拆除并及时覆盖、清运棚下物料。该公司拆除厂房后未按要求及时覆盖、清运棚下物料。综上所述,交办问题属实。

该企业已对露天堆放砂石料进行覆盖,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并洒水降尘,场地配套有洒水车,传送廊正在进行拆除。交办问题已于5月24日全部整改完毕。

已对该单位处人民币1万元的罚款。

HN-201901-026

金水区

河南宜佳环保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企业负责人打开光氧催化设施,发现该设备指示灯和光催灯管均未亮,属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2.宽敞的生产车间刷树脂作业,生产废气未经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现场气味刺鼻。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杨金产业园区永兴路6号;经营范围:污水处理设备的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环保设备、供水设备、暖通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郑-金环建报告表(2012)25号,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意见:郑-金环验表(2012)25号。经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厂房内有工作人员正在对废气收集管道进行改造,厂房外有工作人员在对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并对设施内的灯管进行更换。该单位作业区域较为分散,未集中安装废气收集罩,车间内安装有废气收集管道,废气在车间外经光氧催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金水区环保局以生态环境部帮扶工作组检查照片并结合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为依据,对该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金环罚责改〔2019〕第027号)。目前,该单位已将树脂搅拌和树脂涂抹等设备拆除并搬离至新厂,此处作为仓库使用。

HN-201901-027

金水区

豫园项目建筑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现场施工人员正在露天刷漆,未采取任何废气处理措施,气味刺鼻。

豫园项目建筑工地全称为:金水区徐寨村城中村及连片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位于北三环与金台路南300米,建设单位:郑州豫园实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通过郑州市控尘办开复工审批验收,目前为主体钢筋混凝土施工阶段。经调查:该工地存在露天刷漆,无任何废气处理设施的问题。交办问题属实。

北林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项目立即整改,并安排人员现场盯守。现场露天刷漆已经停止,所有涂刷材料设施已经转移到封闭空间进行作业,露天涂刷位置全部采用高压水冲洗干净。网格员多次对该项目进行日常巡查,问题未反弹。金水区环保局对河南盛祥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该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按照《行政处罚办法》处罚程序正在进行中。

HN-201901-028

金水区

杲村公交车场南侧无名汽修厂

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正在生产,主要开展汽车喷漆清洗业务,存在问题:1.无法提供营业执照、环评报告等合法手续;2.敞开式进行喷漆作业,未配套任何有机废气处理措施。

杲村公交车场南侧无名汽修厂,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龙门路交叉口。该无名汽修厂经营负责人刘枫,无任何手续,属于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辖区。经调查:进入该汽修厂时,室内物品已基本搬空,现场未发现维修、喷漆设备,通过多方联系,最终电话联系上该汽修厂经营负责人刘枫,该负责人表示他们确实在半月前开始在此建立汽修厂,未办理任何经营手续,于5月12日晚已自行拆除、搬离所有维修设备。交办问题属实。

截至目前该汽修厂已拆除,清空所有设备,房屋已做储物间使用。金水区环保局联合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HN-201901-029

金水区

河南永丽化工有限公司北侧200米无名汽车修理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作业,存在问题:设有一个喷漆房,无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无营业执照和环保审批手续。

该无名汽车修理厂位于河南永丽化工有限公司北侧200米,无任何手续,属于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辖区。经调查:该汽修厂设有一间喷漆房,未进行生产,现场无负责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环评手续。交办问题属实。

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对该无名汽修厂进行拆除,截至目前已拆除完毕。金水区环保局联合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HN-201901-030

金水区

东动车所改扩建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未施工,存在问题:1.施工现场未发现喷淋设施,未按要求实施湿法作业。

郑万铁路郑州东动车所改扩建工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永兴路南、景泰路西,该项目是河南省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为“米”字形高铁网动车存车、检修提供保障。建设单位: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程指挥部;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经调查:郑万铁路郑州东动车所改扩建工程已基本竣工,且已通车,因围墙需安装防护刺丝,将喷淋设施拆除。目前该项目仅剩绿化工程及排水沟开挖工程需要施工,其中绿化工程约2500平方米,排水沟长约1800米,项目配备有雾炮车一台,以达到降尘抑尘效果。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刚完成对绿化工程的土地平整,未及时对裸露黄土进行苫盖。交办问题属实。

金水区住建局和杨金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项目在施工时加大湿法作业力度,并及时对裸露黄土进行苫盖,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等相关要求。金水区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9]第17044号),要求该工地立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立案查处。

针对该工地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处罚金2.6万元。

HN-201901-031

金水区

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柳林村拆迁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大量拆迁弃渣裸露,无作遮挡措施,刮风时可见大量扬尘;2.帮扶人员到现场时才开启喷淋设施,车辆出入时产生大量扬尘,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该问题为柳林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三全路花园路西200米路北,建设单位:郑州保利享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鑫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目前大部分房屋基本已拆除完毕,但仍有几户未签订搬迁改造协议村民未搬迁。经调查:该工地存在部分建筑垃圾未完全覆盖,内部道路洒水降尘不及时,车辆经过时会产生扬尘。交办问题属实。

金水区住建局和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工地立即整改,对拆迁后建筑垃圾完全覆盖,对道路进行洒水、冲洗,确保不起尘。同时要求工地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保证不再发生此类问题。现已整改完毕。针对存在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9]第02087号),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该工地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处罚金1.5万元。

HN-201901-032

金水区

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西南角冰熊大厦。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配套的雾式除尘设施在迎接检查时才开启运行,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该问题位于经三路与红专路交叉口西南角冰熊大厦,为西韩砦及片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建设单位:河南申泰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施工单位:河南华远建筑拆迁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董某。经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未施工,除尘设施正常使用,存在小部分黄土裸露。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金水区住建局和丰产路街道办事处对现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停工期间做到不间断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并做好覆盖工作;在施工作业期间严格落实湿法作业,雾炮喷淋全部开启。针对存在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已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针对该工地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处罚金5万元。

HN-201901-033

金水区

郑州北环陈寨施工单位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有生产迹象,生产物料未按要求进行苫盖,建筑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不到位。

该工地为陈砦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中方园路东南,由郑州美盛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建筑垃圾粉碎施工单位为郑州光新土石方清运有限公司。目前该项目处于清表施工阶段。经调查:陈砦拆迁工地内存在建筑垃圾粉碎生产设备,现场未生产,有粉碎的建筑物料堆放且大部分未覆盖。交办问题属实。

金水区住建局和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要求工地负责人立即整改,组织人员对裸露的物料进行覆盖,现已全部覆盖到位。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粉碎建筑垃圾时落实建筑工地“八个百分百”要求。金水区执法局已对该工地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上述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

针对该工地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2.5万元。

HN-201901-034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裕华奥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提供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处置合同,处置单位均有资质。存在问题:1.危废回收管理不规范,喷漆车间更换活性炭,移入危废暂储间没有出入库登记。2.食堂油烟废气净化装置损坏,不能发挥过滤作用。

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239号,该公司名河南裕华奥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汽大众品牌汽车销售,配件销售:汽车维修、汽车租赁、汽车装饰、汽车配件仓储(不含可燃物质);润滑油销售;商品车展示;旧机动车交易。经核查,该企业危废是由专业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按照危废管理办法,该单位活性炭采购记录与危废出库记录相对照;该企业所产生的的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得到安全处置,出入记录在郑州市危险废物物联网管理平台上可查到,与实际出入库相符。2019年5月7日,该企业被经开区环保局查出油烟净化器有故障,2019年5月10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食堂处于停产整改中,没有进行烹饪作业。经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该企业危废回收管理不规范,喷漆车间更换活性炭,移入危废暂储间没有出入库登记问题,已要求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暂存危废出入库做好登记。该企业食堂油烟废气净化装置损坏,不能发挥过滤作用问题,经开区环保局2019年5月7日已向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食堂停止烹饪作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截止5月14日,该企业已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装置。

HN-201901-035

经济技术开发区

诚大停车场

现场检查发现,诚大停车场内沙场长约150,宽500米。沙料无苫盖。

该问题位于四港联动经南八路交叉口东南诚大停车场院内,为个人私自存放沙土点,属于潮河办事处司赵村辖区。经查,诚大停车场内沙场长约150米,宽约500米,沙料无苫盖,交办问题属实。

潮河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到诚大停车场现场盯守整改,现该停车场内沙料已清理完毕,并对地面进行了覆盖,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责令该沙料负责人严禁在此堆放沙料。2019年5月24日,诚大停车场内沙场问题在办事处的监督下已整改完毕,下步我区工作人员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及监管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该项目违规问题,对责任单位潮河办事处处以财政扣款10万元。

HN-201901-036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骨料堆场有车辆进出,内外部喷淋设施未启动,地面积尘严重;2.骨料堆场后侧门口有约100平米沙土露天堆垛,未进行苫盖。

河南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四港联动大道与经南十二路交叉口路东20米,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辖区。该企业2013年1月9日成立,经营混凝土生产、销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赵东永。经现场调查,该企业存在生产期间内外部喷淋未正常开启,场区内地面积尘严重,骨料堆场后侧门口沙土露天堆垛未覆盖问题。经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潮河办事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盯守整改。针对骨料堆场车辆进出,内外部喷淋设施未启动,地面积尘严重问题,已对路面洒水清扫干净,并定期对场区地面进行冲洗,厂区已采用定时喷淋装置,现场保持湿润不起尘。骨料堆场后侧门口沙土露天堆垛问题,已完全苫盖。并现场责令该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截止2019年5月12日,河南鑫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的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毕。

对该单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1万元,处罚决定书郑环罚决字(2019)148号。

HN-201901-037

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郎庙村无名杂土堆垛

现场检查时,发现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三环辅路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大门口东侧有约4000平方米的沙土堆垛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未进行苫盖和采取其他防尘抑尘措施。

二郎庙村无名沙土堆垛问题位于经开第十五大街与南三环交叉口向南一公里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大门口东侧,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二郎庙村辖区。

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针对该区域存在的问题,潮河办事处安排工作人员在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大门口东侧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在办事处的监督下,现该区域约4000平方米的沙土已全面覆盖,并责令该区域负责人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

针对该项目违规问题,对责任单位潮河办事处处以财政扣款10万元。

HN-201901-038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1.厂房石子材料库顶棚拆除未封闭,堆放石子和沙子未进行苫盖;2.仓库外露天堆料场未苫盖;3.地面积尘严重,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

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经开第十五大街与南三环交叉口向南一公里,属经开区潮河办事处二郎庙村辖区,经营范围为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经查,因高铁沿线绿化和滨河游园绿化需求,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占用土地涉及两处绿化区域,被列为必须拆除的对象。在潮河办事处总体部署下,二郎庙村网格人员及村委负责人现场督促该企业自拆,该企业于5月1日下午开始自拆。5月11日检查时,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对物料堆放的材料库进行自拆过程中,现场存在厂房石子材料库顶棚拆除未封闭,堆放石子和沙子未进行苫盖,仓库外露天堆料场未苫盖,地面积尘严重,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的问题。经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自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潮河办事处工作人员到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盯守进行整改。因厂房占用绿化用地需全面拆除,厂房石子材料库顶棚不再做封闭,材料库已堆放的石子和沙子已全面苫盖;仓库外露天堆料场已全面苫盖;路面由专人洒水车定时洒水,严防扬尘污染;并现场责令该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2019年5月17日,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内部的物料已全部清空,厂房石子材料库已拆除完毕,部分拆迁垃圾已清运,并对拆迁区域全面覆盖防尘网,严防扬尘污染。下一步,对场区清理完毕后进行复耕复绿,我区工作人员将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及监管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因河南拓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占用土地涉及绿化用地,企业已被拆除取缔,经研究,不予处罚。

HN-201901-039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金之燕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郑州市环保局于2018年10月16日出具责令整改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经环违改字(2028)019号),厂房正在建设密闭厂房,原混凝土生产线搬迁。检查时发现混凝土搅拌出料口有生产痕迹,存在问题:施工现场沙土未完全苫盖。

金之燕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大王庄144号。该企业建筑业资质、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经营范围为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该企业混凝土搅拌主机楼尚未修复完成,无法进行生产,生产痕迹为以前生产时的痕迹;现场存在沙土未完全苫盖,部分物料裸露问题。经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该企业存在问题,区建设局向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要求企业针对交办问题立即整改,京航办事处环保所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督导整改,对施工现场沙土进行防尘网覆盖,并要求厂区定时洒水降尘。截止5月14日,该企业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经现场调查,通报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是对原来的原料堆放场地和一条生产线等进行升级搬迁改造,原料有防尘网进行覆盖,并雾炮机定时对原料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经研究,不符合立案处罚条件。

HN-201901-040

上街区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有两条油漆喷漆生产线,配备有机废气处理设备为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施、存在问题;漆面未干的钢结构露天晾晒。

郑州市华中建机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114号,主要从事起重设备加工,主要原料是:钢材等,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下料切割—机加工—焊接—组装—喷漆—烘干—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电焊机30台、行车18台、数控切割机1台、剪板机1台等,配套安装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建设有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套、袋式除尘器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6台。该公司喷涂生产线建设项目。20191月15日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环审(201922经调查,该公司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该公司建设有独立的烘干房和喷漆房,并配套安装有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套;喷漆和烘干工序在喷漆房和烘干房内进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立案调查,拟处罚3万元

HN-201901-041

上街区

河南鑫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设计规模年产3亿平方米航空保护膜、导电膜、广告耗材,主要生产工序为:涂布、冷却复合、收卷、包装。项目涂布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存在问题:1、根据环评报告要求,涂布、烘干工序要全封闭式操作,现涂布为半敞开式操作,且为配备废气收集装置:2涂布的原材料过滤工段为配备废气收集装置。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58号,主要从事广告耗材加工,主要原料是:离型纸、水性压敏胶、PVC隔离膜等,主要生产工艺是:原料—放卷—涂布—烘干—冷却—复合—收卷—分切—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有涂布机5台、分切机8台、干燥箱5个等,配套安装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有:建设有浓缩+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该公司广告耗材生产线技改项目2019年2月19日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1911经调查,该公司存在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公司临时加装一套原材料过滤设备

1.该公司已将涂布、烘干工序全封闭,并安装废气收集装置。2.该公司已将原材料过滤设备拆除,不再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立案调查,拟处罚3万元

HN-201901-042

新密市

牛店镇阎沟村裸露山体及渣土

现场检查时,发现阎沟村村后南坡,存在大片山体裸露现象,裸露的山头堆放有大量渣土,且未采取相应防尘抑尘措施。

“闫沟村村后南坡”位于闫沟村八、九组,北侧紧邻郑少高速,此处堆放的渣土是郑少高速施工遗留的渣土垃圾。因渣土垃圾量大和土质不佳、地理条件限制,修复工作缓慢,后由于近两年本地区降雨量少和修复资金短缺造成已经绿化的树木和播撒的草籽存活量少。

针对该问题,牛店镇责令闫沟村立即将处渣土垃圾予以处理,同时对该处山体播撒草籽进行绿化。目前堆放在此处的渣土垃圾已清理完毕。该地块已经纳入新密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设计预算已完成,现正在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立项,待立项完成,项目招标后将进行整体土地复耕

HN-201901-043

新密市

新密市米村镇遂平养殖场

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暂存栏蛋鸡2200只左右,存在问题:养殖过程产生的粪便经发酵处理产生的恶臭味对周边空气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

该养鸡场全称是新密市米村镇遂平养殖场,位于新密市米村镇慎窑村,于2006年4月建场。

截止目前,该养殖户已退出村庄养殖

HN-201901-044

新密市

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已于2015年11月9日办理环评相关审批手续,2016年5月6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所有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式厂房内,存在问题:1.噪声主要来源于磨料机等设备,现场未能提供噪声检测报告,已建议其进行噪声检测;2.未按照环评要求在磨料机进料口设置2个集气罩。

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位于新密市牛店镇张湾村,法定代表人张彦彪。该厂年产3万吨砂石项目于2015年11月9日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郑环审﹝2015﹞464号;2016年5月6日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为:新密市环验表﹝2016﹞19号。该厂现原料库和生产车间均已全密闭,设置有洒水喷头;安装有除尘器一套,厂区出入口设置有车轮冲洗设施。主要原料是砂石,主要产品是机制砂。

针对该厂检测报告没有噪声检测数据问题,该厂委托河南贝纳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噪声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噪声在排放标准值内要求张湾村彦彪砂石加工厂立即按要求在生产设备进料口处振动筛部位设置收尘集气罩,并整改到位。目前,已整改完毕

针对该厂生产设备进料口处振动筛部位未设置收尘集气罩的违法行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2万元。

HN-201901-045

新郑市

新郑市广益康装饰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生产PVC墙板,存在问题:混合工艺虽已安装袋式除尘器,但筛分器的集气罩未做密封处理,地面有大量粉尘,现场环境脏乱差。

该公司位于新郑市郭店镇,主要产品:PVC墙板、扣板等,主要原料:聚氯乙烯、树脂、钙粉、稳定剂、石蜡、硬脂酸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挤出-定型-冷却-牵引-切割-检验-成品。2018年1月通过新郑市环保局审批,审批文号:新环审【2018】13号。

现场粉尘为破碎时粉尘自然沉降,企业定期清扫。该企业于2018年11月27日委托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有组织粉尘和无组织粉尘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要求。该企业混合工序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为了更好收集粉尘,该公司在集气罩下方设置布围挡,将集气罩与混料罐连接处全密闭。因在混料时需要人工填加少量物料和查看物料混合效果,所以留有一个活动口,并非破损。

HN-201901-046

新郑市

新郑市森林源餐桌转盘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开板工序作业时虽配套有袋式除尘器,但现场检查时未运行。

该厂位于新郑市郭店镇,主要产品:餐桌用电动转盘等,主要原料:密度板、塑料板、角铁、矩管、扁铁、6V电机、控制板、实芯焊丝、齿圈、塑料封边条、定位块、二氧化碳气体、金箔纸等。塑料转盘生产工艺:塑料板-开板-封边-组装-贴纸。2017年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新郑市森林源餐桌转盘厂塑料板切割工序按照环评要求,切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一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经现场检查,发现新郑市森林源餐桌转盘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烟尘收集不完全,新郑市环保局已经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或处罚金2万元

HN-201901-047

新郑市

郑州雪洞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生产聚苯乙烯保温板和彩钢夹芯保温板,其中彩钢夹芯保温板生产工艺为彩钢卷-加压-切割-成型班-复合(岩棉)-彩钢夹芯保温板,现场检查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按照环评要求,岩棉裁切所产生的粉尘应经除尘器处理后经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虽配套有袋式除尘器,但切割机未按要求将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现场可见大量岩棉粉尘无组织堆放。

郑州雪洞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新村镇。主要产品:保温材料,主要原料:彩钢卷、带钢卷、岩棉。主要生产工艺:彩钢卷、带钢卷—加压—切割—成型板—复合—裁切—彩钢夹芯保温.2018年3月通过现状环境影响评估。郑州雪洞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共审批有1条聚苯乙烯保温板生产线、三条单瓦生产线、1条彩钢夹芯保温板生产线。该企业由于自身经营问题,2018年11月聚苯乙烯保温板生产线停产,目前已经拆除,彩钢夹芯保温板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督察组今天检查时,只有一台压瓦机在使用,只是对铁皮压型,经查看环评,该生产过程没有粉尘和废气外排。督察组现场看到的岩棉裁切属于彩钢夹芯保温板生产线,经现场核查,该生产线和电脑控制箱布满灰尘,没有任何生产迹象。

郑州雪洞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共审批有1条聚苯乙烯保温板生产线、三条单瓦生产线、1条彩钢夹芯保温板生产线。该企业由于自身经营问题,2018年11月聚苯乙烯保温板生产线停产,目前已经拆除,彩钢夹芯保温板生产线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督察组今天检查时,只有一台压瓦机在使用,只是对铁皮压型,经查看环评,该生产过程没有粉尘和废气外排。督察组现场看到的岩棉裁切属于彩钢夹芯保温板生产线,经现场核查,该生产线和电脑控制箱布满灰尘,没有任何生产迹象。

HN-201901-048

新郑市

渣土车(豫A29JH6

现场检查发现,渣土车(A29JH6)运输沙土行驶在S321郭店镇路段,未覆盖。

经调查,该车辆为过境车辆,未查到相关信息。

未有相关信息,无法立案。

HN-201901-049

新郑市

河南双龙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该企业的原料罐未完全密闭,原料由未封闭的地方直接溢散,现场可见大量粉尘,提升机密闭部位部分破损,现场可见大量粉尘溢散。

河南双龙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郑市辛店镇双许路东侧。法定代表人:赵爱花。主要产品:水泥。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球磨机粉碎→配料→成品→外销。主要原材料:粉煤灰等。2006年11月21日,由新郑市环保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出具环评审批意见。2007年7月2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验收合格。经现场工作人员调查,该企业的原料罐以完全密闭,原料未封闭的地方以密闭,现场无粉尘。提升机密闭部位破损的部分以修复到位,现场无粉尘。

已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对厂区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作业,全天候开启防尘喷淋设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不能及时入棚的物料要覆盖到位,并尽快对物料清运入棚。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或处罚金2万元

HN-201901-050

新郑市

郑州中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生产橱柜,存在问题1.封边工序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直接以无组织方式排放;2.冲孔工序虽配套有除尘设施但未打开,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直接以无组织的方式排放。

郑州中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新村镇107国道西侧,法定代表人:张亚敏。主要产品:橱柜,主要原料:木材,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裁板→封边→组装→成品。2019年3月建成投产。郑州中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橱柜加工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该公司于2019年6月上旬自行拆除,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到位。

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到位。

HN-201901-051

新郑市

河南思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未整改到位,存在问题:1.企业虽未生产,但检查中发现厂内机器温度较高,有生产迹象,经调查该企业的场内监控,该企业2019年5月10日上午8:00至12:00均在生产,该企业因未办理环评手续于2018年7月11日受新郑市环保局处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未取得环评审批,但仍在生产;2.破碎原料车间未安装收集和除尘设施,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3.投料口未安装收集及除尘设施,投料时产生的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

河南思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郭店镇郭店工业园合欢路3号,法定代表人:郑泉。主要产品:塑料制品,主要原料:PVC卷材、PP卷材,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搅拌→压延→包装→成品。2017年10月建成投产。河南思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于2017年10月擅自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塑料制品。2018年7月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未批擅建行为进行处罚,要求其停产整改。2019年4月中旬,河南思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恢复生产,其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督察组现场查处。河南思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该公司于2019年5月上旬自行拆除,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到位。

目前主要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到位。

HN-201901-052

新郑市

河南康翔塑业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配料工序的配料出料口部分布袋破损,造成配料粉溢出,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置。

河南康翔塑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新郑市人民路东段与神州路交叉口东北角,主要生产、销售PE、PVC管材,生产工艺为:原料—混料—加热挤出—冷却—定型—成品。该公司年产3万吨PVC管材项目于2007年2月6日经过环保部门审批,文号为郑环建表【2007】43号,2010年4月8日经过环保部门验收,文号为郑环验表【2010】40号;年产2万吨PE管材项目于2018年3月通过“新郑市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见附件)。该公司自2018年11月17日起,将厂房、设备租赁给郑州康业建材有限公司,现在所有的经营业务都由郑州康业建材有限公司办理。2019年5月8日,因该公司注塑机因调试工艺需要,原料输送管道与注塑机机头料槽连接处的布料袋未扎紧,造成配料粉溢出,未进行有效收集处置。

该公司已经将布料袋扎紧,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该公司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或处罚金3万元。

HN-201901-053

新郑市

郑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郑州市当日未启动应急响应,该企业未生产,信访反映该企业管控期间违规生产问题无法核实,存在问题:1.厂区道路存在大量粉尘;2.机制砂工序的厂房密闭性不足,部分粉尘经未密闭的孔洞溢散。

郑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新村镇。主要产品:干混砂浆;销售:机制砂、混凝土,主要原料:石子、河沙、水泥。主要生产工艺:石子—破碎—筛分—选粉—混合砂储罐—称量。2017年10月年产22万吨干粉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新环审[2017]101号,2018年9月通过企业自主验收。1、关于“厂区道路存在大量粉尘”问题:郑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安装有喷淋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检查组检查当日,该公司没有生产,工人正在打扫道路卫生。(见附件)2、关于“机制砂工序的厂房密闭性不足,部分粉尘经未密闭的孔洞溢散”问题经现场查看,郑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车间和原料存储车间已按要求密闭,督察组所拍照片中透光的地方是生产车间采光玻璃,全密闭。2018年8月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厂无组织排放监测,该项目无组织粉尘浓度均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1、关于“厂区道路存在大量粉尘”问题郑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安装有喷淋设施,并有专人负责清扫,检查组检查当日,该公司没有生产,工人正在打扫道路卫生。(见附件)2、关于“机制砂工序的厂房密闭性不足,部分粉尘经未密闭的孔洞溢散”问题:经查,郑州恒越建材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车间和原料存储车间已按要求密闭,督察组所拍照片中透光的地方是生产车间采光玻璃,全密闭。2018年8月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厂无组织排放监测,该项目无组织粉尘浓度均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HN-201901-054

 

 

 

新郑市

102省道山后马村北侧无名堆砂场

现场检查时,发现102省道山后马村北侧有砂石场,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102省道山后马村北侧无名堆砂场现场没有生产加工设备,为砂石存放处。2018年6月27日,薛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堆砂场内砂石已清理完毕。

针对交办问题的沙堆未覆盖问题,薛店镇人民政府会严加监管,截至目前,该堆砂场已清理完毕。

HN-201901-055

荥阳市

荥阳市金源机械设备厂

现场检查时,该工厂正在生产,设计年产200台建筑机械、150台矿山机械。存在问题:大规模敞开式喷漆,无任何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荥阳市执法人员进行核查, 该公司位于荥阳市城关乡洪界村,占地9亩,生产车间2间。经核查,该公司敞开式喷漆,无任何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要求该企业对喷涂设备进行清除,在今后生产过程中不得存在喷涂作业,现已整改到位。

荥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对该企业拟处伍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HN-201901-056

荥阳市

郑州荣凯阀门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设计年产1000套耐磨陶瓷阀门。发现问题:1.刷漆工段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

2019年月13日9时,荥阳市执法人员对环保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交办的问题进行核查, 该公司位于荥阳市城关乡西史村,占地约7亩,建设办公房一座、生产车间4间。经核查,该公司刷漆工艺在车间内进行,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该公司负责人建设刷漆房,并安装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截止5月16日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荥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对该企业拟处伍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HN-201901-057

荥阳市

恒丰五金电料西侧

该厂拒绝检查,执法人员到场,现场工人撤离,执法人员无法进入,未取得该公司相关材料,只能围墙拍照,涉嫌露天喷漆。

5月22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停产。由于该公司位于铁路沿线绿化综合整治拆除范围内,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对铁路沿线绿化综合整治范围内违法建设实施拆除的通告》(郑政通[2018]52号)的要求,该公司于2018年12月停产至今。督察组人员检查时该公司停产,厂区无工人。督查组人员描述的现场有工人撤离,实际情况是该厂饲养一只看门狗,定时由其亲属负责喂养,当时该公司亲属喂狗之后从厂区离开,并不是生产工人。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未发现该公司厂区有喷漆痕迹,该公司建设有喷漆房一座,喷漆废气配套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的方式处理,然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喷漆作业都在喷漆房中进行。

根据现场核查,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焊接工艺配套有焊接烟尘净化器,喷漆工艺配套有喷漆房,未发现存在违规生产。该企业因铁路两边拆迁和房租即将到期,决定不再经营。截至2019年6月3日该公司生产车间内设备已拆除并清理出厂区,厂院内原库存产品也清理完毕。

HN-201901-058

荥阳市

郑州荥阳市农一机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现场正在焊接作业,配套的焊烟收集处理设施未开启。

2019年5月22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针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现场正在焊接作业,配套的焊烟收集处理设施未开启。”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解释由于工人疏忽未开启焊接烟尘净化器。

责令该公司加强工人的环保意识,焊接时必须使用焊烟净化器。

荥阳市环保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323号),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HN-201901-059

荥阳市

郑州亿立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但喷漆未在生产,存在问题:现场产品油漆未干,VOC收集设施未开VOC,处理设施现场开启后水帘处理设施不能运动(VOC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且无活性炭更换记录。

喷漆房内产品油漆未干,VOC收集设施未开VOC: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用手触摸喷漆房内存放的产品漆面无粘手现象,经调查询问该单位环保负责人及专业喷涂工人,该单位建有两个喷漆房(交替使用),依据现在天气情况每次喷涂作业停止后,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继续正常运行13个小时后关闭(此时喷涂件已没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后继续在喷漆房内存放12个小时后待漆面已完全干透时移出喷漆房或者直接外售,环保部现场督查时该单位喷漆房内产品已喷过漆近15个小时,故配套设施已关闭。处理设施现场开启后水帘处理设施不能运动(VOC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时当场让喷漆工启动水幕除尘设施,可正常开启。该单位环保负责人表示生态环保部现场督查时陪检人员不是专业喷漆人员(喷漆人员放假未上班)未按照该单位喷涂作业操作流程检查“水幕除尘”系统水箱水位是否符合要求就直接启动风机,导致启动风机后水幕除尘未能正常运行。无活性炭更换记录:环保局局执法人员现场查阅该单位危废物品管理台账,该单位危废管理人员每一类别的危废单独一张台账,台账显示有活性炭更换记录,并记录有危废名称及代号,危废间北墙体墙面上贴有活性碳标识,标识下方桶内存放有更换后的废活性碳。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加强企业日常管理,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强对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HN-201901-060

荥阳市

郑州荥锦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因烟尘管道多处破损,该单位垃圾焚烧发电焚烧炉燃烧产生的飞灰(属危险废物)不能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

2019年5月22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王涛、张滨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检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生态环保部督导组现场督查时发现因烟尘管道多处破损,该单位垃圾焚烧发电焚烧炉燃烧产生的飞灰(属危险废物)不能有效收集,无组织排放严重。经现场核查是由于环保部现场督查时该单位正在对1号石灰罐进行上料,上料时需经罐装车上安装的输灰管道直接插入石灰储存罐内进行不计,刚开始进料时由于负压大会导致少量石灰粉外泄,管道上附着的浅黄色粉状物是因为该单位3号锅炉检修、清灰过程中有少量飞灰遗落在管道上并不是烟尘管道破损造成的。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今后在进行装卸物料时固定好输送管道,做好防护措施,在进行设备及配套设施维护后及时清理现场,责令该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彻底清理清灰过程中附着在管道上的飞灰,2019年5月22日晚上已全部清理完毕,收集后的飞灰在固化车间经过螯合、稳定化处理后运往市固废中心填埋装卸点进行妥善处置。

HN-201901-061

荥阳市

郑州市鼎鑫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该公司设有一套布袋除尘施,现场检查时未开启熔炉正在生产,粉尘无组织排放车间内积尘较多。

5月21日,联合调查组到位于崔庙镇工业路的郑州市鼎鑫研磨材料有限公司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工人正在对车间积尘进行湿法清扫,调查询问负责人除尘器已于督察组检查时排除控制电器故障恢复运行。调查组对该公司5月18日环保部督查组检查时发现的生产时除尘系统未同时开启问题,进行了严厉批评,要求该企业必须于5月22日前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车间积尘已清扫到位,要求现场负责人对除尘器进行开启操作,除尘器能够正常运行。调查组要求该企业生产时,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必须同时开启,并确保收尘效果。

荥阳市环保局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拟处罚额度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HN-201901-062

荥阳市

郑州洪威鼎盛高新产业园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喷漆后的钢构件油漆未干,摆放在厂房内晾晒,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5月17日,荥阳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厂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该企业正在生产,喷漆后的钢构件油漆未干,摆放在厂房内晾晒,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经调查,该厂钢构件产品于5月14日在喷漆房内完成喷漆工艺,在产品晾干后存放在车间内。

荥阳市环保局和金寨乡政府自接到督查问题后,立即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由金寨乡环境监察中队与金寨乡政府工办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HN-201901-063

荥阳市

郑州德盛祥电机制造有限公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设计规模年产 10 万台节能电机,主要废气为浸漆、 喷漆工段排放。存在问题:浸漆工段废气处理的活性炭长期未更换,不能正常运行, 废气直排。

 

2019年5月13日荥阳市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组装车间、喷漆车间正在生产,浸漆工艺未生产。针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公司危废台账,台账显示最近一次更换活性炭是2019年4月28日,更换量为5.5公斤,根据现场对浸漆工艺活性炭箱的检查,更换活性炭的量不能对浸漆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的处理。针对活性炭更换量不足问题,该公司环保负责人解释由于其身体原因请假,工人在更换活性炭时,库存不足没有及时上报,导致活性炭更换量不足。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更换浸漆工段活性炭,未更换前浸漆工段不得生产。

荥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01-064

荥阳市

郑州人和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设计规模年产 1.5 亿克拉金刚石,主要生产工序为破碎、电解、清洗、摇床、反应釜除石墨。存在问题:后处理工段产生的硫酸酸洗 废气和电解废气处理设备未运行,废气直排,车间内酸雾弥漫。

 

2019年5月13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电解、合成、选型工段正在生产,酸洗工段停产。针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后处理工段配备有两套酸雾吸收塔,分别收集电解、酸洗产生的废气,执法人员现场调查了解该公司电解工段生产且配套的酸雾吸收塔运行;酸洗工段未生产吸收塔正在运行,但加注碱液的水泵损坏,工人正在维修更换水泵,吸收塔运行时会吸入少量含酸废气,未经中和吸收处理,并导致车间内有少量含酸烟雾。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更换加注碱液的水泵,未更换前酸洗工段不得生产。

荥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01-065

荥阳市

河南通达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设计年产建筑机械、工程机械 800 套,生产工艺切 割-车床-焊接-组装-喷漆。存在问题:1.焊接工段未使用烟尘收集设备。2.组装车间开放式喷漆,无有机废气治理设备。3.喷漆房有破损露气,废气管道活性炭堆积阻塞严重。

2019年5月13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检查时该公司金工车间、焊接车间、组装车间正在生产,喷漆车间未生产。针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1、焊接工段未使用烟尘收集设备。”该公司现场负责人解释由于焊接工件较大,工人在完成一个焊接点作业到下个焊接点作业时,由于疏忽没有及时挪动焊接烟尘净化器;2、“组装车间开放式喷漆,无有机废气治理设备。”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在组装车间发现喷漆设备,组装车间未发现喷漆的痕迹,调查了解,该公司有严格的生产程序,所有的喷漆作业都是在喷漆房进行,不会在组装车间喷漆。3.“喷漆房有破损露气,废气管道活性炭堆积阻塞严重。”执法人员现场看到该公司喷漆房为伸缩式,伸缩过程中易造成破损,督查组检查发现的破损处,环保局执法人员检查时该公司已修补完毕。喷漆房废气处置设施中的活性炭为阶梯式摆放,执法人员未发现阻塞现象。

针对问题1:荥阳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加强工人的环保意识,焊接时必须使用焊烟净化器。针对问题2:要求企业喷漆作业必须在喷漆房内进行。针对问:3:要求该企业加强喷漆房及配套废气处置设施的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截止目前,该企业已将喷漆房破损处修补完毕。

荥阳市环保局对该企业给予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01-066

荥阳市

河南省毅成重工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主要生产混凝土搅拌站、搅拌机等设备。存在问题:1.油漆桶、稀释剂桶未封盖,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2.喷漆后的钢构件露天晾晒。

2019年5月14日10时,荥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吴雷、刘宏斌、车子龙和城关乡工作人员禹红昌对环保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交办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核查,5月11日督查组所督查的企业名称应为荥阳市中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城关乡西史村,占地10亩,现有整体生产车间3间。根据对企业负责人尚江峰了解,督查组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油漆桶、稀释剂桶是存放在晾干车间的,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该企业的钢构件是在喷漆房内晾干后,堆放至厂区院内的。

要求该企业对晾干房进行清理,油漆桶、稀释剂桶要规范存放,在喷涂作业时要在喷漆房内进行。

荥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对该企业拟处伍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HN-201901-067

荥阳市

荥阳市崔庙镇金耐源物资供应站

该企业设计规模年产3000吨宝珠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问题:设备进料口粉碎过程中未采取降尘措施,灰尘较大。

5月14日,联合调查组成员崔庙镇政府大气办主任马良、崔庙镇安监办主任张午戌、荥阳市环保监察大队崔庙中队秦世勋等,联合到荥阳市崔庙镇金耐源物资供应站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工人已对粉碎进料口进行密封并正在安装喷淋降尘装置。调查组要求该企业必须于5月15日前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2019年5月15日,联合调查组到该企业复查,粉碎进料口已密闭,喷淋降尘装置已安装到位,并现场进行操作,能够正常开启且效果良好。

荥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企业拟处罚额度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HN-201901-068

荥阳市

郑州阿波罗肥业有限公司

该企业设计规模年产60万吨复合化肥,共3条生产线,废气除尘设施采用旋风除尘 复合沉降室 袋式除尘 喷淋。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问题:1.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2.沉降室1m*1.5m的10个清理口密封不严,在清理口能感觉到明显的刺激性气味和溢出风量;3.环评要求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现北、东、西侧均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

针对环保部督察组2019年5月9日交办的问题,荥阳市豫龙镇人民政府和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问题1、2:废气无组织排放现象严重;沉降室1m*1.5m的10个清理口密封不严,在清理口能感觉到明显的刺激性气味和溢出风量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氨化二线车间外有十个沉降室,一号沉降室清理口边框腐蚀穿孔密闭不严,存在无组织粉尘外排。问题3:环评要求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现北、东、西侧均不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于2007年取得环评批复并开工建设,当时周围300米内无居住区和科、教、文、卫设施,2013年以来该区域已被碧桂园、二十一世纪、清华园等多家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住宅小区,造成小区逐步包围和逼近原址所在的企业,导致小区距离企业较近,产生邻避效应。

针对问题1、2:荥阳市环保局要求立即对沉降室清理口进行排查,对密闭不严的清理口于2019年5月14日重新更换到位。针对问题3:荥阳市环保局要求该单位一是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降低对周围群众的影响。

针对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少量粉尘,一号沉降室清理口密闭不严,存在无组织粉尘外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荥阳市环保局已立案调查,现场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296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

HN-201901-069

荥阳市

郑州新农源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厨房未按环评要求安装油烟收集处理设施。

2019年5月22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王涛、张滨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经现场调查询问该单位厨房未按环评要求安装油烟收集处理设施是由于该单位职工食堂近期刚进行调整,将原厨房安装的油烟净化装置移至新厨房使用,2019年5月21日正在使用的油烟净化装置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新购置的油烟净化装置已购置未进行安装。

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三日内将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到位。2019年5月22日下午该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已安装到位。

HN-201901-070

荥阳市

无名物料堆场

现场检查发现,在荥阳市崔庙镇翟沟村吉寨组附近发现一1000平米左右无名物料堆场,现场堆放500立方砂石未苫盖,无喷淋抑尘设施。

5月23日,由崔庙镇大气办主任马良、荥阳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崔庙中队秦世勋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到位于崔庙镇翟沟村吉寨组无名料场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料场负责人正在对料场内的物料进行清理。调查组现场要求负责人马光必须于5月25日前把料场内存放的物料及简易筛子清运完毕,自行取缔,并且不得再擅自在这个场地内堆存物料。

联合调查组决定对此处村民私设的存料场进行取缔。2019年5月25日,联合调查组到该料场进行复查,场地内简易筛子及所有堆料已经全部清理清运完毕,该料场已取缔到位。

HN-201901-071

荥阳市

荥阳市 G234 廊道第十八标段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未施工。存在问题:工地内土堆苫盖率未达到 85%以上。

 

2019年5月12日下午,高村乡分管环境污染防治领导杜淑华带队,抽调工办、大气办以及农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确实发现工地有部分土堆未覆盖到位,并当场与工地负责人进行联系。经过与项目负责人沟通,了解到该项目由于工期未赶上绿化季节,没有赶上市里四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的要求,已经超过时限,计划今年冬季再进行绿化。为了减少裸露黄土对大气的扬尘污染,项目方之前已经在地上撒上草籽,目前还未发芽。负责人当场表示立即安排工人对未覆盖到位的裸露黄土进行覆盖,避免在草籽发芽前造成扬尘污染。

2019年5月17日,调查组到现场进行核查,裸露黄土已全部覆盖到位,部分草籽已露出地面,现场不存在任何扬尘污染问题。

HN-201901-072

荥阳市

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荥阳市冯庄——新密市白寨钻土矿

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该采矿区已办理采矿许可证,现场无法提供环保审批手续。在在的问题:1.矿区内堆放几十万立方的虚土未苫盖。2.采矿区无围拦,无降尘措施。3.作业时未采取降尘措施。

5月14日,联合调查组成员崔庙镇政府大气办主任马良、崔庙镇安监办主任张午戌、荥阳市环保监察大队崔庙中队秦世勋等相关部门联合到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老庄采矿点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采区处于停产状态。工人正在对矿区裸露的黄土进行苫盖,对围挡不全部分进行修整加固,现场设置有喷水雾炮,洒水车正在对矿区运输道路不间断洒水抑尘。调查组要求该矿区负责人,必须于5月15日前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2019年5月15日,联合调查组到该企业复查,中铝公司郑州分公司老庄采矿点矿区内所有裸露黄土和堆料已用防尘网覆盖到位,矿区周围围挡已全部设置到位,雾炮和洒水车正常开启作业。

荥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对该企业拟处罚额度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HN-201901-073

荥阳市

荥阳鼎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该搅拌站设计年产50000立方混凝土,现场检查时,该站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物料堆场堆放10000立方左右沙石,只有围挡,没有苫盖;2.堆场无喷淋抑尘措施。

2018年5月12日10时10分环保局执法人员王锦帅、程浩到该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中该单位没有生产,该单位已经对物料临时堆放点进行了覆盖,料仓内喷淋正常开启,经询问了解,该单位负责人对5月11日检查组发现存在的问题表示认同。

该单位已经对物料临时堆放点进行了覆盖,料仓内喷淋正常开启,

荥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对该单位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的决定。

HN-201901-074

郑东新区

郑州三德盛大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三德盛大实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场内有洒水,出场车辆有冲洗车轮,存在问题:料仓内装卸作业时未开启喷淋系统,管理人员看到检查后才用遥控器开启进行喷淋,且喷淋头呈喷射状,不是喷雾状态。

郑州三德盛大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13日,位于郑东新区白沙镇康庄大道东侧,郑东热电厂西,法定代表人阴俊伟,经营商品混凝土销售,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5月12日上午接到通知后,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郑州三德盛大实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料仓内喷淋为定时开启,每日定时开启8次,开启时间每次20分钟。

5月13日,白沙镇工作人员对该企业现场经理沈爱民告知搅拌问题后,该企业立即组织人员对料仓内喷淋系统进行改装升级。5月15日,该企业料仓喷淋系统完成改装升级,料仓喷淋正常开启。由于该案件证据材料不足,不具备立案条件,未处罚。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白沙镇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201901-075

中牟县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城东北路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道路左边压路机正在施工。存在问题:工地多处沙土未苫盖。

该问题为中牟县城东路、商都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经查,问题描述多处沙土未苫盖实际为道路东侧人行道水稳碎石备料,检查当天上午入场堆放,备料约20立方,用于下午铺设人行道。施工负责人反映,当天中午检查组现场检查拍照时工人在现场,随后立即使用防尘网将料物进行了覆盖。

截至目前,物料已覆盖到位。

无。

HN-201901-076

中牟县

中牟县广惠街道路工程项目

1.工地大面积沙土未苫盖;2.未实施湿式作业;3.工地未设置喷淋、出入口未设置冲洗台等防尘措施。

广惠街南延位于中牟县郑庵镇刘庄村、郝庄村、郑油磨村、彦张村。建设单位:郑州正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海虹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沙土裸露已覆盖到位,土石方作业时保持湿法作业,工地已设置喷淋和冲洗台。

中牟县城市管理局针对该项目的扬尘污染问题已立案,相关程序正在进行。

HN-201901-077

中牟县

绿博2号安置区北区小区西侧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存在问题:小区工地多处沙土堆垛未苫盖,未进行湿式施工,现场检查时起风造成周围区域扬尘严重。

中牟县富贵五路道路工程位于绿博2号安置区内,施工范围由紫薇路至广惠街,道路全长560m,红线宽25m。建设单位: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华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沙土堆已覆盖到位,作业时进行洒水降尘。

中牟县城市管理局针对该项目的扬尘污染问题已立案,相关程序正在进行。

HN-201901-078

中牟县

中牟官渡工业园许都路道路工程

现场检查时,工地未施工。存在问题:仓狼路东西两侧工地沙土露天堆放,未苫盖。

许都路位于中牟县官渡镇党庄村。建设单位:中牟官渡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河南省大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沙土已覆盖到位。

中牟县城市管理局针对该项目的扬尘污染问题已立案,相关程序正在进行。

HN-201901-079

中牟县

郑州市嘉吉饲料有限公司

1.投料车间、粉碎车间、混合车间合用一个塔式车间,该车间除尘效果差,二层地面积满粉尘;2.除尘器排气口从二层排出,除尘排气筒目测6米,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与环评要求不符。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镇全店村,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饲料加工,主要产品饲料。法人代表:范安伟。

截至目前,该企业二层地面积尘已清扫,排气筒高度已调整。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市嘉吉饲料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厂立案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八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立案处罚程序办理中。

HN-201901-080

中牟县

郑州新海发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企业环评中描述,粉料仓粉尘,环保措施为16套仓顶除尘器+全封闭搅拌楼+24m高排气筒。现场检查时未看到24m高排气筒。

该公司位于中牟县官渡镇党庄村,占地面积111亩,投资2000万元,主要从事混凝土与销售,主要产品混凝土。

截至目前,该企业搅拌楼24米高排气筒已安装到位。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新海发联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厂立案处罚,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立案处罚程序办理中。

HN-201901-081

中原区

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混凝土厂区的场地有洒水,骨料仓喷淋设施开启,存在问题:1.制砂机上方的喷淋系统未开启,粉尘逸散到车间外;2.搅拌车停放场地采取了防尘抑尘措施。

公司位于杭州路富春路交叉口西北角,属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所辖。统一信用代码为:9141010257923338XQ,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该项目属整改、完善类建设项目,办理有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9年7月10日,中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到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料棚喷淋正常运行、车辆冲洗装置正常使用、场区内已洒水降尘、制沙机上方的喷淋设施正常开启。

中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督促公司针对检查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料棚喷的检查使用及维护,保证喷淋设施正常使用。并在料棚进出口加装防逸尘帘及喷淋设施,加强防尘措施,做到尘不外逸。搅拌车停放区加大清扫及洒水力度,确保不起尘。存在的问题已于2019年5月13日整改到位。下一步,中原区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辖区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中原区环保局对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进行处罚,拟处罚2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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