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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总结
时间:2017-11-24 17:35

近年来,郑州市人防办围绕全市“四重点一稳定一保证”工作格局,践行 “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工作理念,坚持用担当诠释责任,以实干聚焦发展,业务建设翻开新篇,公益服务渐入佳境,融合发展成绩斐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现按照《郑州市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民主评议工作方案》,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防办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坚持以履行监督责任、助推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机关作风庸懒散软、行政服务效能低下、重大项目推进不力等问题为重点,强化监督查问题、强化措施促整改、强化责任促担当、强化制度促治本,做到真管真严真担当,真查真纠真问责,进一步增强了全市人防系统工作人员的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一)深化审批改革,助力推进人防发展

按照全市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推行人防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几年来,在市政府对全市37个行政审批单位进行的月、季、年度绩效考评中,市人防办均排在前10名,先后被市政府表彰为“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城镇化建设先进单位”。行政审批办公室连续三年被表彰为“全市行政审批先进集体”,被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1.启动实施“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人防办采取“撤一建一”的方式,在不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情况下,成立了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履行全市人防行政审批职能,实现了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权限一步到位、审批人员集中到行政审批大厅办公。审批办对所有人防审批事项,统一受理、独立办理,构建形成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枚印章签批”的“三个一”审批模式。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经“一把手”授权委托,首席代表全权行使全办行政审批最终签批权,彻底解决审批时限长、环节多、协调难的问题。

2.持续推进“深化、提升、规范”审批工作。一是削减事项。将“拆除、迁移人防通信、报警设施审批”和“报废人防工程审批”下放到县区,将“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防要求审批”调整为其它权利项,仅保留“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和“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拆除审批”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缩短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条件、办事流程、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进行梳理,统一优化为“受理、审核、办结”三个环节,承诺办结时限为3个或7个工作日。对于资料齐全、业务简单、程序合规,可当天办理的,均在当天予以办结。三是精简材料。将行政审批流程及办事指南,在政务服务网站、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审批办事大厅进行公告,制作《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宣传册供客户取用。

3.调整优化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流程。调整审批节点和前置条件。将设计条件审批的申报时间节点由规划指标确定后调整为规划指标确定前,建设单位初步方案确定后即可申报。建设单位在规划指标确定前即可进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在规划指标确定后即可申报建设决定书审批。极大缩短了建设单位在规划并联审批窗口的办理时间,确保了与规划审批的同步性。

(二)强化为民意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近年来,市人防办努力在权力上做“减法”,在服务上做“加法”,逐渐形成了透明、便利、公平的人防发展环境,并力求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面,取得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成果。

1.靠前服务。市人防办出台《市人防工程服务型执法监督管理办法》,审批窗口推行提前告知、申报辅导、服务前置的服务机制。在设计条件审批阶段,向建设单位核发《人防工程建设设计条件通知书》时,同时签发《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告知建设单位人防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详细告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据、基本程序、内容与要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注意事项,做到事先告知、事中催告。为避免提前没开工项目出现违规现象,对尚未达到报监条件的建设项目,接到建设单位申请后,及时启动质量监督提前介入机制,避免建设单位在质量监督程序上发生违规行为。

2.保障重点。积极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推出“主动服务、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全程跟进 ”服务模式,为轨道交通建设、省市重点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提供提前介入服务。特别是积极服务轨道交通工程兼顾人防要求的建设工作,今年完成了轨道交通2号线16个站点及区间的正式竣工验收工作;完成了轨道交通1号线东、西延长线,城郊铁路南线的预验收工作;对轨道交通3号线、4号线、5号线、14号线等线路一期工程,正常实施质量监督工作。

3.创新执法。鉴于郑州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增加迅猛,特别是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推进过程中,建设单位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往往忽视或违反建设程序开工建设,出现大量的违法违规现象,给人防执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打击违规建设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更好的推进人防工程快速建设,市人防办研究出台了《关于对城中村、旧城改造、保障房等违规建设人防工程的处理办法》和《关于对违规建设人防工程的质量检测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高效快速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有力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立足实际突破,建立健全配套机制

为提高行政效能,提升办事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市人防办积极主动作为、努力突破“瓶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对先进地市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对全市配建人防工程进行大数据分析,制定了《郑州市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标准(试行)》和《郑州市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试行)》。该标准经国家人防办和省人防办批复,已于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试运行。该标准的出台一方面能使结建工程审批工作与土地、规划等部门的审批工作有效对接,又能方便建设单位和投资者在土地批租、项目规划设计等环节清楚掌握结建政策,基本保持与现行政策相近的投资成本,简化了审批投入,还可以使不同性质建设项目配建人防的面积更趋合理,真正达到城市战时防空和人员掩蔽需要。另一方面,解决了人防行政审批中,人防配建面积核算专业性太强,需要购买专业技术服务来核算建设项目应建人防面积的问题,降低了行政成本和企业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取得的成效

全市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开展之后,市人防办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党风、政风、行风不断好转,成效明显:一是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有效加强。全市人防系统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能力持续加强,以党的制度优势,铁的纪律凝聚起干事创业正能量。理清思路,妥善处置了原碧沙岗地下商场、原德化街人防商店、原人防建筑公司伏牛路门面房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会议文件明显精简、铺张浪费现象有效杜绝。文风明显改善,篇幅明显压缩,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三是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持续好转。通过全面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教育整顿活动、工作纪律专项整顿等活动,人防系统办公秩序、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干事、谋事、干成事的氛围更加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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