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金水区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5批)
来源:区攻坚办  时间:2018/07/09  

一、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69

反映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附近有一家金峰混泥土有限公司生产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运输车经过噪声扰民。2、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生产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媒体多次报道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属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二十里铺村辖区,占地面积约19800平方米。该公司东侧紧邻索凌路,南面为普罗旺世小区,西侧为老鸭陈在建安置房,北侧为国瑞静香园小区。该公司1996年11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

该公司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公司建成之初,周边为一片空地。该公司按照程序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郑州市环保局于2004年9月15日批准了该项目环评登记表(编号:郑州环建2004-625),2009年7月29日下发了同意建设项目试生产通知书,2010年11月10日批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编号郑环验登〔2010〕18号(补办环评)。验收时郑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排放值全部达标。由于城市发展,近年来该公司周边的空地全部建成了住宅小区,特别是随着普罗旺世小区和国瑞静香园小区的居民入住后,该公司的粉尘及噪声污染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2、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系河南省工商局下属单位,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50481。位于金水区银河路索凌路西。属于丰庆路办事处二十里铺村辖区,1992年成立,专为河南省工商局印制营业执照、表格等,无外来业务。该厂于2011年7月28日办理了环评验收(郑-金环验表〔2011〕53号)。占地总面积4909.4平方米。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3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附近有一家金峰混泥土有限公司生产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的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料仓密闭完好,场内地面湿润无粉尘、喷淋设施、进出车辆冲洗设备、脉冲式除尘器、沉淀池水循环系统、砂石分离机运转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料循环使用不外排。

2016年6月,为进一步降低对周边普罗旺世三期和国瑞静香园周边居民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金水区环保局多次联合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金水区混凝土搅拌站及砂石料厂专项整治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对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并满足相关要求:一是主搅拌楼、传输带、堆厂料厂及料仓库出入口必须进行全封闭;二是应对厂区内部进行绿化、硬化,不得出现积尘较重和泥泞不堪的现象;三是完善堆厂料厂内的喷淋设施建设;四是每天定期开启厂内的大型喷淋设备,保持厂区内的湿润环境;五是厂区内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进出车辆必须进行清洗;六是定期保养、维护搅拌楼的除尘设备,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七是搅拌楼所使用的外加剂不得外排,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八是清洗搅拌车的沉淀池应定期清理,增设砂石分离机,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料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该公司于2016年对厂区进行全面包封,并采取隔音隔噪措施,并在料场加装喷雾降尘设施,出入口有车辆冲洗设备。经过近一年的改造,该公司于2017年5月升级改造完成,除办公区域外,所有厂区进行了全封闭加装了隔声材料处理,并加装了20余台脉冲式除尘器。同时,该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动进行设备环保升级更新,采用的主机是高效节能、利废环保的新一代概念型混凝土搅拌机;采取封闭式砂石称量输送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安装了20套负压式电子脉冲除尘系统,彻底解决了混凝土生产中粉尘飞扬、环境污染等难题。

经查,2018年2月6日,该公司通过了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生产三星认证,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材三星企业。公司现有2套HZ-180型混凝土搅拌系统(于2016年底投产,属先进环保机型)及相关配套设备、办公楼、食堂和宿舍等,主要产品为规格C15-C60混凝土。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2、关于“运输车辆经过噪声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均为大型货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会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该反映问题属实。

3、关于“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生产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媒体多次报道没有解决”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 现场有印刷生产线一条,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有印刷成品及生产原材料,生产设备上均装有废气收齐专用烟道,该生产线配有vocs处理系统,且能正常工作,门窗全部密闭,现场未发现生产中有难闻气味,未能感觉明显噪音。金水区执法人员委托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现场对生产产生的噪音进行检测,经检测河南工商印务生产时噪音不超标。

该厂于2011年7月28日办理了环评验收(郑-金环验表〔2011〕53号),于2018年5月29日委托了郑州德析检测技术公司对该厂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废气排放未超标。

关于群众反映媒体多次报道没有解决的问题,在互联网环境中利用百度、搜狗、360搜索引擎查询,又调阅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金水区丰庆路街道文明办关于新闻媒体报道丰庆路的信息统计台账,均未见新闻媒体关于河南工商印务印刷厂环保噪声等问题的报道。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辖区居民举报金水区金峰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运输车经过噪声扰民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现场已同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沟通,要求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加大降尘力度,杜绝扬尘污染,尽量避免深夜生产、深夜运输原材料及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以免夜间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同时,提醒金峰搅拌站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周边居民谅解。

2、针对居民举报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生产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同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负责人沟通,要求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按要求生产,Vocs处理系统保持正常运转且要经常维护。

问责情况:

无。

 

二、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75、X410000201807010076、X410000201807010079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中央环境督察组第三批郑州问题情况30名举报人中的其中之一人(实名举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环评造假)看到你们对我们实名举报问题的答复等“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位于郑州市东风路以南、文博东路以西、文博西路以东,属于安置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审批(郑环审〔2012〕44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1、项目历史背景

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2006年8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年9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升科公司在2016年1月和2017年6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该项目建设是根据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15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38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38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2、关于李春霞等30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均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于2018年6月26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裁定结果。

3、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6月12日以郑环审〔2012〕44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金水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金水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017年7月19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宋宏杰教授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

此项目于2017年7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拆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并且,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因此,关于“该项目不符合验收条件,环保局出具了验收批复”的举报情况属实。

4、金水区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1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号),是金水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因此,关于“环保局批复文件造假”的举报情况不属实。

因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金水区环保局于2017年7月27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2017〕第01号)、2017年8月2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第1号)和2017年11月28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金水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虽然金水区环保局在发现此问题后及时将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但已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综上,该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针对郑州大学宋宏杰教授等三名专家提出的问题:一、关于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问题。目前升科公司已派多名工人在现场进行排查维修,预计7月20日前完成空调主机启动调试,8月31日前完成中央空调冷却塔及隔音防护罩安装。二、关于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问题。该地下车库排气口只有在设备检修、发生紧急情况时启动,平时处于关闭状态。三、关于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过近,应远离居民楼,尽量布设在绿花带内问题。该消防排烟道只有在设备检修、发生紧急情况时启动,平时处于关闭状态。

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党组和有关人员作出了深刻检讨。下一步,金水区环保局将以此事件为契机,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查找在思想认识、人员管理、工作作风、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特别是要针对环评审批程序衔接不够到位、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的问题,重新修订环评手续办理的流程和制度规定,切实堵塞制度漏洞,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

无。

 

三、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77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朝阳路花园新村小区,紧邻三号楼是商住综合楼,2018年5月12号新开一家炸鸡店,店面无专用排烟道,无后厨房,排烟口就放在店门口(店门东侧挡板内)属于直排,油烟影响周边住户。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甄正藤椒炸鸡排位于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朝阳路东100米花园新村小区3号楼下,为个体经营户。营业执照名称为郑州市金水区璐璐小吃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10105MA456CJM56,注册日期为2018年5月2日。已取得《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登记证编号:JYDJ241010505001059,有效期至2021年05月13日。

(二)现场调查情况

该问题为重复举报,与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问题第27批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40099案件内容相同。

2018年6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金水区食药监局、北林路街道办事处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经查:

1、针对涉及的“无后厨房”问题。

该店已经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取得《河南省小食品经营店登记证》有食品经营加工操作场所(俗称后厨房),且增加了防蝇防鼠,但门店与外界直通,未有隔断,会增加食品安全隐患。

2、针对涉及的“店面无专用排烟道,排烟口就放在店门口属于直排,油烟影响周边住户”问题。

该店后厨按照相关规定安装有集烟罩、专用烟道及油烟净化设备,且均为新装。厨房有1个电炸锅,安装有1台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理、稳定运行,处理风量为2000m/h,集烟灶已清洗,有专用油烟排放通道,排烟口通至楼顶。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该店虽有专用油烟排放通道,但油烟排放通道未高于相邻建筑物。油烟未直排,但仍会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现场已责令该店提升烟道进行整改。6月26日,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进行复查,未见有问题复发现象。

2、该店油烟处理措施符合相关要求,且设备能正常使用。6月27日,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安排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油烟监测,依据第三方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博晟环检字-201860276),该饭店油烟排放达标。

3、加强巡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规范使用,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墙壁和地面油渍未及时清理等问题,工作人员督促其按要求整改并提出完成时限。

问责情况:

无。

 

四、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91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花园路交叉口东北角康苑居小区,该小区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许多偷工减料、造假现象。尤其是小区排水系统造假最为严重,以假井充数,雨水、污水混流。每到下雨季节院里就会被淹,不下雨时院里污水气味弥漫,污水走雨水管道,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康苑居小区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16号,一共有9幢楼。一期1-3#楼公租房由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于2012年11月经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二期4-7#楼安置房由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承建,于2014年12月经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8-9#公租房由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于2014年8月经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合格。小区外网道路于2014年4月投入使用。目前,康苑居小区共有住房1178套,已入住1081户,入住率91%。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4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区住建局、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和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郑州金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河南安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小区管网施工单位)联合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本工程已分别于2012年11月份、2014年8月份和2014年12份由主体五方(承建单位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郑州中核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建设单位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监理单位核工业第五研究设计院)及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通过,至今已过四年之久,对所反映建设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造假现象,现场查验未发现有此类现象。

2、对所投诉的小区排水系统以假井充数,雨污水混流问题,现场对照施工图纸进行检查,雨水系统单独排水、污水系统单独排污,均照图纸施工,未发现假井充数问题。经现场核实后,打开末端雨水井进行检查,发现井内无污水排放且井内无污水异味,判断无雨污水混流现象。

3、对所投诉的每到下雨季节院里就会被淹、不下雨时院里污水气味弥漫、污水走雨水管道现象,2018年7月4日上午检查时为阴天,有零星小雨,检查组沿小区道路检查一周,未发现有污水异味。下午中雨天气,未见院内有被淹现象。以前曾发生过雨水倒灌现象,原因是三全路雨污水管道排水不畅通,导致倒灌康苑居小区雨污水系统,经了解三全路雨污水管道已全段疏通,目前未发生此现象。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郑州金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今后将定期对小区雨污水管网进行排查疏通,特别是雨后对小区内地面积水及时进行清理。

2、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加强巡查,督促郑州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郑州金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加强小区公共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问责情况:

无。

 

五、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34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经7路河南省工会干部学校,把原先建在经7路东侧的职工食堂,迁移到北边,使与该职工食堂仅有一墙之隔的金水区经7路15号付4号3号楼的广大业主,长期每天遭受该职工食堂的噪音和油烟污染的侵害,苦不堪言!请协调河南省工会干部学校把其职工食堂迁移,其违背中央不准机关经商的规定,将其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7路楼下的房屋出租给“羊肉汤”牟利的房屋里!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4号,社会信用代码:12410000415806014K。原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食堂因学校建设统一规划,已经拆除。现正使用的食堂建于2008年11月,主要服务于全省工会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归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学员服务处管理,位于学校办公楼的东北角一层,面积约780平方米。该食堂就餐人数根据培训班培训人数确定,最大容纳就餐人数150人左右。

2、金水区经7路15号付4号为实力小区,位于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北侧,与工会干校职工食堂一墙之隔,相距20米左右。

3、“羊肉汤”为郑州市金水区豫东来羊肉汤烩面小吃店,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14号院6号楼一层商铺(经七路东侧)。

(二)现场调查情况

1、2018年7月3日,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攻坚办等相关人员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食堂位于学校办公楼东北角。2008年11月该学校将食堂搬至现址。该食堂有基准灶头3个,单口中灶4个折合为2个基准灶头,共5个基准灶头,已按照相关规定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的油烟排放通道,现场发现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为4000m³/h,与灶头数量不匹配,噪音源现场发现系油烟器工作时连接烟道发出的声音。学校学员服务管理处表示更新油烟净化装置工作已经安排,由于学校的特殊性,安排在七月初暑假期间进行更换。

2、食堂排放烟道安装在食堂北侧,出风口正对金水区经7路15号附4号院,经实地了解,食堂做饭时开启油烟净化器,通过烟道传播,声音较大。

3、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总务处已出具证明,金水区经七路6号楼一层商铺(郑州市金水区豫东来羊肉汤烩面小吃店)房屋产权不属于该学校所有。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执法中队责令河南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加装集烟罩,整改烟道,加装油烟净化装置。下达《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第07083号)》。

2、降低噪音方面,购置高压静音排烟风机,安装烟道出风口向南移,远离金水区经7路15号付4号实力小区3号楼。配备新的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25000³/h)、不锈钢集烟罩、烟道、降噪机,目前已全部安装到位。

3、为保证日后油烟净化质量,并且能够积极主动保持油烟净化装置良好运转,要求食堂每周清洗一次集烟罩、出风口,每月至少一次清洗油烟净化装置,每三个月至少清洗一次排烟通道,按照实际情况及时登记《油烟净化器清洗记录卡》。

4、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执法中队定期组织对油烟进行检测,发现不达标情况及时督促整改,依法处罚。

5、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这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争取为辖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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