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金水区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0批)
来源:区攻坚办  时间:2018/06/26  

一、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80063

反映情况:

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顺河路17号院该小区露天的化粪池脏乱差至今无人管理,直接倒入到2楼的居民家里,影响居民的生活。该小区物业不作为,常年不掏该化粪池。投诉人希望尽快改造郑州市的老小区。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顺河路17号院小区属河南省司法厅家属院,由河南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物业管理。坐落于郑州市金水区顺河路17号(顺河路东明路向西120米路南司家庄市场街向南80米路东),属于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金色港湾社区,该院建筑建于1987年,二号楼属于河南省司法厅使用,住户52户;三号楼属于河南省监狱管理局使用,住户36户,房屋坐南朝北,东西走向,地形东低西高,小区内污雨水管道长度100米,管道口径大约40×40厘米,距离地面约40厘米,污水管道直接连接金水区司家庄市场街污水主管网。司家庄市场街道路是由司家庄村、河南省事务管理局家属院、河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家属院、河南省司法厅家属院、郑州市百货大楼家属院共同使用,该道路由于历史原因前期无人管理维护,经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研究,司家庄市场街由司家庄村负责管道维护、清扫保洁。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20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金水区保障办、未来路街道办事处、金色港湾社区及大气办、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及司家庄村市场负责人等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了解,对所反映问题情况反馈如下:

1、该小区露天化粪池脏乱差至今无人管理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了解,此问题反映不属实。该小区承建时未规划污水专用管道和化粪池,现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共同使用同一条管道,存在露天雨水井口较多、雨水井口有异味等情况,特别在下雨天时会有积水和污水反流现象,积水排放缓慢。

2、直接倒入到2楼的居民家里的问题

经社区网格长入户了解,此问题反映基本属实。主要是3号楼3单元1楼污水管道单独通向污水主管道,2至6楼污水管道共用一根排水管道通向污水主管道,由于楼院主管道与司家庄市场街管网排放不畅,堵塞严重,造成3号楼3单元2楼以上下水管管道堵塞点逐渐升高至2楼,进而反水到居民家里,此问题已整改。

3、该小区物业不作为,常年不掏该化粪池。

此问题反映不属实。该小区建设初期由河南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管理,无物业公司,近年由于“三公一业”向社会移交,河南省司法厅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保安、保洁进行服务,但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及养护仍由河南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包括每年的小区管道疏通清理。河南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表示:河南省司法厅每年不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小区管道(污水和雨水共同使用一根管道)进行全面清理一次。网格长同时也走访多户居民,了解到河南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每年安排人员清理管道情况属实。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6月20日下午,由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牵头,金色港湾社区督促河南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和司家庄村各行其责,迅速行动,安排专业人员对污水管道进行清理疏通。下一步,金色港湾社区根据司家庄市场街周边楼院的现实情况,河南省司法厅机关服务中心和司家庄村市场负责人同意每半年清理管网一次,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问责情况:

无。

 

二、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190014

反映情况:

群众来信反映:2017年6月份至今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柳林村拆迁工程,粉尘、噪声和建筑垃圾污染严重以及夜间施工扰民,特别是2018年2月12日,封土令规定期限内,举报人向12369微信平台多次举报,但均未能得到解决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金水区柳林村拆迁工地是金水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花园路三全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200亩,于2016年6月启动改造。全村共有465户村民,其中454户已签订搬迁改造协议,剩余11户未签订搬迁改造协议。截至2017年6月份,已签协议的房屋基本拆迁完毕。2018年2月12日,又对其中一户签订搬迁改造协议的村民房屋进行了拆迁。目前,柳林村拆迁工地进入村民安置区土方二次清运阶段。11户村民因为没有签搬迁协议,仍然居住在村内,出租房屋正常生活,因此,城中村的大量房屋拆除影响到他们的生活,11户居民多次通过不同渠道投诉。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关于“粉尘、噪声、建筑垃圾污染严重以及夜间施工扰民”的问题:

2017年6月份,金水区柳林村拆迁工地开始清运建筑垃圾。清运期间,金水区按照省、市关于拆迁工地的施工要求,在工地现场配备了雾炮、喷淋设施、洒水车等与施工规模相适应防尘降尘设施,门口安装了车辆清洗设备,并安排专人负责清扫保洁。但是,由于柳林村施工作业面积大、工期长,时常会因赶工期出现不按施工规范操作的情况,在拆迁、清运过程中产生扬尘,施工后黄土和建筑垃圾裸露没有及时苫盖。

建筑垃圾的清运一般都在夜间进行,《郑州市2018年优化市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实施方案》(郑建领办〔2018〕40号)规定,2018年5月10日之前三环外在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允许清运(管控期除外)。夜间粉碎、清运建筑垃圾会产生一定的噪音。

2、关于“特别是2018年2月12日,封土令规定期限内,举报人向12369微信平台多次举报,但均未能得到解决处理”问题:

2017年6月份以来,金水区环保局12369微信平台共接到9次关于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柳林村拆迁工程,粉尘、噪声和建筑垃圾污染严重以及夜间施工扰民的投诉,均向投诉群众回复:金水区环保局不受理,并告知其原因:根据2014年郑州市政府第211号政府令的规定,环保局不再对夜间施工噪声拥有查处权限,执法主体移交至金水区执法局进行查处,故建议群众向金水区执法局进行投诉,电话为0371-63928110;郑州市政府针对目前市内拆迁及在建工地较多,专门成立了负责督导各区查处工地扬尘的郑州市扬尘治理办公室,也可以拨打其联系电话0371-67887761进行投诉。

2018年3月5日、3月7日、3月8日,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分别接到环保投诉热线12369转办的4次关于2月12日柳林村拆迁的投诉,并附送相关视频证据,投诉人分别为杨某、汤某、黄某、冯某。2018年3月5日接件后,金水区住建局相关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经反复向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和施工单位询问、求证,得知2018年2月12日上午在郑州市封土令期间,柳林村组织拆除了一栋拆迁遗留户房屋,拆除现场配有大型雾炮车,在房屋倒塌的一瞬间产生有大量尘土;投诉人所举报内容和提供的照片证据基本一致,金水区住建局回复属实至12369,经核实举报人领取了相关奖励。2018年3月7日,金水区住建局对河南安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2018年2月12日拆除柳林村扬尘一案进行立案,责令整改并处贰万元的罚款,于2018年4月12日结案。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前期对该工地扬尘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1)2017年6月16日晚,市攻坚办督导组发现柳林拆迁工地装卸建筑垃圾未湿法作业、渣土车外运未冲洗。2017年6月17日,金水区住建局对该工地进行立案,责令河南安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整改并处拾万元的罚款,于2017年6月22日结案。

(2)2018年2月12日,金水区住建局接到12369环保热线转办的市民杨女士投诉(案件编号为:00-20180212-001150)举报:柳林镇2018年2月12日在拆迁过程中存在扬尘违法问题,当时举报人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金水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2月12日下午到现场进行调查,未见施工人员,未施工。

(3)2018年6月11日,金水区执法局国基路执法中队执法人员赵勇、尚熠在巡查中发现:柳林村工地南门向北200米处发现有两堆黄土裸露未覆盖,现场进行测量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18〕02019号),对该工地进行立案处罚,目前正在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2、前期对夜间施工违法行为处理情况

2017年7月24日,金水区执法局国基路中队在巡查时发现柳林工地出入的2辆渣土运输车辆没有按照要求密闭,金水执法局国基路中队现场对两辆违规运输车辆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了立案,对两辆违规运输车辆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2017年7月27日案件办结。

2018年5月10日之后,依照郑州市规定,三环外在夜间不允许清运。2018年6月20日,金水区执法局夜班中队接市民投诉“柳林施工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对违规清运渣土车进行了暂扣,并将依据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3、针对目前现场存在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立即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1)2018年6月,该工地在现场道路两侧安装铺设了大范围喷淋设施,对工地进行洒水降尘,进一步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对破损防尘网进行更换,对工地部分裸露黄土进行覆盖;经2018年6月22日复查,已覆盖完毕。

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将加大对该工地的督查力度,督促施工中切实落实湿法作业,在规定时间段不允许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郑州市金水区有关部门将做好剩余11户未签订搬迁改造协议村民的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