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省委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向郑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5/1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郑州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郑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扎实做好“三散”污染治理工作,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郑州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向郑州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郑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污染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市委、市政府把“三散”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立毅多次开展调研督导,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三散”治理各项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对“三散”污染展开全方位深度治理。除完成省定“双替代”任务2万户外,还自我加压,将原使用洁净型煤的4.9万用户全部实现“双替代”,将除巩义、登封、荥阳、新密等部分偏远山区外的其他区域全部纳入禁煤区,推动了散煤管控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积极整治“散乱污”企业反弹问题,截至2019年11月底,全市共排查取缔“散乱污”企业306家。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散尘治理水平,对工地扬尘实施“8个100%”精细化管理。

郑州市对“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成立了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赴现场实地督导整改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查严处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截至目前,交办的148件生态环境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共责令整改39家,立案处罚17家,罚款24.48万元,约谈2人,问责2人,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指出,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够彻底,散煤监管整治不够严格,散尘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

一是工作统筹和督导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强。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虽然制定了“双替代”等相应的政策文件,但跟进督导落实的“下半篇文章”做得不足,导致一些工作在末端未得到有效落实。部分辖区政府在抓工作统筹和落实上,存在重企业治理轻结构调整、重中心城区治理轻城乡结合部和郊区整治的问题,部分区域环境管理缺失,成为被遗忘的污染“死角”。

二是“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督察期间,发现30多家“散乱污”企业,主要集中在洗沙、筛沙、石子粉碎、废木料加工等小建材行业,废品收购加工行业以及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等方面,其中小建材行业粗放式作业,物料露天堆放,厂区积尘积灰深厚,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扬尘污染严重。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销售劣质油品,扰乱成品油市场,产生严重的油料污染。

三是“双替代”工作落实有偏差。督察期间,现场检查“双替代”132户,存在问题40户,问题主要是采暖补贴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地方村民对“双替代”补贴政策均不知情,一些市县采暖、电价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四是散煤监管整治不严格。督察期间,现场检查散煤点位49个,存在问题点位16个。问题主要是散煤监管存在漏洞,郑州市要求2019年11月15日前实现平原地区全域散煤清零,但现场督察仍发现不少违规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的现象,一些市县冬季采暖使用散煤还比较普遍;禁煤区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市县在禁煤区的划定标准上把握尺度较宽,部分平原地区未划入禁煤区;清洁煤补贴资金发放滞后。一些市县2017、2018年的清洁煤补贴至督察时仍未发到群众手中。

五是散尘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督察期间,现场检查散尘点位88个,存在问题点位74个,问题点位占比高达84%,表明郑州市散尘污染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问题主要是城市周边的不少临时性建筑材料供料企业和建筑废料、废品回收消纳企业普遍存在地面未硬化、物料露天堆放、无污染防治设施等,大风天气扬尘四起,下雨天泥泞不堪;一些工业企业厂院内物料乱堆乱放,积尘积灰深厚,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市区及所辖市县施工工地众多,一些工地“8个100%”落实不到位,郑州市所辖市县拆迁村较多,拆迁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尤其在建筑垃圾粉碎、分筛和运输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扬尘粉尘污染严重;郑州市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企业众多,部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如郑州煤电集团下属10多个采煤企业,落实省、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

六是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在对郑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时发现部分工业企业焊接、喷漆工段无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应急管控期间一些工业企业该停产未停产或限产幅度达不到管控要求,部分乡村还存在焚烧秸秆的现象。

七是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督察发现,郑州市西部山区不少采石场千疮百孔,长期未得到修复治理。例如新密市岳村镇驼腰村附近一采石场,面积约8平方公里,区域内大范围山体被开挖,现场检查时仍有3辆车正在装载矿石。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采矿点属于长期开采,周边生态破坏严重,且造成了极大的区域性粉尘污染。

八是结构调整亟待加强。郑州市“燃煤电厂围城”问题突出,燃煤消费总量占全省的十分之一,燃煤电厂燃煤量占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的70%。围绕中心城区,共分布着10家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高达870万千瓦;以二七塔为中心,半径90公里范围内燃煤电厂达到了26家,“燃煤电厂围城”问题十分突出。机动车总量大且污染严重,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10万辆,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呈现出总量大、密度高、增速快的特点,其中仅重型柴油货车就有35万辆,以及大量伴随工程建设使用的重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还有大量外地物流车辆和重型车辆过境,机动车污染严重。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豁免管控的企业数量增多,2019年1-10月份郑州市218家监控企业三项污染物排放量合计达1.17万吨,总体排放量仍然居全省首位,其中传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尤其是电厂排放较高。

督察要求,郑州市委、市政府要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督察反馈的问题,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出重拳、下狠劲、用实招,切实把散煤管住、把散尘控住、把“散乱污”治住,努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优良生态环境。

督察强调,郑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分别于6月30日前、7月30日前将督察整改方案、督察整改报告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郑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调查核实,依纪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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