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郑州市关于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2/11  
截至2019年12月10日20时,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郑州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48件,现将第12批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10日20时,河南省第一“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郑州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148件,现将第12批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受理编号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情况备注
1D410100000000201912030003金水区魏河北路与丰庆路交叉口西南角瀚宇搅拌站,无任何手续,半夜偷生产,扬尘大,造成环境污染12月4日接到问题后,金水区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营业执照、环评手续等证照齐全。针对“半夜偷生产,扬尘大,造成环境污染”问题,现场检查时,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II级响应,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痕迹;料仓及厂区内喷淋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未发现有露天堆放的物料;厂区内道路已全部硬化,并定时使用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同时该企业已安装了智能用电监控系统,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用电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金水区环保局和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管控期间杜绝生产行为,解除管控后在生产过程中也要加大降尘力度,杜绝扬尘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免深夜生产、深夜运输原材料,以免夜间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下一步,金水区区环保局和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同时重点关注该厂智能用电监控系统,如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依法处理。
2D410100000000201912030007中牟县建设南路赛力威工业园内南边楼第五层六层有两个家具加工企业无手续,属于散乱污12月5日,中牟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经调查,赛力威工业园内南边楼第五层、第六层为郑州赛力威实业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1号楼的两个车间,因南五层空闲,在不增加环评报告中生产设备数的前提下,将四层的两台雕刻机及两台封边机转移到了五层,现场环保设施齐全。南六层将环评验收报告中的喷漆房及若干设施进行了迁移,现场保留了2台推台锯、2台封边机、1台侧孔机、2台雕刻机、1台覆膜机、1台三排钻,均没有超过环评验收报告生产设备数量,现场环保设施齐全。
    综上所述:该举报不属实。
不属实下一步,中牟县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D410100000000201912070001荥阳市贾峪镇龙卧凹村,郑州富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在管控期间生产作业,造成大量粉尘污染。在接到举报交办前,2019年12月7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式牌显示:当前预警级别为橙色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采取措施为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启动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0时。
      生产现场使用的袋式收尘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有无组织排放严重现象。但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擅自恢复生产,存在违反管控要求的违法行为,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停产到位。
      2019年12月8日接到举报交办后,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地面湿润,厂区未见有运输车辆,主要易产尘物料均堆放在密闭式车间及储料罐内,未发现有露天堆放及粉尘外溢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郑州富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未响应“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要求,在橙色预警期间进行生产”的违法事实,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已于2019年12月7日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713   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给予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现场检查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落实管控要求落实好相应的管控措施。在正常生产时加强管理,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

4D410100000000201912070002荥阳市贾峪镇034县道龙卧洼村西南方向富豪建材厂管控期间违规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在接到举报交办前,2019年12月7日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该企业日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式牌显示:当前预警级别为橙色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采取措施为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启动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0时。
      生产现场使用的袋式收尘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有无组织排放严重现象。但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擅自恢复生产,存在违反管控要求的违法行为,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一厂一策”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停产到位。
      2019年12月8日接到举报交办后,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地面湿润,厂区未见有运输车辆,主要易产尘物料均堆放在密闭式车间及储料罐内,未发现有露天堆放及粉尘外溢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郑州富豪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未响应“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停限产措施要求,在橙色预警期间进行生产”的违法事实,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荥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已于2019年12月7日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713   号),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给予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现场检查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落实管控要求落实好相应的管控措施。在正常生产时加强管理,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保证相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

5D410100000000201912070004荥阳市城关乡宫寨村村西荥阳国家电厂东隔壁,春华建材公司。该公司无环评手续;私自建设石子破碎线,露天破碎产生较多扬尘;白天夜晚不定时生产,夜间生产扰民严重。2019年12月8日,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河南春华建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对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该企业位于荥阳市城关乡宫寨村,占地约400亩,建有PC构件生产线三条,现场检查时企业负责人提供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荥环审[2017]204号,未能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验收文件,核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场区部分地面黄土裸露,未采取硬化、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现场未发现石子破碎生产线及露天破碎现象。
    综上所述,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针对该企业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验收手续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荥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764号,并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该企业拟处人民币贰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城关乡政府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对黄土裸露部门进行覆盖并加强今后监管。
6X410100000000201912070001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在已被取缔的汇东石材厂有人非法盗采石灰石,运到租用的木匠洼中组耕地里,后半夜超载车辆产生噪音污染,无任何防尘设备,路面尘土厚扬尘大。2019年12月8日上午,荥阳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原荥阳市汇东机制砂厂场地内未发现该企业有生产、开采山体等现象,未发现有生产机器、设备,2017年已对场地内动力电进行拆除,但场地内有清理迹象。经现场询问与调查,该场地在2017年被取缔后,场地内遗留有约有80吨石料及废渣料,因负责人韩东杰与塔山村村民张国亮存在租地经济纠纷,2019年10月,张国亮将原存放的80吨石料及废渣料变卖给平喜彬,平喜彬租用运输车辆将场地内石料及废渣料运送至贾峪镇塔山村与崔庙镇郑庄村交界处平喜彬存料场进行存放,运送过程中物料未覆盖,存在一定扬尘污染。
    综上所述,该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平喜彬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位于贾峪镇塔山村、崔庙镇郑庄村土地1748.53平方米(该宗地1748.53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基本农田21.6平方米,塔山村其他草地1326.80平方米、郑庄村其他草地400.13平方米),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9月30日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荥自然资罚决字〔2019〕第178号),依照相关规定,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已向荥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函(荥自然资函〔2019〕272号),罚款已缴纳。
7X410100000000201912070002惠济区三全路与金杯路交叉口往北500米路东,省体育中心东大门往南100米路东,隐藏有一个很大的废品收购站,有几台废品加工机器声音大、有扬尘,堆放有很多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2019年12月8日,惠济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经查,该废品收购站压块机1台、地磅1台,属无证经营。
    综上所述,该案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2019年12月2日,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废品收购站进行取缔,清理后的部分裸露土地加盖防尘网。
    下一步,惠济区将积极加大散尘治理工作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废品收购站无证经营等相关现象。

      河南省“三散”污染专项督察组进驻郑州市时间:2019年11月25日-12月10日,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371-67175202,邮政信箱:郑州市A341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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