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一批)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23  

 

一、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0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无名采石厂,位于新密市岳村镇杨岗村郭家门组村南头,每天有人开采沙石,没有环评手续,未做防尘措施,扬尘及噪音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20181119140与第10批受理编号20181118131的内容基本相同,调查处理结果一致。

该无名采石厂位于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组,属于老青石坑。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19日,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新密市国土资源局、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联合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该石坑属于历史遗留的老青石坑位于郑州寸瓦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流转40亩土地范围内。目前,该公司正在平整土地,有部分青石裸露在外,需要清理,现场存放少量青石,未见有采挖机器,也未发现开采铝石行为。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大巡查力度,依法监管到位,杜绝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生。

问责情况:

已移交新密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二、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41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东方酱肉烙馍粥店,位于二七区大学中路56号院门面房,每天11:00至13:00,17:00至20:00,产生的油烟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东方酱肉烙馍粥店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大学中路56号院(大学路与汝河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为沿街门面房,属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管理。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联合进行了调查。

检查时,“东方酱肉烙馍粥店”未正式营业。经询问负责人得知,饭店原定于11月23日正式营业。

该饭店后厨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并与抽油烟机使用同一个开关,现场未发现油烟直排现象。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出口朝向已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楼等环境敏感目标。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将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店规范经营,防止出现油烟扰民的问题。

问责情况:

无。

三、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2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1.新密市润财建材厂,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村委西边,每天22:00至次日6:00开采村最西边的山,开采期间未做防尘措施,扬尘及噪音污染;2.新密市天合建材厂,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村委南边,每天22:00至次日6:00开采村最南边的山,开采期间未做防尘措施,扬尘及噪音污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润财建材厂”实际名称为新密市润财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法定代表人李某某,经营范围:石料、建材销售。

新密市天合建材厂实际名称为新密市天合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法定代表人慎某某,经营范围:建筑石料用灰岩的开采、加工销售;建材销售。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密市国土局、新密市袁庄乡政府、新密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新密市润财建材有限公司与郑州天合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没有生产迹象,现场无机械设备。新密市袁庄乡方沟村村委西边与南边的废弃石坑也无开采行为。

2018年11月9日,新密市润财建材有限公司把机械设备运入采区石窝,准备偷偷生产。新密市袁庄乡政府与新密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立即采取措施,对机械设备线路板进行了拆除,及时制止了违规开采行为。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国土局、新密市袁庄乡政府、新密市环保局将加强巡查力度,严禁出现非法开采行为。

问责情况:

无。

四、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43

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元通市场,位于中原区建设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北500米路西,拆迁未做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元通市场位于中原区建设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北一公里至郑西高铁处向西500米高铁两侧,属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此市场为原须水商贸市场拆迁,为安置部分商户而建立的临时过渡市场。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中原区控尘办、中原区建设局和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等相关人员对现场了进行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市场内商户因市场拆迁正在有序搬离。由于该市场位于郑西高铁两侧50米范围内,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会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区域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推动铁路沿线两侧50米范围内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于11月17日对该市场进行拆除,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督,按照扬尘治理要求,配备两台雾炮、两辆洒水车,对拆除现场进行不间断降尘处理,但在房屋倒塌瞬间会有少量扬尘产生。11月18日12时启动黄色预警后,市场的拆迁工作随即停工。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全程监督,督促施工方做到拆迁过程中湿法作业到位,拆除完毕后及时覆盖。

下一步,中原区各督导组将加强对该市场的督导力度,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已移交中原区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五、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4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建筑垃圾堆放场,位于新郑市辛店乡人和村3组西南方向,早上6点、中午11点到1点、晚上5点到6点,多辆渣土车从大学路方向经过人和寨村西边倾倒建筑垃圾,无人清理,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建筑垃圾堆放场”位于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3组西南方,在农田东侧一自然荒沟内。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郑市辛店镇、新郑市公安局交警队联合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新郑市辛店镇人和寨村西侧是辛店镇人和寨村三组一农田旁边的自然荒沟。该村村民闫某某为了更好利用自然荒沟,将郑州市陇海路西四环地铁施工处的地下黄土拉至此处,欲将此荒沟进行回填复耕,待填平整后当做农田种植使用。现场调查时,拉至此荒沟的黄土已覆盖。

新郑市辛店镇辖区交警分时段进行巡查时,未发现有渣土车倾倒建筑垃圾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将联合新郑市公安局交警队继续加大对渣土车的查处治理,凡发现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黑渣土车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问责情况:

无。

六、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6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石头交易市场,位于新密市曲梁镇窦沟村原南边奶牛场内,每天夜晚运输石头,扬尘和噪声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石头交易市场实为车载式流动石子加工点,位于新密市曲梁镇张湾村和河西村交界处,在一家长期未运营奶牛场内,负责人乔付军。主要生产设备车载式破碎设备1台;生产工续为原料—破碎—成品。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密市曲梁镇政府、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该加工点无环评手续,经常夜间运输原料和成品,运输过程中车辆有遗撒伴有扬尘和噪声。

综上所述,该案件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1日,该加工点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并清离现场。

下一步,新密市政府将加大辖区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责情况:

已移交新密市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七、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47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大型垃圾堆放坑,二七区南四环芦庄路万科大都会小区附近有多个垃圾堆放坑无人清理,无覆盖,气味难闻,污染地下饮用水,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七区南四环芦庄路万科大都会小区附近有多个垃圾堆放坑,属于芦庄路建设红线范围内,此处生活垃圾为郑州市综合垃圾填埋厂未建成之前,郑州市周边无垃圾处理厂,城区生活垃圾运往此处进行填埋造成。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二七区金水源筹备组分管领导李主任等工作人员、郑州市城建委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芦庄路由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河南省亚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于2017年5月进场,开始施工建设,进场后发现路基下方存在大量生活垃圾和少量建筑垃圾,其特点分布范围面积大,形状区域不规则,深度不一,因道路进场前物探未探明道路下方垃圾,原设计方案已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因路基下生活垃圾填埋区域与原图纸设计存在较大出入,经现场全线开挖探坑确认及后续专家会论证,正式变更设计图纸与2018年7月下发,设计方案为“垃圾部分清运+预制管桩+灰土垫层”。设计方案为生活垃圾部分清运,清运至路床下4m位置时,进行下一道工序预制管桩施工,然后回填一厚灰土垫层。施工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标准进行。配备足够数量的洒水车及雾炮,机械车辆进出口路面全部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现场施工区或全部采用硬质密闭围挡封闭,围挡上安装喷淋设备确保全封闭施工;按要求已安装远程监控和PM2.5扬尘检测设备,设备均运转良好;在生活垃圾清运中,全部采用正规垃圾清运公司车辆进行清运。由于我市近期经常进行管控,导致生活垃圾清运进展缓慢。现场裸露生活垃圾段已全部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扬尘治理“8个100%”标准落实施工,同时加强管理,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处理。

下一步,二七区金水源街道办事处将安排巡查人员进一步加大对此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不产生环境污染。郑州市城建委加强对该施工单位的管理,督促其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八、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8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登封市荣烨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城镇八方村东南方向,每个月大约生产200吨三氧化二铬重金属,没有环评手续,严重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荣烨耐材有限公司位于登封市告成镇告成村,法定代表人:赵某某。公司设计年产3000吨棕刚玉,3000吨白刚玉,产品用不含三氧化二铬重金属成份。有2016年12月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通过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登封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环保(第三批)备案(登环字〔2016〕67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上午,登封市告成镇副科级干部带队,登封市告成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登封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告成镇中队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检查时,该公司内无生产原料,无成品,只有一名看守人员,无生产迹象。 

登封市荣烨耐材有限公司从2015年因资金紧张和市场环境因素,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7年7月份,利用两个生产炉进行试验生产,但是未成功,后来一直没有再生产。

综上所述,此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环保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做好群众环境信访工作,争取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问责情况:

无。

九、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49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无名污染源,位于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附近,夜间经常能闻到刺鼻的难闻气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位于新郑市神州路与炎黄大道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郑市和庄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对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周边方圆500米范围内涉气行业进行排查。

经排查,该行政村500米范围内有涉气企业1家(新郑市三联印刷厂)、大型养鸡场1家,未发现其它涉气行业。

新郑市三联印刷厂主要经营烟盒印刷,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企业环评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到位,夜间不生产。

大型养鸡场位于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南头,名为新郑市和庄镇东升种鸡场,法定经营者刘某某。该养鸡场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化粪池有硬化措施,加盖水泥板,带棚晾晒场已进行硬化。该养鸡场的鸡粪和污水在白天进行清运,定期由郑州恒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拉走处理。养鸡场周围能够闻到鸡粪的气味。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环保局、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定期排查环境污染源,加大对周边环境问题的整治,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

无。

十、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50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无名文化石砖厂,位于新密市来集镇原郑州泰固制造有限公司厂内,无任何手续,烧炭,喷塑粉尘大,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新密市来集镇原郑州泰固制造有限公司院内无名文化石砖厂工商注册名称为郑州奇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来集镇陈沟村,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建于2017年;主要生产设备为上料机、搅拌机、固定式震动平台、烘干室(电加热)、空压机(配套有喷壶,用于喷涂颜料);污染防治设施为袋式除尘器1套。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新密市来集镇张副镇长、新密市环保局相关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检查时,两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经查,郑州奇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郑州泰固制造有限公司一个车间,安装了一条人造文化石生产线。2017年11月经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密环建〔2017〕280号),2018年3月进行自主验收。经查看郑州奇缘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环评,公司烘干室使用电加热,未发现烧炭;喷涂工段在密闭房间进行,安装有收尘装置,废气由排气筒排放。经调阅该公司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在排放限值以下。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来集镇政府、新密市环保局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问责情况:

无。

十一、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20181119151

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6家粉碎厂和6家石灰厂,位于登封市送表乡张毛山和界碑坡,毁坏林区,非法采石,烧石灰,粉碎石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登封市送表矿区位于登封市和汝州市交界处,辖区石灰石储量丰富,且主要分布在登汝交界处,登封市送表矿区境内共有2家石灰厂和5家粉碎厂。石灰厂分别是: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粉碎厂分别是: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石料厂、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石料厂、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登封市众发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

1.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企业,企业法人:屈某某,该公司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建设有4座环保型石灰窑,主要生产高钙石灰,该公司分两期工程建设,年设计生产白灰30万吨,分别于2013年1月15日、2014年12月31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郑环验表〔2013 〕6号)、(郑环验表〔2014〕105号)。

2.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李某某,企业各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高钙石灰,该公司共分两期建设,年设计生产白灰50万吨,分别于2013年11月25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郑环验表〔2013〕109号),2015年11月通过登封市环保局竣工验收(登环评验〔2015〕132号)。

以上两家石灰厂属于环保型石灰窑,窑炉燃烧所用燃料为煤炭(山西晋城低硫煤)。根据《2016年郑州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郑政〔2016〕8号)的要求于2016年9月1日,安装在线监控与郑州市联网并通过核查。

3.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石子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李某某,该公司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852009127130048596)。2016年12月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石子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4.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石子加工企业,企业法人:屈某某,该公司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2017年9月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建筑石料粉碎及石粉深加工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公告(登环字〔2017〕64号)。

5.登封市文鑫石料厂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料加工企业,法人代表:周某某,主要生产加工石子,设计产能为5万吨/年,该厂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2014年12月通过登封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登环验字〔2014〕026),2016年12月15日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文鑫石料厂年产5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6.登封市众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送表矿区西送表村,属于石料加工企业,法人代表:程某某,主要生产加工石子,设计产能为4.7万吨/年,该厂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2014年12月通过登封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登环验字〔2014〕014)。2016年12月15日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众发石料厂年产4.7万吨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7.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送表矿区和沟村,属于石料加工企业,法人代表:李某某,主要生产加工石子,设计产能为30万吨/年,且企业营业执照、环保手续齐全,办理有采矿许可证(证号:C4101852010127130101153)。2016年12月15日登封市环保局对登封市和生石料厂年产30万吨石子骨料生产线项目环境现状评估进行环保备案(第三批)公告(登环字〔2016〕67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0日上午,登封市送表矿区谢副主任带队,登封市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矿区环保中队、矿区国土所、矿区林站等相关人员对7家企业进行现场了调查。现场调查时,7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登封市政府有关要求,进行非煤矿山综合治理。

(一)关于反映“毁坏林区”问题

经查,前期涉及毁坏林地的企业共有两家,分别是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

1.登封市文鑫石料厂属于2012年矿山资源整合前遗留的老开采点,经整合,登封市文鑫石料厂组合为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林业部门于2012年9月21日发现该企业毁坏林地约1000平方米,登封市林业局对其进行处罚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2.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位于送表矿区和沟村。该企业于2013年6月27日毁坏林地996.45平方米,登封市林业局对其进行处罚人民币2万元;2017年11月9日毁坏林地1832平方米,登封市林业局对其进行处罚27480元;并对企业主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进行地貌恢复。

(二)关于反映“非法采石,烧石灰,粉碎石子”问题

7家企业的采石位置处于G207国道登汝交界处,属于2012年矿山资源整合前的老开采点,经整合后,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为独立的采矿许可证,其余6家采矿许可证归属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目前,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登封市和生石料有限公司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发及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郑政〔2017〕15号)、《登封市非煤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专案》(登办〔2018〕53号)文件的要求,对老开采点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为使矿山更好地修复整治,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煤田地质局二队编制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2018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书,并经专家进行了评审,登封市华众建材公司依据治理方案对矿山边坡坡面整理,危岩体清除,对采坑回填,地表平整覆土、植树等工程技术手段,对治理区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在治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原石,该行为不属于非法开采。

综上所述,此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登封市国土局、登封市林业局、登封市环保局将督促企业加快对矿山进行环境生态治理修复,争取于2018年12月底前治理修复到位。同时,加强对矿山的日常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问责情况:

无。

十二、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20181119152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无名露天垃圾场,位于惠济区政府对面天伦庄园小区南门的东西街,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污水横流、苍蝇乱飞,无人管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无名露天垃圾场”是上元路的待建工地,位于惠济区政府对面天伦庄园小区南门的东西街、惠济区清华园路铁路西侧,属于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21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联合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天伦庄园小区南门东西街道属于市政规划的上元路,尚未施工,属于待建工地。新城街道办事处多次撒草籽,现已长满植被,且周边无生活垃圾、无河渠、无排污口,不存在污水横流、苍蝇乱飞的情况。该区域建筑垃圾是天伦庄园小区业主新房装修垃圾私自倾倒所致,物业公司已多次清理、覆盖。由于前期处于黄色预警管控期间,土石方作业不能进行外运清理,造成部分垃圾未能及时外运。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城管局对天伦物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惠城管责改通字〔2018〕第1667号),责令其将积存的垃圾清理干净。截至目前,天伦庄园物业服务中心已组织人员用防尘网对未清运的装修垃圾进行了密闭式覆盖,待管控结束后,立即开展清理工作。

下一步,惠济区城管局及新城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无。

补(第9批)

十三、郑州市高新区   受理编号:20181117127

反映情况:郑州市高新区,1、建筑和生活垃圾未覆盖,位于高新区石佛沉砂池周边,建筑和生活垃圾裸露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2、多家商铺环境污染,位于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属于河南工业大学的门面房。一是有多家小餐饮经营过程中油烟直排,污染环境;二是有3家汽车保养店和2家洗车店,在经营过程中修车油污、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洗车废水、噪声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建筑和生活垃圾未覆盖,位于高新区石佛沉砂池周边,建筑和生活垃圾裸露未覆盖,扬尘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高新区石佛沉砂池位于莲花街北、银杏路东侧。该区域因水源地治理于2018年8月对周边违法建设进入全面拆迁阶段,9月份完成拆迁工作后,在现场立即搭建围挡,并对建筑垃圾进行全面覆盖。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9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环保安监局、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石佛沉砂池周边建筑垃圾已全面覆盖,并搭建围挡予以封闭,未发现生活垃圾。

2018年8月,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对沉砂池周边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拆除并搭建围挡予以封闭,建筑垃圾已全面覆盖,生活垃圾由高新区环卫部门每天进行清理。

综上所述,该案件不属实。

问题2:多家商铺环境污染,位于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属于河南工业大学的门面房。一是有多家小餐饮经营过程中油烟直排,污染环境;二是有3家汽车保养店和2家洗车店,在经营过程中修车油污、废机油、废电池等危险废物、洗车废水、噪声严重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1.高新区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有九家餐厅,分别为:

(1)飞刀山西刀削面法人代表人:李某某,成立于2017年5月2日。

(2)永宏铜锅涮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刘某。

(3)七味重庆特色小面店,法人代表:付某某,成立于2018年8月14日。

(4)随手香熟食店,法人代表:崔某某,成立于2018年1月17日。

(5)周文军酵子馍店,法人代表:周某某,成立于2018年9月25日。

(6)福森卤肉凉菜店,法人代表:朱某某,成立于2018年9月4日。

(7)永宏盱眙龙虾餐饮店,法人代表:张某某,成立于2018年5月16日

(8)兴隆饭店,法人代表:孙某某,成立于2017年5月2日。

(9)旺连强快餐店,法人代表:旺某某,成立于2018年3月20日。

2.银杏路西侧学府嘉院门面房存在3家汽车保养店和2家洗车店。分别是:

(1)河南阿甘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史某某,成立于2018年5月18日。

(2)中鑫之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杏路分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成立于2018年8月31日。

(3)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鑫银汽车维修服务部(营业执照跟门牌名称不一样,以下称:小李补胎),法人代表:李某某,成立于2018年10月26日。

(4)郑州高新区方方汽车养护中心,法人代表:郭某某,成立于2018年4月3日。

(5)郑州高新区建民洗车行,法人代表:魏某某,成立于2017年3月23日。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9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高新区环保安监局、高新区枫杨办事处等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检查。

莲花街银杏路北段学府嘉园周边的山西飞刀削面、永宏铜锅涮、重庆特色小面等9家饭店均安装有油烟净化器且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清理,未发现油烟直排的问题。

3家汽车保养店均属小规模门店式经营,办理有正规手续,经营范围为汽车保养,不涉及钣金、喷漆等产生噪音、气味的维修工艺。保养过程符合行业标准,无任何违规操作,也未使用任何挥发性化学制剂、未产生铅酸电池等其他危险废物。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机油,三门店均有专用容器进行收集,且签订了危废品回收协议,有专人定期上门将其回收,未发现有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情况。

2家洗车店均属生活源门店,不属于工业污染源项目,且在洗车间设有专用排水管道,产生废水均通过排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对五家店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未听到任何连续性敏感性噪音。小李补胎店营业时间到晚上10点外,其余四家营业时间为早7点至晚7点,不会影响到周边居民的夜间休息。

综上,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一是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对石佛沉砂池周边进行二次覆盖;二是定期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问题2:高新区管委会将针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情况,制定专项方案,增加人员配比,加强监管检查,监督汽车保养店、洗车行、饭店等行业的正规运营,督促其严格按照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问题,营造辖区居民安居乐业的环境氛围。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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