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32批)
来源:惠济区  时间:2018/07/09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64

反映情况:2017年河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改工作回头看,对2015年以前的企业列入清改名单,郑州市惠济区环保局也到现场查看,并召开会议要求企业整改,企业按环评公司要求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安装环保设施,仅环保设施就投资几十万,可是因为环保督查的到来,投资几百万的企业被关停,甚至因为没有办下来环评手续被强行关闭、拆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为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2016年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文件要求,郑州市惠济区开展了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以下简称“清改工作”)。

2017年8月,针对“清改工作”中政策和尺度把握不准、要求不严、以及整改不到位、漏报等问题,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豫环委办〔2017〕93号)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郑环文〔2017〕125号)文件要求,郑州市惠济区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以促企业整改到位。

四、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1日,郑州市惠济区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郑州市惠济区于2017年底开展了清改项目“回头看”工作。2018年5月,郑州市惠济区环保局研究决定,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环境风险小的企业,应于5月25日前报送《现状评估报告》。

截至5月25日,有4家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了现状评估报告,国土部门已提供相符性认定意见,发改、规划部门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相符性认定。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于按时报送现状评估报告的企业,待各部门认定完成后,郑州市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将依法依规给予完善手续。对于未按时报送的企业,郑州市惠济区环境保护局不再受理其现状评估报告,但是企业可以申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前不得开工生产。对于不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中环保备案条件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评审批要求、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郑州市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将依法依规查处其违法行为。

下一步,惠济区将加大督查力度,避免类似问题出现。

问责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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