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
来源:惠济区  时间:2018/06/14  

十四、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10

反映情况:1、郑州市惠济区森林湖小区东南角旁边,有一家印刷厂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2、森林湖北侧有一家搅拌站,生产中噪声扰民。搅拌站东侧有一家液化站存在安全隐患。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督办问题中涉及的印刷厂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与索须河交叉口向东800米,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该厂全称: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振东,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14101086716500399(1-1),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图文设计,企业营销策划,摄录服务,标识标牌设计及其他印刷品印制;2、督办问题中涉及搅拌站和液化站位于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北路东黄河农牧场,属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管辖。搅拌站全称:郑州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栗遂军,工商营业执照编号:91410108050884879M,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生产加工与零售,水泥、大沙、石子的零售;液化站全称:郑州找对了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人代表:时建民,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服装、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太阳能热水器、中央空调、光伏及配套产品和瓶装燃气(工业用途燃气除外)的销售、修理维护及清洁服务。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7日,惠济区执法人员立即行动,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1、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2017年11月起租赁岗李村李金聚的仓库,12月开始生产,现场不能提供环评手续,检查时没有发现该单位有生产迹象。2、郑州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商品混凝土项目,建有2套HL180型混凝土搅拌设备,环评手续经郑州市环境环保局审批,2013年4月建成并投入生产,7月通过环保验收,验收文号:郑环验表〔2013〕71号,噪声源来源主要为搅拌机、自动配料系统、风机和空压机等机械噪声,以及原料及成品运输产生的噪声。2018年6月7日,郑州北方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厂区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噪声未超出规定标准;郑州找对了新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站仓库面积20平方米,仓库现存约100瓶瓶装液化气,营业执照、瓶装燃气分销站点经营许可证注册地与现地址不符,督办问题中涉及的液化站主要从事瓶装液化气的销售经营,未有分装液化气销售的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现场督促整改,1、要求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自行搬迁;2、依照《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县(市)、上街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内各区无执法权限,现属地监管单位黄河农牧场已经督促该液化气站搬离。截至2018年6月10日,郑州汇祥彩印有限公司已搬离完毕,郑州找对了新能源有限公司瓶装液化气已搬离完毕,安全隐患已经消除。

问责情况:无。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