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
省委省政府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五批)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19  

六、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20181113048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思念果岭小区北侧老江山路,惠济区黄河景区火车站东侧思念果岭小区北侧,每天不间断有人在此清运渣土,道路堆放大量的渣土,未覆盖,导致扬尘非常大。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惠济区孙庄村北,惠济区黄河桥村南,惠济区新江山路东侧,属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管辖。此路段为郑州市城管委规定的渣土车运输路段之一。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4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现场未发现有渣土车偷倒及违规运输情况,但道路两侧存在部分黄土堆放、生活垃圾未及时覆盖清运的问题。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14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已组织清扫保洁车辆对道路两侧黄土、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加强洒水降尘频次,该路段现已进行停用,并派专人值守。  

下一步,惠济区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已移交惠济区纪委监委进行调查。  

十二、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20181113055  

反映情况:郑州市惠济区,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五组,500亩耕地倒入建筑垃圾,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邙岭大道黄河桥村山顶两处建筑垃圾场,2018年6月前已经整改,现建筑垃圾全部裸露;3、江山路北、郑焦铁路黄河大桥下,面积约500亩,建筑垃圾表面覆盖黄土一层,污染黄河水源。信访人要求垃圾清运并恢复原貌,已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多次反映过。  

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五组,500亩耕地倒入建筑垃圾,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涉及地块位于惠济区江山路东、成功驾校南,面积约500亩,其中124.6亩属于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第五村民组土地。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4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 2016年3月7日,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黄河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黄河桥村500亩,拟定建设停车场,后因停车场手续无法办理,改建为苗木基地。经走访调查,苗木基地项目处于停滞状态,该块土地处于闲置状态。2016年之前存在倾倒部分土方和少量建筑垃圾现象,耕地面积约40亩。2018年7月已进行清理,覆盖防尘网并播撒草籽。2018年6月19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已对古荥镇黄河桥村村民委员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责改字〔2018〕第15号)。目前,现场调查未发现存在新增倾倒垃圾现象,闲置土地已全部覆盖植被。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问题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邙岭大道黄河桥村山顶两处建筑垃圾场,2018年6月前已经整改,现建筑垃圾全部裸露。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涉及两处建筑垃圾场,位于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村。一处位于邙岭大道西,郑州市第三苗圃北,占地约150亩,土地性质为林地;另一处位于邙岭大道西,张定邦路北,占地约100亩。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4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河南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租赁郑州第三苗圃北建筑垃圾场,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租赁张定邦路北建筑垃圾场,邙岭大道两处建筑垃圾倾倒地点于2017年初停用。目前,未发现存在新增倾倒垃圾现象,该两处建筑垃圾倾倒点均已覆盖植被。  

综上所述,该案件基本属实。

问题3:江山路北、郑焦铁路黄河大桥下,面积约500亩,建筑垃圾表面覆盖黄土一层,污染黄河水源。  

(一)基本情况  

该案件涉及的垃圾点位于江山路北、郑焦铁路两侧,面积约500亩,原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用地。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18年11月14日,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国土资源局、惠济区古荥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3年10月25日黄革卫与武警郑州市支队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租用该宗地,该宗地部分为鱼塘用地,黄革卫对鱼塘进行了土地平整,2017年4月7日王保欣与黄革卫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租用该宗地。2017年5月8日,王春生与王保欣签订《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合同》租用该宗地,王春生在土地上搭建了部分临时房,作为临时物流停车使用。2018年6月19日区国土资源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责改字〔2018〕第12号),对王春生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国土资责改字〔2018〕第9号)。2018年6月古荥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车辆对该宗地周围厂房、围墙进行清除,覆盖防尘网。目前,经现场调查未发现存在新增倾倒垃圾现象。  

调查情况显示,该案件基本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问题1:惠济区将组织惠济区城管局和古荥镇人民政府持续对江山路全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对私拉乱倒的渣土车严管重罚,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题2:惠济区组织惠济区城管局、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持续对江山路全段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巡查,对私拉乱倒的渣土车严管重罚,完善规范渣土车行驶路线,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题3:惠济区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实到位。  

问责情况:  

已移交惠济区纪委监委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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