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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总结
时间:2017-11-24 16:49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环保局积极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制定下发了《郑州市环保局加强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积极改进作风,强化勤政廉政,提升行政服务,依法履职尽责,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我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贡献。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冰同志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郑淑敏和局纪检组长冯锦岭为副组长,局监察室、机关纪委、督查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环保系统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督的统筹协调、部署指导、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我局注重强化落实“两个责任”,针对机关作风庸懒散、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政服务效能低下、重点项目推进不力,严肃处理无视工作纪律、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办事拖沓、无责任心、“中梗阻”“踢皮球”、漠视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2017年以来针对违反八项规定、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9名人员进行了问责,其中给予警告处分1人,约谈3人,诫勉谈话5人。同时坚决遏制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尽职、尽责、高效、廉洁从政,增强作风建设的持续性和常态化。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及市委巡查整改情况,开展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对于存在的8项工作不足之处形成了问题清单,并对照问题清单制定了20条针对性整改措施,其中制定印发文件9份,保障了上述8项问题的逐项整改落实。近日我局开展“开门纳谏、提升服务”专题活动,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勤政廉政、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针对广大群众、业务服务对象、被检查企业以调查问卷形式开展回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环保工作的提升,更好地服务社会、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针对我局局务会确定的25项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推进迟缓的工作进行重点催办,截至目前已完成9项,有效保证了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专项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坚持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严格总量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以及新建项目预支增量核定制度,优化环境要素保障措施,统筹安排有限的许可预支增量指标服务于我市都市区建设发展大局。截止目前,共核定通过报告书、报告表建设项目1943个,核定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均未超过省下达指标。积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用征收工作,已完成费用缴纳142万元。二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今年前10个月,市本级实施行政许可281项,审批建设项目145家,验收项目50家,全部执行“三同时”制度;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环评审批,提前完成了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积极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45家火电厂、造纸厂,25家钢铁、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全部发放完毕。全面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工作,1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工作全部完成。三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坚持把环境监察执法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手段,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将排污企业“划区、分片”纳入监察网格体系,实行分包责任制,先后开展了春季环保大检查、大气、水、工业企业料场渣场、零点行动等多项专项执法行动,截至10月底,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9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87份,罚款金额约1511.9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5起。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安全管理,核换辐射安全许可证166家,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46枚,辐射安全实现事故零发生;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09.38万余台(套),完成危险废物跨省移出初审11项、跨省移入初审29项。四是强化法制建设和信访稳定。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8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13个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进行备案,审核率、内容合法率100%。以平安建设工作为主线,市本级接待群众来访57起120人次,立案查处340件,办结率、按期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自5月27日实施以来12369环保热线受理举报电话3.5万余个(涉及有奖举报电话1.2万余个),落实有奖举报累计682件发放奖金35.3万元,在全国首例开通了微信红包领取奖金。

(二)精准施策,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加快推进燃煤替代。2017年我市电代煤、气代煤省定目标任务8万户,截至10月26日,我市“双替代”工作已完成改造任务110512户。二是加快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全市共排查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79台,全部拆改到位。三是加快洁净煤供应能力建设。按照省原定目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省攻坚办同意,截至目前,9个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中心、55个配送网点全部建成。四是大燃煤锅炉提标治理。13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治理任务中,已完成提标治理12台,1台长期停产。五是水泥行业提标治理。14家水泥企业已完成提标治理,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六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24家涉及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已全部完成治理。七是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全市火电、钢铁、水泥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对重点涉气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八是“散乱污”企业整治。我市先后召开4次现场观摩推进会,全市共排查发现“小散乱污”企业10274家(含黑加油站188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并验收完毕。九是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黄标车淘汰扫尾工作,已完成淘汰黄标车8424辆,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截至2017年11月24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83天,同比增加32天;PM10年累计浓度为126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7.4%,PM2.5年累计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2.9%;综合指数在74个重点城市中倒数第8。

(三)扎实推进,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强力推进整治工程建设。制定了《2017年度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于明确的14项水污染治理工程,截止目前,5个已完成年度目标,8个在建,1个前期准备。二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市控以上重点排水企业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24小时自动监控。对重点企业实施专人负责、驻厂监管;实施“河段长”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水质超标预警和紧急应对机制,发现水质超标立即启动响应程序,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处置。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了《2017年度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和《郑州市典型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加快推进饮用水源地勘界立标、综合整治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共排查发现水源地违法建筑、排污口、工业企业35家,已整治完成31家,4家正在整治。加快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郑州段)两侧保护区排污单位综合整治,共排查发现16家违法企业,已全部整改到位。

今年截至10月份,我市黄河郑州花园口断面、贾鲁河尖岗水库断面、颍河登封白沙水库断面、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等5个国控断面全部达到国家、省定目标要求,特别是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水质改善明显,今年6月起年均浓度全因子达标,实现了20年来历史突破;城区10条河流水量、水质均得到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取水达标率达到100%。

(四)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提高

一是出台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委托郑州大学编制了《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多次征求全市26个相关委局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10月27日,第75次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送审稿)。二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对1000多个调查点位进行了核实调整补充,完善了点位属性信息。三是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本辖区重点行业企业与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组织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工作,筛查出疑似污染地块31个。四是加强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制定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过程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管理程序,做好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

二、存在问题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我市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是环境保护仍然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空气质量改善的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燃煤消减空间有限;产业结构仍需调整,虽然我市产业结构得到持续优化,但是,电力、水泥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依然占比较大,占全市工业能耗的89%左右;扬尘污染依然突出,近年来,我市PM10平均浓度居高不下,扬尘污染占比较高;机动车减排手段不足,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300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254万辆,并且每年以40万辆的速度快速增长,每年仍然新增30多万辆,导致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强度居高不下。

(二)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仍需加快。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产生的污水量日益增加,但河流自然禀赋较差、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部分污水管网雨污不分,给我市的河流水质改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三)环境违法行为仍有发生。部分企业深化污染治理内生动力不足,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等现象在一些行业仍然存在,特别是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特征。一些“散乱污”企业规模小、污染重、位置偏、难发现,既不办理任何手续,也不采取污染治理措施,由于投入少、见效快,采取游击生产、间歇生产的方式,今天查封明天换个地方继续恢复生产。

三、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确定的“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战略部署,以“建设生态郑州、美丽郑州工程、环保攻坚工作”等工作要求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总量控制,积极推进大气、水、土壤和农村环境治理以及自身能力建设,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全国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根据环保部“一市一策”要求,提出我市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方案,完成源清单编制、大气环境容量研究等工作,制定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出台奖补政策,推进工业污染物进一步减排。二是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针对我市主要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制定技术规范,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进行核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严格实施治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轻臭氧污染程度。三是推进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制定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方案和奖补政策,对城区内20蒸吨及以上天然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四是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建设全市机动车排放I/M制度监管系统,建立市、县两级移动源污染管控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货车尾气超标联合执法、停放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等工作。利用固定遥感监控系统,严厉查处机动车违法行为。定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油品抽测,加强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日常监管。

(二)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一是持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陈三桥二期、马头岗污水处理厂提标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雨污水改造和市政管网建设。二是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治理。根据“三年下河游泳”的目标,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治理,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2019年城区河流全面达到“下河游泳”的标准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开展河道综合整治。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城区生态水系建设。四是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环保要求,加大对城市饮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保护,牵头做好饮用水源地环境现状评估工作。

(三)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一是完成土壤污染详查工作。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二是实施污染地块清单化管理。以已关停、破产或搬迁的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为重点,开展全市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建立历史遗留污染地块清单,并更新全市污染地块名录。三是积极落实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对全市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修复治理条件的污染地块,依据各自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果,划分相应管理类型,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实现“一地一策”,严格管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四是加强全市重金属污染防控。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和标准,实施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减量置换。加强现有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持续开展以减排为主的工艺技术、污染防治设施技术改造措施,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建立生态红线划定联席会议机制,6月底前完成生态红线划定资料收集、反馈等工作,12月底前配合省环保厅完成划定工作,初步形成我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工作,力争创建1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组织开展生态创建“回头看”活动。

(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及培训,促进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融合推进,提高党组织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二是注重环保队伍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和业务教育培训,加大广大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和调整力度,强化所有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形成奖罚分明的工作机制、“看政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和“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干部升迁机制。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纪律约束,严肃违规违纪行为问责,加大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查必有果”,同时加强廉政履职宣传教育,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持续提升政风行风水平和环保系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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