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01
反映情况: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群众经荥阳市政府网站了解,在贾峪镇上湾村想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垃圾焚烧站,周围有恒大山水城、碧桂园小区、洞林湖自然保护区等,将影响十公里范围内的30万居民。当地群众多次阻止、上访、联名写信反映维权,结果被拘留。荥阳市政府一直没有正式回复。群众强烈要求该垃圾处理站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3.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变“邻避”为“邻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2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100
反映情况:郑州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将要建垃圾焚烧厂,群众正常维权时荥阳市政府直接抓人,不合理。希望垃圾焚烧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3.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变“邻避”为“邻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2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99 D410000201806020101 D410000201806020102 D410000201806020103 D410000201806020104 D410000201806030001 D410000201806030004 D410000201806030007 D410000201806030010 D410000201806030015 D410000201806030017 D410000201806030019 D410000201806030020 D410000201806030026 D410000201806030027 D410000201806030028 D410000201806030029 D410000201806030040 D410000201806030046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恒大山水城小区业主,投诉即将新建的垃圾焚烧厂距离水源保护地和居民生活区较近,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3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150 D410000201806030153 D410000201806030155 D410000201806030156 D410000201806030157 D410000201806030158 D410000201806030160 D410000201806030161 D410000201806040040 D410000201806040045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洞林湖风景区碧桂园小区附近建一个大型垃圾焚烧厂,附近有30万的居民,向政府递交了7000份的反对意见书,未得到回复。居民在维权过程中无故被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3.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3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151 D410000201806030152 D410000201806030154 D410000201806030159 D410000201806030162 D410000201806030163 D410000201806030164 D410000201806030165 D410000201806030166 D410000201806030167 D410000201806040009 D410000201806030023 D410000201806040024 D410000201806030027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恒大山水城小区业主,投诉即将新建的垃圾焚烧厂距离水源保护地和居民生活区较近,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4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40122 D410000201806040097 D410000201806050009 D410000201806050011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恒大山水城业主反映新建垃圾焚烧填埋场,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5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89 D410000201806050095 D410000201806050119 D410000201806060006 D410000201806060010 D410000201806060028 D410000201806060032 X410000201806050035 X410000201806060011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恒大山水城业主反映新建垃圾焚烧填埋场,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其中6月7日—8日前往成都九江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参观考察团中,郑州日报、郑州电视台、郑州广播电台三家媒体跟团采访拍摄。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5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106 D410000201806050086 D410000201806050120 D410000201806060008 D410000201806060027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洞林湖风景区碧桂园小区附近建一个大型垃圾焚烧厂,附近有30万的居民,向政府递交了7000份的反对意见书,未得到回复。居民在维权过程中无故被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3.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变“邻避”为“邻利”。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邻避效应”问题十分突出,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6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060083 D410000201806060111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洞林湖风景区碧桂园小区附近建一个大型垃圾焚烧厂,附近有30万的居民,向政府递交了7000份的反对意见书,未得到回复。居民在维权过程中无故被抓。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3.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6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50 D410000201806060113 D410000201806060114 D410000201806060116 D410000201806060119 D410000201806070006 D410000201806070020 D410000201806070021 D410000201806070033 D410000201806070033 D410000201806070036 D410000201806070038 X410000201806060030 X410000201806060057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的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太进,附近还有水源、耕地。认为选址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070072 D410000201806070052 D410000201806070073 D410000201806070110 D410000201806070119 D410000201806070129 D410000201806080030 D410000201806080035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的垃圾处理厂,认为危害健康,附近居民30万左右,业主上交7000份反对意见书,没有回复结果。上访没有理由拘留业主。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3.项目信访及处理情况
2018年4月8日至29日,新田城、恒大、碧桂园三个小区的部分业主先后到郑州市委市政府、中央巡视组驻地、郑州市城管局和省政府进行集访,反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关问题。郑州市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三家房地产公司尽快选出业主代表,引导业主依法依规合理表达诉求。截至目前共收到业主诉求7批次、5962份书面材料,4个电话反映,现已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并向各相关部门征求了回复意见。
3. 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对于群众反映的的问题,按批次向群众进行回复。
2.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3.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4.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5.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85 D410000201806070090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特别近,附近有桐林湖风景区,选址不合理,诉求人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7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70069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大型垃圾焚烧厂,希望该件不要转给郑州市城管委办理,垃圾焚烧厂是由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承建的,荥泽环保的股东是郑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郑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的法人是李雪生同时又是郑州市城管委的局长兼书记。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该工艺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郑州市城管委是郑州市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单位,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经郑州市国资委批准成立的国有公司,负责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第三方监测的“四层监管模式”,确保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起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8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80055 D410000201806080062 D410000201806080081 D410000201806090001 D410000201806090005 D410000201806090018 D410000201806090026 D410000201806090027 D410000201806090033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特别近,附近有桐林湖风景区,选址不合理,诉求人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9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90079 D410000201806090073 D410000201806090100 X410000201806100019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要建一个垃圾焚烧厂,诉求人认为选址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10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00076 D410000201806100058 D410000201806100099 D410000201806110001 D410000201806110030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要建一个垃圾焚烧厂,诉求人认为选址不合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12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10045 D410000201806110050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的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太近,选址不合理,要求重新选址。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12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44
反映情况:1.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垃圾焚烧厂,当时督查组移交第三、四、五批都有该案件,公示显示案件办结率是百分之百,想知道为什么没有公示垃圾处理场处理结果。2.垃圾焚烧厂股东是郑州市能源公司,该公司法人是郑州市城管局局长李雪生。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经调查,垃圾焚烧厂股东不是郑州市能源公司,而是是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是郑州市垃圾处理的行业主管单位,郑州荥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是经郑州市国资委批准成立的国有公司,负责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全面落实政府监管、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第三方监测的“四层监管模式”,确保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综上,该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起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
第13批: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118 D410000201806120111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要建一个日处理4500吨的垃圾焚烧厂,距离居民区太近,认为选择不合理,要求重新选址,公众参与。投诉人咨询为什么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该问题涉及到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郑州市按照《“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国办发〔2012〕23号)提出的“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要求,2014年启动了郑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经过在全市统筹布局、科学规划,计划在荥阳市贾峪镇上湾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约4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处理荥阳市、上街区、郑州西部城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项目计划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技术,是目前世界上最成熟的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艺,将垃圾作为燃料送入炉膛内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并转化为高温的燃烧气和性质稳定的炉渣。炉渣进行综合利用,余热锅炉以水为工质吸收高温烟气中的热量,产生蒸汽供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最终形成电力能源。
烟气处理拟选用当前国际最先进的“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SCR”组合烟气净化工艺,烟气排放标准优于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欧盟2010的标准,为国内同类项目中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在国际处于领先水平,确保环保达标,人民群众身心得到充分保障。
(二)项目进展情况
1.选址工作。
2015年4月2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项目选址方案,要求“优先抓紧推进荥阳市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工作”。
2016年6月29日,荥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项目选址,要求“在确定其选址范围不涉及煤矿采空区的情况下可同意其选址”。
2017年7月25日,郑州市规划局组织召开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规划论证报告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规划选址。
2017年11月3日,郑州市政府召开规划联审联批会审议通过了项目选址规划。
2.环评工作。项目目前正处于环评阶段。
二、调查情况
1.环境防护距离问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环办环评〔2018〕20号)等文件规定:“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米”。该项目规划选址位置距离洞林湖片区超过3000米,符合国家关于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2.水源保护地问题。依照《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项目选址距离周边最近的水源地尖岗水库约7.5公里,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保护要求。
3.项目公开情况。2018年3月30日荥阳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拟在贾峪镇规划建设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的公告》,4月2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网发布《郑州西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情况说明》。
4.目前开展的工作。正在组织群众外出考察,2018年5月31日—6月21日,已组织洞林湖片区“碧桂园、恒大山水城、新田城”三个小区业主和贾峪镇贾峪村和上湾村部分村民分别前往江苏常州、杭州九峰、成都九江和广州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参观考察。
综上,该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继续做好群众外出考察工作。6月下旬组织项目周边村民前往常州考察参观垃圾焚烧发电厂。
2.依法合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待群众外出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适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法定程序进行环评公示、公众参与等工作。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消除民众对垃圾焚烧发电误解,争取民众理解和支持。
4.下一步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建城〔2016〕227号)的精神,“努力让垃圾焚烧设施与居民、社区形成利益共同体。变‘邻避效应’为‘邻利效益’,实现共享发展。”
问责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