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委、市政府负责的河南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1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省直相关部门核查验收。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补充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借引黄灌溉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郑州市中牟县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大孟镇集体土地902亩(其中耕地775亩)建设三刘寨调蓄工程,重蓄水湖建设、轻灌溉工程建设,蓄水湖于2017年就建成并被开发成湿地公园,而配套提灌工程至督察时仍未建成,每年引黄河水305万立方米,本该用于农业灌溉的水资源被公园湖截留浪费,多年来灌区农田只能使用地下水灌溉。
二、整改措施
(一)完善三刘寨调蓄工程用地手续,加快配套提灌工程建设,疏通工程控制区内的干渠、支渠、斗渠、农渠、毛渠,基本实现蓄、调、灌功能;实施去景区化,全面清理工程及周边娱乐设施。
(二)制定《三刘寨引黄调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中牟县三刘寨灌区西干渠管理办法》,规范工程管理、水量调度、供水计量、水费征收,优化井渠双配套模式,加强水资源管理和利用。
(三)对曝光的其他3个项目(西流湖二期、郑东新区莲湖、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清单,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措施,一个项目一个整改方案”的要求,分类进行整治,加快推进整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中牟县三刘寨调蓄工程问题整改情况
1.针对“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问题,严格批建管理。该工程涉及集体土地901.92亩用地,农转用和征收审批手续已全部完成。
2.针对“配套提灌工程至现场调查时仍未建成,下游干渠被垃圾堆满,灌区农田只能使用地下水灌溉,进一步加剧水资源压力”问题,加快建设提灌设施,恢复调蓄灌溉功能。2021年4月8日,三刘寨引黄灌区调蓄工程配套的提灌设施建成,并与三刘寨引黄灌区西干渠实现连通;2021年4月17日,西干渠调蓄闸门以下和支渠垃圾全面清理及疏通,并实现对下游正常输水。2021年12月26日,向下游延展的渠系工程已完成。目前,工程控制区内的干渠、支渠、斗渠、农渠已恢复灌溉功能,蓄、调、灌功能整体实现。已经实现群众申请使用调蓄用水对农田进行灌溉,调蓄工程能够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针对“蓄水湖于2017年就建成并被开发成湿地公园”问题,对该工程实施去景区化整改和管理。2021年4月17日,工程内部及周边涉及的标识标牌、娱乐设施和营业行为,全部清理整治完毕,并制定《三刘寨引黄调蓄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实施去景区化整治过程中,在满足主体功能和兼备功能基础上,合理保留生态功能和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并实施科学管理。
(二)中牟县三刘寨调蓄工程用水整改情况
针对“黄河水资源浪费、违规取水”问题,切实加强引黄用水管理。绘制完善用水渠系图,强化引黄水精细调度与优化配置,做细做实引水用途监管工作。围绕工程作用发挥、优化井渠双配套模式,2021年4月22日制定并试行《中牟县三刘寨灌区西干渠管理办法》,规范工程管理、水量调度、供水计量等措施,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并会同河务部门完善调蓄工程用水计量办法,在调蓄池进水口和出水口安装了计量设施;建立了三刘寨灌区调蓄工程蓄水池进水台账及出水台账,严格执行“双不超”,即不超用水计划不超引水指标;加强水资源管理和科学利用。
(三)西流湖二期、郑东新区莲湖工程项目、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整改情况
1.西流湖二期
按已编制的修改性建设方案,从严控制建设内容和规模,依法依规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批手续;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对违法占地行为的,依法查处到位,对应当按照农用地管理的,严格按照农用地管理,对占用或破坏耕地的,需立即复耕复种或补充相应数量、质量的耕地;依法依规办理林地手续、水行政许可等相关手续。
(1)2021年4月15日完成变更项目建议书批复(郑开管文〔2021〕55号);4月30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整改后)批复(郑开管文〔2021〕62号);6月5日完成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和规模变更批复(郑开管文〔2021〕78号);6月29日完成初步设计批复(郑开管文〔2021〕96号)。
(2)未获批复的1765亩土地,其中1150亩于2021年10月12日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豫政土〔2021〕1193号),其中615亩于2021年12月2日取得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豫政土〔2021〕1304号)。
(3)林地手续已于2021年3月29日获得省林业局批复(豫林资许(郑)〔2021〕3号)。
(4)水资源论证已完成,市水利局于2021年6月7日出具了用水意见;水土保持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区水利部门已出具审查意见(郑开农行许字〔2021〕44号);已取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郑水行许〔2021〕44号)。
(5)重新编制了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更名为贾鲁河生态修复工程(高新区段),建设内容仅保留河道行洪断面,按10年一遇除涝、百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施工;湖面全部取消,规划建设海绵城市公园。
2.郑东新区莲湖
严格对照《进一步强化全市“占地造湖”项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行全面整改。完善项目手续审批,推进部分未报批土地办理,加快工程建设。
(1)项目重新命名,湖面全部取消。2021年4月15日项目更名为“清莲湾项目”,重新修改方案,修改后的设计方案于2021年5月12日通过专家论证,并于2021年5月14日报市政府会议研究通过。郑东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6月2日召开“关于莲湖工程整改方案专题会”,要求按照优化后的莲湖工程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工程整改。2021年年底工程整改完成,湖面全部取消。
(2)完成整改后立项、规划、水保、不动产权证等手续的办理。2016年取得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21年9月11日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1年9月13日取得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2020年7月29日取得项目规划选址意见,2021年7月10日取得郑州市实施2017年度第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2022年2月22日取得郑州市2021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的批复,2023年6月2日取得郑州市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2021年3月29日通过项目建设用地预审,2023年6月9日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9月30日取得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的审批。2023年7月19日取得不动产权证。
3.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
严格对照《进一步强化全市“占地造湖”项目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进行全面整改。完善项目手续审批,推进部分未报批土地办理,加快工程建设。
(1)2019年3月15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批通过了《关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2021年4月16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审批通过了《关于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
(3)2021年4月26日,郑州市水利局批复并出具了《郑州市水利局关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曹古寺水库)用水的意见》。
(4)2019年12月20日,郑州市水务局批复并出具了《关于郑州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批》。
(5)2019年12月26日,郑州市水务局批复并出具了《关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
(6)办理相关林地手续。经调阅相关资料,2012年8月,河南省林业厅为该项目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豫林资许〔2012〕258号),同意使用林地面积共计19.2公顷。2013年7月,郑州市林业局为该项目办理了河南省林木采伐许可证。以上已全部涵盖了滨河新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中林地手续。
(7)2022年3月28日,该项目控规由郑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名称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BSQ-007-C、D街坊及周边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为水域和公园绿地。
(8)办理部分土地手续。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占地造湖”用地报批的政策要求,在完成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后启动征收报批。经开区以郑州市管城区(经开区)2021年第一、二、四批,2022年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上报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9月和2022年2月期间省政府先后批复同意该项目涉及的四个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批次。之后因7.20郑州洪灾、新冠疫情及自然资源部启用三调数据等影响导致相关报批手续延期。经开区多次组卷申请征收报批,在先后解决了费用、林地使用等问题后,该项目以郑州市2023年度第七、八、九批增减挂钩项目、第十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四个批次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征收土地。2023年6月底河南省政府已全部批准该项目征收土地。2023年7月10日滨河国际新城水系综合治理相关项目已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截至2023年7月11日相关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已办理完毕。
综上所述,关于“人工造湖”问题已整改完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系人: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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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