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二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3/12/24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130050

1、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岗坡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伏牛路小学旁,有一垃圾中转站,凌晨1-2点运输垃圾噪声大。2、中原区秦岭路岗坡路至秦岭路中原路,洒水车夜间洒水作业,噪声大。

中原区

噪音

一、关于“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岗坡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伏牛路小学旁,有一垃圾中转站,凌晨1-2点运输垃圾噪声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中原区秦岭路环卫中转站设备自2023年12月11日由于输出模块损坏已停止作业。该站垃圾已就近分流到其他站进行清运,以确保附近区域垃圾日产日清。鉴于目前极寒天气情况,为保障交通出行安全和垃圾的及时转运,自2023年12月12日以来,中原区所有垃圾中转站全部调整作业时间为05:00-17:00。之前,垃圾运输车辆排队等待时,存在车辆鸣笛,人员喧哗等情况。
二、关于“中原区秦岭路岗坡路至秦岭路中原路,洒水车夜间洒水作业,噪声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被举报噪声音来源系洒水车作业过程产生的声音。因秦岭路为中原区主要道路,因该路段人流量、车流量较为密集,导致道路扬尘、环境卫生问题较为突出。根据《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夏季时需对该路段加密频次实施洒水降尘作业。作业时段及作业频次根据季节、天气、温度、湿度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洒水车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经查阅车辆调度信息,入冬以来,当温度低于4℃时,即全面停止洒水作业。

部分属实

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避免噪声现象。加强人员管理,规范洗扫车辆作业。

一、整改情况
1.关于“郑州市中原区秦岭路与岗坡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伏牛路小学旁,有一垃圾中转站,凌晨1-2点运输垃圾噪声大。”问题
加强垃圾中转站管理,加派转运车辆,错峰清运,避免在群众休息时间内进行垃圾清运。加强对清运车辆的督导检查,确保规范有序进行排放。加强对垃圾运输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禁止鸣笛,聚集喧哗等幸福,尽量减少产生噪声的行为。
2.关于“中原区秦岭路岗坡路至秦岭路中原路,洒水车夜间洒水作业,噪声大。”问题
加强人员培训,要求在今后作业过程中,车辆行驶至居民区降低时速,平稳通过,减轻车辆行驶过程中的产生的噪声。加强车辆调度,非作业车辆绕行该路段,从总量上减少重型环卫作业车辆从该路段经过频次,减少噪声源。优化道路扬尘治理模式,根据洒水道路的车流量、行人和路面情况及天气情况精准调整洒水车作业时间和洒水频次,做到精准作业,精细作业。
二、处理情况

已办结

无                        

2

D3HA202312130053

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北角盛世年华小区,叶子美容会所在8号楼2单元3楼西南户公共露台,安装了商用空调外机和水箱加热设备,噪音大。

郑东新区

噪音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12月14日,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了核查。经查,叶子美容店夜间22:00后已不再营业,在盛世年华小区8号楼2单元3楼公共露台设置的空调外机、水箱和空气源热泵热水器较密集,距离最近的住户窗户约为6米,设备噪音影响临近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对产生噪声的设备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并进行噪声检测,如不达标,立即移除。

叶子美容店已于12月8日对公共平台的设备进行了维护,并对产生噪声的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和水箱空气泵等设备采取了包裹隔音棉、加装密闭隔音罩等措施。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检测数据不超标。
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叶子美容店将对平台设备再做降噪处理,待施工完成后,将再次进行检测。

阶段性办结

3

D3HA202312130069

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25号院,施工工地黄土裸露,未覆盖,无防护设施,小区道路上泥水横流。

金水区

大气

一、关于“施工工地黄土裸露,未覆盖”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院内施工区域约600平方米的黄土,未进行覆盖。
二、关于“无防护设施”问题
经查,该问题属实。该项目未完成的管网施工长度约150米,自2023年12月10日起因重污染天气管控预警和雨雪天气因素停工。现场未发现隔离警戒带、反光锥、警示标语等防护措施。
三、关于“小区道路上泥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该小区改造完成区域未进行道路硬化,黄土裸露,积雪融化造成道路泥泞约100平方米。

基本属实

清理冲洗泥泞路面,对黄土裸露部位进行覆盖,增加防护设施,维持良好的居住环境。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施工工地黄土裸露,未覆盖”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4日,金水区控尘办及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问题点位黄土裸露区域全部进行覆盖,并告知不得再次出现此类问题,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2.关于“无防护设施”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已要求施工单位在雨污水管网改造施工地点拉设警戒带、设置反光锥、安放警示标语进行安全防护,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小区道路上泥水横流”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现已对道路泥泞区域进行清扫冲洗并加盖钢板确保道路正常使用。因近期天气寒冷,计划于2023年12月25日气温回升后,安排施工人员及机械进场进行路面硬化施工,预计于2024年1月15日完成施工。
二、处理情况
无。

阶段性办结

4

D3HA202312130064

1、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与雪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索须河南侧,无名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散发刺鼻性气味,冒浓烟,污水排放至厂区外索须河内。2、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西苏楼村沿村北侧道路向西2000米,无名塑料加工厂,散发刺鼻性气味,污水排放至厂区内大坑(约400-500平方米),认为存在土壤污染问题。

惠济区、荥阳市

大气

一、关于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与雪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索须河南侧,无名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散发刺鼻性气味,冒浓烟,污水排放至厂区外索须河内问题
1.关于郑州市惠济区开元路与雪松路交叉口向北200米索须河南侧,无名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散发刺鼻性气味,冒浓烟问题
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4日,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交办点位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场区道路积雪融化道路泥泞,塑料垃圾露天堆放,散发刺鼻性气味。核查时发现现场有打包生产线一条,平时用于塑料袋打包,打包后售卖。另有拆除的热熔机、粉碎机各一台,用于塑料颗粒加工。经询问,该企业回收塑料制品中有部分属于半成品,前期对部分半成品进行粉碎、热熔、冷却、切割,后形成颗粒。该工艺在热熔时会产生少许气味,无浓烟现象产生。
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场区内有地锅一口,平时用于取暖做饭,可能会产生轻微烟雾,不存在冒浓烟问题。
2.关于塑料加工厂污水排放至厂区外索须河内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惠济区江山路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对厂区周围及索须河沿线上下游100米进行认真排查,未发现有向索须河排放污水痕迹。经调查,该场区前期加工生产时产生冷却废水排入污水管网,不存在将污水排入索须河内的问题。
二、关于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西苏楼村沿村北侧道路向西2000米,无名塑料加工厂,散发刺鼻性气味,污水排放至厂区内大坑(约400-500平方米),认为存在土壤污染问题
1.关于“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西苏楼村沿村北侧道路向西2000米,无名塑料加工厂,散发刺鼻性气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4日(雨雪天)检查时该“无名塑料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闻到刺鼻性气味。
2.关于“污水排放至厂区内大坑(约400-500平方米),认为存在土壤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无名塑料加工厂”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由西侧墙边排水沟流入厂区西南角约400多平方的坑内。2023年12月15日,广武镇人民政府委托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厂区内大坑处土壤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对土样进行快检。检测结果显示:该位置土壤中石油类、锑、钴、硒、锌、铜、铅、砷、镉等元素未达到限值,未检测到金属铬,也未发现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土壤不存在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取缔无名加工厂,消除污染。加强监管,防止反弹。荥阳市对加工厂西南侧污水运至荥阳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将污水坑进行修复平整。

一、关于无名塑料加工厂,夜间生产散发刺鼻性气味,冒浓烟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4日,现场核查时要求当事人对场区所有机器清理,对场区露天堆放回收塑料废品进行清理及打扫。2023年12月16日,该企业已被取缔,现场断水断电,机器已经拆除,室内物料清理完毕,院内物料正在清理中。
二、关于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西苏楼村沿村北侧道路向西2000米,无名塑料加工厂,散发刺鼻性气味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荥阳市广武镇人民政府明确专人负责,对该“无名塑料加工厂”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清理取缔,目前,加工设备、堆放的废旧塑料薄膜及产品已清理完毕。
三、关于污水排放至厂区内大坑(约400-500平方米),认为存在土壤污染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无名塑料加工厂”西南侧坑内污水已全部抽运至荥阳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污水坑内土壤经检测不存在污染问题,目前已回填平整到位。

已办结

5

X3HA202312130071

1.登封市宣化镇李家门石灰岩废料处理厂,产生大量噪音、灰尘。2.登封市大冶镇宏鑫耐火材料厂,粉尘污染严重,脏乱差,生产时噪声大,投诉多次依然没整改到位。3.登封市告成镇豫鑫水泥制品厂又脏又差,粉尘污染严重,污水顺着墙直流。4.登封市大冶镇纯口村宏润耐火材料厂生产时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多次反映无果。5.登封市石桥村万鑫砂石加工厂,生产过程粉尘污染严重,破碎时候机器震动噪声特别大。6.登封市徐庄乡徐庄村南山石料加工厂,尘土飞扬、污染严重。7.登封市大金店镇鑫新雅石膏制品厂,生产过程粉尘严重,周围树木受损,污水横流。8.登封市玉鑫磨料厂,生产过程破碎和筛料粉尘大,工人得戴防毒面具。9.登封市大冶镇川口村向阳耐火材料厂,磨料和搅拌车间粉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流到荒沟里。10.登封市告成镇正立磨料厂,生产过程噪音大、扬尘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11.登封市东华镇灵恩胶合板厂,生产时废气难闻,污水横流,污染严重。

登封市

大气

一、关于“登封市宣化镇李家门石灰岩废料处理厂,产生大量噪音、灰尘”问题
1.针对产生大量噪音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电机、柱塞泵会产生一定噪音。该企业周边500米内没有居民居住,且场内机器设备全部在密闭料棚内。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厂界噪声排放进行检测,监测报告编号为卓润环保〔2023〕第ZZ-1586号,监测结果为噪声东厂界54.4dB(A),南厂界52.4dB(A),西厂界53.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2.针对产生大量灰尘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周边500米内没有居民居住,机器设备以及原料、成品均在密闭料棚内,未见明显灰尘,只有车辆运输过程中会产生部分扬尘。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进行检测,监测报告编号为卓润环保〔2023〕第ZZ-1586号,监测结果为厂界下风向最大值:353μg/m3(0.35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点1.0mg/m3的规定。
二、关于“登封市大冶镇宏鑫耐火材料厂,粉尘污染严重,脏乱差,生产时噪声大,投诉多次依然没整改到位”问题
1.针对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在正常生产中,破碎工序会产生部分粉尘。配套有布袋除尘器收集后达标排放。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该企业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进行检测,卓润环保〔2023〕第ZZ-1588号,监测结果显示研磨工段废气排放口三次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1.6mg/m³,破碎工段废气排放口三次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2.2mg/m³,符合《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³要求。厂界上风向最大值190μg/m3(0.19mg/m³),厂界下风向最大值320μg/m³(0.320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点不超过1.0mg/m³要求。
2.针对脏乱差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检查时,厂区内物品摆放整齐,厂区卫生环境定期进行清理,未发现“脏乱差”现象。
3.针对生产时噪声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在正常生产中,破碎工序会产生一定噪音,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该企业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厂界噪声排放进行检测,监测报告编号为卓润环保〔2023〕第ZZ-1588号,监测结果显示噪声东厂界53.3dB(A),南厂界56.7dB(A),西厂界57.5dB(A),北厂界55.2dB(A)。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4.针对投诉多次依然没整改到位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对2021年以来12369信访受理信息进行查阅,未发现该企业举报信息。
三、关于“登封市告成镇豫鑫水泥制品厂又脏又差,粉尘污染严重,污水顺着墙直流”问题
1.针对又脏又差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由于今年市场销售不畅,产品积压滞销等原因,厂区积存大量水泥制品,摆放不整齐,给人造成又脏又差印象。
2.针对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由于冬季天气寒冷及市场销售不畅,产品积压滞销等原因,于2023年11月10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厂区内堆放有成品水泥制品不易起尘,不存在粉尘污染严重现象,但该企业封闭型车间内地面存在有少量积尘。
3.针对污水顺着墙直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由于冬季天气寒冷及市场销售不畅,产品积压滞销等原因,于2023年11月10日停产至今。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常生产时仅拌料时使用少量用水,其他工艺不涉水用水,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顺着墙直流问题。
四、关于“登封市大冶镇纯口村宏润耐火材料厂生产时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1.针对生产时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破碎、筛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音。该企业周边500米内没有居民居住,且场内机器设备全部在密闭料棚内,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厂界噪声排放进行检测,监测报告编号为卓润环保〔2023〕第ZZ-1589号,监测结果为噪声东厂界54.5dB(A),南厂界56.1dB(A),西厂界57.3dB(A),北厂界53.5dB(A),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60dB(A)的限值要求。
2.针对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对2021年以来12369信访受理信息进行查阅,未发现该企业举报信息。
五、关于“登封市石桥村万鑫砂石加工厂,生产过程粉尘污染严重,破碎时候机器震动噪声特别大”问题
1.针对生产过程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破碎设备及筛分设备于2021年“7.20”事故中被淹报废,并于2021年9月自行拆除。密闭的生产车间中仅有水洗生产线1条,且配套安装环保设施(袋式除尘器)。由于受疫情和市场形势影响,该企业从2022年6月24日停产至今。经查阅该企业2022年5月11日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NSQ-TF-011-2021,显示该企业生产时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8.4mg/m³,符合《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不超过10mg/m³的要求。结合以上情况,该企业不存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2.针对破碎时候机器震动噪声特别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破碎设备及筛分设备于2021年“7.20”事故中被淹报废,并于2021年9月自行拆除。密闭的生产车间中仅有水洗生产线1条,且配备有配套环保设施(袋式除尘器)。由于受疫情和市场形势影响,该企业从2022年6月24日停产至今。经查阅该企业2022年5月11日监测报告,报告编号为HNSQ-TF-011-2021,厂界噪音监测结果为东厂界昼间54.3dB,夜间43.5dB;南厂界昼间52.8dB,夜间43.1dB;西厂界昼间53.8dB,夜间42.5dB;北厂界昼间53.2dB,夜间43.6dB ,均未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60dB,夜间50dB的限值要求。
六、关于“登封市徐庄乡徐庄村南山石料加工厂,尘土飞扬、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在生产过程中破碎工序会产生部分扬尘配套环保设施有布袋除尘器,由于受市场原因及原材料紧缺影响,该企业于2022年4月停产至今。经查阅该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检测报告,编号为HJ2021-12-0071,监测结果显示除尘器1#工段、除尘器2#工段废气排放口三次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显示颗粒物为5.6mg/m³、6.7mg/m³,符合《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不超过10mg/m³的要求。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无生产痕迹,不存在尘土飞扬,污染严重现象。
七、关于“登封市大金店镇鑫新雅石膏制品厂,生产过程粉尘严重,周围树木受损,污水横流”问题
1.针对生产过程粉尘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建设有密闭车间,生产线为手工生产线。工艺流程为外购原料石膏粉,人工添加到搅拌桶中,再加水,手工搅拌后摊在预先埋入玻璃纤维丝模具,背面成型,约20分钟后起模,修整外观后,送至晾晒棚自然干燥,堆存成品区待售。在该流程中,人工将石膏粉添加到搅拌桶中有少量粉尘产生。该企业于2023年12月15日委托河南沃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进行检测,编号:WES202312-016,监测结果显示,该厂上风向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最高值259μg/m³(0.259mg/m³),下风向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最高值393μg/m³(0.393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点不超过1.0mg/m³要求。
2.针对周围树木受损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建设有密闭车间,手工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粉尘但不外溢。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只有南部有少量灌木,其余周边为农田,未发现周边有树木受损情况。
3.针对污水横流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根据生产工艺,该企业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厂内目前员工5名,均为周边村民,日常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流入厂区东侧污水沉淀池,由附近村民不定期进行清运作农肥使用。
八、关于“登封市玉鑫磨料厂,生产过程破碎和筛料粉尘大,工人得戴防毒面具”问题
针对生产过程破碎和筛料粉尘大,工人得戴防毒面具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在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会产生部分粉尘,配套安装有袋式除尘器装置。2023年12月15日该企业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检测报告编号为卓润环保〔2023〕第ZZ-1587号,检测结果显示颗粒物均值7.94mg/m³,符合《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不超过10mg/m³的要求。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为防止工人吸入棕刚玉细粉颗粒,需要工人佩戴防尘口罩,不存在佩戴防毒面具问题。
九、关于“登封市大冶镇川口村向阳耐火材料厂,磨料和搅拌车间粉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流到荒沟里”问题
1.针对磨料和搅拌车间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破碎、磨机工序正常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2023年12月15日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破碎、磨机工段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及其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排放进行检测,编号为卓润环保〔2023〕第ZZ-1590号,监测结果显示破碎、磨机工段废气排放口三次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2.7mg/m³,符合《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³的要求。
2.关于废水直流到荒沟里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因受市场环境影响,该企业窑炉自2021年8月停产至今,配套建设有脱硫设施,生产过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流到荒沟现象。
十、关于“登封市告成镇正立磨料厂,生产过程噪音大、扬尘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1.针对生产过程噪音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电力部门调阅该企业的用电量,显示该企业于2021年至今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待该企业正常生产后,对其生产噪音进行检测。
2.针对生产过程扬尘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地面有部分积尘。
十一、关于“登封市东华镇灵恩胶合板厂,生产时废气难闻,污水横流,污染严重”问题
1.针对生产时废气难闻,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进行调试,并于2022年7月通过验收。受资金及市场行情影响,该企业自建成后一直未投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无生产痕迹,且生产设备生锈,未闻到异味。
2.针对污水横流,污染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进行调试,并于2022年7月通过验收。受资金及市场行情影响,该企业自建成后一直未投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无生产痕迹,且生产设备生锈,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

部分属实

督促工业企业持续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好工业企业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协助企业维持好厂群关系,发挥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

整改情况
1.关于“登封市宣化镇李家门石灰岩废料处理厂,产生大量噪音、灰尘”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登封市宣化镇政府已要求该企业在电机、柱塞泵处安装减震降噪设施(隔音防尘棉)。对厂区道路周边及时进行清扫、保洁,安排洒水车辆进行不间断洒水降尘,及时开启车辆冲刷装置,对运输车辆进行冲刷,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不起扬尘。同时要求该企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持续落实好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各项措施。
2.关于“登封市大冶镇宏鑫耐火材料厂,粉尘污染严重,脏乱差,生产时噪声大,投诉多次依然没整改到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已要求该企业在破碎工序安装减震降噪设施(隔音防尘棉)。下一步,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大冶镇政府加大对该行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3.关于“登封市告成镇豫鑫水泥制品厂又脏又差,粉尘污染严重,污水顺着墙直流”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登封市告成镇人民政府现场已要求该企业负责人等积存商品销售以后,后续生产产品分区分类进行存放,同时对车间内积尘进行清理。下一步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登封市告成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4.关于登封市大冶镇纯口村宏润耐火材料厂生产时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已要求该企业在破碎、筛分处安装减震降噪设施(隔音防尘棉)。下一步,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大冶镇政府将加大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5.关于登封市石桥村万鑫砂石加工厂,生产过程粉尘污染严重,破碎时候机器震动噪声特别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下一步,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登封市东华镇政府将加强该企业监管,确保企业生产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6.关于反映登封市徐庄乡徐庄村南山石料加工厂,尘土飞扬、污染严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登封市徐庄镇政府加强该企业监管,确保企业生产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7.关于登封市大金店镇鑫新雅石膏制品厂,生产过程粉尘严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已要求该企业在手工添加石膏粉时尽量降低粉尘,并对产生的粉尘及时进行清理。下一步,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登封市大金店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并督促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8.关于登封市玉鑫磨料厂,生产过程破碎和筛料粉尘大,工人得戴防毒面具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下一步,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登封市卢店街道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
9.关于登封市大冶镇川口村向阳耐火材料厂,磨料和搅拌车间粉尘污染严重,废水直流到荒沟里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下一步,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登封市大冶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10.关于“登封市告成镇正立磨料厂,生产过程噪音大、扬尘多,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告成镇人民政府现场已督促该企业负责人对车间内除尘设施下料口积尘进行清理,已于当天清理完毕。下一步,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登封市告成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11.关于登封市东华镇灵恩胶合板厂,生产时废气难闻,污水横流,污染严重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下一步,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将联合登封市东华镇政府加强该企业监管,确保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已办结

6

D3HA202312130037

郑州市新密市西大街街道下庄河社区岳打路下庄河村段,平常道路扬尘大,雨天坑坑洼洼影响出行。

新密市

大气

一、关于郑州市新密市西大街街道下庄河社区岳打路下庄河村段,平常道路扬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岳打路下庄河村段道路由西大街办事处负责日常养护作业,该道路安排养护人员2名,道路洒水车1台,负责对该道路进行路面清扫保洁等日常养护工作。每日固定道路洒水抑尘作业为2次,但在污染严重的情况下,洒水车降尘作业的频次结合污染程度、天气状况和交通量等因素进行适当增减。经了解,该路段确实存在扬尘大的问题,目前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已要求进一步加大清扫抑尘力度,以确保该路段干净整洁
二、关于雨天坑坑洼洼影响出行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因该路段连接国道G234与县道X027交汇处,车流量大,重型货车多,年久失修,损坏严重,损坏路面约150米,目前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已对下庄河至打虎亭段坑洼道路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回填。同时为确保群众正常出行,目前西大街街道通过自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开展该处道路整修工作,预计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该道路整修。

基本属实

增加下庄河至打虎亭段路面保洁机械设备,加大清扫、洒水频次,不产生明显扬尘,确保路面干净整洁。后期通过自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完成道路翻修工作,2024年5月31日前对该道路翻修完毕,保障群众正常出行。

一、关于郑州市新密市西大街街道下庄河社区岳打路下庄河村段,平常道路扬尘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西大街街道迅速行动,制定降尘措施,安排1台洒水车,冬季(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根据天气情况洒水每天2次,夏季(3月16日至11月14日)每天4次,根据气温随时增加洒水频次。
二、关于雨天道路坑洼影响出行问题
该问题阶段性办结,道路坑洼损毁约150米,西大街街道已对道路坑洼损毁路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回填,安排人员对道路巡查维护,保障群众正常出行。同时西大街街道通过自筹和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开展该处道路整修工作,预计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该道路整修。

阶段性办结

7

D3HA202312130031

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薛集村站前街和常牛路交叉口东侧无名砖厂,无环保手续,破碎后的砖渣粉尘大。

新郑市

大气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薛集村站前街和常牛路交叉口东侧无名砖厂,无环保手续”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处地方是新郑市薛店镇常刘村、薛集村及附近村庄拆迁后遗留的建筑垃圾,不进行加工生产,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关于“破碎后的砖渣粉尘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位置主要为附近村庄拆迁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在此堆放,现场无破碎设备,不存在破碎粉尘问题,但现场部分建筑垃圾堆未覆盖,易产生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做到措施到位,减少扬尘污染,并且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一、整改情况
关于“破碎后的砖渣粉尘大”问题
该问题已阶段性办结。目前该处砖渣正在有序清运中,2023年12月16日已对现场剩余部分砖渣进行覆盖,同时在清运期间安排专人进行监管,确保在清运期间湿法作业,场区内外道路洒水降尘,对当天未清理的砖渣及时进行覆盖。
二、处理情况

阶段性办结

8

X3HA202312130068

巩义市芝田镇茂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碎工段生产时噪音大,粉尘严重,车辆运输时扬尘飞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

巩义市

大气

一、关于破碎工段生产时噪音大,粉尘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勘察:巩义市茂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北山口耐火材料工业园区,东、南、北侧三侧无住户,西侧600米外有居民8户。该公司主要噪声源是破碎机,采取的降噪措施是地下安装,减少噪声强度,对西侧居民影响较少。主要产生粉尘源点是破碎机及配套的振动筛、输送机,振动筛使用彩钢瓦进行二次密闭、输送机皮带使用篷布密闭,生产车间地面、生产设备有积尘,密闭的篷布存在破损。经调查询问:该公司自2022年10月停产至今,执法人员查询了巩义市供电公司出具的月缴电费发票,自2022年11月起至2023年12月至,月最高用电量为48度,最低用电量为8度。综上:巩义市茂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碎工段生产时噪声大问题不属实,粉尘严重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车辆运输时扬尘飞天,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日常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勘察:巩义市茂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原料是青石,产品是石子、石粉,车辆运输时会产生抛洒现象,该公司门口道路为硬化后的水泥路,因企业已停产一年道路未进行过清扫,道路有积尘现象。

部分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督促巩义市茂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破碎工段和输送机破损处进行密闭;对车间、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清扫。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巩义市茂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破碎工段和输送机破损处进行了密闭;对生产车间、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清扫。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9

D3HA202312130038

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玉皇庙村小学北侧,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1、生产时噪音大。2、该厂在玉皇庙小学南侧放置一台鄂破机,粉碎声音大。3、在玉皇庙北侧违规建造钢结构厂,希望尽快拆除。

新密市

噪音

一、关于反映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玉皇庙村小学北侧,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噪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北邻泽河支流,距离最近居民住户约10米,东邻农田,南邻耐火材料厂,西邻乡村道路。2023年12月1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该企业1台8t电弧炉处于停产状态,切磨工段有2台切机、4台磨机正在湿法作业。主要噪声源切磨设备使用静音锯片,生产车间已落实密闭降噪措施,厂区北侧和西侧围墙已加装约130米隔音板和隔音罩。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5日对该企业周边距离较近的三户居民进行了实地走访。经走访了解,走访户反映“存在噪声但影响不大”。
2023年11月2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委托河南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数据显示,该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2023年12月1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委托河南曜宇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监测报告数据显示,该企业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关于反映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玉皇庙村小学北侧,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在玉皇庙小学南侧放置一台鄂破机,粉碎声音大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日,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已组织人员对该企业位于玉皇庙小学南侧150米院子内安装的1套小型颚式破碎机和1台皮带输送设备拆除到位,清离现场。
2023年12月1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和新密市苟堂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现场未安装生产设备。
三、关于反映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在玉皇庙北侧违规建造钢结构厂,希望尽快拆除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3年12月14日,新密市组织苟堂镇人民政府、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等部门负责人现场调查处理。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玉皇庙北侧违规建造钢结构厂”,系苟堂镇玉皇庙村村民高*军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8月初擅自占用苟堂镇玉皇庙村玉皇庙组0.15亩林地建设钢架架构房屋,现场已建成钢结构框架长24米、宽16米、 高7米,主体尚未完工,于2021年8月中旬因资金短缺停止建设至今。

部分属实

督促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强化现场监督管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一、整改情况
1.关于反映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玉皇庙村,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时噪音大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该企业为进一步消除环境隐患,降低生产期间噪声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2023年12月17日,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在北侧围墙加装隔音板基础上,在其切磨车间北侧内墙壁加装长度15米、高度8米,累计120平方米隔音消音装置。
2.关于反映郑州德众刚玉材料有限公司在玉皇庙北侧违规建造钢结构厂,希望尽快拆除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8日,新密市林业局责令高*军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12月20日,该钢结构框架已拆除到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二、处理情况
新密市林业局向新密市苟堂镇玉皇庙村村民高*军下达了《新密市林业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新密林责改字〔2023〕第1218号)。

已办结

10

D3HA202312130028

郑州市惠济区民生路与西山路交叉口,思念果岭国际社区雍府别墅区,多名业主私自扩建,将建筑垃圾倾倒至张定邦村山谷内,认为会污染地下水,破坏山体绿化。

惠济区

土壤

一、关于思念果岭国际社区雍府别墅区,多名业主私自扩建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思念果岭国际社区雍府别墅区共有住宅71户,在物业报备装修的有5户(B13、B12、B11、D03、E18),存在违建问题的只有D03户,该业主在自家院子东侧一层基础上违规加建二层。
2023年8月,D03户业主向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房屋顶部进行改造维修,具体申请如下:房屋东南侧楼台顶部改造坡屋面房顶;房屋南侧阳台门廊;北部坡屋面维修改造,北部入户门处改造,西侧入户门木质结构改为混凝土结构门廊。在施工过程中,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发现D03户业主未按申请内容进行施工,及时与业主沟通并张贴整改通知单。2023年11月16日,D03户业主停止对房屋改造维修的施工。2023年12月15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古荥镇联合对D03户业主违规加建部分进行拆除。
二、关于将建筑垃圾倾倒至张定邦村山谷内,认为会污染地下水,破坏山体绿化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问题中提及的张定邦村山谷属于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张定邦村土地,管理使用权归属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发现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思念果岭高尔夫球场(张定邦村山谷)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责令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2022年5月17日,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2023年3月,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张定邦村山谷进行植树复绿。2023年5月13日,经调查取证后,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对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惠济城综罚决字〔2022〕第2239012号)。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以后,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范处置思念果岭内部建筑垃圾。2023年12月14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古荥镇相关负责同志沿思念果岭社区通往张定邦村的小路进行排查,未发现有偷倒的建筑垃圾情况,绿化完好。
针对举报件中污染地下水的问题,2023年10月18日,河南蓝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思念果岭国际社区雍府别墅区取水样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总大肠菌群、菌落数、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游离氯和总硬度等9项指标,所测以上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2023年12月19日,河南山水物业有限公司再次取样检测水质,9项检测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部分属实

别墅违建部分进行拆除;加强巡查监管,针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专业化处理,杜绝私自处理。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思念果岭国际社区雍府别墅区,多名业主私自扩建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经查,思念果岭国际社区雍府别墅区共有住宅71户,存在违建问题的只有D03户,该业主在自家院子东侧一层基础上违规加建二层。2023年12月18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古荥镇联合对D03户业主违规加建的二层拆除完毕。
2.关于将建筑垃圾倾倒至张定邦村山谷内,认为会污染地下水,破坏山体绿化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2022年5月17日,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2023年3月,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张定邦村山谷进行植树复绿,目前绿化完好。2023年12月19日,取样检测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
二、处理情况
惠济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5月13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惠济城综罚决字〔2022〕第2239012号),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对河南山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作出:1.警告;2.处贰万元罚款。

已办结

11

D3HA202312130026

1、郑州市巩义市新中镇新中村9组、10组和11组山顶处,2017年不清楚是谁非法开采铝矿石,挖巨大天坑,破坏镇上水渠水源(从小龙池至该村9组、10组和11组)。2、2021年7·20暴雨后,该村9组的桥被冲坏后,至今未修缮。3、该村9组有十几户居民房屋周围有土山,土山产生裂缝,担心存在安全问题。

巩义市

生态

一、关于“郑州市巩义市新中镇新中村9组、10组和11组山顶处,2017年不清楚是谁非法开采铝矿石,挖巨大天坑,破坏镇上水渠水源(从小龙池至该村9组、10组和11组)”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群众反映的问题点位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火石岭矿段,属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小关铝矿采矿许可证范围。该采场2015年启动施工建设,2019年2月停止施工,2019年4月委托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编制了《小关铝矿火石岭采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一期)》,并通过了评审备案。同年10月启动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2021年7·20特大暴雨后停工至今。
群众反映的水渠是巩义市新中镇新中村一号蓄水池配套水渠,将新中镇小龙池水源引流至一号蓄水池,途经新中村9组、10组和11组,该水渠和蓄水池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因年代久远疏于维修,自2013年前后开始漏水,至2015年出现自然塌方后废弃。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16年和2019年在原一号蓄水池的南侧100米(灵官殿村三组地界内)和西侧150米(新中村十一组地界内)修建了两座2000M3蓄水池并铺设了管道,用于引流水源和保障周边村民使用至今。
二、关于“2021年7·20暴雨后,该村9组的桥被冲坏后,至今未修缮”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巩义市新中村九组原有桥梁3座,“7·20”特大暴雨冲毁2座及部分连接道路。因被毁桥梁间隔距离不足100米,将其中的李家门桥纳入“巩义市30座便民桥工程”,进行了原址重建,并于2022年8月18日建成投入使用。
三、关于“该村9组有十几户居民房屋周围有土山,土山产生裂缝,担心存在安全”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经实地调查,巩义市新中村9组现有12户,房屋周围区域土山未发现裂缝,且在房屋与土山之间修筑有砖砌挡墙。

部分属实

保障村民安全用水;保障新中村九组村民正常通行。

经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已于2023年12月18日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1、巩义市新中镇人民政府分别于2016年和2019年修建了两座2000M3蓄水池并铺设了管道,用于引流水源和保障周边村民使用。
2、巩义市新中镇新中村9组被毁桥梁已于2022年8月18日完成原址重建并投入使用。另有村道及连接桥梁和堤坝小路可满足群众通行需求。

已办结

12

D3HA202312130029

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与英才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东,举报人在小区散步时闻到有刺鼻气味,凌晨有噪声,怀疑是裕华会园小区北侧仓库产生的。

惠济区

大气

经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人所述“裕华会园小区北侧仓库”为郑州市下坡杨暖气片有限公司所使用,主要用作办公、存储调料品以及冷冻仓库,裕华会园小区附近无其他企业,“刺鼻气味”应为存储的调料品密封不严导致,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已提醒该企业进一步做好日常调料品密闭管理,减少气味扩散。
裕华会园小区北侧一墙之隔的位置存在一间冷库,为郑州市下坡杨暖气片有限公司所有,冷库安装有一台制冷设备,压缩机启动时存在较大声响。2023年8月郑州市下坡杨暖气片有限公司已对制冷设备加装隔音措施。2023年12月18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河南德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惠济区江山路下坡杨暖气片仓库边界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距离裕华会园小区较近的西南厂界外1米处昼间、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分别为47分贝、44分贝;南厂界外1米处昼间、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分别为47分贝、44分贝;东南厂界处1米昼间、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分别为48分贝、42分贝,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限值要求。

部分属实

措施到位,减少气味扩散,做到边界噪声环境符合标准。

该问题已办结,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已要求公司日常做好调料品密闭管理,减少气味扩散。2023年12月18日,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河南德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仓库昼间、夜间边界噪声环境检测,结果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限值要求。

已办结

13

D3HA202312130015

郑州市中原区朱屯人和佳苑1号院和升龙天汇9号院,小区门口夜市小吃摊,油烟,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中原区

大气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中原区朱屯人和佳苑1号院和升龙天汇9号院小区门口,有20余辆流动商贩的车辆在此处停放,入冬以来绝大多数摊位没有经营,只有零星商贩售卖米线、包子等。经了解,因此处为断头路,人口密度高,消费需求旺盛,流动商贩聚集经营,自发形成小吃夜市。为响应郑州市培育夜间经济有序发展,鼓励创新服务业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社会消费的号召,在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对该夜市适度放宽了管制,存在一定的油烟、噪声问题。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对该夜市进行取缔,并加强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该问题已办结。2023年12月14日,中原区对该小吃夜市进行取缔。截至目前,该夜市已全部清理取缔到位,并进行清扫保洁。

已办结

14

X3HA202312130042

郑州市南阳新村街道大桥社区赵建国毁林砍树建造停车场。

金水区

生态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并非个人行为,而是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为。2019年大桥局家属院小区“三供一业”升级改造期间,对小区居民楼房前屋后公共区域的违建、杂物、菜园子等进行拆除、清理,并将其改造为小区居民专用停车位,期间擅自砍伐院内一棵树木,该树木胸径15厘米。金水区执法局于2021年4月17日对河南国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擅自砍伐问题进行立案(金综执法案立字[2021]第1329号);2021年5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综执法罚字[2021]第1827号),依据《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壹仟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21日,该公司缴纳罚款;2021年5月31日,该案件结案。
2023年12月14日,金水区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分包领导、社区书记和执法中队中队长到现场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本次核查小区内绿化正常,原砍伐位置已有小区居民自行补种。
经金水区纪委监委调查核实,不存在毁林砍树建造停车场的行为,也没有让社区工作人员毁林砍树建造停车场。

部分属实

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引导,防止砍木违法行的发生。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引导,防止砍木违法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已办结

15

X3HA202312130043

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韩河村再生资源交易中心A区012号中牟县建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部存在污水渗透现象。

中牟县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该经营部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筐回收及破碎,从中牟县万邦果蔬市场回收装水果及蔬菜的塑料筐后,经破碎机破碎,然后再装袋销售,在破碎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经营部的生活污水排入市场污水管道,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渗透”情况。

不属实

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部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程序,减少环境污染。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该经营部将废旧物资分类处理完毕,并自行搬离。同时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16

X3HA202312130011

郑州市北龙湖湿地公园2021年后相继开发填湖改造修建沙滩、水上餐厅等项目,水上餐厅周围河道水域时常水质混浊污染。人造沙滩于2023年端午节运行后,沿湖周边滩涂和小池塘,几尽裸露或已经干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郑东新区

一、关于“郑州市北龙湖湿地公园2021年后相继开发填湖改造修建沙滩、水上餐厅等项目”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确实建有沙滩与水上餐厅(即码头服务中心),但不存在填湖改造问题。
1.人造沙滩项目经过专家和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审核,审批程序完备。沙滩所在位置原是龙湖岸线水陆交接区域,受风浪冲刷严重,长期荒草横生,黄土裸露,严重影响龙湖水域安全和周边生态环境。为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水生态空间,对该区域进行了驳岸提升改造。改造工程正式名为“龙湖滨湖岸线景观提升项目”,该项目于2018年2月下达建设任务,2018年3月取得立项批复,2019年6月取得可研批复,2021年2月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审批,2022年4月完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备案,2023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沙滩是在现有滨湖岸线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属于龙湖滨湖岸线景观提升工程的一部分,丰水时期沙滩可被湖水淹没,不存在填湖改造修建沙滩问题。龙湖滨湖岸线及沙滩项目自开放以来,有效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提升了沿湖安全性能和区域景观效果,为市民提供了亲子互动、滨水休闲的高质量户外活动场所,深受广大市民赞许和喜爱。目前,沙滩已成为龙湖区域打造高品质亲水公共开放空间的重要载体。
2.举报问题中的“水上餐厅”即“码头服务中心”,面积约232平方米。2011年11月,经专家评审通过了《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沿湖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设计方案》,该方案中在该区域规划有“游艇码头商店”。2015年1月,郑东新区下达2015年第一批政府投资计划,其中在“龙湖西商业公园一期项目”中包含上述“游艇码头商店”。2015年12月进行招标,2016年3月进场开工,2016年12月竣工验收,建成后正式命名为“码头服务中心”,并非举报反映的2021年开发建设。“码头服务中心”建筑设计为钢结构框架,基础为独立承台桩基础,架空于水面之上,不存在填湖改造情况。“码头服务中心”主要是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便民服务和配套服务,弥补了沿湖缺少功能性服务设施的短板。
二、关于“水上餐厅周围河道水域时常水质混浊污染。”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核查时发现,举报问题中的“水上餐厅”即“码头服务中心”,周围水域水质不存在浑浊污染问题。“码头服务中心”内设置有免费的热水、充电宝、医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同时提供咖啡、茶饮、简餐等服务,未设置入湖排污口,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污水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至岸上公厕化粪池后,定期抽排外运,不存在对龙湖水环境造成影响的问题。“码头服务中心”周边浅滩区域种植有水生植物,水务管养公司定期会对水生植物进行收割清理。收割期间不可避免的扰动底泥土层,会造成部分区域水体浑浊,属自然现象。根据智慧水务信息化系统水质在线监测数据统计,近三个月来,龙湖水质达到三类水标准,部分时段可达到二类标准。郑东新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采样,根据12月16日取样检测结果,该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三、关于“人造沙滩于2023年端午节运行后,沿湖周边滩涂和小池塘,几尽裸露或已经干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场核查发现,人造沙滩周边不存在滩涂和小池塘,距离人造沙滩直线距离约450米的西部龙湖湿地公园建设有具备生物净化功能的小池塘,目前龙湖湿地公园小池塘内的水生植物进入收割期,正在进行排水收割作业,水位较低,收割完毕后将进行正常水位管理。因此不存在沙滩周边滩涂和小池塘裸露干枯,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问题。

部分属实

增加工程项目解释说明,加强水面保洁和水源补充,做好群众解释宣传工作。

1.增加工程项目解释说明,在工程现场显著位置竖立公告牌,详细备注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程序,为市民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2.加强水面保洁和水源补充,及时清除水体内的各类落叶枯枝,根据季节及时收割挺水植物、沉水植物和浮叶植物等。
3.定期进行项目追踪服务,以多种形式征询周边市民建议,做好工程管理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市民。

已办结

17

X3HA202312130027

登封市唐庄镇郭村的中昌磨料厂在生产期间粉尘严重污染,噪音大,影响生活,请相关部门处理。

登封市

大气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属于订单式生产企业,目前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破碎加工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部分粉尘,半成品在精选、筛选工序中会产生粉尘,生产设备放置于密闭的厂房内,且主要产污环节配备有袋式除尘器。2023年12月17日,企业根据生产订单要求,在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情况下,于12月17日委托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测。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颗粒物执行标准为《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达到10mg/m³以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点1.0mg/m³。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不大于60dB(A)。根据2023年12月19日出具的检测结果显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噪声均达标。

部分属实

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该问题已办结。登封市唐庄镇人民政府已要求该企业在除尘器排风管、风机处安装防尘、减震设施(隔音防尘棉)。下一步,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唐庄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已办结

18

X3HA202312130016

郑州市、中牟县郑庵镇占杨村后、渠北有一塑料加加工厂存在污水渗漏现象,详细地址在万胜货车修理厂西500米。

中牟县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工作人员通过对占杨村拆迁片区现场排查,以万胜货车修理厂为起点,至西侧约1000米的范围内未发现群众举报的“无名塑料加工厂”。工作人员又扩大排查范围,在以万胜货车修理厂起点,向东至文通路约500米范围内发现河南胜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其所加工的产品与举报内容相同。
该经营部场地未硬化,主要从事废旧塑料筐回收及破碎,从回收装水果及蔬菜的塑料筐后,经破碎机破碎,再装袋销售,在破碎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经营部的生活污水排入市场污水管道,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渗漏”情况。

不属实

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经营部物资管理,明确废旧物资处置程序,减少环境污染。

一、整改情况
该问题已办结。该经营部将废旧物资分类处理完毕,并自行搬离。同时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
二、处理情况
无。

已办结

19

X3HA202312130009

反映两个问题:1、大冶镇西刘碑村有一个富源耐材磨料厂,破碎和磨粉时噪声太大、粉尘污染严重。厂里拉货的重型车辆带起的扬尘污染严重!希望地方环保部门给解决下污染问题。2、华润电力公司运煤重型车辆通过时噪音大、粉尘大、周边环境脏乱差。

登封市

大气

一、关于“大冶镇西刘碑村有一个富源耐材磨料厂,破碎和磨粉时噪声太大、粉尘污染严重。厂里拉货的重型车辆带起的扬尘污染严重!希望地方环保部门给解决下污染问题。”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因受市场环境影响,该企业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破碎、磨粉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及噪声,企业生产设备及生产过程均在密闭车间内进行,配套建设有袋式除尘器及喷淋设施,来降低粉尘对外环境的影响。2023年12月1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卓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破碎、磨粉工段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厂界噪声排放进行检测(夜间未生产,达不到采样要求),监测结果:破碎、磨粉工段废气出口共用一个排放口,三次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值为:2.6mg/m³;厂界上风向最大值:203μg/m³(0.203mg/m³),厂界下风向最大值:307μg/m³(0.307mg/m³);噪声东厂界56.6dB(A),南厂界53.4dB(A),西厂界54.3dB(A),北厂界55.5dB(A);符合《关于印发郑州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2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郑环攻坚[2019]3号)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10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点1.0mg/m³的要求;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不高于60dB(A)的限值要求。
该公司购买原料为铝石熟料,成品使用吨包密封包装,使用货车运输,厂区配备有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厂区道路由工人负责日常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不及时时会产生部分扬尘。
二、关于“华润电力公司运煤重型车辆通过时噪音大、粉尘大、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周围1000米内无居民居住。该公司与洛阳市旺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输车辆不归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汽车噪声和道路扬尘。该公司厂区出入口配备有车辆冲洗装置,同时配备有洒水车对周边道路进行冲洗保洁,道路保洁有环卫工人负责清扫,道路清扫保洁不及时会出现部分扬尘。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工业企业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好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二是协助企业维持好厂群关系,发挥企业应尽的社会义务。

整改情况
1.关于“大冶镇西刘碑村有一个富源耐材磨料厂,破碎和磨粉时噪声太大、粉尘污染严重。厂里拉货的重型车辆带起的扬尘污染严重!希望地方环保部门给解决下污染问题”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执法人员要求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在生产过程中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同时,对产生噪声工序增加隔音板,在作业期间关闭门窗,降低噪声、粉尘,达标排放,严格把控进出场车辆落实好冲洗制度,避免造成扬尘污染。
2.关于“华润电力公司运煤重型车辆通过时噪音大、粉尘大、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生产过程中达标排放。关于华润电力公司运煤重型车辆通过时噪声大、粉尘大问题,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已告知洛阳市旺程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车辆运输过程中文明驾驶,降低车速,减少噪声、粉尘问题。关于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要求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车辆冲洗装置正常开启,保障厂区进出车辆冲洗干净,同时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减少扬尘污染。
下一步,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登封市大冶镇政府加大涉事道路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将污染降至最低。

已办结

20

X3HA202312130007

郑州市中原路西三环向北100米路东加油站后面有仓库、汽修厂、废品收购站等大量违法建筑,垃圾遍地,汽修厂喷漆气味刺鼻,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中原区

大气

一、关于“郑州市中原路西三环向北100米路东加油站后面有仓库、汽修厂、废品收购站等大量违法建筑。”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经查,该处为中原区西流湖街办事处柿园村,2014年柿园村拆迁,拆迁后该处土地上附属物未赔付到位,未拆迁,待土地移交至开发商后拆除。该举报处目前无仓库、废品收购站,原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已于2023年12月4日自主停业搬离,现场核查时已搬离,场地已清理干净。目前有三家汽修门店,分别为郑州市中原区红之星汽车维修部、郑州敏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驰诚汽车配件销售部,均办理有营业执照。此处无违法建筑。
二、关于“垃圾遍地,汽修厂喷漆气味刺鼻,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此处周边为已拆迁区域,无常住居民,由于前几日郑州市大风寒潮天气,风雪较大,将周边垃圾吹至路面,因全力清理路面积雪,垃圾未及时清理。有三家汽修门店,均有营业执照,其中郑州敏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有一个喷漆房,在烤漆、喷漆等涉VOCs排放作业时,均在喷漆房内密闭作业,作业时开启光氧净化设施与活性炭吸附设施,喷漆房外无明显气味。

部分属实

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对周边环境进行整治,规范经营行为。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对现场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督促三家汽修对门店内外部环境进行整治,要求其规范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强化场区管理和保洁,物品分类摆放,保持地面干净,无污水、无油渍、无积尘。下一步,中原区将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已办结

21

X3HA202312130010

登封市唐庄镇竹园村双营磨料厂噪音扰民,粉尘严重,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人处理,希望领导为百姓做主。

登封市

大气

一、关于“登封市唐庄镇竹园村双营磨料厂噪音扰民,粉尘严重”问题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属于订单式生产小微企业,目前处于间歇性生产状态,夜间不进行生产作业。破碎加工工序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部分粉尘,半成品在精选、筛选工序中会产生粉尘,生产设备放置于密闭的厂房内,且主要产污环节配备有袋式除尘器。企业夜间不进行生产加工,在满足生产负荷75%以上的情况下,于2023年12月18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噪声和粉尘进行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昼间噪声均符合要求。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颗粒物执行标准为《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达到10mg/m³以内。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其他)颗粒物厂界浓度最高点1.0mg/m³。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60dB(A)标准限值。
二、关于“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无人处理”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该企业周围800米无居民,经查阅登封市生态环境分局12369举报平台和竹园村村委证明,自2021年1月至今,未收到过有关该企业的投诉举报。

部分属实

确保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并且形成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反弹。

该问题已办结。已要求该企业在除尘器排风管、风机处安装防尘、减震设施(隔音防尘棉)。另外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登封市唐庄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巡查频次和监管力度,确保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已办结

22

X3HA202312130003

航海未来城悦湖苑西边工地大量建筑垃圾未清运,小区内的自来水水质极差,接出来的水都带着泥沙。

二七区

一、关于郑州市二七区侯寨街道航海未来城悦湖苑西边工地大量建筑垃圾未清运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3年12月14日上午,二七区控尘办、侯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位于航海未来城悦湖苑南侧非机动车口东侧位置,确实存在建筑垃圾的情况,垃圾被大雪覆盖,无扬尘污染问题。经向该小区物业了解,航海未来城悦湖苑项目交付后,目前正处于集中装修阶段,产生的装修垃圾较多,郑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郑州悦湖苑物业服务中心为方便业主装修,将此处设置成了临时建筑垃圾存放点,每天定时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集中清运。由于近期天气原因,未及时清运,导致垃圾积存较多。
二、关于小区内自来水水质极差,接出来的水都带着泥沙问题
经查,该问题不属实。2023年12月14日上午,侯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分别到居民家和小卖部对水质情况进行了解和察看。经了解,由于凯旋路与南四环辅路破路接驳主管道未通到小区,目前小区临时使用的是地下井水。经肉眼观察,出水水质无色、无异味、未带泥沙。为提升居民用水品质,郑州万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精装修的1号楼和2号楼住户每家配备了1台净水机,郑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郑州悦湖苑物业服务中心在3号楼和4号楼中间也加装了净水机,方便居民正常取水使用。为保证居民安全用水,物业公司都会定期做水质检测,目前已做2次水质检测。具体如下:
2022年10月14日,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郑州监测站对该小区水质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报告编号W20220030),监测项目34项,监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内。监测结果:总大肠菌群未检出,耐热大肠菌群未检出,大肠埃希氏菌未检出,菌落总数6,色度(铂钴色度单位)<5,浑浊度(散射浑浊度单位)0.28,臭和味无(无异味、臭味),肉眼可见物无,pH7.54,溶解性总固体322,总硬度(以CaCO3计)247.0,耗氧量<0.50,挥发酚类(以苯酚计)<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050,镉<0.0005,铬(六价)<0.004,铅<0.0005,汞<0.0001,硒<0.001,铝<0.005,铁<0.05,锰<0.005,铜<0.005,锌0.011,砷0.001,氰化物<0.002,氟化物0.40,氯化物8.8,硝酸盐(以N计)2.40,硫酸盐10.3,四氯化碳<0.0005,三氯甲烷<0.005,总ɑ放射性0.027,总β放射性0.039。
2023年9月6日,河南蓝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小区水质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CJC2023-第0577F号),检测项目8项,检测结果均在标准限值内。检测结果:总大肠菌群未检出,菌落总数28,色度<5,浑浊度0.23,臭和味(无异味、臭味)、肉眼可见物无,pH7.92,游离氯0.064,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部分属实

督促物业日产日清垃圾,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一、关于郑州市二七区侯寨街道航海未来城悦湖苑西边工地大量建筑垃圾未清运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该小区物业已第一时间安排铲车和清运车辆对暂存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截至2023年12月15日已全部清运完成,清运后采用土工布对现场进行了覆盖;二是加大此区域的巡查力度,督促物业日产日清垃圾,确保不影响到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二、关于小区内自来水水质极差,接出来的水都带着泥沙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一是航海未来城悦湖苑小区已做2次水质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二是定期进行饮用水水质检测,保证小区用水安全。

已办结

23

X3HA202312130002

中寰油脂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办事处王司李村和部队之间,收购地沟油,气味刺鼻难闻,令人作呕,毒害周边群众和人民子弟兵。部队官兵反映多次,两次环保督察也已书面督办,但仍解决不了。

管城回族区

大气

经查,该问题部分属实,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承担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产生的废弃油脂(俗称地沟油)的收集、运输、处置,并进行资源化再利用。该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07420396XN 经营范围包含: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地沟油”清掏、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处理),登记日期为2023年6月28 日,在正常经营范围内。
2023年12月14日、15日,管城回族区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但在生产过程中确实会产生气味,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根据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河南茵泰格检测公司提供的9-11月份(三份)检测报告,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均未超标。
经现场核查企业有29个加工池,两个车间共有10个集气罩,现场调查可移动使用,收集后的废气经2套活性炭吸附+低温等离子设备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并有废气检测报告,排放达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水排入污水沉淀池,再由吸污车将生产废水运送至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八岗污泥处置厂进行处理。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
1、2018年9月10日,管城回族区接到《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督办问题第5批查处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353号),编号HN-05-008的问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石油路8号,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 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但有生产痕迹。存在问题:1.餐厨垃圾和废动植物油脂回收后,26个生产加工池内均有待加工原料,但是只有收集2个加工池有集气罩;2.废渣露天堆放,恶臭气味严重;3.整个加工生产线未密闭生产;4.成品露天摆放,厂区及周围恶臭严重”问题后。管城回族区高度重视,立即明确责任,由管城回族区环保局牵头,南曹乡政府具体落实,迅速对交办的问题,展开调查处理。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停止生产,存在生产痕迹,储存池和加工生产池未采取密闭措施,废渣及成品露天堆放,厂区及周围恶臭严重,调查结果与督办问题一致;综上所述,该督办问题属实。
2、2021年4月16日,管城回族区接到市政府转办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九批受理编号X2HA202104150048,反映“郑州忠寰废弃油脂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石油路8号,管城区环保局对该厂监管不力,任由企业肆意排污,污染环境。1、允许该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肆意排放,视而不见;该公司将餐厨垃圾和废动植物油脂回收后,26个生产加工池内装填加工原料,透过锅炉熏蒸的简单方法加工,跑冒的气体恶臭难闻。该公司只有2个加工池有集气罩,在环评验收时谎称该集气罩可以循环移动,实则该集气罩根本无法大距离移动,只能移动数米而且已经坏掉,满足不了26个加工池的集气要求。车间内有个大锅炉,就是普通锅炉,谎称燃烧柴油加热,柴油机放在墙角边落满灰尘,仅在环保检查时使用,夜间生产改用其他燃油。烟囱不敢冒烟,违规安装几节管道,渗入到池中,夜间从缝隙冒出,随意排放,没有加装任何除尘、防尘装置。废油脂腐败气味原本应通过水池加盖密闭,但该公司的水池均未做密闭处理,敞开透气,一到夏天蚊蝇滋生,恶臭难闻,能够扩散到周围几公里。按照环评要求,生产池加热油烟废气、储存池产生的恶臭,由2套集气罩和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但是该公司的活性炭未曾使用,也不存在返厂循环利用,通过与活性炭厂家签订虚假合同(活性炭厂家肯定无回收台账),应付检查了事,如此知法犯法,视同国家法律法规为儿戏,居然能大行其道。2、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物,污水横流的现象,置若罔闻;主要污染源及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项目环评与项目实际情况对照会发现诸多环评设备设施在环评验收后几乎都弃之不用。过滤地沟油的废水应该按要求存放于防渗透的收集池,该公司因造价太高,收集池满足不了要求,不仅未对收集池做防渗透处理,还将产生的恶臭废水自然排放,该厂房北侧与院墙相隔的空地积满了恶臭废水、废渣,待自然蒸发,诸多树木已经被腌渍后枯死。该公司谎称生产废水送至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渗透液分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实则仅仅在环保检查期间运送了数车,后期都是趁夜色到周边空旷农地、废气沟渠偷偷排放,私自影印修改合同和台账应付检查。3、对该公司超标排放废渣污染物,偷埋了事的行为,不督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硫酸等制品,还产生大量的废油渣、食物残渣,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固废应及时清运,滤渣每天运输至郑州博凯利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处理,而公司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清掏出的油渣均露天堆放。含硫酸的酸性残渣过多无法处理,该公司在院内空地靠西位置挖了一个深坑,进行了简单粗暴的掩埋,未做任何防渗透处理,直接污染地下水源,上面覆盖了一层1米厚的黄土,企图掩人耳目。”的问题后,管城回族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单位开展调查。根据管城回族区相关调查情况,该举报件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企业加强内部规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废气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整改情况
关于“中寰油脂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办事处王司李村和部队之间,收购地沟油,气味刺鼻难闻,令人作呕,毒害周边群众和人民子弟兵。部队官兵反映多次,两次环保督察也已书面督办,但仍解决不了。”问题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联合管城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已督促其及时更换废气处置设施使用的活性炭,并对场区内喷洒除臭剂消除异味,清运厂区内堆放的油桶,做好地面保洁。
2023年12月1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监测时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工况达到75%以上,根据监测报告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范围为10~16,满足环评手续中相关标准。
2018年8月21日,南曹乡政府联合区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按照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整改:1.为生产加工池安装封闭设施,对加工生产线进行封闭,生产过程中使用滑动集气罩收集废气进行净化处理;2.废渣搬入厂房密闭存放,防止气味外溢;3.为储存池安装封闭设施,对整个生产线采取密闭措施,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防止排放恶臭气体;4.厂区院内已清空,成品搬入厂房密闭存放,防止气味外溢。同时管城回族区安排南曹乡政府、区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确保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正常使用环保设施,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021年,针对现场核查情况,管城回族区要求该企业对废水池进行提标改造,并加装污染防治设施;对生产车间进行精细化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废气逃逸;环保污染设施持续运行,使车间保持负压状态。已要求郑州忠寰废弃油脂处理有限公司停工整改,待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南曹街道办事处将持续并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监管企业严格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环保验收批复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已办结

24

X3HA202312130001

新密市金鼎御园西侧一院子里养了几十只狗,每天天不亮就狂吠不止,扰民的很。另外北边有一家养殖大型犬的,半夜投喂时候几十只狗吵得无法休息,夏天都不敢开窗。希望搬离。

新密市

噪音

一、关于新密市金鼎御园西侧一院子里养了几十只狗,每天天不亮就狂吠不止,扰民的很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3年12月14日,新密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梁*山在其院落西侧空地处使用箱笼养殖12只中小型犬,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二、关于另外北边有一家养殖大型犬的,半夜投喂时候几十只狗吵得无法休息,夏天都不敢开窗。希望搬离问题
经查,该问题基本属实。2023年12月14日,新密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发现,阴*升在其院落里使用箱笼养了6只中小型犬,存在噪音扰民现象。

基本属实

加强城市建成区犬类养殖管理,强化城市建成区犬类养殖普法宣传,杜绝扰民现象发生。

一、整改情况
1.关于新密市金鼎御园西侧一院子里养了几十只狗,每天天不亮就狂吠不止,扰民的很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梁*山已将院落里养殖的12只中小型犬全部清理出新密市城市建成区。
2.关于另外北边有一家养殖大型犬的,半夜投喂时候几十只狗吵得无法休息,夏天都不敢开窗。希望搬离问题
该问题已办结。至2023年12月15日下午16时,阴*升已将院落里养殖的6只中小型犬全部清理出新密市城市建成区。
二、处理情况
1.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新密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梁*山下达《新密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新密城综责改字〔2023〕第12130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将擅自在此处饲养的中小型犬只12只全部清理出新密市城市建成区。
2.依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新密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阴*升下达《新密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编号:新密城综责改字〔2023〕第12150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将擅自在此处饲养的中小型犬只6只全部清理出新密市城市建成区。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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