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22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2/03/03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22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22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

1

D410100000000202201190001

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西南小岗坡上,张东养猪场(两家),两家合用一家手续,新建的那个没有手续,气味难闻,粪便直排,离居民区太近,影响村民生活。

新郑市

大气

2022年1月21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新郑市辛店镇利多养殖场运行正常,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经济合作社现停产,具体调查情况如下:(1)关于“两家合用一家手续,新建的那个没有手续”问题。经现场调查,利多养殖场于2018年12月12日,通过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系统自主备案,该养殖场于2017年4月6日办理有《动物防疫合格证》,代码编号:41018410120170002。新建的为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的集体经济合作社,于2020年7月2日,通过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系统自主备案,没有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两家养殖场并没有合用一家手续。该问题部分属实。(2)关于气味难闻,粪便直排,离居民区太近,影响村民生活问题。经现场调查,利多养殖场和辛店镇王庄村经济合作社位于王庄村七组(两场相邻),两家养殖场与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李庄行政村北双咀自然村距离最近,居民房屋和猪舍中间有高坡相隔。经现场测量,王庄村养殖合作社西南角猪舍距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李庄行政村北双咀自然村居民房屋直线距离约90米,养殖场猪舍位于李庄行政村北双咀自然村东北方向沟底处,沟深5米左右。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畜离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20】2号)文件要求,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等人口集中区域为禁养区,根据现场情况核查,该养殖场的位置不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内,该养殖场选址符合要求。利多养殖场和辛店镇王庄村经济合作社两家共用晾晒棚和沉淀池,猪舍内都已硬化,产生的粪便暂存于晾晒棚下,粪尿污水和清圈舍污水流入沉淀池。晾晒棚加装顶棚,地面已硬化,沉淀池已硬化,晾晒棚内的养殖粪便和沉淀池内的粪尿污水经发酵后还田。前期晾晒棚一个角落塌陷,有少量粪便溢出,目前已修缮完毕。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2年1月18日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两个场周边臭气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两个场区周边臭气达标。畜禽养殖场气味问题会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影响。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新郑市农委按照工作规范管理要求,对该养殖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要求落实动物卫生防疫要求,完善消毒设施;同时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沉淀池粪道进一步密封,对粪污晾晒场地进一步提升。目前,已完成沉淀池粪道的密闭工作和粪污晾晒场的清理完善工作。2.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经济合作社已于2022年2月21日向新郑市农委(畜牧)递交《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请表,新郑市农委(畜牧)目前已经受理,正在按工作流程办理。3.新郑市辛店镇政府和农委将加强对该养殖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清除粪便,做好除臭工作。

阶段办结

2

D410100000000202201190002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双庙村,中美铝业,粉尘污染,污水排入石淙河里,每次都是检查时停产整顿,得不到取证,走后继续生产。

登封市

大气,水

2022年1月20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1、关于“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双庙村,中美铝业,粉尘污染”问题经调查,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物料储存于密闭料仓(库、棚)中,原材料从装卸到使用全过程均为密闭状态,厂内原料采用封闭皮带廊运输。原矿大棚、均化大棚、煤棚和渣棚等料场进行了封闭并安装了雾喷设备,全面实现固体物料湿式作业,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在原材料堆场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并和登封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该公司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裸露区域进行了硬化或绿化,并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和绿化队伍。共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15套,其中脉冲袋式除尘器11套、高压静电除尘器1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3套。主要生产燃料是煤制气,用于氢氧化铝焙烧和熔盐加热,共设置烟气排放口3个,均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厂区安装自动喷淋装置进行抑尘,共设有自动喷淋洒水装置691套,其中机修车间区域17套,原料车间区域296套,分解车间区域5套,蒸发车间区域60套,焙烧车间区域231套,沉降车间区域231套,煤气车间区域230套。2、关于“污水排入石淙河里”问题经调查,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建有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及生物污水处理系统,现场调查时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00m3/h,主要处理方法为物理处理法。处理后的清水进入清水池送往溶出热水槽和全厂循环水供生产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80m3/h。该工程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关于反映“每次都是检查时停产整顿,得不到取证,走后继续生产”问题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焙烧炉及熔盐炉1号处于生产状态,污水处理系统处于运行状态。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按照管控清单要求执行生产、停产,日常按照生产需求进行生产、停产调控;该公司原材料堆场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并和登封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烟气排放口3个,均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不存在检查时停产整顿,得不到取证,走后继续生产现象。

部分属实

下一步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告成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同时要求该企业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办结

3

D410100000000202201190003

郑州市中原西四环与化工路交叉口向东约100米路南,有一无名废品收购站,上次反映过之后,生产时间改到每天晚上,粉尘及噪音大,对周边居民晚上生活产生很大影响。

中原区

大气,噪音

2022年1月20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废品收购站已于1月3日完成整改并自主进行停业整顿,大门紧闭,场区内整洁,无生产迹象,仓库内存放有打包好的废纸,码放整齐。该公司在生产期间,废品打包过程中存在少量扬尘及噪音,但晚上8点以后不进行压制打包作业,且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居民区。

部分属实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要求郑州标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内部管理,对现存废品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确保厂区干净整洁。二是规范作业时段,确保晚上8点以后不进行压制打包作业,减少夜间噪音。三是打包作业时开启喷淋进行降尘,打包结束后及时清理产生的粉尘。四是按要求使用合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油品,定期保养,避免车辆出现冒黑烟情况。

办结

4

D410100000000202201190004

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路与二里岗交叉口交警四大队公安小区,老旧小区改造砍伐一百多棵树木及毁坏名贵花草,影响小区环境,多次反映无人受理。

管城回族区

生态

2022年1月20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黄卫华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位置属于交警四大队公安小区,位置情况属实;改造期间,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与施工方联合郑州市园林局对部分树木进行了修剪、移栽。其中2号楼前有一棵树因对楼体造成了安全隐患,所以进行了砍伐。老旧小区改造部门也已提供该小区的绿植规划图,显示该小区新栽树木282棵。所以,投诉老旧小区改造砍伐一百多棵树木及毁坏名贵花草,影响小区环境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目前,该老旧小区(公安小区)已改造完毕,现场绿植已按规划图落实到位。

办结

5

X410100000000202201190001

群众来信反映:1、2021年4月反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利用管城区十八里河拆迁指挥部和小王庄三资资金共1696万元非法在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南水北调北岸二级水源保护区占地55亩修建陵园。经过中央和郑州市政府督办,坟地的围墙、停车场、房屋等非法建筑物已经部分拆除。但是在保护区内还剩下40多亩,2千座左右的墓,其中空墓1千座左右目前仍未拆除。2021年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对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民委员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将地上附属物和其他设施拆除。两个村委会拒不履行。后经人民法院裁定要求由新郑孟庄镇人民政府实施拆除,但是至今未落实。2、新郑孟庄唐河村村民马国选涉嫌非法倒卖使用土地罪至今没有移送公安机关,没有公诉,没有处理。3、孟庄、唐河村民委员会存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4百万问题,原村委会主任法定代表人常国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法院已经认定十八里河村委会和唐河村之间的《农村非耕地使用权流转(转让)合同》污染南水北调确定为无效合同。十八里河接到小王庄村和马国选的《小王庄集体墓地土地租赁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国家强制性规定,也是无效合同。根据以上情况我们提出两个要求:1、将南水北调中线保护区里,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公共利益,污染南水北调保护区的空坟先行拆除。对于已经使用的墓地,拿处解决问题具体方法,明确迁移时间,限期迁移。2、追究马国选、常国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刑事责任。将二人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我们给省委督察组写这封信是为了督促地方职能部门作为,把上述两个要求处理到位,之前新郑市公安机关反馈已经向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督促函,请自然资源局移交案件。我们希望按照郑州市公安局的要求依法办案,尽快将马国选、常国顺等责任人绳之以法。

管城回族区新郑市

其他污染

2022年1月2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1)关于“2021年4月反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利用管城区十八里河拆迁指挥部和小王庄三资资金共1696万元非法在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南水北调北岸二级水源保护区占地55亩修建陵园。经过中央和郑州市政府督办,坟地的围墙、停车场、房屋等非法建筑物已经部门拆除。但是在保护区内还剩下40多亩,2千座左右的墓,其中空墓1千座左右目前仍未拆除。2021年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对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民委员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将地上附属物和其他设施拆除。两个村委会拒不履行。后经人民法院裁定要求由新郑孟庄镇人民政府实施拆除,但是至今未落实。”问题。该地块于2003年12月25日,赵水旺、赵剑两人承租唐河村委105亩土地(反映的公墓均在此地内)。2015年,因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新农村改造,赵水旺、赵剑两人又把该块土地转租给了十八里河村委。十八里河村委因担心与私人签订转让合同没有公信力,随后于2015年6月12日又与唐河村委签订了关于此地块其中40亩土地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于2015年开建了21亩公墓,由十八里河村管理至今;剩余的65亩地经过多次转租,最后由唐河村民马国选承租,2017年,唐河村民马国选与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签订15亩土地租赁合同,用于小王庄村墓地使用(位于十八里河村墓地西侧),由小王庄村管理至今。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5月29日、7月2日分别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十八里河村民委员会、小王庄村民委员会下达新自然资罚决字〔2021〕孟庄-005号、新自然资罚决字〔2021〕孟庄-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1年9月26日向新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郑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2021)豫0184行审156号行政裁定,于2021年10月12日作出(2021)豫0184行审155号行政裁定。2021年5月10日,孟庄镇政府对该公墓广场地面进行了拆除,东边未使用土地已种植松树。2021年5月24日,孟庄镇政府牵头,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对唐河公墓管理用房、骨灰堂、围墙等违法建筑进行了统一拆除,同时责令唐河村委监督不允许新增墓穴。经现场核实,该两处墓地涉及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村(1400多座坟头)、小王庄村(572座坟头)约2000个坟头,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公墓内共有过去建成未使用空坟墓约800个,没有新增新建墓穴。该问题部分属实。(2)关于:“新郑孟庄唐河村村民马国选涉嫌非法倒卖使用土地罪至今没有移送公安机关,没有公诉,没有处理。”问题。2022年1月21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马国选非法转让土地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新郑市公安局。目前新郑市公安局正在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3)关于:“孟庄、唐河村民委员会存在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获利4百万问题,原村委会主任法定代表人常国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目前法院已经认定十八里河村委会和唐河村之间的《农村非耕地使用权流转(转让)合同》污染南水北调确定为无效合同。十八里河接到小王庄村和马国选的《小王庄集体墓地土地租赁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国家强制性规定,也是无效合同”问题。2021年4月10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一案立案调查,2021年6月2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一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自然资罚决字(2021)孟庄012号》,下达决定书后该村委会不服,于2021年8月17日向新郑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新郑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23日下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新政(复决)字〔2021〕70号》,维持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该村委会对新郑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于2021年12月24日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月13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该案件的行政答辩状及证据。下一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依据法院审理结果,依法依规处理。新郑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9日分别作出(2021)豫0184民初5165号民事判决和(2021)豫0184民初4290号民事判决,认定涉及十八里河村和小王庄村管理使用的墓地所涉及的土地合同均属无效。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将严格按照郑州市统一安排部署,配合管城区做好公墓搬迁工作,待管城区完成公墓搬迁后,立即组织现场拆除工作,恢复土地原貌。同时做好以下工作:(1)新郑市孟庄镇加强日常巡查,同时督促公墓建设方严格保持公墓现有规模,严禁新增墓穴。对该公墓已拆除区域定期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拆除。(2)2022年1月21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马国选非法转让土地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移送新郑市公安局。目前新郑市公安局正在对马国选非法转让土地涉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发现问题,严格依法处理。(3)新郑市法院尽快对孟庄镇唐河村提起的行政诉讼(涉及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新郑市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一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自然资罚决字(2021)孟庄012号》)依法判决。

办结

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马路德、常国顺、马军选违规签订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6月23日,中共新郑市孟庄镇委员会给予马路德、常国顺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马军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X410100000000202201190002

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黄河大堤交叉口南100米路东,紧邻水渠边上一个大院内有20多个仓库,名义上是防汛仓库,实际上是水利局等几人建的厂房对外出租。1、三家印刷厂分别是:2号仓库西欢天喜地印刷厂、19号20号仓库亚迪印刷厂、亚迪印刷厂斜对面光大印刷厂。经营情况与营业执照不符,安全设备不全,无环保手续及设备,印刷机污水乱倒,油布垃圾乱放,没有轻重污染管控。2、印刷厂后加工厂数十家:其中9号库覆膜涉voc气加热,10号库纸箱印刷用油墨居然有环评表。3、厨具厂2家:加工喷漆,负责人张保三,具体情况他清楚,每一家的水电等费用。

惠济区

大气,水

2022年1月20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问题1:三家印刷厂分别是:2号仓库西欢天喜地印刷厂、19号20号仓库亚迪印刷厂、亚迪印刷厂斜对面光大印刷厂。经营情况与营业执照不符,安全设备不全,无环保手续及设备,印刷机污水乱倒,油布垃圾乱放,没有轻重污染管控。经查,2号仓库为一印刷厂,企业全称为河南省欢天喜地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情况与营业执照不符。2021年初,该公司从外地搬至2号仓库,一直没有生产;19号、20号仓库属同一加工厂,企业全称为郑州市惠济区古荥友谊纸制品加工部,办理有营业执照,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厂房内有覆膜加工设备。现场检查时,河南省欢天喜地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惠济区古荥友谊纸制品加工部均未开工,配备消防设施不达标,未发现污水乱倒、油布垃圾乱放等现象。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问题2:印刷厂后加工厂数10家:其中9号库覆膜涉voc气加热,10号库纸箱印刷用油墨居然有环评表。经查,9号仓库为覆膜及印刷车间,企业全称为河南艺雅纸制品有限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存在加热工序,没有治污设施;10号仓库为一纸箱加工车间,企业全称为郑州市惠济区汇正纸制品加工厂,办理有营业执照,没有环评表。现场检查时,河南艺雅纸制品有限公司和郑州市惠济区汇正纸制品加工厂均未开工。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问题3:厨具厂2家:加工喷漆,负责人张保三,具体情况他清楚,每一家的水电等费用。经查,16号仓库为一家具加工制作车间,全称为河南博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无喷漆工序,有粉尘收集装置。该院内未发现厨具厂。张保三为园区原来的保安,已于2021年7月辞职。现场检查时,河南博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开工,16号仓库仅作为临时堆放点使用。该交办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2号仓库河南省欢天喜地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与营业执照不符,9号仓库河南艺雅纸制品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10号仓库纸箱加工车间环评手续不全,16号仓库河南博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不符,19号、20号仓库郑州市惠济区古荥友谊纸制品加工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已对上述企业实行断水、断电措施。截至目前,存在问题企业已自行搬离。下一步,惠济区将继续组织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加大督查力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出现,切实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办结

7

X410100000000202201190003

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2021年4月水泉村党支部书记孙利民利用职务之便将村里的老河道用垃圾土非法填埋。中央环保组要求把垃圾土清出老河道并且排除危险,但是并没有人把垃圾土彻底清出老河道,也没有恢复老河道原来面貌,只是应付上级检查。老河道垃圾土不彻底清出来,对老百姓生活还是存在危险。请求政府帮助,严惩违法分子,将老河道建筑垃圾彻底清除,清除危险。

新郑市

其他污染

2022年1月2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经查,该问题是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该区域实际为荒沟,不属于河道,因不断有村民私自向沟里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021年4月,新村镇水泉村已组织人员将原村民私自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对填埋地块进行平整,并对填埋地块开挖排水通道,解决暴雨天气周边区域的排水隐患。不存在支部书记孙利民利用职务之便将垃圾非法填埋和应付检查等情况。因郑州“720”暴雨,老百姓对村庄排水要求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提升村庄排水能力,维护村民安全,2022年1月,新村镇组人人员对沟底进行进一步清理。

部分属实

为进一步提升村庄排水能力,满足群众诉求,2022年1月,新郑市新村镇成立了由镇长李青任组长的工作专班,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沟底进行进一步清理。期间,出动机械设备10辆、人工20人,1月3日已清理完毕,清理完成后对该处空地进行平整,进一步提升排水能力,。进一步整治后,1月20日新村镇水泉村两委组织周边20户村民对水泉村中段北侧荒沟整改情况进行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周边群众对问题整改结果满意。

办结

2021年12月31日新村镇纪委给予水泉村支部书记孙利民全镇通报批评。

8

X410100000000202201190004

群众来信反映:对省委环保督察组公示的富田丽景花园小区调查情况不满意:1、关于广州小馆油烟问题,群众认为该居民楼为含有商业网点的居民楼,未规划商业烟道。饭店紧邻三层居民居住层,私自在墙体及顶楼电梯机房上方铺设油烟管道和设备产生废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4条、《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要求饭店立即停止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项目,并拆除所有油烟管道和设备。2、对饭店油烟设备产生噪音问题回复不满意。因为广州小馆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饭店不经营,也就不会产生噪音和废气问题,执法部门回答:我们没有这个权限,我们只管油烟和噪音,超标了才能管,不超标不管。1月3日饭店拆除了北侧烟道,但是1月4日晚又持续开风机到夜里11:30,依旧是噪音大的无法睡觉。1月5日群众直接拨打金水区城管局电话,当日上午来了三名执法人员,对群众出示的自测风机噪音80分贝的视频不认可,要求以专业噪音检测报告为准,不超标城管局管不了,但是由于疫情影响,正规检测公司来不了,无法开展检测,群众问:先有违法经营,续而才产生油烟问题为何不能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只好于1月5日下午拨打督察组电话再次反映饭店违法经营、油烟噪音问题。1月6日执法局通知可以做噪音检测了,但是7号8号噪音检测由于设备故障未完成,10号又告知还是因为设备故障不能进行检测,至今(1月18日)仍然没有执法人员联系,目前饭店依旧营业,管道和设备依旧轰鸣。3、对39号楼电梯室内噪音问题回复结果不满意,首先2021年9月份电梯维保人员确实来过,但并没有来家中检测室内电梯噪音,也未见过检测报告,不知报告从何而来,在哪里测的,其次维保证明只能说明维保记录,并不能证明家里噪音不超标。根据群众自测,室内电梯运行噪音达到了45分贝、49分贝,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A类房间限值。物业公司作为电梯的维护管理单位应按国标将噪音排放控制在30分贝以下。

金水区

大气,噪音

(一)饭店开设违法问题调查情况由于其2004年该处已是顺德开煲饭店,虽然在2018年转手为广州小馆饭店,但餐饮经营的形式一直持续未改变,后厨及烟道情况也一直未改变,早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修订实施时间,不属于投诉人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服务项目’”情形,因此广州小馆非违法存在。该问题不属实。(二)广州小馆油烟净化器噪音问题调查情况广州小馆饭店有五个基准灶头,配备有集烟罩、烟道及一台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风量为10000m3/h,符合相关规定。据执法人员调查,富田丽景花园小区建成时间较早,无商用烟道,且广州小馆所在的房屋性质为商业用房。2004年广州小馆位置为顺德开煲饭店,其经营者用白铁皮制成烟道,从厨房西墙穿出后延电梯间外墙向上攀升安装至该楼楼顶,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四条例第二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的排放口应当高于相邻建筑物高度或者接入其公用烟道”之规定,完全符合要求。执法人员现场查看,楼顶油烟净化器运行时确实会产生少量的噪音。该问题属实。(三)富田丽景花园小区39号楼电梯噪音问题调查情况富田丽景花园小区39号楼电梯只要运行就会有噪音的问题,物业公司出具了39号楼电梯的维保证明及噪音检测报告,显示此楼电梯噪音达标。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确实能在举报人家中听见少量、间断的电梯噪音。该问题属实。

基本属实

(一)饭店油烟净化设备噪音问题处理情况1.执法人员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于2022年1月21日晚上九点三十分在举报人家中对广州小馆油烟净化器噪音情况进行了检测,2022年1月23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噪音不超标。2.要求广州小馆负责人在楼顶鼓风机周围安装隔音棉进行降噪,现已完成安装。(二)电梯噪音问题处理情况1.执法人员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于2022年1月21日晚上九点三十分在举报人家中对富田丽景花园小区39号楼电梯噪音情况进行了检测,2022年1月23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250hz声源噪音超标1.7分贝。2.要求物业公司对电梯进行隔音降噪处理,待完成整改后再次进行噪音检测。3.1月24日,物业公司维修人员完成电梯检修、降噪处理。

阶段办结

9

X410100000000202201190005

群众来信反映:登封市少林办事处耿庄村村霸耿洪涛非法倒采国家资源毁坏耕地,严重破坏嵩山地质地貌生态环境。一、非法乱挖乱采矿产资源。登封市通用机场(航空产业园区)耕地5百多亩被采空,如今变成了一个大沙坑,坑内半成品沙石堆积如山,目前仍在夜间偷采。(地点:登封市通用机场东侧,距机场跑道只有十几米远,靠近机场防护网几米处下面一个30米深的大沙坑)多年来有关职能部门无人监管查处。二、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破坏耕地。地点:1、登封市少林办耿庄村寨坡2百余亩耕地被盗采一空,如今留下一个20余米深的大沙坑。2、少林办耿庄村水厂东侧50亩土地被采一空,十米多深的沙坑变成一个垃圾填埋场。3、207国道耿庄段两侧有60多亩土地被盗采。(详细地址:耿庄村皇嘉商务酒店后面大片土地被盗采。耿庄加油站及福满楼一带原来都是耕地,被盗采一空)。4、大金店镇三王庄村邱家沟、陈家沟400亩耕地被盗采,沙坑深度20余米。这两处都在嵩山风景区以内。三、涉嫌违法占地开办沙场、停车场、汽修厂。地点:1、登封市通用机场东侧,违建一座大型彩钢瓦房,用于非法砂石加工、石材加工、石料堆放场。汽修厂及停车场非法占地300多亩,至今未回复耕地。2、登封市东华镇任村村委北侧紧邻居民区违法占地20多亩。非法建设彩钢瓦大棚一座,无审批手续,污水处理不达标,机器噪音扰民,沙尘飞扬。要求予以取缔。四、涉嫌违法占地、违法搞非农建设。地点:1、郑少高速登封耿庄段,高速立交桥登封市农贸市场对面,建有联排四层楼房十多间,属于违法建筑,此前曾被政府拆除,而后又重新建房。国家规定高速立交桥200米内禁止建房,此处距高速立交桥防护栏仅有6米左右,并且还在高速公路100米绿化带之内,属于非法建筑。2、207国道耿庄段德邦物流东隔壁(登封市农村机械有限公司农机汽贸院内),一栋2层楼房占地20多亩,无宅基地证及土地使用手续,属于违法占地。3、耿庄村东坡加油站隔壁福满楼饭店、厦门轮胎门市违法占地十多亩,是耿洪涛霸占的集体土地,恳请尽快查处。

登封市

大气,土壤

2022年2月26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一)关于反映“非法乱挖乱采矿产资源。登封市通用机场(航空产业园区)耕地5百多亩被采空,如今变成了一个大沙坑,坑内半成品沙石堆积如山,目前仍在夜间偷采。(地点:登封市通用机场东侧,距机场跑道只有十几米远,靠近机场防护网几米处下面一个30米深的大沙坑)多年来有关职能部门无人监管查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地点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少林街道办事处和大金店镇交界处,为历史遗留沙坑。自2012年开始,登封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东华镇政府对该区域进行治理整治,截至2015年已全部取缔完毕,至今该区域内不存在相关砂石加工现象。在河南省2021年7月开展的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经核实认定,该区域4处图斑共计512.53亩,均为历史遗留矿坑图斑,已修复317.6亩。该区域历史遗留矿坑已于2021年编制《生态修复治理方案》,由东华镇人民政府负责修复完成。目前该坑内堆放的砂石是修建盐洛高速少林站项目时产生的砂石,系临时堆放点堆放,不存在夜间偷采现象。由于该区域非建筑工地,且场地内无土方开挖施工作业,登封市东华镇政府已对场地内除道路外所有黄土裸漏和砂石材料堆放区域进行防尘网覆盖,并要求场地内部道路进行常态化洒水降尘作业,做好防尘工作。(二)“私挖乱采矿产资源,破坏耕地”问题1、关于反映“登封市少林办耿庄村寨坡2百余亩耕地被盗采一空,如今留下一个20余米深的大沙坑”问题经调查,该区域现有坑塘一个,面积约12亩,平均深度约8米左右,原为历史遗留沙坑。受“7.20”影响,形成一个坑塘。经少林街道办事处耿庄村委确认,在该村寨坡历史上存在挖沙及粗加工情况。2012年开始,对该区域进行治理整治,截至2015年已全部取缔完毕。至今该处不存在相关砂石加工现象。目前,该区域被规划为登封市环嵩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修复及高质量开发项目区。2、关于反映“少林办耿庄村水厂东侧50亩土地被采一空,十米多深的沙坑变成一个垃圾填埋场”问题经调查,登封市少林办耿庄村水厂位于207国道东侧武兴街社区东隔壁,该处目前为一无名空地,面积约8亩左右,经询问该村退休老干部,2010年前该区域为耿庄村村办沙场,不涉及耿洪涛,经营不善倒闭后形成一个沙坑,2010年利用周边的建筑废料对该沙坑进行回填治理后全部覆土复绿,目前该无名空地上杂草灌木丛生,属于荒废的空置闲地。3、关于反映“207国道耿庄段两侧有60多亩土地被盗采。(详细地址:耿庄村皇嘉商务酒店后面大片土地被盗采。耿庄加油站及福满楼一带原来都是耕地,被盗采一空)”问题207国道耿庄段两侧区域是丘陵砂地,经现场走访群众,上世纪90年代初,耿庄村委为促进经济发展,开办村办经济,通过招商开挖砂石,不存在盗采情况。之后,时任耿庄村委把挖砂之后的空地划批为宅基地服务群众。当时耿某涛未成年,没有参与。目前,临街门面房和居民楼所用土地是挖砂后留下的空地,临街门面房和居民楼为多年前耿庄村民耿某良、耿某怀、杨某生等人联户开发,有相关用地使用证,4、关于反映“大金店镇三王庄村邱家沟、陈家沟400亩耕地被盗采,沙坑深度20余米。这两处都在嵩山风景区以内”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大金店镇三王庄村邱家沟、陈家沟400亩耕地均处于原河南四通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区域内,不在嵩山风景区内。河南四通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停止开采至今,相关设备设施已于2019年拆除到位。目前该处已修复复垦完毕。(三)“涉嫌违法占地开办沙场、停车场、汽修厂”问题1、关于反映“登封市通用机场东侧,违建一座大型彩钢瓦房,用于非法砂石加工、石材加工、石料堆放场。汽修厂及停车场非法占地300多亩,至今未回复耕地”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准确名称地址位于登封市东华镇王村行政区域内207国道西侧(登封市通用机场东侧)的一个院内,大型彩钢瓦房系王某杰所建。王某杰因非法占地,已于2019年4月被立案查处。该举报问题中涉及的汽修厂及停车场非法占地的300多亩,在河南省2021年7月开展的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核实认定的生态修复图斑的512.53亩内。该区域现租赁给登封市东华镇朝阳汽车修理店使用,该汽修店办理有营业执照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现场该院子内及车间内(彩钢瓦房内)均未发现砂石加工、石材加工、石料堆放等现象。2、关于反映“登封市东华镇任村村委北侧建设的彩钢瓦大棚一座,无审批手续,污水处理不达标,机器噪音扰民,沙尘飞扬”的问题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准确名称为登封市东华镇宏发沙厂,该沙厂办理有营业执照,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办理有排污许可证,建设有一座约2500平方米的封闭型原料储存及生产车间,该厂区配套建设有3个“三防”循环水沉淀池,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同时配套建设安装有环保型板式压滤机1套(属水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排问题。该厂封闭型生产车间内配套安装有两套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布袋除尘器用于收集生产时产生的粉尘,车间顶部建设安装有20多个雾状喷洒水降尘设施用于车间内降尘,防止扬尘。现场检查时,防尘设施未开启,东华镇政府对该厂防尘设施进行检查时,均能正常运行。该厂负责人现场提供出的2021年11月检测报告显示,各种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气、噪声排放标准。现场未发现该厂生产机器噪音扰民现象,现场未发现沙尘飞扬现象。(四)“涉嫌违法占地、违法搞非农建设”问题1、关于反映“郑少高速登封耿庄段,高速立交桥登封市农贸市场对面,建有联排四层楼房十多间,属于违法建筑,此前曾被政府拆除,而后又重新建房。国家规定高速立交桥200米内禁止建房,此处距高速立交桥防护栏仅有6米左右,并且还在高速公路100米绿化带之内,属于非法建筑”问题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联排四层楼房十多间”,为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耿庄村一组村民王某库和耿某安所建。经登封市资源规划局现场勘测涉嫌超占,现由资源规划局联合农委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理。该处房屋位于“郑少高速登封耿庄段”南侧。该处房屋最北侧距离“郑少高速登封耿庄段”最近处约40米,和“郑少高速登封耿庄段”中间有一条5米宽的村道,不存在占用绿化带问题。2、关于反映“207国道耿庄段德邦物流东隔壁(登封市农村机械有限公司农机汽贸院内),一栋2层楼房占地20多亩,无宅基地证及土地使用手续,属于违法占地”问题。经现场调查,207国道耿庄段德邦物流东隔壁原为少林寺禅院武术学院,于2020年废弃至今。在207国道耿庄段德邦物流北隔壁有2层楼房,占地167平方米,有农村居民宅基地用地许可证,宅基地所有人为耿洪涛。经登封市资源规划局现场勘测,实占面积4456.39平方米。该处超占部分目前由资源规划局联合农委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理。3、关于反映“耿庄村东坡加油站隔壁福满楼饭店、厦门轮胎门市违法占地十多亩,是耿洪涛霸占的集体土地,恳请尽快查处”问题。经现场调查,福满楼饭店位于207国道路东侧,少林街道办事处耿庄村东坡加油站南隔壁,办理有土地使用证,经登封市资源规划局现场勘测,涉嫌超占。厦门轮胎门市位于福满楼饭店南侧,办理有土地使用证,经登封市资源规划局现场勘测,涉嫌超占。针对以上两处超占部分,由登封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农委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理。

部分属实

1.针对登封市东华镇宏发沙厂非法占用土地问题,登封市资源规划局已于2019年6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自然资罚决字[2019]20号):1.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4643.23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2100平方米及其他设施;2.对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4636.4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4元罚款、基本农田6.78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共计罚款18749.2元。。2.针对王某杰非法占用土地的问题,登封市资源规划局已于2019年6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登自然资罚决字[2019]25号):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3695.7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4460.5平方米和其他设施;2.对你非法占用的建设用地13695.7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8元罚款,计罚款109566元。3.针对联排、福满楼等超占土地问题,登封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农委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理。4.登封市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切实发挥联合执法职能,压实监管责任,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5.按照河南省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部署,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举报中涉及的历史遗留矿坑,按照生态修复方案修复治理到位。

阶段办结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对少林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所长李会卿同志全处通报批评。东华镇党委对孙乔淦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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