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24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2/03/03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24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24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

1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1

郑州市高新区开元路西四环往北200米大桥石化西边300米左右,有一无名商混站,现在没有加工作业,但里面的机器仍在没有拆掉。举报人希望将里面的设备完全拆掉。

高新区

其他污染

2022年1月23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该无名商混站去年搬离后,因7.20特大暴雨及疫情原因,院内遗留一台混料机未进行拆除。期间,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及办事处多次到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属实

针对该无名商混站存在的问题,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双桥办事处要求其立即将机器设备拆除搬离。目前,现场机器设备已拆除,并搬离现场。

办结

2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2

郑州市登封市告成镇双庙村三组,双庙村的石淙河上面有个中美铝业公司,加工过程中气味难闻;粉尘大,污染周边庄稼地;工业废水直排入石淙河内,导致河流被污染;噪音扰民严重。

登封市

大气,水,噪音

2022年1月22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中美铝业公司加工过程中气味难闻”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废气产生源为氧化铝焙烧、熔盐加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废气中颗粒物绝大部分为氧化铝,小部分为氢氧化铝,熔盐炉废气主要为燃烧煤气,燃烧过程未与任何物质混合。氧化铝焙烧炉尾气处采用100㎡卧式三电场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达99.9%。2020年,该公司投资3500万元对焙烧、溶出工段进行脱硫、脱硝改造,焙烧炉和熔盐炉脱硫除尘采用“SDA半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方案,脱硝焙烧炉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技术,熔盐炉采取“SCR”脱硝技术。改造后焙烧、溶出废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实现焙烧、溶出废气特别排放治理。改造后,焙烧炉2021年1月-12月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8.373吨,相较改造前2020年同期的99.88吨减少81.1%。该公司原材料堆场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并和登封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烟气排放口3个,均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焙烧炉及熔盐炉1号处于生产状态,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达标排放,未发现有异味。
2.关于“粉尘大,污染周边庄稼地”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物料储存于密闭料仓(库、棚)中,原材料从装卸到使用全过程均为密闭状态,厂内原料采用封闭皮带廊运输。原矿大棚、均化大棚、煤棚、渣棚等料场进行封闭并安装有雾喷设备,全面实现固体物料湿式作业,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在原材料堆场安装视频在线监控,并和登封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该公司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裸露区域进行了硬化或绿化,并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和绿化队伍。共有废气污染防治设施15套,其中脉冲袋式除尘器11套、高压静电除尘器1套、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备三套。主要生产燃料是煤制气,用于氢氧化铝焙烧和熔盐加热,共设置烟气排放口3个,均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网,对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控。厂区安装自动喷淋装置进行抑尘,共设有自动喷淋洒水装置691套,其中机修车间区域17套,原料车间区域296套,分解车间区域5套,蒸发车间区域60套,焙烧车间区域231套,沉降车间区域231套,煤气车间区域230套。
经调查,该公司南、北、西边1000米范围内没有住户居住,东边区域为工业企业。经走访1000米外的住户,未发现“污染周边庄稼地”现象。
3.关于“工业废水直排入石淙河内,导致河流被污染”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建有生产污水处理系统及生物污水处理系统,现场调查时均处于运行状态。生产污水处理系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200m3/h,主要处理方法为物理处理法。处理后的清水进入清水池送往溶出热水槽和全厂循环水供生产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80m3/h。该工程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关于“噪音扰民严重”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噪声源主要有原料破碎系统的破碎机、石灰筛分机、振动筛、球磨机、高压风机、排风机、空压机等。噪声防治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首先从声源上加以控制,使用低噪声设备,优化运行方式,调整工艺布局。然后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措施,风机入口处安装消声器,在厂区常绿林带绿化、美化,降低噪声;空压机、破碎机、泵房等隔声控制室、隔声值班室,减少对操作人员的健康损害,通过该企业提供2021年第四季度检测报告显示,噪音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1.登封市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告成镇政府加大对河南中美铝业有限公司的监管力度,增加现场检查频次。
2.要求该公司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该公司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办结

3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3

郑州市二七区铭功路华润悦府工地,每天24小时不间断施工,噪音扰民严重。执法人员去现场检查时不施工,执法人员走后又开始施工。

二七区

噪音

2022年1月22日,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查办。
经现场调查,该工地因下雪未施工。经查询近期巡查记录发现,1月20日白天有一台钩机拆除作业,存在部分噪音,夜间只进行了吊装作业,未产生大量噪音。1月23日晚和1月24日晚,工作人员再次到该工地进行巡查,均未发现施工现象。现场不存在“执法人员去现场检查时不施工,执法人员走后又开始施工的情况”。群众举报的华润悦府工地,噪音扰民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约谈施工单位,要求其施工方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
2.加大对该工地的夜间巡查力度,确保噪音扰民问题不再发生。

办结

4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4

郑州市管城区陇海路与玉凤路交叉口,郑州地铁五号线车辆段,地铁洗车段仍然露天运营噪音扰民。四月份向中央督察组反映后,只整改了一部分,洗车段没有整改。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2年1月22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1.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在郑期间,管城回族区针对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震动问题,聘请了具有专业轨道交通资质的检测公司(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在入户检测期间,居民反映因夜间地铁回厂少,噪音和之前相差较大,即便检测结果出来也不认可,所以入户检测无法进行。落实地铁五号线整改期间,管城回族区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居民,就噪音入户检测和地铁五号线噪音问题进行沟通,同时督促落实噪音问题各项整改措施。
2.中州大道车辆段出入段线U型槽上方、牵出线等部位已采用全封闭方案,沿围墙方向做直立式声屏障方案,此部分整改工程现场已完成改造。
3.洗车库位于盖下,洗车设备布置于洗车库内,洗车库长度67m,洗车速度3-5km/h,洗车工作主要在洗车库内完成,外露的洗车线主要为洗车线的折返线。外露洗车折返线位于封闭式声屏障南侧,鉴于基于距离既有居民区相对较远(最近的距离65m左右)、洗车作业列车折返线速度比较低等原因未加装声屏障。
4.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积极推进,2021年4月10日,北面墙镂空墙改为实体墙;2021年4月19日,试车线拆除完毕;2021年5月2日,出入线全封闭完成;2021年6月16日,声屏障建造完毕;2021年8月,牵引线全封闭完成。截至2021年9月20日,5号线车辆段全封闭声屏障已完成。

部分属实

1.管城回族区城建局联合二里岗办事处、地铁集团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群众沟通,对5号线改造后振动和噪音入户测试。
2.结合洗车列车折返期间噪音测试情况,研究是否需要单独增设降噪措施。
3. 管城回族区城建局联合二里岗办事处加强与居民沟通,听取居民心声,为居民考虑,以居民为中心,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办结

5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5

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庙张村,中牟县国有林场南林区拍卖260亩土地,过度拉土进行倒卖,破坏生态环境。

中牟县

生态

2022年1月22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调查,该建设项目内存在部分沙丘,地势高低不平,根据工程要求,需要将土地平整,并将多余沙土清理外运。
2021年2月9日,国有中牟县林场向中牟县人民政府申请批复《关于处置2021年郑州市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内沙土资源的请示》(牟林场〔2021〕16号)。
2021年2月25日,国有中牟县林场委托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将国有中牟县林场南林区2021年林业产业发展引导项目清障土方沙土进行拍卖,该项目清障土方沙土约166530.9立方米,买受人为河南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受人河南彭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将该项目全部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付清,并于2021年3月18日同国有中牟县林场、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成功签订交割协议,随后开始项目清障工作。
中牟县资源规划局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2021年6月30日函告国有中牟县林场对该工程加强监管,严格施工规范,杜绝非法开采国家矿产资源情况的发生。
截至目前,项目内地面平整结束,清障已结束。

不属实

中牟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要求工地施工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

办结

6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6

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委会,王庄养猪场,距离居民区过近(直线距离不到100米),气味难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新郑市

大气

2022年1月21日、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村民委员会的经济合作社存栏生猪已售完。
经查,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养殖场,与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李庄行政村北双咀自然村距离最近,居民房屋和猪舍中间有高坡相隔。经现场测量,王庄村养殖合作社西南角猪舍距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李庄行政村北双咀自然村居民房屋直线距离约90米,养殖场猪舍位于李庄行政村北双咀自然村东北方向沟底处,沟深5米左右。根据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郑市畜离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20〕2号)文件要求,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等人口集中区域为禁养区,根据现场情况核查,该养殖场的位置不在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内,该养殖场选址符合要求。
现场调查时,新郑市辛店镇王庄村经济合作社目存栏生猪已售完,厂区内粪便残留物有轻微气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于2022年1月18日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合作社场区周边臭气进行取样检测。检测报告结果显示该合作社场区周边臭气达标。

部分属实

1.新郑市农委已对该养殖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要求落实动物卫生防疫要求,完善消毒设施;同时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对沉淀池粪道进一步密封,对粪污晾晒场第进一步提升。目前,已完成沉淀池粪道的密闭工作和粪污晾晒场的清理完善工作。
2.新郑市要求辛店镇加强对该养殖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及时清除粪便,做好除臭工作。

办结

7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7

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王庄社区一组周沟,村前面和村南边以及村南边的沟里堆放有大量的渣土,至今无人清理,导致那一片的土地至今未复耕。

二七区

其他污染

2022年1月22日,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现场调查核实,马寨镇王庄社区一组村前、村南以及村南边的沟里堆放的渣土,实为该社区第一、二、五村民组整组因高压线迁改拆除后未清运的建筑垃圾。王庄社区将房屋拆除后,随即组织人员对拆迁建筑垃圾进行了覆盖。因拆迁配套资金暂未到位,尚未开展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同时,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之前,王庄社区一组拆迁区域仍属于村民宅基建设用地。群众举报王庄社区一组周沟,村前面和村南边以及村南边的沟里堆放有大量的渣土问题属实;因该地块属王庄村拆迁待建地,不属于耕地,群众举报的“至今无人清理,导致那一片的土地至今未复耕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对拆迁建筑垃圾再次进行排查并覆盖,确保不产生扬尘污染。
2.根据建设规划调整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合理处置拆迁遗留建筑垃圾。

办结

8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8

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小司村,几百家无名小作坊,噪音污染,粉尘污染,气味难闻。

新郑市

噪音,大气

2022年1月22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现场调查核实,经对小司村8个自然村全面排查,现场共排查到房屋出租户76户,其中仓储存放类38家,空出租房5家,自行搬离9家,涉及生产加工24家。
涉及生产加工类的24家中,属于环评豁免类,不需要办理环保手续。其中17家属于分装、组装,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粉尘、气味等。7家生产过程中会有部分粉尘、气味等问题,情况如下:
(1)新郑市郭店镇聚鑫纸制品加工厂,制作纸杯、纸碗;
(2)玻璃加工,进回玻璃按照尺寸切割;
(3)组装床,对床板进行拼接;
(4)河南特莱斯建材有限公司,对原料搅拌成涂料;
(5)剪裁手提袋,用无纺布裁剪缝制成手提袋;
(6)膨化食品,现场核查时,该加工点有三刀机1台,和面机1台,没有生产,生产工序为加工面粉后,经三刀机切制而成;
(7)橱柜加工,现场核查时,该加工点有封边机1台和切割机1台,生产工序为加工半成品。
该7家加工作坊生产过程中会有部分粉尘、气味等问题,需整治提升,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的环境影响。

部分属实

1.新郑市郭店镇组织小司村两委干部,成立专门工作组,持续开展环境提升活动,对村庄内的出租户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对于现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加工户,建立环保管理制度。
2.目前排查出的7家整改提升类加工作坊,现处于停产状态,下一步需要整改提升,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依法经营。
3.对于新增加的经营户,郭店镇要严格把关,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确保生产经营符合法律政策要求。

阶段办结

郭店镇纪委给予小司村支部书记刘彦清全镇通报批评。

9

D410100000000202201210009

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湾张行政村湾刘自然村西北角鱼塘东边100米左右,有10亩到20亩防护林,在2018年之前全部被偷盗砍伐,破坏生态环境。多次向中牟县林业局反映,至今无人管理。举报人希望督察组亲自到现场去调查。

中牟县

生态

2022年1月15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1.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湾张行政村湾刘村西北边鱼塘,距离80多米的国家防护林被无证砍伐多年,面积有20亩的情况。
中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群众举报地点及周边均不存在国家防护林。经查阅相关资料,该处砍伐区域于2018年10月12日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中牟采字〔2018〕1012006号)。
2.向林业局反映多次无人管理的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人向中牟县林业局反映的情况,均按照程序处理完毕。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不存在反映多次无人管理现象。

不属实

中牟县将加大林木采伐政策宣传力度,普及林木采伐相关政策,提升群众依法采伐意识。

办结

10

D410100000000202201210010

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水泉村,河道里的建筑垃圾还没有全部清理完毕,村支部书记孙里民就让村民签字了结。

新郑市

其他污染

2022年1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新郑市水利局确认,根据新郑市河道蓝线规划公示,该问题区域不在蓝线范围内,不属于河道,直径距离黄水河河道约3公里;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举报件中反映的问题区域土地性质为林地。
关于“河道里的建筑垃圾还没有全部清理完毕”问题曾于2021年12月31日经省委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新郑市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新村镇对该问题全面彻底整改。新村镇已出动10辆机械设备、20人,清除该处荒沟内平整土地使用的渣土以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当时由于天气原因,还有少许建筑垃圾残留物,等雪化了后再继续清理。截至2022年1月3日,已清理到位。
为验证村两委整改工作群众满意度,2022年1月20日,水泉村两委组织周边村民填写民意调查表,共填写20份,结果都对此项清理工作表示满意,并不存在让村民签字了结的问题。

部分属实

新郑市将督促新村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人对此处进行看管,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办结

11

D410100000000202201210011

郑州市荥阳市京城路与康泰路交叉口,无名工地,无环保手续,盖加油站,噪音扰民,黄土裸露,扬尘污染。

荥阳市

噪音,大气

2022年1月22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进行吊车吊装作业,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音,地面铺设有防尘网,未发现黄土裸露及扬尘污染情况。
经调查,2021年2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批复了《郑州顺发实业有限公司荥阳顺发加油站、充电站合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荥环审〔2021〕13号);该项目办理有发改委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但没有安全评估方面审批和商务局相关手续。

部分属实

因该项目手续不完善,荥阳市京城路街道办事处已通知该单位立即停工,待手续办理齐全并通过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后方可施工。

办结

12

D410100000000202201210012

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小耿湖村小学东边,常年偷挖砂石,毁坏耕地,破坏环境。

新郑市

其他污染

2022年1月22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该宗地位于郑市孟庄镇双湖大道南侧耿湖小学东侧,属新郑市孟庄镇小石庄村土地,占地面积约4亩,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现场为一处土岗,仅发现筛砂机一台,存在筛沙行为。经走访调查了解,该处为中牟九龙镇老张庄村刘永强和孟庄镇孟庄村的孟发龙合伙挖土岗的沙土筛沙。

属实

1.现场责令当事人拆除筛沙机,对该地块进行复耕。目前筛沙机已拆除完毕,土地正在按要求进行复耕。
2.孟庄镇政府将此地作为重点监控区域,定期排查,严防死灰复燃。

办结

13

D410100000000202201210013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新田大道警察学校旁边,洞林湖污染严重,气味难闻。

荥阳市

水,大气

2022年1月23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现场调查时,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洞林湖水面及周边情况,水面无异味,较为清澈;洞林湖东边为警察学校、南边为海豚湾小区、西边为湿地公园、北边为新田城别墅区,周边无工业企业,未发现违法排污现象。因“7.20”特大暴雨灾害,洞林湖做为贾峪镇主要行洪区域,造成洞林湖周边廊道、绿化带等损毁严重,已列入灾后重建项目。
根据荥阳生态环境监测站2021年对洞林湖的水质检测结果,COD年均值为28mg/L,氨氮年均值为1.55mg/L,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五类标准(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不属实

贾峪镇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与监管力度,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洞林湖现象。

办结

14

X410100000000202201210001

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巩义市鲁庄镇东庄村,华鑫铝酸钙粉厂和吉兴环保耐材厂,长期违法违规生产,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河南督察时,查出了好几项违法违规事件,并要求改正,可他们至今没有改造继续不当生产。1、继续使用燃煤,铝灰进行窑炉烧制精炼渣,噪音扰民,气味难闻,监测设备形同虚设。2、大雨期间,厂里进水,把铝石灰冲出厂外,道路难走,气味难闻。3、铝石灰废料倾倒在沟里,未做任何处理,只是加工护墙,掩人耳目。4、长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本次改造只是用渣土覆盖,磅房和窑炉没有拆除。多次举报至今仍未得到处理。

巩义市

噪音,大气

2022年1月23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1.关于两个企业“继续使用燃煤,铝灰进行窑炉烧制精炼渣,噪音扰民,气味难闻,监测设备形同虚设”问题
经现场检查,巩义市华鑫铝酸钙粉厂、巩义市吉兴环保耐材有限公司现场均未发现有燃煤存放。2021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该两企业厂区遗留煤仓和煤磨已责令企业拆除到位,煤仓煤磨均已拆除。现厂区内配套建设有天然气点状供气站,管道连接完好。
检查过程中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堆存有“铝灰”,购置时间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经查阅企业环评资料,未显示原(辅)材料和成品中有“铝灰”,经现场询问两位企业负责人,企业购买回铝渣,经球磨机磨粉后替代原料中的铝石用于精炼渣、铝酸钙粉烧结。由于该企业2021年以来生产不正常,无法提供噪声检测,但企业周边有群众居住,从企业生产工艺判断,正常生产过程中会有噪声产生,已要求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噪音进行检测,并将依据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企业配套安装的在线监测设施、用电监管设施运行正常,已纳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日常监管中。依据现场核查上述两企业生产工艺,企业生产环节不产生难闻气味,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也未闻到有难闻气味。
因此,群众举报该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两个企业“大雨期间,厂里进水,把铝石灰冲出场外,道路难走,气味难闻”问题
经现场核实和询问企业及东庄村委,巩义市华鑫铝酸钙粉厂、巩义市吉兴环保耐材有限公司由于地势较高,在7.20期间未受大雨影响,且铝灰均在封闭式仓库内堆存,用吨包袋装存,仓库地面已硬化,故不存在厂区进水,把铝灰冲出场外,道路难走,气味难闻现象
因此,群众举报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两个企业“铝石灰废料倾倒在沟里,未做任何处理,只是加工护墙,掩人耳目”问题
经现场核实和查看巩义市华鑫铝酸钙粉厂、巩义市吉兴环保耐材有限公司环评手续,两企业生产工艺均不产生任何固体废物,且厂区未发现有固体废物堆放。“加工护墙”为村委组织对7.20期间冲毁的荒沟进行修复,与企业无关系。
因此,群众举报该问题不属实。
4.关于两个企业“长期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本次改造只是用渣土覆盖,磅房和窑炉没有拆除”问题
巩义市华鑫铝酸钙粉厂始建于1993年6月,总占地面积为13449平方米,目前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巩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人员现场使用手持GPS测定厂区范围坐标,出具鉴定报告显示,该厂区内属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1759平方米,不符合原《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现状,属建设用地。在该厂区西侧围墙外面积约169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耕地,2012年该厂用彩钢瓦围挡占用,地面未硬化,主要是堆放老旧过时旧机器用临时用的。2021年6月该厂已对压占耕地地块进行清理恢复。对于巩义市华鑫铝酸钙粉厂其余违法占地11759平方米的行为,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调查。
巩义市吉兴环保耐材有限公司始建于1993年5月,总占地面积为13332平方米,目前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巩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执法人员现场使用手持GPS测定厂区范围坐标,鉴定报告显示,该厂区内规划属限制建设区,面积为10409平方米,不符合原《鲁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现状,属建设用地,不压占永久基本农田。群众反映占用占用基本农田地块在该厂东侧,面积约292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耕地,2019年用彩钢瓦围挡占用,主要用于堆放料物以及过磅使用。2021年6月,该厂已对压占耕地地块进行清理恢复。对于巩义市吉兴环保耐材有限公司其余违法占地10409平方米的行为,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立案调查。

部分属实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已责令上述两家企业对“铝灰”进行封存,要求企业委托有鉴定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化验分析,分局将依据化验结果监督企业进行妥善处置。
2.对于巩义市华鑫铝酸钙粉厂、巩义市吉兴环保耐材有限公司压占耕地地块已清理恢复完毕,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对其违法占地(建设用地)行为已立案调查,正在办理中。

阶段办结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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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邙岭张定邦路北,邙岭大道西,第二村民组300亩邙岭生态林地,深约20米山沟林地被黄河桥村原书记黄革卫,村主任吕建民等人操办,倒生活及建筑垃圾填平。中央及河南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组自2016年、2018年、2021年起多次督察,现还继续违规倾倒破坏生态环境,还有部分填平地块已建成墓地对外出租出售,收入数亿元资金被侵吞侵占。村民期盼督察组能重新彻查。为什么各级政府查不出问题、盯不住问题、更改不了问题?为什么越督察越整改越严重?希望督察组能够暗访现场调查。

惠济区

生态

2022年1月2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查,该案件为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交办问题涉及地块由黄河桥村租赁给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曾作为周边拆迁村庄的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2018年,该问题已整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当时已对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1号)。黄河桥村原书记黄革卫于2019年12月20日刑事判决(〔2019〕豫0122刑初636号),判决五年,个人上诉后于2020年1月19日再次判决维持原判,(〔2020〕豫01刑终57号)。
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违建墓碑已放倒并栽种柏树,该区域并无新建或扩建墓地行为。

部分属实

惠济区有关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密切关注重点区域,严禁违法行为,保护邙岭生态环境。

办结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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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东明路交叉口西南角,枣庄城中村改造项目扬尘和严重噪声污染问题。该项目开发商为郑州未来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方是豫中建工有限公司和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自2021年9月以来经常夜间不间断施工,进行混凝土浇筑、场地平整、土方开挖、碎石等施工,噪音和扬尘严重影响周边4个小区居民正常休息。先后多次向市长信箱、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金水区执法局等部门反映,问题始终未解决。群众认为有关部门对该工地办理的夜间施工证明未按照程序严格审查,并且国家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地方噪声管理规定不够完善,未能有效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的诉求:1、郑州城乡建设、生态环境部门应向本地居民详细说明项目夜间施工的必要性及其事实和法律依据。若其涉及无许可施工,相关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履行监管职责,进行调查处罚。2、城建、生态环境部门不再向其发放夜间施工证明/许可。3、综合执法局应依法对该工地噪声污染行为进行处罚。4、有关部门应对本地区现行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内存在的不完善、不合理之处加以研究,提完善方案,切实保护居民合法权益,兼顾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金水区

大气,噪音

2022年1月22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现场核查时,该项目因降雪天气原因处于停工状态,现场无扬尘、无噪音,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相关工作人员自2022年1月22日以来连续多次对该工地进行重点巡查,未发现有施工及噪音现象。
经查,2022年1月20日晚,巡查发现该工地在进行混凝土联系浇筑且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其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属实

1.针对该工地2022年1月20日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进行夜间施工的行为,已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月25日,对其立案处理,开具《立案审批表》,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现已处罚到位。
2.下一步属地办事处将加大对该工地的巡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发现夜间违规施工问题,及时进行查处。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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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反映:对市政府公示的郑州路桥公司在荥阳市贾峪镇槐林村两侧土地掩埋建筑垃圾的举报处理结果不满意(D410100000000202112300014)。群众认为:1、回复属实却没有要求郑州路桥公司对建筑垃圾采取处理措施。2、回复中称有砖头、混凝土块等建筑废料,下面却说是郑州4个中心土方,自相矛盾。3、群众有照片证明耕地里都是建筑废料垃圾,而回复却说只有部分散落砖块、水泥块。4、建筑垃圾倾倒量调查结果不满意。对大量掩埋垃圾没有进行调查,倾倒量计算结果与群众计算结果有出入。5、对回复中不存在占压群众耕地的调查结果不满意,实际上倾倒垃圾占压了陇海路两侧槐林村五组耕地。6、自然资源国土规划局和城市管理局为啥没有进行现场调查并给群众进行回复。7、大量建筑垃圾掩埋于地下,表面种一些绿化树,这种做法会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向信访办、交通局、交运委等多部门反映始终没有解决。群众要求督察组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国土规划局对非法占压耕地进行立案处理,城市管理局对路桥公司倾倒垃圾进行处理,责令路桥公司清理垃圾,恢复原貌。调查路桥公司非法收入去向,按照群众要求赔偿损失。

荥阳市

土壤

2022年1月23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现场调查时,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陇海西路贾峪镇槐林村段路南、路北情况,现场看到陇海西路贾峪镇槐林村段K3+196排水系统改造竖井施工回填部位绿化廊道已全部建成,廊道宽度约50米,道路两侧廊道各类绿化植物生长状态良好。陇海西路K3+196处原为自然冲沟,沟底平均宽度20米,沟顶平均宽度80米,距离现状路面平均深度14米。施工之初为确保冲沟过水通畅,在路基最下层设置有过水涵洞,过水涵洞长96米,南北走向与路线夹角45°。2013年4月份开始开挖施工,回填所用土方均为陇海西路施工范围内利用方,累计回填土方37000方。陇海西路2015年5月建成通车后,因道路南侧排水冲毁边坡导致部分道路受损,2016年8月原施工单位对损毁部位进行了维修。2018年11月为解决好道路排水问题,原施工单位对陇海西路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在K3+196南侧沟内增设竖井,下接排水涵洞。该工程自2018年11月开始施工,2019年1月完成施工。排水涵洞回填在陇海西路南侧,新砌竖井最南侧距路边20米,施工过程中回填土为不规则地形,最宽处22米即填土最南侧距路边22米,最近距离路边5米,填土平均高度7米,累计回填土量4950方,回填土来源于郑州市“四个中心”挖方弃土,能够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从施工单位提供的排水竖井施工完工9个月后的现场照片来看,竖井南侧2米外区域仍为深沟,原排水涵洞施工单位未进行后续填土。
经了解,在陇海路修建时,郑州路桥公司对陇海路修建时地基、廊道使用建筑垃圾回填,征用槐林村五组土地,已按征用标准进行补偿。
工作人员到陇海路槐林段道路两侧槐林村五组耕地上实地查看,陇海路北侧有群众耕地约10亩,有部分已耕种农作物和树木;南侧有群众土地约15亩,未种植农作物,有大量荒草等。耕地上未见到建筑垃圾、也未闻到异常气味。

部分属实

1.针对群众反映的建筑垃圾回填问题,1月24日上午,荥阳市城管局联合贾峪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槐林村五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建筑垃圾回填、廊道绿化等行为相关知识进行讲解与普及。
2.下一步,荥阳市城管局和贾峪镇政府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建筑垃圾私拉乱倒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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