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17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2/03/01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17批)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为做好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问题整改工作,特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71-61738009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2年2月22日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第17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

1

D410100000000202201140002

郑州市高新区枫杨街29号公园道誉园西侧隔壁,郑州大学药物研究所楼顶有一个大型的风机,24小时不停地转动,噪音扰民严重。2021年4月向中央督导组反映过,当时的处理结果是:让其晚上10点之后关停风机,并且加装的隔音板效果极差,至今仍未整改。

高新区

噪音

2022年1月16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进行实地查看。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冷却塔、鼓风机、出风口等设备上加装的隔音室、隔音门及隔音室内隔音板、消音器等设施设备完好、运行状态良好。
经查,因研究院正常办公与科研需要,该单位楼顶设置有冷却塔、鼓风机、出风口等设备设施,为药物科学实验室配套设备设施,设备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郑州大学于2019年8月对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防噪音施工工程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20年5月工程验收期间曾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设施噪声进行了现场采样、检测。检测报告结论为:经检测朗悦公园道一号誉园小区6号楼34楼顶、5号楼31楼顶的噪声监测值范围:昼间51.2~54.1dB(A),夜间43.2~43.9dB(A)满足GB22337 -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发布稿)中表1一类的限值要求。
2021年4月,在处理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该问题事项时,高新区委托河南天融检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再次对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设施噪声进行现场采样、检测,经检测:朗悦公园道一号誉园小区6号楼34楼顶、5号楼31楼顶的噪声监测值未超出GB22337 -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发布稿)中表1一类规定的排放限值。
2022年2月28日,高新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再次对其进行了噪声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在进一步处理。

部分属实

下一步,高新区将继续对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加强指导帮扶、继续强化管理,要求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做好进一步降噪工作,为周边居民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环境。

阶段办结

2

D410100000000202201140008

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121号,郑州大学药物研究院楼顶上的风机24小时运转,噪音扰民严重。加装的隔音板效果不明显,仍然有噪音。

高新区

噪音

部分属实

阶段办结

3

D410100000000202201140004

郑州市二七区连云路和贺江路东南角,杨记拉面,举报人严重对网上公示不满意,无油烟净化器,网上公示已安装,说举报人举报不属实,举报人拍的有视频,后期要上访。

二七区

大气

2022年1月15日,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经询问了解,该饭店近期受疫情影响无法堂食,加上临近过年外卖订单很少,已于2022年1月7日开始自行停业。2022年1月4日,二七区城管执法大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要求,对该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要求该饭店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做好清洗记录台账。该饭店油烟问题已整改到位,油烟净化装置建有隔音板房,油烟净化器在工作时,仍存在一定的噪音,影响到临近居民的正常休息。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和油烟扰民问题,该饭店在停业期间更换了两台新的风机,又于2022年1月14日委托专业清洗公司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了彻底清洗。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该饭店定期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做好清洗记录台账。
二是加大用餐高峰期对餐饮店的日常巡查,加大监管力度,如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

办结

4

D410100000000202201140005

郑州市荥阳市郑上路广武路交叉口西南角,鑫苑名家小区旁边有一个很大垃圾坑,臭气难闻,下雨还会积存臭水,反映多次未解决。

荥阳市

大气

2022年1月15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查看。
举报所称的“垃圾坑”是鑫苑名家规划五号楼地下停车场过道基坑,连接六号楼地下设施,因工程需要暂时无法进行回填。现场查看时,基坑内无积水,有杂草及少量生活垃圾,现场未闻到异常气味。
经询问鑫苑名家工地负责人员得知,除连降暴雨外,基坑内不会存有积水现象。

部分属实

鑫苑名家物业公司已将基坑内垃圾清理干净。
下一步,物业公司将安排保洁工人及时巡查清扫。遇到暴雨天气时,及时清理积水,确保基坑内回填前不再发生有垃圾、积水的情况。

办结

5

D410100000000202201140006

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湾张行政村湾刘村西北边鱼塘,距离80多米的国家防护林被无证砍伐多年,面积有20亩,向林业局反映多次无人管理。

中牟县

生态

2022年1月15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一)郑州市中牟县大孟镇湾张行政村湾刘村西北边鱼塘,距离80多米的国家防护林被无证砍伐多年,面积有20亩的情况
中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群众举报地点及周边均不存在国家防护林。经查阅相关资料,该处砍伐区域于2018年10月12日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中牟采字〔2018〕1012006号)。
(二)向林业局反映多次无人管理的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人向中牟县林业局反映的情况,均按照程序处理完毕。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不存在反映多次无人管理现象。

不属实

中牟县将加大林木采伐政策宣传力度,普及林木采伐相关政策,提升群众依法采伐意识。

办结

6

D410100000000202201140007

中原区秦岭路金水西路交叉口东南角,风和朗庭枫华院项目工地,从1月6日至今违反管控24小时不间断施工,土方开挖和拆除,扬尘污染,大面积黄土裸露没有覆盖,施工噪声影响周围居民。

中原区

大气,噪音

2022年1月15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查,风和朗庭枫华院项目现场未施工,工地大门处路面进行了硬化,场区设置有围墙,内部用土工布进行了覆盖。但存在防尘网破损,黄土裸露的情况。
该项目已拆除完毕,长期处于待建状态,不存在24小时不间断施工的情况。在日常巡查中,1月6日以后,未发现其有违反管控施工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对该项目建设方、施工方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严格落实扬尘治理“8个100%”及各项管控要求,对场区进行高标准覆盖,避免黄土裸露,施工时做好降尘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下一步,中原区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

办结

7

D410100000000202201140009

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到晨旭路之间中州大道高架西侧阳光新城小区,缺少声屏障。小区是2009年元月份交工的,高架桥是2013年建的,当时公示的环评手续上是阳光新城小区属于噪音敏感点,需要加装声屏障,实际上至今仍未加装隔音屏。其他路段都已加装,只有该小区路段未加装。

市城管局

噪音

2022年1月16日,郑州市城管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阳光新城小区建成于2009年,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到陈旭路之间中州大道高架西侧,小区距离该桥130米,属于先有小区后有高架桥情况。
2021年9月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委托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小区进行噪声监测,数值为昼间46.8-58.1分贝、夜间41.0-47.1分贝,国家执行标准:1类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确实存在噪音超标情况。

属实

2020年10月12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已向郑州市政府上报《关于将增设高架桥声屏障项目列入市政府投资计划的请示》,2020年10月29日,郑州市政府予以回复:郑州市发改委、郑州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2021年3月,郑州市发改委、郑州市财政局分别向郑州市政府提出了相关意见,郑州市政府同意其意见,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对接郑州市发改委和郑州市财政局,推进该项工作。目前,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正在制定可研报告,待报告完成后与郑州市发改委、郑州市财政局对接,争取列入2022年城建计划,郑州市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组织施工,计划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

阶段办结

8

D410100000000202201140010

郑州市新密市超化镇樊寨村三组老伟业煤矿院内,有一无名制沙场,每天夜间制沙机器噪音扰民严重,大货车拉货破坏道路。

新密市

噪音

2022年1月15日,新密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郑州汉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经查,郑州惠兴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将该公司《郑州惠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2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项目》转让给郑州汉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郑州汉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项目》,生产地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不变。《郑州惠兴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2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项目》于2017年12月27日通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新密环建〔2017〕360号)。项目建成后,2021年11月,郑州汉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自主验收,并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郑州汉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项目》)。
经调阅该公司的电费单,公司于2021年12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现场也未发现大宗物料运输车辆进出的情况。
根据该公司现场提供的2021年11月检测报告显示,公司周边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新密市超化镇政府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制定环保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环评建设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企业生产期间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办结

9

X410100000000202201140001

群众来信反映: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与林科路交叉口东北角德乙时代城,8号楼和9号楼一楼的住房被改成临街门面房,租给张记味美思大盘鸡、东北饺子酱大骨等餐馆,这些餐馆常年外排油烟,导致8、9号楼住户无法开窗换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金水区

大气

2022年1月15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张记味美思大盘鸡店有9个基准灶头,配备有集烟罩、烟道及一台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器风量为18000m³/h,符合相关规定。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后厨操作间油污较厚,集烟罩有明显污垢,净化装置清洗不彻底,窗户未密闭。
东北饺子酱大骨店有5个基准灶头,油烟净化器风量为16000m³/h,配备有集烟罩、烟道及一台油烟净化器并正常使用,能够做到按时清洗,但是未清洗到位。
经查,8号楼和9号楼一楼6间房屋不动产登记为住宅。该房屋临街道,便于经营,因此,业主于十余年前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对外出租用于饭店经营等。

部分属实

1.1月15日对该两家餐饮店下达《行政执法事先提示书》,要求店家立即清洗油烟净化装置。张记味美思大盘鸡于1月15日、1月16日两天时间停止营业,并对餐饮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彻底清洗。东北饺子酱大骨于1月16日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彻底清洗。目前,这两家餐饮店净化装置均已清洗到位。执法人员于1月17日使用便携式油烟检测仪对两家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均未超标。
2.金水区执法部门和辖区办事处加大辖区巡查和监测力度,如发现有油烟净化装置清洗不及时或者有油烟超标排放现象,将依法处理,确保餐饮油烟合规排放,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3.郑州市“住改商”整治工作自2018年启动,后因各种原因,暂缓执行。针对此处房屋“住改商”的问题,待有新的相关政策后,将依规依法进行整治。下一步,辖区政府及时将相关政策规定向居民宣传,让市民了解政策,理解支持城市发展。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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