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9项个性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销号验收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统计数据不实,省自然资源部门提供资料显示,2020年底巩义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完成率为77%,但经核实实际完成率仅为58%;郑州华豫张华岭石料公司灰岩开采治理项目生态修复仅完成总面积的5.7%,树木直接栽种在石质地面上,大部分已枯萎死亡。
二、整改措施
(1)对巩义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对未完成修复的,加大投入,加快工作进度;对修复效果不好的,及时补植补种,提高生态修复效果。
(2)郑州华豫张华岭石料公司灰岩开采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人工覆土复绿面积约75亩、自然修复面积约50亩;加强日常巡查管护,确保生态修复效果。
(3)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强化源头治理,加密巡查频次,举一反三对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行回头看,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应治皆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巩义市整改完成情况
1.组织编制《巩义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巩义市副市长多次组织召开中央环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主动靠前指挥,指导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2.组织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抽调专门工作人员采取听取汇报、实地督查、调阅资料的方式对全市生态修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对督查过程中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涉及单位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3.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全面核查,掌握真实底数。未完成修复的,加大投入,加快治理进度;对修复效果不好的,及时补植补种,提高生态修复效果。整改工作完成后,邀请省级专家对巩义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目前,已审查通过,整改任务完成。
(二)新密市整改完成情况
1.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整改,积极推进矿山修复。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后,新密市高度重视,由袁庄乡政府第一时间完成了张华岭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因“7·20”时洪涝灾害,原修复工程冲毁严重,新密市又重新对张华岭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开展了覆土复绿工程治理,并于2021年12月份组织专家组进行了验收,按照专家组验收意见进行了整改,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2月28日,按照专家组意见重新对张华岭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指出问题已整改到位。
2.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新密市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监管,持续抓好“一网两长”工作机制,形成市、乡镇、村、组网格化监管体系,以“零容忍”的坚定决心遏制、打击非法开采行为,以“一网两长”网格化管理制度为抓手,对私挖乱采行为确保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介入,坚决杜绝违法开采行为发生。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张依驰 于松晖
手机号码:15225077761 13733839919
固定电话:0371-68108730
电子邮箱:hnzrzygjb@163.com
验收单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9)验收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