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33)验收公示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督察整改办公室  时间:2022/08/02  

郑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个性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销号验收的通知》(豫环督察整改办〔2021〕4号)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郑州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2018年以来越界开采石料约29.5万吨,巩义市自然资源部门对此不管不顾。

二、整改措施

(一)成立专项调查组,对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巩义市纪委监委立案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二)依法对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予以关闭。制定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三)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形成管理闭环,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1年4月20日,巩义市人民政府成立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越界开采问题专项调查组,经公安机关侦办、检察机关公诉后,2022年1月17日、2022年5月7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分别做出相应判决;2022年3月31日,巩义市纪委监委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2021年11月18日,巩义市人民政府印发明电(巩政明电〔2021〕7号),做出了对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关闭的决定;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一院编制了巩义市蓝天石料有限公司舟顺开采分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闭坑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设计,于2022年3月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该公司按要求注销了相关证照,遣散了从业人员,对生产加工设备及厂房进行了拆除,按照工程设计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修复99.8亩。该公司关闭情况于2022年5月25日通过了巩义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验收;生态环境修复情况于2022年6月3日通过了省级专家验收。

(三)巩义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印发巩义市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巩义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机制》等文件,建立健全了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强化动态巡查监管,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8 月2 日至2022年 8 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人:申浩君

手机号码:17638576867

固定电话:0371-68108390

电子邮箱:xmb68108390@163.com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33)验收组

2022年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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