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6)验收公示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督察整改办公室  时间:2022/03/24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6)验收公示

郑州市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个性整改任务第46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垃圾分类推进不力。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二)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进度,定点定人监督,加强收运管理,确保各类生活垃圾能收尽收、日产日清。

(三)建成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提升分拣中心运营成效。

(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提升城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废旧织物管理,提高大件垃圾收集处理能力。

(五)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养成自觉分类处理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整改完成情况

措施1: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印发宣传页46万张发放至各区县(市),进一步提高知晓率;印发《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对《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两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和集中执法行动,2021年12月1日—3日全市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56次,集中执法88起,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131份,罚单9张,罚款3700元;将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确定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日,各区县(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集中对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执法督导,不断强化执法震慑促进分类工作成效提升。

措施2: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建设进度,定点定人监督,加强收运管理,确保各类生活垃圾能收尽收、日产日清。

全面推进定点投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3189座;全市8491名督导员在8514个已启动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开展桶站督导、分类引导等工作;设置厨余垃圾收运路线104条,投入厨余垃圾收运车辆230余辆;投入有害垃圾收运车27台、其他垃圾收运车944台、废旧织物回收车33台、大件垃圾收运车33台,确保各类生活垃圾能收尽收、日产日清。

措施3:建成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提升分拣中心运营成效。

按照“一区一中心”要求,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建成经开区、中原区、管城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高新区、惠济区、金水区、二七区等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设计日处理厨余垃圾900吨、大件垃圾255吨、污水880吨、可暂存有害垃圾66吨、可回收物1553.5吨。运营以来,全市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废旧织物、大件垃圾处置体系初步形成闭环;健全污水监管体系,除金水区、二七区分拣中心正在开展收尾工作外,其余7座分拣中心皆建立了厨余垃圾污水处置定期检测机制,建立了进出水台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处理能力10750吨/日,正在建设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4000吨。

措施4: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提升城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废旧织物管理,提高大件垃圾收集处理能力。

2021年5月,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21〕8号),对中心城区和城乡集合部存在的废品收购站进行了集中排查、梳理,按照《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规范标准(试行)》(郑再治办〔2021〕2号)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确保再生资源来源可查、去向可溯、数据可统。截止2022年3月,全市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管理的回收中转站共计1362处;其中,正在整治347处,依法关停取缔770处,经整治恢复运营245处,累计整改1015处。强化厨余(餐厨)垃圾收运管理,日均收运厨余垃圾900余吨;规范废旧织物回收管理,月均收运废旧织物500余吨;实施大件垃圾预约收运,月均收运处置大件垃圾3600余吨。按照住建部《评估办法相关计算公式汇总》计算,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到38.21%,已达到国家规定的35%任务目标。

措施5: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市民养成自觉分类处理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先后与中原网、郑州地铁电视、河南交通广播、东方今报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协议,利用中原网每天三分钟推送分类知识,在中原网设立“国际郑 新时尚”垃圾分类专页;在河南交通广播每天四个主要时段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语;制作5个分类动画宣传片,强化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印发宣传页46万张、帆布袋2万个,联合中原网先后两期开展垃圾分类有奖竞答,18万余人参与活动。各区县(市)利用省市主流媒体、“两微一端”、周六资源回收日、主题宣传日等载体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市民参与、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了较好的分类投放氛围。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4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高  杨

固定电话:0371-66069821

电子邮箱:hnhjws@126.com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6)验收组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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