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第八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1/07/09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第八批)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第八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A202104140057

河南电业公司为满足河南龙源地产的需要,在未申报环评许可的情况下,于2020年擅自在郑州市德风街违法建设自德风街至石化路的“高压入地”设施,2020年11月23日被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封,但是仅将德风街36号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墙外的违法工程拆除,2021年2月又在小区北门外路边重新施工。虽然多次投诉,但建设单位无视法规,继续施工,希望尽速对该工程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管城回族区

其他污染

(一)“河南电业公司为满足河南龙源地产的需要,在未申报环评许可的情况下,于2020年擅自在郑州市德风街违法建设自德风街至石化路的“高压入地”设施”问题。
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调查,该设施为郑州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的建设内容,郑州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于2013年12月20日由原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环保厅关于郑州香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豫环审〔2013〕598号),郑州220千伏香草输变电工程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变电站工程于2016年12月主体建设完成,线路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建设,工程环保手续齐全,环评手续合法有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认定,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2020年11月23日被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查封,但是仅将德风街36号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墙外的违法工程拆除”问题。
经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调查,该项目于2020年9月份在德风街与德信路金盾未来花园小区西围墙外建设电缆终端塔,因距金盾小区4号楼过近,居民反映强烈,多次投诉,管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群众投诉高度重视,指派管城区城市管理局派驻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到多次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建设单位提供了下述材料:1.郑规选字第410100201211020号《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关于220千伏香草变电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河南省环保厅关于郑州香草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豫环审〔2013〕598号);3.《郑州市环保局关于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郑州市区220kV香草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郑环审〔2015〕163号)。为了平息事件,管城区城市管理局派驻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要求企业在完善相关手续前暂停施工,并积极配合市级执法部门对该案件的调查。同时配合办事处、社区多次协调龙源地产公司、电力公司、投诉人等。2021年2月3日,郑州市供电公司将金盾小区西侧的终端塔自行拆除。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认定,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2021年2月又在小区北门外路边重新施工。虽然多次投诉,但建设单位无视法规,继续施工”问题。
经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调查,后期电力公司将该项目北移至自己的地产项目土地内,并于2021年2月27日将环评手续及变电工程图纸在金盾未来花园小区两个出入口进行公示。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认定,该举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派驻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每天对该工地进行巡查,工地处于停工状态。针对已建成的中端塔,该案件已经立案调查,2021年5月11日,已对该工地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
下一步,管城区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正确引导群众诉求,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努力为附近居民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2

X2HA202105010049

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庙后组村民李新建及其儿子李小龙(目前在押监狱)非法占地基本农田50余亩,在基本农田上非法自建住宅、厂房、仓库出租。庙后组村民李新庄(李新建哥哥)在村西南1000米处溱水河流域,截流河道,私建鱼塘。

新密市

土壤

2021年5月2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一)关于“新密市曲梁镇朱寨村庙后组李新建及其小儿子李小龙(目前在押监狱)非法占地基本农田50余亩,在基本农田上非法自建住宅、厂房、仓库出租”问题
经查,该宗地总面积约24亩,其中果园约9亩,仓库面积约15亩(含3亩道路),建设于2000年,地类为建设用地。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2015年在原址上又进行翻建,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5年对其违法建仓库约12亩进行立案查处,并进行处罚。
经调查李新建2007年在曲梁镇朱寨村庙后组建住宅一处434.5平方米,办理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新密集用〔2010〕第57号)、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号(2007)村规第422号、房权证(新密房权证字第1005004228号)。
(二)关于“庙后组李新庄(李新建哥哥)在村西南1000米处溱水河流域,截留河道,私建鱼塘”问题
经实地查看,群众反映的李新庄鱼塘位于溱水河朱寨村庙后组,未发现截流河道情况。经调查李新庄于2002年12月份与庙后组及部分村民签订河滩地承包协议,使用期限30年,李新庄利用河滩地开展水产养殖至今。2015年新密市启动溱水河综合治理工程,于2018年3月3日开工建设,新密市征补办于2019年10月23日对李新庄鱼塘及附属物进行丈量登记,待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治理到该段河道时进行拆迁。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李新建仓库另外约3亩占地部分进行立案查处,对于李小龙仓库违法占用农田部分,目前已自行拆除到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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