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第四批)
来源: 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1/06/22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持续整改办理情况公示(第四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180032

4月10号反映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边基本农田内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今日头条公示郑州市第五批编号x2ha202104110002结果显示举报不属实,诉求人反映的问题是高速两边的垃圾,公示的结果是安置区内未发现垃圾。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高新区

土壤

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询地类,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段连霍高速南北两侧目前现有前庄王村基本农田243.21亩。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未发现地表上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因无法从地表印证该区域基本农田中地下是否存在大量填埋垃圾情况,高新区管委会专班研究,以严谨认真态度回应群众投诉,决定对该区域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垃圾)污染检测。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4月20日以来,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分别在双桥办事处和庄王村委会张贴了“关于公开征集在耕地上偷倒垃圾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同时,迅速展开走访、与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谈话笔录核查等工作。
2.鉴于群众反映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侧区域存在大量倾倒垃圾的线索,为准确确定倾倒垃圾的范围和数量,以及后续精准查处、治理的需要,4月15日,由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联合双桥办事处,与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检测协议,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据检验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关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因此该地块满足规划为防护绿地的使用要求。本地块土壤肥力整体偏低,肥力不足。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4.下一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已办结

2

X2HA202104190023

受理编号X2HA202104110002郑州市高新区调查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村处置垃圾实际占地数百亩,证据确凿,事实清楚。2019年3月6号郑州市高新区第四纪检监察室委托第三方中水电十一局勘察现场取证,当时庄王村部分村民也在现场,下挖三至四米以下,全是填埋垃圾,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及双桥办事处对此问题偷换概念,垃圾实际就在高速两侧510.45亩基本农田里面。

高新区

其他污染,土壤

(一)关于基本农田问题。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段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土地,经查询,该区域目前有前庄王村基本农田243.21亩,并无“高速两侧510.45亩基本农田”,该情况部分属实。
(二)关于倾倒垃圾问题。经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会同双桥办事处工作人员到达该区域现场进行核查,调查显示,2017年以来,该区域按上级要求进行了绿化,该范围内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未发现地表上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但据高新区纪检部门反映,2019年3月,高新区第四纪检监察室根据群众举报,反映前庄王村高速绿化带中有填埋垃圾情况,高新区纪检部门委托第三方中水电十一工程局(郑州)有限公司到现场勘察取证,据2019年3月8日第三方出具的《连霍高速K588-K590段北部场地岩土工程勘探报告》显示,“本次勘探在两个场地一共布置探槽6个。勘探总进尺21.80m。显示地下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因2019年该群众投诉件探查倾倒垃圾位置位于第13批群众反映连霍高速南北两侧绿化带范围内,但目前尚无法确认“前庄王村处置垃圾实际占地数百亩”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鉴于群众反映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侧区域存在大量倾倒垃圾的线索,为准确确定倾倒垃圾的范围和数量,以及后续精准查处、治理的需要,4月15日,由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联合双桥办事处,与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检测协议,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据检验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关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因此该地块满足规划为防护绿地的使用要求。本地块土壤肥力整体偏低,肥力不足。
2.4月20日以来,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分别在双桥办事处和庄王村委会张贴了“关于公开征集在耕地上偷倒垃圾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同时,迅速展开走访、与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谈话笔录核查等工作。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4.下一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已办结

3

X2HA202104220082

2016年连霍高速林带建设,征租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500多亩土地。在高速路两侧各建了200米的绿化带。村两委及办事处将村中即将成熟的500亩小麦清除,把建筑垃圾和黄土掩埋到基本农田内。
举报人希望了解: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

土壤

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达该区域现场进行核查。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目前地表上未发现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针对群众提出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据高新区有关部门2019年3月8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连霍高速K588-K590段北部场地岩土工程勘探报告》显示,“部分地块地下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属违法行为。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8号)统一部署,规划建设的环城生态景观带。2018年冬季,根据省会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区域绿化工作指挥部下发的《郑州市林业生态廊道及绿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其树种和景观效果进行了再提升。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和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已于2021年4月15日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边基本农田进行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目前因无法精确确定垃圾类型,具体位置和方量,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鉴于群众反映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侧区域存在大量倾倒垃圾的线索,为准确确定倾倒垃圾的范围和数量,以及后续精准查处、治理的需要,4月15日,由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联合双桥办事处,与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检测协议,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南北两侧基本农田进行全面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据检验结果,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均未超过相关标准,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即低于可接受水平),因此该地块满足规划为防护绿地的使用要求。本地块土壤肥力整体偏低,肥力不足。
2.4月20日以来,高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分别在双桥办事处和庄王村委会张贴了“关于公开征集在耕地上偷倒垃圾线索的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同时,迅速展开走访、与相关单位和当事人谈话笔录核查等工作。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4.下一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已办结

4

D2HA202104250045

郑州市高新区火炬路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北角,原本规划的是街头绿地,但是2012年至今一直是围起来的状态,也没有人管理。

高新区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6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交办问题区域现场土工布覆盖、围挡围蔽,规划为公园绿地,属于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须水河东侧东路、火炬街两侧及街头游园绿化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该项目已于2016年经创新发展局立项批复,其中火炬街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的南区,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协调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沟赵办事处和原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完成南区建设并对外开放。交办问题区域(北区)于2020年完成方案重新调整和施工图设计,2021年施工图经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案具备实施条件,但原项目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甩项。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截至2021年6月20日,该项目已完成以下进展:
一、绿化:黑麦草籽已播撒完成,已出芽
二、园建:车行沥青道路的级配碎石、混凝土基础已完成;停车位的级配碎石已完成、道牙安装已完成;园路级配碎石已完工;公厕地基已完成。
三、给排水:排水总长600米,已完成给排水铺设;
四、景观照明系统:已预埋部分过路管。

已办结

5

D2HA202105040065

郑州市高新区祥营村红叶路,原规划的12亩绿地至今未建成,周边没有公共厕所,市民出行不便。

高新区

其他污染

经调查,交办问题区域规划为公园绿地,属于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须水河东侧东路、火炬街两侧及街头游园绿化建设项目中的一部分,该项目已于2016年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立项批复,其中火炬街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南角为该项目的南区,经高新区城市管理局协调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沟赵办事处和PPP项目公司,已于2019年完成南区建设并对外开放。未建成区域(北区)于2020年完成方案重新调整和施工图设计,2021年施工图经过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方案具备实施条件,但项目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甩项。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自4月26日接到第19批D2HA202104250045案件后,已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公司于4月27日将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进行甩项,并给新施工单位下发任务派遣单,新施工单位于4月27日已进场施工,项目相关手续已在第19批D2HA202104250045案件中公示。
2021年5月5日,高新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到第28批D2HA202105040065案件后第一时间到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火炬路与红叶路交叉口西北角再次进行实地查看。经查,现场规划绿地正在有序施工,周边没有已建成的公共厕所。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截至2021年6月20日,该项目已完成以下进展:
一、绿化:黑麦草籽已播撒完成,已出芽
二、园建:车行沥青道路的级配碎石、混凝土基础已完成;停车位的级配碎石已完成、道牙安装已完成;园路级配碎石已完工;公厕地基已完成。
三、给排水:排水总长600米,已完成给排水铺设;
四、景观照明系统:已预埋部分过路管。

已办结

6

X2HA202105040081

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雪松路以西、安置房以东、落樱街以南、保通路以北,大约一百多亩基本农田还处置有大量垃圾,约2米厚。

高新区

土壤

经查,群众反映地块为耕地,不是基本农田,地表有弃土,夹杂有建筑垃圾。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5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执法监督局委派河南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等相关技术单位到相关地块进行取证,开展耕地破坏鉴定工作。6月21日,已初步取得该地块被占用造成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技术认定报告,省厅已初步判定该宗耕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已与公安部门对接,对该案件展开调查,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已办结

7

D2HA202104080037

1.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南边有一个强旺化肥厂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2.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旁边有一个寺河水库上流支流处部分河道在被商业性质松鼠部落违规占用。3.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此处有一条文泽路东边使用机器切削山壁水土流失严重。

荥阳市

大气,生态

(问题一)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南边有一个强旺化肥厂经常排放难闻的气体。
4月10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车间内未发现较大刺鼻气味。厂区东侧有晾晒场一个,现场堆存有约30立方米的蘑菇渣,蘑菇渣采取覆盖措施,现场有轻微气味。该企业环评文件的工艺流程简述内容及环评批复中明确生产环节,允许有晾晒场存在,目前生产工艺符合相关环评批复要求。2020年5月12日,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该企业环境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硫化氢、氨气),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距离厂区最近的居民活动点在1公里以外,厂区下风向1公里外,未闻到该企业特有的肥料气味。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在夏季大风天气时段,会闻到一点肥料气味,其他时间没有闻到气味。由于市场及经营原因,2019年1月到2020年10月一直处于断续生产状态,期间合计生产66天。2020年11月以来,由于处于肥料生产淡季,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郑州强旺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行业性质,确实存在气味,此部分属实。2020年11月以来,由于处于肥料生产淡季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反映的“经常排放的难闻气味”问题不属实。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旁边有一个寺河水库上流支流处部分河道在被商业性质松鼠部落违规占用。
经现场调查,紧邻寺河水库水面有一处围网长约421米,存在占压河道情况。该郑州悉乐新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松鼠部落)工作人员讲述,该围网是2020年9月份为了游客人身安全设置的。
松鼠部落项目围网占压河道问题属实,但没有建设任何建筑物体,河道未被占用。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三)贾峪镇恒大山水城3期在此处有一条文泽路东边使用机器切削山壁水土流失严重。
经现场调查,文泽路东边为地铁6号线建设项目,未发现切削过的山壁,在文泽路西边发现有修建文泽路道路时遗留边坡。部分道路边坡由于长期雨水侵蚀,有坍塌现象。
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一:由于该厂建厂时间较长,晾晒场地无有效环保设施,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市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单位对存放的蘑菇渣立即进行清理,消除气味。截至4月12日17时,该公司已经对晾晒场存放的蘑菇渣全部清除。
问题二:荥阳市水利局依据《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2015年12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71号令,2016年2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二十条之有关规定,对郑州悉乐新田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松鼠部落)依法下达《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立即拆除寺河水库管理范围内围网,目前已拆除到位。
问题三:文泽路西边部分道路边坡由于长期雨水侵蚀,有坍塌现象。贾峪镇组织施工人员对坍塌后的黄土进行规整,现已完成对该道路边坡进行加固、修复。

已办结

8

X2HA202104160025

1,荥阳市贾峪镇私开矿山,建石料厂牟利现象屡禁不止;

2,荥阳市贾峪镇对运输石子建材的货运车辆治理不到位,破坏道路;

3,荥阳市贾峪镇朱顶行政村,大堰村(原文为大彦村)与朱顶村之间位置,被一单位用矿石渣填压几米深。

荥阳市

生态,土壤

问题1.荥阳市贾峪镇私开矿山,建石料厂牟利现象屡禁不止。
4月17日下午,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贾峪镇辖区原石材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贾峪镇27家石材企业已全部关闭退出,且无新增矿山企业。同时对原27家矿山企业周边排查,未发现荥阳市贾峪镇私开矿山,建石料厂现象。
综上所述,“荥阳市贾峪镇私开矿山,建石料厂牟利现象屡禁不止”问题不属实。
问题2.荥阳市贾峪镇对运输石子建材的货运车辆治理不到位,破坏道路。
2021年4月17日下午,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贾峪镇辖区内所有货运道路进行了全面排查。
关于道路破坏问题:经查,贾峪镇境内涉及交通运输局管养道路四条路段,道路路况良好,道路清扫保洁车辆正在进行日常清扫保洁、洒水降尘作业,未见有路面损坏、扬尘严重等问题。贾峪镇原石材主要运输路线的贾大路、龙邢路、石塔路暂未发现有破坏道路现象。在巡查过程中,贾峪镇上岵线(Y074)朱顶-上湾段由于群众正常出行车流量较大,出现4处路面破损现象,约有180平方。
关于货运车辆管理方面:荥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职责的通知》(荥政办〔2018〕37号)文件要求,负责对相关部门引导至治超卸载场的车辆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并开具称重和卸货单;负责实施称重时查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荥阳市路网整体情况,创新科技治超手段,在荥阳市出、入主干道、城乡结合部、货运集散地等路段建立13处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对过往货车超限超载情况进行实时检测,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2021年1月至4月,陇海路治超卸载场(距离贾峪镇最近的卸载场)共接到相关部门移交违法车辆129台(含过境车辆),依据动态称重系统共计处罚超限运输302起。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问题3.荥阳市贾峪镇朱顶行政村,大堰村(原文为大彦村)与朱顶村之间位置,被一单位用矿石渣填压几米深。
4月17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查,荥阳市龙泉矿业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做到了“三不留”进行关闭退出。荥阳市龙泉矿业有限公司原存料场目前正在利用工程弃土对料坑进行覆土回填治理,部分完成覆土区域已绿化。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荥阳市贾峪镇朱顶行政村,大堰村(原文为大彦村)与朱顶村之间位置有一处几米深的低洼属实,被一单位用矿石渣填压几米深不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荥阳市贾峪镇政府、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严防私挖盗采行为发生。
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道路破损问题,荥阳市贾峪镇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对上岵线(Y074)朱顶—上湾段180平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现已全部修复完成。
下一步,荥阳市要求荥阳市交通运输局、荥阳市贾峪镇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管养道路的巡查整治力度,发现有路面破损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管养道路畅、洁、绿、美。货运车辆治理方面,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在科技治超的同时利用科技大数据信息密切与相关部门联合,加大道路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闭合效应,最大限度遏制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发生。
问题3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存料坑,现已完成料坑覆土并进行绿化。

已办结

9

D2HA202104260060

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小李庄村,(泗河)美术学校,占用村民集体土地,无任何手续,污水从污水管道直接流入村庄,气味难闻。

荥阳市

水,大气

2021年4月27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针对“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小李庄村,(泗河)美术学校,占用村民集体土地,无任何手续”问题。
经调查,郑州四禾美术学校是一所以美术为特色的全日制民办完全中学,2015年5月14日经郑州市教育局批准办学,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141010030000500),校长李国良。学校办学许可证中的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与黄河大堤交叉口向东2000米路北。2020年1月经郑州市教育局批准,办学地址变更为郑州市大河路与古须路交叉口向西2公里路南,即郑州大众汽车中等专业学校院内,与现在办校地址相符。
2014年1月,郑州大众汽车中等专业学校通过划拨形式获得位于广武镇冯庄村的教育用地93062.87平方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荥国用〔2014〕第0018号),学校用地手续合法。2019年8月郑州四禾美术学校租赁郑州大众汽车中等专业学校校舍办学,占地约150亩,校舍和土地产权归郑州大众汽车中等专业学校,现有教职工和学生1800人。
郑州四禾美术学校用地手续、办学手续齐全,但未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针对“污水从污水管道直接流入村庄,气味难闻”问题。
经调查,郑州四禾美术学校所产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2019年6月铺设污水管网160米连接至广古路上的广武镇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广武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存在污水从污水管网直接流入村庄现象。举报反映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郑州四禾美术学校用地手续、办学手续齐全,污水处理合规,此举报内容不属实;办学未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手续不完善,此举报内容属实。

部分属实

郑州四禾美术学校持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及学校相关手续已向荥阳市教育局备案同时接受属地管理。

已办结

10

X2HA202104250095

举报河南北方永盛摩托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五款名为“豫永盛”牌三轮摩托车未达到环保要求,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五款车型号分别为:YYS250ZH、YYS200ZH-5、YYS200ZH-3、YYS150ZH、YS110ZH。共计31辆。

荥阳市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7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在该公司经营场所未发现举报所称的车型号分别为“YYS250ZH、YYS200ZH-5、YYS200ZH-3、YYS150ZH、YS110ZH”的“豫永盛”牌三轮摩托车。
2021年6月10日,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门口围栏中发现了型号YS110ZH燃油三轮摩托车2辆、型号YS150ZH燃油三轮摩托车3辆。由荥阳市永盛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0日、5月31日向河南北方永盛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均未开始对外销售。上述两个型号共5辆三轮摩托车均能提供车辆一致性证书,合格证,摩托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进货票据等手续,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该举报问题销售“豫永盛”牌三轮车属实,销售未达到环保要求,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的三轮摩托车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荥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市场检查力度,杜绝销售不达标三轮车。

已办结

11

X2HA202104120017

郑州北三环薛岗街,晚上经常有大车经过,其声音高于100分贝,对小区居民休息产生很大的影响。

郑东新区

噪音

4月13日,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于当晚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核查,因该居民小区南临北三环快速路,作为郑州市东西方向主要通道,北三环快速路平时车流量就比较大,在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晚上会有重型车辆通过。因此“晚上经常有大车经过”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的“声音高于100分贝,对小区居民休息产生很大的影响”问题,当晚,东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选取小区周边11个点位,对小区周边环境噪声进行了连续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小区周边11个点位中紧邻北三环最大噪音值为63.5分贝,未高于100分贝,因此“声音高于100分贝”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近期,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巡查力度,确保渣土车等重型车辆遵章行驶,绕过居民区。交警六大队有序引导司机分批次通行,降低重型车辆通过此路段车速,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经过走访周边居民,周边居民表示噪音影响有所改善。后续,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最大程度减少噪音产生的影响,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已办结

12

X2HA202104120041

郑州市北三环薛岗街广电天韵小区自2020年4月份以来,北三环上拉土车每天晚上连续不停过,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附近有双湖花园小区共1000多户居民深受其害,多次给12345热线反映,偶尔好两天,但大多数时间仍然整晚上拉土车不停的过。

郑东新区

噪音

4月13日,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于当晚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核查,对于举报中提到“自2020年4月份以来,北三环上拉土车每天晚上连续不停过”问题,因该居民小区南临北三环快速路,作为郑州市东西方向主要通道,北三环快速路平时车流量就比较大,经当晚现场核实,确有重型车辆经过。因此“自2020年4月份以来,北三环上拉土车每天晚上连续不停过”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的“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问题,当晚东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选取小区周边11个点位,对大车经过声音进行了连续检测。广电天韵小区和双湖花园小区围墙边界噪声最大值为59.9分贝。根据城市环境噪声标准,1类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夜间噪声标准值为45分贝,因此“噪音极大,严重影响居民的休息”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附近有双湖花园小区共1000多户居民深受其害,多次给12345热线反映,偶尔好两天,但大多数时间仍然整晚上拉土车不停的过”问题,经调取,3个月内12345热线举报记录,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近期未曾收到关于两小区噪音污染的举报。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近期,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加强巡查力度,确保渣土车等重型车辆遵章行驶,绕过居民区。交警六大队有序引导司机分批次通行,降低重型车辆通过此路段车速,减少噪声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经过走访周边居民,周边居民表示噪音影响有所改善。后续,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最大程度减少噪音产生的影响,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已办结

13

D2HA202104140075

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惠路交叉口海马公园B区,此处项目楼盘施工噪音大。

郑东新区

噪音

2021年4月15日,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案件案件中提及的海马公园B区,紧邻东风南路主干道。目前正处于土方开挖和桩基阶段,按照郑州市环境攻坚办临时管控要求,4月15日当晚调查时该项目未施工,经现场了解投诉人投诉当日也并未施工。
经现场调查,该项目在施工之初已在工地大门口、附近住宅小区的出入口、首层电梯入口处及每部电梯内均张贴《施工扰民致歉书》且施工方为了降低噪音而制定了明确的措施,措施如下:1.夜晚转至北侧施工远离居民楼;2.采用对讲机呼叫;3.场内车辆严禁猛轰油门;4.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减少噪音传播等。
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聘请河南新网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该项目周边噪声环境进行检测,选取点位2处。2021年4月16日检查公司已出示相应检测数据,数据显示该处噪声监测结果为东侧53.4dB(A)、西侧44.4dB(A)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和对应分贝标准昼间50,夜间40,该区域确有噪音。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近期,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商都路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制定的措施文明施工,避免噪声扰民,施工人员降噪意识得到了有效提高。经过走访周边居民,周边居民表示噪音影响有所改善。后续,将持续加强日常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噪音产生的影响,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已办结

14

D2HA202104150077

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东北角,大概有6亩的绿地北占用,建了一个鹏源美食广场、一个英才驾校,每年夏天美食广场营业至凌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郑东新区

其他污染,噪音

针对案件反映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于4月16日下午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举报中“大概有6亩的绿地北占用”问题,该地块前期为闲置国有土地,不是市政绿化专项用地,因此“大概有6亩的绿地北占用”不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的“建了一个鹏源美食广场、一个英才驾校”问题,经现场核实,确有鹏源美食广场以及郑州镒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该场地为驾校科目二专用培训场地。因此“建了一个鹏源美食广场、一个英才驾校”属实。
对于举报中提到的“每年夏天美食广场营业至凌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经现场核实,鹏源美食广场和驾校属于违规建筑,已由综合执法局对其下达拆除通告。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英才驾校(郑州镒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及美食广场(郑东新区鹏源饭店)已于4月24日前拆除完毕。后续,将加强日常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已办结

15

D2HA202104190067

郑州市金水区外环路与北三环东沿线,恒大悦龙花园附近,高铁经过噪音大、北三环车辆经过噪音大。

郑东新区

噪音

郑东新区管委会于2021年4月19日已向中国铁路郑州局发函,请其派人调查,增设隔音设备,减少高铁噪音污染。
针对案件反映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进行检测。经查,正商善水上境小区东边界距离石武高铁最短直线距离约120米,最长直线距离约200米。小区与高铁之间建成有高10余米的绿化景观带。该段高铁未安装隔声设施,列车通过时能听到明显声音,对小区有一定的影响。该小区在设计时考虑到高铁噪音影响,采取了建筑物短边平行高铁、东侧短边封闭、阳台封闭、小区内部种植多种吸音植物、建筑外窗采用3层结构隔声门窗等措施,最大限度隔离噪音。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属实

2021年4月19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已向中国铁路郑州局发函,请其派专人调查,增设隔音设备,减少高铁噪音污染。4月21日,中国铁路郑州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且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已在绿化带补栽吸音效果好的树木,增加绿植密度,降低噪音,并征求周边居民意见,做好相关解释工作。针对北三环车辆经过噪音大的问题。近期,交警六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经过该处的车辆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噪音多周边居民的影响。后续,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最大程度减少噪音产生的影响,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已办结

16

D2HA202104070013

港城793公寓,违法占用土地,五证不全,破坏环境,后期开发商不交房。

航空港区

其他污染,土壤

2021年4月8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查,港城793公寓取得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他证件未办理和完善,故举报“非法占用土地,破坏环境”问题不属实,“五证不全”问题属实。
目前,该公寓已建设完工,由于建设单位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经济支撑能力有限,项目资金短缺,自2013年起,便以投资、经营收益转让、内部认购的名义在多地市私下对外宣传,并与投资人签订认购协议、返租协议、项目投资协议,以公租房为标的物进行非法融资活动,前期尚能勉强按照协议返还租金或付息给投资人,后期随资金再次短缺陆续停止返还租金或付息。2019年省、市开展化解问题楼盘专项行动以来,航空港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研判该问题楼盘化解措施,并明确企业自救。2020年7月16日,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建安科技、张某军、韦某峰等23起案件中,最终裁定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因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故“开发商不交房”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0年,港城793公寓进入破产拍卖程序,2020年8月7日,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法院下达《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0)豫0192破3号)》,指定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目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正由人民法院指定律师事务所进行债权申报审查及审计评估。

已办结

17

X2HA202104130016

郑州市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小马村1、村支书靳某某非法倒卖国土资源,非法占有可耕地,将该村西地、西北地、北地可耕地及防护林60余亩土地被非法倒卖,所有黄土以每车1000元-2000元价格倒卖给建筑公司(以黄沙充当建筑材料);2、村支书靳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工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清运到该村堆放及掩埋,分别掩埋于该村西地、北地、西北地及老村。

航空港区

土壤

2021年4月14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查,2020年12月,陈献恩在该地块内毁林开垦,面积2.205亩,开垦后的林地内,一部分种植了树木,一部分种植草莓。位于小马村北地存在非法取土挖沙问题,面积6.971亩,目前该地块违法当事人证据仍在调查中。位于张庄办事处西地未发现有非法破坏耕地问题。故张庄办事处小马村共核查发现非法破坏耕地9.176亩,举报“60余亩土地”部分属实。
经查,位于张庄办事处小马村西北地、西地发现有堆填掩埋的建筑垃圾,经查,发现郑州捷强实业有限公司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至此。北地、老村内未发现有建筑垃圾堆填。故举报“垃圾分别掩埋于该村西地、北地、西北地及老村”问题部分属实。
经张庄办事处纪检工委调查,未发现靳志华有挖沙取土、填埋建筑垃圾行为,故举报“小马村村党支部书记靳志华非法倒卖国土资源、将垃圾清运到该村堆放及掩埋”问题不属实。经查,2018年4月张庄办事处要求各村加强采沙、取土等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小马村两委在开展此项工作时,未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巡查工作不到位,制止措施不得力,导致小马村西北林地毁坏2.205亩、北林地毁坏6.971亩,及填埋垃圾问题。
针对举报件备注“2018重复件”,经查,2018年6月18日,航空港区接到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督办问题第19批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70056“郑州市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小马村,村北有人倾倒垃圾,没有人清理”举报件,举报提及垃圾系张庄办事处小马村陈保良林地以及陈献恩承租宋庄村三组的林地所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混合垃圾,位于小马村西北角的树林内零散堆放,属他人偷倒所致,长约150米,宽约50米,占地面积约7500立方米。截至2018年7月26日,该处生活垃圾已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清运至二七区侯寨固废消纳场。故该举报件非2018年重复件。

部分属实

截至目前,已由张庄办事处对小马村非法破坏耕地形成的裸露沙坑平整并进行复耕。针对小马村西北地违法破坏耕地问题,由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违法当时人陈献恩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港自然资罚决字〔2021〕015号),处罚款5880元;小马村北地违法破坏耕地问题,已由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立案查处,目前正处于违法当事人锁定阶段。针对郑州捷强实业有限公司倾倒建筑垃圾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立案查处,处罚款5万元。

已办结

航空港区张庄办事处纪检工委分别对小马村党支部书记靳志华、时任小马村委主任王文彦进行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

18

X2HA202104150036

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巢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约半公里处中刘村村支书刘某夜间疯狂挖土卖沙,再把其承包的河南省人社厅院内的建筑垃圾倒入挖沙所造成的坑内填埋或倾倒在沙坑北边的树林里。挖沙大坑裸露,建筑垃圾裸露。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清走倾倒的垃圾,追究违法卖土的责任。

航空港区

生态,土壤

2021年4月16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调查,未发现冢刘村村支部书记刘彦军有挖土卖沙及填埋、倾倒垃圾行为,故举报“中刘村村支书刘某夜间疯狂挖土卖沙,再把其承包的河南省人社厅院内的建筑垃圾倒入挖沙所造成的坑内填埋或倾倒在沙坑北边的树林里”问题不属实。
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调查,现场存在两处非法取土挖沙形成的裸露沙坑,沙坑内未见有建筑垃圾填埋,土地类型为耕地。一处位于华夏大道与巢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约500米处,面积约1亩;另一处位于华夏大道与巢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约1000米处,面积约4亩。故举报“挖土卖沙,再把建筑垃圾倒入挖沙所造成的坑内填埋”问题部分属实。
经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位于华夏大道与巢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约半公里处沙坑北边的树林里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混合垃圾。经查,广州虹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于2019年7月入驻河南省人社厅家属院小区(鸿运佳苑),小区2019年8月6日至2021年2月期间的建筑(装修)垃圾由河南建浩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处理,2021年2月之后的由郑州林发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经询问河南省人社厅家属院小区(鸿运佳苑)物业负责人、建筑(装修)垃圾清运单位河南建浩实业有限公司和郑州林发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未发现其乱倒行为。故举报“河南省人社厅院内的建筑垃圾倒入挖沙所造成的坑内填埋或倾倒在沙坑北边的树林里”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截至目前,已由郑港办事处对非法取土挖沙形成的裸露沙坑恢复原貌进行复耕。对乱倒的混合垃圾进行分类,将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清运至大关庄建筑垃圾消纳场。针对非法取土挖沙行为,已由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对华夏大道与巢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约500米处违法当事人刘万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港自然资罚决字〔2021〕014号),处罚款7874.79元。对华夏大道与巢湖路交叉口西北角约1000米处违法当事人,目前正处于锁定阶段。针对郑州广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河南齐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分别由航空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查处,各处罚款5万元。

已办结

航空港区郑港办事处纪检工委对冢刘村进行通报批评,对第二村民组组长刘永军扣发三月份工资处理。

19

X2HA202104200097

郑州市航空港区:1、冯堂办事处水牛张村村支书张根现非法取土挖沙卖沙,强行征收二组林地东地和商登高速南边东南地、破坏三组杨树林地500余亩,用于取土挖沙。2、冯堂办事处水牛张村大街东头养猪场、养牛场粪便气味大,木材加工场木屑飞扬噪音很大严重污染环境。

航空港区

生态,噪音,水

2021年4月21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具体情况调查如下:
1、经调查,未发现张根现有非法取土挖沙卖沙行为,故举报“冯堂办事处水牛张村村支书张根现非法取土挖沙卖沙”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水牛张村东地二组林地紧邻三组杨树林地,该处2020年9月存在非法取土挖沙问题,面积10.28亩,土地类型为林地,已责令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土地已平整,并种植树木。商登高速南边东南地约500米处,存在非法取土挖沙问题,面积7.75亩,土地类型为林地,目前该地块违法当事人证据仍在调查中。故冯堂办事处水牛张村共核查发现非法取土挖沙毁坏林地18.03亩,举报“破坏林地500余亩”部分属实。
2、经调查,养猪场圈舍条件简陋,设施设备陈旧,现场附近存在难闻气味;养牛场设施条件相对较好,但在通往养牛场的小路上有其他村民临时堆放准备使用的农家肥,散发出难闻气味。故举报“养猪场、养牛场粪便气味大”问题属实。
现场检查木材加工场时,无加热,无涂装、施胶等表面处理作业,加工时有木屑、锯末产生,现场残存部分木屑。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十八、家具制造业”中的“木质家具制造211”,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该木材加工场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针对木材加工场噪声问题,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郑州谱尼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对噪声进行检测,报告显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但其在作业过程中不可避免存在有一定的机械作业声。故举报“木材加工场木屑飞扬噪音很大严重污染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水牛张村东地二组林地、三组杨树林地非法取土挖沙问题,已责令恢复土地原状,目前土地已平整,并种植树木。针对商登高速南边东南地约500米处非法取土挖沙问题,目前土地已平整,并复耕,由航空港区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处于违法当事人锁定阶段。
2、目前,养猪场户主已自行对存栏内的猪进行清养,对场内粪便等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打扫,对现场喷洒消毒药品。已对通往养牛场的小路上村民临时堆放的农家肥进行清理,消除难闻气味。已对养牛场牛舍粪便进行清理,对整体环境卫生进行打扫和消毒,告知户主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及时清理牛舍粪便,还田利用。已对木材加工场现场存在的木屑进行清理,同时将产生木屑的机器搬至密闭较严的仓房进行加工。

已办结

20

X2HA202104230073

1.新郑市黄海路龙王办事处,龙王铝灰粉末加工厂,现场存料(危废)1000多吨。港区环保部门多年对此不管不问;
2.港区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曾被多个部门督办,但环保局始终不作处罚,还帮助企业逃避监管。

航空港区

土壤

2021年4月24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具体情况调查如下:
问题1、新郑市黄海路龙王办事处,龙王铝灰粉末加工厂,现场存料(危废)1000多吨。港区环保部门多年对此不管不问。
经调查,2020年6月8日,航空港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龙王办事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信访件时,发现了该铝灰粉末加工厂,检查时现场无负责人,但有生产痕迹,厂房西侧存有装满灰黑色粉末状吨包约130袋、150吨。经查,该厂利用铝灰采用球磨研磨振动筛分的方式加工出售铝粉,于2020年4月开始加工生产约1周。2020年6月至10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对村支书、厂房房东、当事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9份、执法视频录像5段,并对厂房大门进行封锁。2020年12月7日,航空港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场部分物料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书显示采样范围内的物料属于危险废物。故“现场存料(危废)1000多吨”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3月23日、3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分别下达《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审批表》(郑港环刑移〔2021〕1号)、《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书》,建议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3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签收了该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2021年4月24日,航空港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龙王办事处再次现场核查时,该厂大门封锁,未发现有生产痕迹,厂房内存料暂封存于此。故“港区环保部门多年对此不管不问”问题不属实。
问题2、港区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曾被多个部门督办,但环保局始终不作处罚,还帮助企业逃避监管。
经调查,2020年以来,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被上级环保部门督查发现问题3次。2020年4月1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关于3月30日-4月1日市级督查发现问题的通报》(郑环督文〔2020〕22号),通报该公司超环评建设一条混凝土生产线等问题,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经核查,该公司新建生产线出料口大门已自行密闭,现场已停止建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郑环办〔2020〕19号),疫情防控解除初期,鼓励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创造良好营商执法环境,现场情况符合上述通知第1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列入报告表或者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主动实施停止建设、自行关停或者恢复原状等措施的”情形。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对其下达《行政指导书》((郑港)环指〔2020〕001号),要求该企业:1.办理环评手续;2.加强人员培训和法律学习;3.加强厂区及污染防治设施精细化管理。如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将依法实施处罚。
2020年9月8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关于9月3日-7日市级督查发现问题的通报》(郑环督文〔2020〕89号),通报该公司仍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等问题,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针对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档次上从重进行调查立案,分别于2020年9月27日、12月29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港环监违改〔2020〕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环罚决字〔2020〕第011号),罚款23264元。
2020年11月4日,航空港区环境攻坚办《关于省厅暗访暗查交办问题(第一批)的督办通知》(郑港环攻坚办〔2020〕36号),交办该公司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要求对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经核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分别于2020年10月22日、2021年1月27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港环监违改〔2020〕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环罚决字〔2021〕1号),罚款20000元。故举报“港区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曾被多个部门督办,但环保局始终不作处罚,还帮助企业逃避监管”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情况:针对龙王铝灰粉末加工厂存料(危废)问题,2020年6月至今,航空港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龙王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定时巡检,避免厂房内存料丢失或被转移。该案件已由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正处于犯罪嫌疑人追捕阶段。
问题2处理情况:针对2020年以来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立案处罚情况,目前已全部处理到位。南侧新建1条HZS240型搅拌机生产线已由航空港实验区环保部门审批,审批文号为郑港环表〔2021〕1号。该公司已于2019年由航空港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省厅“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察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严守法律条款底线,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监督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公司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职责,做到环保手续合法、治污设施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绝不踩碰生态保护“高压线”。

已办结

21

X2HA202104270141

反映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单家村支部书记单双彦伙同他人在该村北部沙土岗槐树林进行大面积的毁林采砂,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航空港区

生态

2021年4月28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对该案件进行核实核办。经现场调查,单家村北地共发现三宗地块存在取土挖沙毁林问题,涉及总面积14.023亩,取土挖沙毁林面积13.845亩、农村道路0.178亩。其中宗地一位于单家村东北约750米处、滹沱张村西北侧,面积7.391亩,地类为林地;宗地二位于单家村东北约550米处、西气东输北侧,面积3.185亩,地类为林地;宗地三位于丈八沟河北侧约100米处、单家村林场东侧100米处、西气东输南侧约50米处,面积3.447亩,其中林地面积3.269亩、农村道路0.178亩。故举报“毁林采砂”问题属实。
经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龙港办事处纪检监察人员对举报“单家村支部书记单双彦伙同他人在该村北部沙土岗槐树林进行大面积的毁林采砂”问题进行核查。经调查,暂未发现单家村支部书记单双彦伙同他人毁林采砂。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取土挖沙毁林问题,已由航空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立案查处,目前正处于违法当事人锁定阶段。由龙港办事处一是已对毁坏的林地采取栽植杨树、播种紫穗槐等方式恢复原貌;二是在沙土岗槐树林附近安装监控,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三是安排专人负责林地看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四是制定村干部护林排班表,建立巡查长效机制。

已办结

22

X2HA202104140078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段,邙岭大道旁多处,长年倾倒建筑垃圾和土方,破坏生态环境。2016年来多次反映未解决。曾有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收到人身伤害。
现已破坏:
1,基本农田200亩(黄河桥村五组200余亩基本农田,由郑州市黄河文化公园2016年3月7日租赁10年,现倾倒建筑垃圾破坏100余亩,污水污染50亩,均无法耕种);
2,生态林地500亩(含黄二、四、五、六、八组。黄二组300余亩中,100余亩由郑州市杨槐村和小郭庄村建成墓地,其余200亩垃圾土方裸露;黄四、五组处,100余亩野草丛生;黄六组处超过50亩由惠济区木马村建成墓地。黄八组处约300亩出租出售给郑州市白庙,大铺,小铺,邵庄及部分市民建成公墓,剩余部分正在开发。);
3,黄河湿地500亩(由黄河桥村元书记黄革卫独占的500亩鱼塘、原标榜书院处数百亩湿地以及郑焦大桥下数百亩,均被倾倒建筑垃圾填平后,又堆土方垫高。地下垃圾未清理直接污染黄河水源。)
举报人要求恳请彻查违法人员的保护伞。

惠济区

生态

问题1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5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16年3月7日,黄河文化公园(原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黄河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租赁黄河桥村土地500亩(含交办问题涉及地块200亩)。根据《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可对基本农田进行承包经营。目前该地块已进行平整,准备耕种。交办的“现倾倒建筑垃圾破坏100余亩”问题,实为2016年之前倾倒的部分土方和少量建筑垃圾,面积约40亩。交办问题涉及污水污染问题,实为地块西侧有一处蒸发池,为江山路道路拓宽工程修建的雨水蒸发池,用于收集江山路沿线雨水,在汛期降雨量剧增的情况下,原有江山路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不能满足大雨情况下的污水处理,有污水外溢流入该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渗坑底泥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底泥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为未检出,重金属因子部分检出,对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一类筛选值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筛选值标准,均未超出标准要求,不会造成污染。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现场调查情况:
经核实,交办问题实为:涉及黄河桥村二组土地,位于邙岭大道西、郑州市第三苗圃北,占地约150亩,土地性质为林地;黄河桥村四、五组土地位于邙岭大道西、张定邦路北,占地约100亩,为国有土地;黄河桥村六组土地位于老江山路黄六组居民区西侧,占地约40亩,土地性质为林地;黄河桥村八组土地位于邙岭大道邙山陵园西北,占地约50亩,土地性质为林地。
黄河桥村二组墓地情况为:黄河桥村第二村民组土地上大墓碑的坟头5个,小墓碑坟头约200多个,安葬金水区杨槐村已故村民,占地面积40余亩,2014年洋槐村将坟地迁往黄二组土地处,现场核查时少部分有黄土裸露,已播撒草籽,等待后续植树造林。
黄河桥四、五组土地已栽种树木绿化,为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所有,为国有土地。
黄河桥六组墓地情况:黄河桥村第六村民组土地安放骨灰约700个,全部为木马村已故村民,占地面积约10亩,2018年12月木马村将坟墓迁到黄六组土地处。
黄八组墓地情况:黄河桥村第八村民组土地已安放骨灰约1300余个,安葬的为金水区白庙、大铺、小铺和刘庄等村已故村民,占地面积30余亩,2003年3月,庙李村将墓地迁往黄八组土地处。
群众所反映的墓地(黄河桥村二、六、八组)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该地块坟地是历史遗留的老坟地和木马村集体墓地,惠济区民政局分别于2019年3月27日、5月8日和5月13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违法行为已终止,不再扩建。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3现场调查情况:
2021年4月15日,惠济区古荥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2013年10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将该地块承包给黄革卫,黄革卫对废弃鱼塘进行平整填土,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4月,黄革卫将该地块转手给王保钦,王保钦又转手给王春生。王春生在该地块建设亚东物流停车场,为方便停车,在地面覆盖20公分砖渣,鱼塘内未倒入建筑垃圾。2017年6月,镇国土资源所对王春生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该处问题为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古荥镇镇组织人员机械对地面砖渣进行清理,2018年底该区域进行国土绿化项目,对郑焦城际铁路两侧进行造景绿化,栽种树木。
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经现场调查,该位置500亩鱼塘及郑焦铁路桥下已于2017年清理平整,并进行了绿化(郑焦铁路两侧绿化工程),现场未见建筑垃圾。黄河榜书画院为郑州市沿黄生态治理全面排查问题点位,该点位涉及的两层建筑、鱼塘和超面积管理房等违建已于2020年拆除,现场存留大门、围墙及碑文石刻。该问题点位已通过郑州市黄河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
经与惠济区纪委监委了解,2016年以来至今区纪委监委调查期间,未收到有关“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受到人身伤害”案件,也未收到有关“彻查违法人员保护伞”的案件,涉事人员黄革卫已被法院判刑,现正在服刑。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于倾倒建筑垃圾问题,2018年,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惠济区已组织人力物力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恢复土地耕种功能。目前,已对交办问题涉及地块进行平整,已复耕。对于雨水蒸发池问题,已架设抽水泵,将蒸发池内积水抽排至市政管网。同时,惠济区住建局在蒸发池处旁新建一座泵站,将雨水收集后提灌至新铺设的雨水管网内,新铺设雨水管网约3500米用于解决雨水蒸发池问题,现已完工。同时,已在日处理4000吨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新设四台(共2000吨)的临时污水处理设备,以备降雨期间完全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下一步,惠济区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雨水管网治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黄河桥村二、六、八组占用林地情况,已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局惠济分局和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予以行政处罚,具体为:
一是黄二组涉及的墓地占用林地情况: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对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1号);二是黄六组涉及的墓地占用林地情况:2018年12月13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已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6号),2019年12月22日,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扣除土地部门查处部分,剩余被占用土地的性质、面积及毁坏程度进行技术鉴定,于2020年8月由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林罚决字〔2020〕第004号);三是黄八组涉及的墓地占用林地情况:该地块墓地占地行为发生于200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林业部门不再进行处罚。
惠济区民政局已责令黄河桥村二、六、八组地块墓地停止违法行为,不再扩建,下一步,将组织对现有墓地实行节地生态葬(树下草坪葬),保护邙岭生态环境。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已督促古荥镇政府对黄河桥村二、六、八组地块开展复林工作,其中黄河桥村二组涉及地块正在进行培土作业,黄河桥村六组、八组涉及地块已栽种树木。黄四、五组野草丛生现象,目前,已栽种树木进行绿化。
问题3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地块已进行绿化,并栽种树木,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下一步,惠济区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保黄河湿地综合整治成效和湿地生态安全。

已办结

23

X2HA202104160036

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程某私自在自家耕地建房,破坏耕地。
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彭某破坏基本农田,租赁给他人经营垃圾废品回收站,影响村容村貌。

惠济区

其他污染,土壤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程某私自在自家耕地建房,破坏耕地。
2021年4月17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二组程某建设的自建房屋紧邻古广路,为三层砖混房及钢结构仓库,程某现场出示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5集建(邙土)字第47号)和《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豫0108行审88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程某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证(95集建(邙土)字第47号)进行核实,并查阅1994年至1996年档案资料,未查到程某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资料记录,但国土地籍数据库显示该地块1993年至2014年为耕地类别。
综上所述,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彭某破坏基本农田,租赁给他人经营垃圾废品回收站,影响村容村貌。
2021年4月17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21年4月13日,古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古广路两边违法建设、废品收购站进行了集中整治,废品收购站占用的是一般耕地,并非基本农田,只是简单的存放废品,无对土地进行取土、建设等行为,并在当天督促村干部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搬离。2021年4月17日,古荥镇政府工作人员检查时该废品收购站已基本清理完毕。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2021年4月22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程某涉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立案。5月10日,依法对当事人程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惠自然资罚决字〔2021〕第3号),6月11日,已向惠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拆除相关事宜。
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古荥镇人民政府已对该废品收购站进行清理,涉及地块已复耕。下一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已办结

24

X2HA202104200104

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程某私自在自家耕地建房,破坏耕地。
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彭某破坏基本农田,租赁给他人经营垃圾废品回收站,影响村容村貌。
举报人于2021年4月16日举报上述问题,举报后当地政府已经对其中大部分问题进行了整改,但是最大的一处违法建筑(6000平方)没有动静,4月18日古荥镇政府督促被举报人程某搬空违法建筑内的物品,但是程某态度狂妄,强行阻挠政府人员工作。希望彻底整改。

惠济区

土壤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程某私自在自家耕地建房,破坏耕地。
2021年4月21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21年4月16日举报人举报上述问题,惠济区已经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4月18日古荥镇政府现场组织人员通知程某对建筑物内物品进行清场,程某未提供相关用地手续,拒不配合,语气较重,但未发生对抗等狂妄情况,后出示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5集建(邙土)字第47号)和《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豫0108行审88号》,古荥镇政府工作人员离开。2021年4月21日收到举报人再次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处理,二组程某建设的自建房屋紧邻古广路,为三层砖混房及钢结构仓库,房屋正常使用,保持原状。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二组彭某破坏基本农田,租赁给他人经营垃圾废品回收站,影响村容村貌。
2021年4月21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程庄村二组彭某废品收购站已清理完毕,正常复耕中,问题已整改完毕。该举报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和整改情况:2021年4月22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程某涉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立案。5月10日,依法对当事人程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惠自然资罚决字〔2021〕第3号),6月11日,已向惠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拆除相关事宜。
问题2处理和整改情况: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已对该地块复耕、复种。惠济区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已办结

25

X2HA202104200049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辖区内,
1.黄河桥村段邙岭,郑州市黄河文化公园微波站南,黄七组邙山墓园北,黄八组处,由原村书记黄革卫操办,毁林毁地,违建墓地。共占林地300亩以上,毁林面积20亩;
2.黄河桥村段邙岭,郑州市三苗圃北,邙岭大道西,黄二组处,由原村书记黄革卫和村主任吕建民及个别领导操办,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现此地超过300亩约30至50米深的山沟林地被倾倒建筑垃圾后填平,约100亩建成墓地;
3.黄河桥村段邙岭,鹿鸣山庄南,黄六组处,约100亩林地建为墓地;
4.郑州黄河铁路大桥下,黄河南岸及原标榜书院附近800亩鱼塘及湿地,全部由黄革卫和吕建民等人违倒建筑垃圾和土方垫高数米。地下约3到5米深处建筑垃圾未清运;
5.黄河桥村段,成功驾校南,江山路东,黄四组北,黄河湿地西,黄五组处200多亩原基本农田,由黄革卫和吕建民操办,于2016年3月7日租赁给郑州市黄河文化公园,至今无法耕种,约100亩地让村民丁玉香丈夫胡可飞大量违倒建筑垃圾,约50亩常年被生活污水污染,渗透到地下水污染黄河与七组村饮用水源。

惠济区

生态

问题1:黄河桥村段邙岭,郑州市黄河文化公园微波站南,黄七组邙山墓园北,黄八组处,由原村书记黄革卫操办,毁林毁地,违建墓地。共占林地300亩以上,毁林面积20亩。
2021年4月2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黄河桥村八组(黄八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2003年3月,因该年公益项目的建设,郑州市金水区庙李村将墓地迁往黄八组土地处,安放骨灰约1300余个,具体为金水区白庙、大铺、小铺和刘庄等村已故村民,墓地零散分布,约占50亩,当时该块土地非林地性质,不存在举报人说的占林地300亩以上建墓地情况。
该地块南侧有一块约18.9亩土地,栽植零星柏树。2019年已由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对毁坏林木案件进行处罚,处罚文号:惠林罚决字〔2019〕第005号,当事人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毁坏林木113棵,罚款11300元。惠济区民政局已于2019年5月13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2020年前违法行为已终止,不再扩建。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黄河桥村段邙岭,郑州市三苗圃北,邙岭大道西,黄二组处,由原村书记黄革卫和村主任吕建民及个别领导操办,倾倒大量建筑垃圾。现此地超过300亩约30至50米深的山沟林地被倾倒建筑垃圾后填平,约100亩建成墓地。
2021年4月2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该案件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交办问题涉及地块由黄河桥村租赁给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曾作为周边拆迁村庄的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发现有大墓碑坟头5个,小墓碑坟头约200多个。
2018年,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对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1号)。惠济区民政局已于2019年3月27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违法行为已终止,自2020年以来没有新建或扩建行为。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3:黄河桥村段邙岭,鹿鸣山庄南,黄六组处,约100亩林地建为墓地。
2021年4月2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交办问题涉及的黄河桥村六组(黄六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该地块坟墓是历史遗留的老坟地和2018年惠济区木马村迁入的集体墓地,已埋放骨灰约700个。
2018年12月13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已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6号),2019年12月22日,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土地部门查处部分以外的土地性质、面积及毁坏程度进行技术鉴定,于2020年8月由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林罚决字〔2020〕第004号)。2019年5月8日,惠济区民政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2020年,违法行为已终止,没有发生新建或扩建现象。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4:郑州黄河铁路大桥下,黄河南岸及原标榜书院附近800亩鱼塘及湿地,全部由黄革卫和吕建民等人违倒建筑垃圾和土方垫高数米。地下约3到5米深处建筑垃圾未清运。
2021年4月2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现场查看时,该地块已绿化,树木长势良好。
经查,2013年10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将该地块承包给黄革卫,黄革卫对废弃鱼塘进行填土平整,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4月,黄革卫将该地块转手给王保钦,王保钦又转手给王春生。王春生在该地块建设亚东物流停车场,为方便停车,在地面覆盖约20公分砖渣,鱼塘内未倒入建筑垃圾,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现场核查下挖时未发现建筑垃圾,2018年以后未新增建筑垃圾。2017年6月,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王春生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年,已组织人员、机械对地面砖渣进行清理。2018年底,根据《郑州市市域铁路沿线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该区域实施国土绿化,栽种树木。
交办问题涉及的黄河标榜书画院为郑州市沿黄生态治理全面排查问题点位,该点位涉及的两层建筑、鱼塘和超面积管理房等违建已于2020年拆除,现场存留大门、围墙及碑文石刻,已通过郑州市黄河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5:黄河桥村段,成功驾校南,江山路东,黄四组北,黄河湿地西,黄五组处200多亩原基本农田,由黄革卫和吕建民操办,于2016年3月7日租赁给郑州市黄河文化公园,至今无法耕种,约100亩地让村民丁玉香丈夫胡可飞大量违倒建筑垃圾,约50亩常年被生活污水污染,渗透到地下水污染黄河与七组村饮用水源。
2021年4月2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16年3月7日,黄河文化公园(原郑州市黄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与黄河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由原黄河桥村书记黄革卫和村主任吕建民在《土地租赁合同书》上签字,租赁黄河桥村土地500亩(含交办问题涉及地块200亩)。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20年)》规定,可对基本农田进行承包经营。该块地原准备用于景区发展,现该地块已进行平整复耕作业。交办的“丁玉香丈夫胡可飞倾倒建筑垃圾”问题,该块土地约40亩,实为2016年之前倾倒的部分土方和少量建筑垃圾,现已清理。交办的污水污染问题,实为地块西侧有一处蒸发池,为江山路道路拓宽工程修建的雨水蒸发池,用于收集江山路沿线雨水,在汛期降雨量剧增的情况下,原有江山路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不能满足大雨情况下的污水处理,有污水外溢流入该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渗坑底泥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底泥中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为未检出,重金属因子部分检出,对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的一类筛选值和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筛选值标准,均未超出标准要求,不会造成污染。交办的“污染黄河与七组村饮用水源”问题,郑州市水利局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郑州监测站每年监测2次,根据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郑州监测站2021年3月12日提供的水质《检测报告》,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限值。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和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前,墓地已停止建设,下一步,惠济区民政局将组织对现有墓地实行节地生态葬(树下草坪葬)。同时,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督促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在该地块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林地功能,目前已栽种树木。
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墓地已停止建设,下一步,惠济区民政局将组织对现有墓地实行节地生态葬(树下草坪葬)。同时,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督促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在该地块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林地功能,涉及地块已开展复林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培土作业。
问题3处理及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墓地已停止建设,下一步,惠济区民政局将组织对现有墓地实行节地生态葬(树下草坪葬)。同时,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督促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在该地块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林地功能,目前已栽种树木。
问题4处理及整改情况:该地块已进行绿化,并栽种树木,现场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下一步,惠济区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黄河湿地综合整治成效和湿地生态安全。
问题5处理及整改情况:对于倾倒建筑垃圾问题,2018年,中央第一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惠济区已组织人力物力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恢复土地耕种功能。目前,已对交办问题涉及地块进行平整,已复耕。对于雨水蒸发池问题,已架设抽水泵,将蒸发池内积水抽排至市政管网。同时,惠济区住建局在蒸发池处旁新建一座泵站,将雨水收集后提灌至新铺设的雨水管网内,新铺设雨水管网约3500米用于解决雨水蒸发池问题,现已完工。同时,已在日处理4000吨污水处理站的基础上,新设四台(共2000吨)的临时污水处理设备,以备降雨期间完全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下一步,惠济区城管局将加强雨水管网治理,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已办结

26

X2HA202104220107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该村程军军私占农田,有6000余平方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用于开办工厂、家具广场、开诊所、开办卖淫场所、汽车修理厂等,违法建筑至今未拆除。

惠济区

其他污染,土壤

问题1.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程庄村,该村程军军私占农田,有6000余平方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违法建筑至今未拆除。
2021年4月23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2021年4月23日收到举报人再次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处理,二组程军军建设的自建房屋紧邻古广路,为三层砖混房及钢结构仓库,房屋正常使用中,保持现状,未拆除。程军军出示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95集建(邙土)字第47号)和《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18)豫0108行审88号)。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程军军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证(95集建(邙土)字第47号)进行核实,未查到程军军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资料记录,国土地籍数据库显示该地块1993年至2014年为耕地类别。综上所述,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违法建筑用于开办工厂、家具广场、开诊所、开办卖淫场所、汽车修理厂等。
2021年4月23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
1.电子电器厂名字是郑州市惠济区锐启电子厂,有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从事节能灯组装;
2.家具市场名字是河南松夏实业有限公司,有营业执照,从事销售门、板材等;
3.装饰商行名字是郑州市惠济区明煌装饰商行,有营业执照,从事销售板材和家装服务等;
4.诊所名字是郑州市惠济区李学柱诊所,有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0月7日;
5.汽修4家:郑州市惠济区名优轮胎销售部、郑州市惠济区路路顺汽车配件经营处、郑州市惠济区艳艳汽车电气店、郑州市惠济区小柴汽修服务中心,均办理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但未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区交通局已上报郑州市维修业服务中心处理;
6.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对该建筑物排查未发现开办卖淫场所。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2021年4月22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程某涉嫌非法占用土地行为进行立案。5月10日,依法对当事人程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惠自然资罚决字〔2021〕第3号),6月11日,已向惠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及拆除相关事宜。
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惠济区交通局对4家汽修存在无相关许可证行为上报郑州市维修业服务中心处理,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现象,坚决依法打击处理。
下一步,惠济区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已办结

27

X2HA202105010107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辖区内,张定邦村和黄河桥村,倾倒建筑垃圾和土方,毁坏邙岭生态林超过800亩,黄河湿地800亩,违规建设墓地800亩。
举报人要求:
1.完善800亩墓地的审批手续,如果无法完善手续,就尽快拆除,恢复原貌;
2.彻查毁林及倾倒垃圾行为。

惠济区

生态,土壤

问题1.完善800亩墓地的审批手续,如果无法完善手续,就尽快拆除,恢复原貌。
2021年5月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查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黄河桥村二组墓地调查情况。经查,交办问题涉及的黄河桥村二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该案件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交办问题涉及地块由黄河桥村租赁给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曾作为周边拆迁村庄的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发现有大墓碑坟头5个,小墓碑坟头约200多个。2018年,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对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1号)。惠济区民政局已于2019年3月27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违法行为已终止,自2020年以来没有新建或扩建行为。
(二)黄河桥村六组墓地调查情况。经查,交办问题涉及的黄河桥村六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该地块坟墓是历史遗留的老坟地和2018年惠济区木马村迁入的集体墓地,已埋放骨灰约700个。2018年12月13日,惠济区国土资源局已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6号),2019年12月22日,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对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土地部门查处部分以外的土地性质、面积及毁坏程度进行技术鉴定,于2020年8月由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林罚决字〔2020〕第004号)。2019年5月8日,惠济区民政局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2020年,违法行为已终止,没有发生新建或扩建现象。
(三)黄河桥村八组墓地调查情况。经查,黄河桥村八组墓地未办理墓地审批手续。2003年3月,因该年公益项目的建设,郑州市金水区庙李村将墓地迁往黄河桥村八组土地处,安放骨灰约1300余个,具体为金水区白庙、大铺、小铺和刘庄等村已故村民,墓地零散分布,当时该块土地非林地性质。
该地块南侧有一块约18.9亩土地,栽植零星柏树。2019年已由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对毁坏林木案件进行处罚,处罚文号:惠林罚决字〔2019〕第005号,当事人郑州市宁寿实业有限公司毁坏林木113棵,罚款11300元。惠济区民政局已于2019年5月13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截至2020年,违法行为已终止,不再扩建。
(四)张定邦村墓地情况。经查,2017年2月8日上午,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收到群众举报称:张定邦墓地有推土挖山现象。接到举报后,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查看。经查,现场有1辆推土机和2辆挖掘机正在作业。惠济区工作人员立即勒令其停工并报告郑州市森林公安派出所。2月8日下午14点左右,郑州市森林公安派出所到达现场,将3名施工人员带走,此案件移交郑州市森林公安派出所。经现场核算,破坏林地约270亩。目前,根据种植条件,已复林200余亩。
经核实,2016年11月以来,因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需要把相关村庄的坟墓进行迁移,金洼村、杨庄村、弓庄村和京水村将坟墓迁到张定邦村,占地70余亩;2017年,因古荥大运河文化区项目,古荥村、纪公庙村、程庄村、南王村将坟墓迁至张定邦公墓;2018年,由于大河路及四环快速化建设及大运河治理、荥泽古城开发等工程,将弓寨村、古荥村、纪公庙村、程庄村和南王村坟墓迁至张定邦村,占地50余亩。2019年古荥村因荥泽古城开发,又迁入张定邦村坟墓约2000个,占地20余亩。
其中,2018年6月12日,惠济区民政局对古荥镇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对“张定邦村违规建设和销售经营性墓地”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函》(惠民字〔2018〕49号),责令停止建设,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前不得开工;2019年1月,惠济区民政局分别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和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发关于张定邦村非法占用土地、林地私建墓地有关问题的通告函,建议从非法占用土地、林地等方面开展联合执法。
2019年4月8日,惠济区民政局对惠济区古荥镇张定邦村村委会下达《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惠民责停字〔2019〕第2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19年6月5日,惠济区民政局对惠济区古荥镇张定邦村村委会下达《郑州市惠济区民政局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惠民罚责改〔2019〕1号),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020年8月6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向惠济区民政局发来《关于完善张定邦村公益性墓地相关手续的函》(古政〔2020〕70号)文件,恳请对张定邦村公益性公墓手续办理给予支持。2020年10月20日,惠济区民政局向古荥镇人民政府回复《惠济区民政局关于完善张定邦村公益性墓地相关手续的回复函》(惠民文〔2020〕30号),要求古荥镇按照《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公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尽快完善张定邦墓地相关手续。目前,张定邦村已停止墓地建设,已栽种树木,恢复林地功能。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彻查毁林及倾倒垃圾行为
2021年5月2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查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毁坏邙岭生态林超过800亩”调查情况。经查,该案件为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交办问题涉及地块由黄河桥村租赁给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曾作为周边拆迁村庄的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现场查看时,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2018年,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对河南利亨元置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编号:惠国土资罚决字〔2018〕第141号)。
黄河桥4、5组土地为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所有,占地为100亩,为国有土地。2016年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在此处倾倒有建筑垃圾,现场核查时已绿化,并栽种树木。
(二)“黄河湿地800亩”调查情况。2021年4月22日,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现场查看时,该地块已绿化,树木长势良好。
经查,2013年10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郑州支队京广铁路警戒区将该地块承包给黄革卫,黄革卫对废弃鱼塘进行填土平整,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黄革卫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7年4月,黄革卫将该地块转手给王保钦,王保钦又转手给王春生。王春生在该地块建设亚东物流停车场,为方便停车,在地面覆盖约20公分砖渣,鱼塘内未倒入建筑垃圾,2018年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现场核查下挖时未发现建筑垃圾,2018年以后未新增建筑垃圾。2017年6月,惠济区古荥镇国土资源所对王春生下达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年,已组织人员、机械对地面砖渣进行清理。2018年底,根据《郑州市市域铁路沿线绿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该区域实施国土绿化,栽种树木。
交办问题涉及的黄河标榜书画院为郑州市沿黄生态治理全面排查问题点位,该点位涉及的两层建筑、鱼塘和超面积管理房等违建已于2020年拆除,现场存留大门、围墙及碑文石刻,已通过郑州市黄河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群众反映所提到的墓地是历史遗留的老坟地、相关村(惠济区木马村、金水区杨槐村等)迁移的集体墓地和惠济区重点项目坟墓迁移承接地,因土地性质不符合要求,暂不能完善手续,下一步,惠济区民政局将组织对现有墓地实行节地生态葬(树下草坪葬)。同时将加大巡查力度,密切关注重点区域,严禁违法行为,保护邙岭生态环境。
问题2:目前,“毁坏邙岭生态林超过800亩”涉及地块已恢复部分林地功能,惠济区林业和园林局已督促古荥镇政府对涉及地块进行植树造林,恢复林地功能,相关地块已开展复林工作,其中黄河桥村二组涉及地块正在进行培土作业。黄四、五组野草丛生现象,已栽种树木进行绿化。
对于面积约500亩的黄河湿地,该地块已进行绿化,并栽种树木,现场未发现新增建筑垃圾。下一步,惠济区将持续加强排查监管,加大对此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黄河湿地综合整治成效和湿地生态安全。

已办结

经与惠济区纪委监委了解,涉事人员黄某已被法院判刑,现正在服刑

28

D2HA202104070025

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地铁五号线机修站地铁进出噪声扰民。向当地地铁管理部门反映过该情况,承诺安装降噪措施,一直未完全安装到位,且安装的地方也效果不佳。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4月8日,管城区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
据调查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5月6日起,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对噪声污染进行投诉后,地铁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的噪音指标进行了检测,安排设计单位研究减振降噪方案。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自2019年5月16日起,车辆段暂停收发车;二是在2019年9月,委托检测单位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在U型槽段185m设置全封闭声屏障等6项改进方案;三是2019年10月进一步提出在上盖往牵出线方向30m长范围内设置4.1m高挡墙,轨面以上3m范围内贴泡沫铝等三项措施。
经过采取三次降噪措施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根据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检测报告,2019年建业香槟圣园5#、6#、11#楼和盛煌燕归园小区11#、12#楼振动检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案》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铁5号线车辆段噪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29

D2HA202104070023

燕归园小区旁边不到10米地铁维修站,地铁经过振动噪声过大,噪音扰民。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4月8日,管城区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
据调查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5月6日起,燕归园小区等小区居民对噪声污染进行投诉后,地铁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的噪音指标进行了检测,安排设计单位研究减振降噪方案。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自2019年5月16日起,车辆段暂停收发车;二是在2019年9月,委托检测单位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在U型槽段185m设置全封闭声屏障等6项改进方案;三是2019年10月进一步提出在上盖往牵出线方向30m长范围内设置4.1m高挡墙,轨面以上3m范围内贴泡沫铝等三项措施。
经过采取三次降噪措施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根据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检测报告,2019年建业香槟圣园5#、6#、11#楼和盛煌燕归园小区11#、12#楼振动检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案》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170-2009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铁5号线车辆段噪音污染问题部分属实。

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0

D2HA202104070024

1、紫荆山路与南四环向南一公里,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头的作坊、破碎生产线无环保措施,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在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至今仍未拆除。2、南曹乡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生产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没有环评手续,影响居民生活。

管城回族区

噪音,大气,其他污染

问题一:紫荆山路与南四环向南一公里,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头的作坊、破碎生产线无环保措施,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在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至今仍未拆除。
2021年4月9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垃圾堆体已全部覆盖到位,堆体有喷淋。车间已密闭并安装雾森系统、除尘罩、高喷、雾炮等降尘设备。破碎及制砖线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厂区道路已硬化,配有洒水车,围墙已安装喷淋。厂区进出口安装自动化冲洗设施、大门安装道闸系统及车辆识别系统,以上设施均能正常使用。该企业有破碎生产线1条、环保免烧砖自动化生产线11条和再生资源水稳层拌和生产线1条,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粉尘污染,该公司专门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并按专家意见要求配备了完备齐全在防尘措施设备,并且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密闭,有效减少了噪声、粉尘污染。根据河南邦泰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邦泰环检(202011)第014号结论,该厂界噪声并未超标。
关于交办案件“在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的问题:前期由于场地限制等因素,造成环评办理工作滞后。为确保该项目发挥更好的作用,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在以上手续未办理之前,重点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求该企业聘请环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并要求该项目按照环评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允许实施作业;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盯住整改、依法处罚到位。针对其违反扬尘防治不到位相关违法行为,原管城区环保局于2019年8月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管环罚决字〔2019〕第014号);三是加快环评手续办理进度。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立项备案、土地规划手续办理,初步完成了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召开了专家预审评审会,待环评报告定稿和行政处罚完成后立即进入审批程序。
关于交办案件“至今仍未拆除”的问题:随着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村庄改造、道路建设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难以消纳处理。同时,由于管城回族区新型城镇化进程慢于其他区,仍有几个村庄尚未实施改造,将来随着剩余村庄的改造还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如果因环评还未办结而对该企业进行取缔,将会造成企业撤离,大量建筑垃圾将得不到妥善处理,形成二次污染,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建筑垃圾消纳场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此,我区由十八里河办事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管城区城管局联合监管,要求葛天消纳场在控尘、降噪等方面强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影响。目前,该企业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环评手续办理工作已接近尾声。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南曹乡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生产共过程中扬尘、噪音严重污染,没有环评手续,影响居民生活。
2021年4月9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
经现场调查,关于交办案件“南曹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的问题:经现场排查,杨园村东头不存在多家无名制砖厂,仅有郑州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一家消纳场。
该公司为建筑垃圾消纳场(郑州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建筑垃圾堆体已全部覆盖到位,堆体已安装喷淋。车间安装雾森系统、除尘罩、高喷、雾炮等降尘设备,车间已密闭。厂区道路已硬化、配有洒水车,围墙有喷淋,各种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厂区大门安装自动化冲洗设施及车辆识别道闸系统。该公司有破碎生产线2条、环保免烧砖自动化生产线7条、再生轻质混凝土生产线2条和水稳生产线1条,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污染、粉尘污染。对此问题,该公司专门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并按专家意见要求配备了完备齐全在防尘措施设备,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密闭,有效减少了噪声、粉尘污染。
关于交办案件“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生产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该公司破粉碎及制砖线配套建设有脉冲布袋除尘器,并配套洒水抑尘雾炮、洒水车及喷淋措施;关于噪音问题,该公司附近有南曹新庄村、杨园村、李马庄村,距离最近的是新庄村,距离500米(这三村均已拆迁完毕)。距离杨园村临时安置房直线距离1000米,距离李马庄村临时安置房直线距离1600米。该项目不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关于交办案件“无环评手续”的问题,前期由于场地限制等因素,造成环评办理工作滞后。为确保该项目发挥更好的作用,管城生态环境分局在以上手续未办理之前,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要求该企业聘请环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并要求该项目按照环评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允许实施作业。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盯住整改,依法处罚到位。针对其违反扬尘防治不到位相关违法行为,原管城区环保局于2019年9月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管环罚决字〔2019〕第015号)。三是加快环评手续办理进度。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立项备案、土地规划手续办理,初步完成了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召开了专家预审评审会,待环评报告定稿和行政处罚完成后依法依规进入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1.该企业目前已对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15万元行政处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过验收,已投入生产,且建设项目违法已超两年的42.4万元行政处罚;直接主管人员9.2万元罚款。共计66.6万元罚款已上缴。
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2021年5月24日受理了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呈报的《年综合回收利用30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个工作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已于2021年6月3日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并办结。
问题2:1.该企业目前已对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11.6万元行政处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过验收,已投入生产,且建设项目违法已超两年的42.4万元行政处罚;直接主管人员9.2万元罚款。共计63.2万元罚款已上缴。
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2021年6月4日受理了郑州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呈报的《郑州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5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个工作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将于2021年6月17日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并办结。

已办结

31

X2HA202104080001

郑州地铁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及灯光对我小区居民的身体摧残,及居住环境破坏,造成财产房屋价值受损。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4月9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据查,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向地铁公司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燕归园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邀请地铁5号线车辆段相关部门专家协调降噪措施,并进行座谈会。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2

D2HA202104100056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州大道车辆段,地铁5号线维修时,震动噪音扰民。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4月11日,管城回族区组织工作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了解到自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向地铁公司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燕归园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邀请地铁5号线车辆段相关部门专家协调降噪措施,并进行座谈会。

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3

D2HA202104110040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货站街180号建业香槟圣园小区南侧,地铁5号线车务段,工作过程中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已经两年时间了,中间与相关部门沟通过很多次,未解决,夜间11:00-01:00噪声达到80分贝。

管城回族区

噪音

经调查,自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栏目向地铁公司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燕归园社区工作人员多次邀请地铁5号线车辆段相关部门专家协调降噪措施,并进行座谈会。地铁公司方面已于2019年完成了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段进行了多次检测和降噪工作。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4

X2HA202104130046

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及灯光对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等小区居民身体摧残及居住环境破坏,造成财产房屋价值受损。
理由如下:1、车辆段违法建设设计违法;2、针对测试结果产生质疑涉嫌评估测试造假;3、居民区一墙之隔铁栅栏明显违法。

管城回族区

噪音

经调查,自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委托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向地铁公司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经实地查看,地铁进出有灯光、噪音和振动情况存在。现场了解到管城区政府在2019年5月、8月、9月等多次召集地铁中州大道车辆段与燕归园小区居民、建业香槟圣元居民召开协调会,改进地铁降噪措施,降低噪音和振动。地铁公司方面已于2019年完成了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段进行了多次检测和降噪工作。
另外,针对居民提出的三条理由,现场调查得知:1.车辆段试车线正在拆除中;2.区政府正在邀请第三方对噪音重新做检测;3.铁栅栏已经砌成实墙。

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5

X2HA202104170052

郑州地铁五号线离居民区过近,噪声,振动扰民。严重影响周边业主生活。
举报人要求,解决问题,对周边住户进行搬迁也可以。

管城回族区

噪音

经调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等小区居民曾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向地铁公司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根据实地查看,地铁进出有噪音和振动情况存在。经由管城区政府牵头组织地铁中州大道车辆段与燕归园小区居民、建业香槟圣园居民分别在2019年5月、8月、9月召开协调会,改进地铁降噪措施,降低噪音和振动。经协调,地铁公司在车辆段北侧设置2米高声屏障,降低车速,并将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等一系列降噪措施。
2021年4月15地铁公司承诺拆除五号线试车线,目前拆除工作已经结束。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6

D2HA202104190009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路南面5号线,建业香槟圣元小区南边,41号、42号车辆段维修,进站时、维修时车辆噪音扰民。在小区围墙外面建高压线,离楼房太近,有辐射。

管城回族区

噪音,辐射

问题一、2021年4月20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地铁5号线建业香槟圣元小区南边41号、42号车辆段。经现场核查,了解到车辆段噪音扰民问题后,地铁公司为了保障对周边居民环境影响最小,根据居民提出诉求,地铁公司进行了车辆段整改:对试车线进行拆除,预计2021年5月10日拆除完毕,设备材料用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车辆段北侧设置声屏障,并将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该工程计划于5月底完成建设,对于拆除车辆段试车线及镂空墙改为实体墙均已在期限以内提前完工。该地铁5号线噪音污染问题属实。
问题二、2021年4月2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在建业香槟圣元小区边界南侧外有一路东西方向,由铁杆架设的电线与该小区南边界平行,属于郑州市地铁轨道公司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项目部管理。该电线路位于项目部院内,与小区边界距离约3米,线高约25米,是铁路供电线临时拆改线路,电压10kV,2020年6月份已停止使用,预计2021年5月底拆除。
此电线路电压为10kV,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五十五项核与辐射类”第161输变电工程规定,电压100kV以下的输变电工程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该电线路属豁免范畴。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7

D2HA202104220038

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和未来路向东500米,地铁5号线车辆段噪音,业主对网上公示不满意,业主希望搬迁或者建成全封闭式,后期整改方案需要告知业主。

管城回族区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3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地铁5号线车辆段。现场调查了解到车辆段试车线已拆除,镂空墙已改成实体墙,隔音屏障正在修建中。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及噪音检测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居民进行夜间入户检测噪音时,居民表示“目前地铁公司已暂停施工,夜间地铁回厂少,噪音和之前相差较大,即使此次检测结果出来我们也不认可”。2021年4月25日,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再次微信联系居民商谈入户检测事宜,居民反映现在觉得地铁五号线没有噪音,所以致使入户噪音检测无法进行。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38

D2HA202104250009

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中药批发市场,里面太乱,需要治理,厕所脏乱差,气味难闻。

管城回族区

大气

2021年4月26日上午,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管城区中药材市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一是管城区中药材市场建成年限较长,目前正在进行升级改造,市场内在进行铺设路面,粉刷墙面施工,造成举报人反映“里面太乱”。二是市场公厕卫生保洁不及时、不到位,存在异味大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1.2021年4月26日上午,管城市场分中心向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和市场经营方下达督导整改通知书。针对市场车辆乱停乱放、健康教育专栏缺失、市场卫生管理制度缺失、市场功能分区平面图缺失和公厕卫生差、有异味等问题责令市场限期整改到位。
2.2021年4月27日下午,管城市场分中心、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和中药材市场负责人召开现场办公会,结合中药材市场目前正在进行提升改造的客观实际,建议市场暂停营业,集中精力进行全方位的整改提升。待市场提升改造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恢复正常经营秩序,严格市场经营管理,同时建立公厕卫生管理制度,实施常态化保洁。
3.6月17日上午,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赴现场复查问题整改情况,经了解,现场已完成改造,厕所已翻新升级并建立管理制度,已将车辆集中停放,制作健康教育专栏并悬挂上墙,并在大门口悬挂市场功能分区平面图。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已办结

39

D2HA202104280004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与未来路交叉口向东50米地铁五号线噪音问题,投诉人对于公示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部门欺上瞒下。1.投诉人称4月25日没有召开记者座谈会。2.存在夜间施工扬尘、噪音等问题。3.地铁噪音检测是在地铁停止运行的时候检测的,希望可以在地铁运行的时候进行噪音检测。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4月29日,自接到举报问题后,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察看地铁5号线车辆段。经调查:
问题一、“投诉人称4月25日没有召开记者座谈会”。4月25日,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召开的是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居民的协调会,非记者座谈会。此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存在夜间施工扬尘、噪音等问题”。现场车辆段试车线已拆除,镂空墙已改成实体墙。目前正在施工为隔音屏障,每天晚上七点半以后停止施工,不存在夜间施工噪音、扬尘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三、“地铁噪音检测是在地铁停止运行的时候检测的,希望可以在地铁运行的时候进行噪音检测。”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及噪音检测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居民室内检测时,居民不配合,无法进入室内检测。因此在楼房外、楼道内检测,各项指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此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40

D2HA202104300071

再次来电反映:反映对4月14号(编号:D2HA202104070024)
网上公布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诉求:要求继续处理,怀疑是当地政府有包庇情况。
原内容:1、郑州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南四环向南一公里,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头的作坊、无环保措施,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严重。在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至今仍未拆除。2、南曹乡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生产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没有环评手续,影响居民生活。

管城回族区

噪音

问题一:“郑州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南四环向南一公里,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头的作坊、无环保措施,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严重。在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至今仍未拆除”
2021年5月2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
关于交办案件“生产时噪音”的问题:该项目有破碎生产线1条、环保免烧砖自动化生产线11条和再生资源水稳层拌和生产线1条,管城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项目专门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并按专家意见要求配备完备齐全的降噪设备,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有效减少噪声污染。该消纳场距北侧居民区最近距离200米左右,其余方位2000米范围均无居民居住。同时,根据河南邦泰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邦泰环检(202011)第014号结论,该厂界噪声并未超标。
关于交办案件“扬尘污染”的问题:该公司垃圾堆体已全部覆盖到位,堆体有喷淋。车间已密闭并安装雾森系统、除尘罩、高喷、雾炮等降尘设备。破碎及制砖线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厂区道路已硬化,配有洒水车,围墙已安装喷淋。厂区进出口安装自动化冲洗设施、大门安装道闸系统及车辆识别系统,以上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关于交办案件“在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的问题:前期由于土地规划等因素,造成全市同类型企业均未取得环评手续。为确保该项目发挥更好的作用,管城生态环境分局在以上手续未办理之前,重点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求该企业聘请环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并要求该项目按照环评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允许实施作业。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与城管、属地办事处等部门一道建立监管专班、明确专人进行全方位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盯住整改、依法处罚到位。三是加快环评手续办理进度。该公司于2020年12月就环评手续的办理问题,向管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咨询,管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为企业提供前期服务,对环评办理需要上报的材料给了指导、建议,帮扶企业规范受理前的相关材料,指导企业于2020年12月完善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2021年2月完善了土地规划手续,初步完成了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召开了专家预审评审会,行政处罚也已完成。目前,环评手续的办理正在做收尾工作。
关于交办案件“至今仍未拆除”的问题:随着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村庄改造、道路建设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难以消纳处理。同时,由于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慢于其他区,仍有几个村庄尚未实施改造,将来随着剩余村庄的改造还会产生部分建筑垃圾。如果没有建筑垃圾消纳场发挥作用,大量建筑垃圾将得不到妥善处理,形成二次污染,造成污染隐患。因此,建筑垃圾消纳场有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要求葛天消纳场在控尘、降噪等方面强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影响。同时要求企业尽快对现存余量进行消纳,撤厂时要对此区域进行地貌进行洁化、美化、复原。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南曹乡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生产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没有环评手续,影响居民生活”
2021年5月2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管城执法大队前往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该公司为建筑垃圾消纳场(郑州市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
关于交办案件“南曹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的问题:经现场调查,“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的问题实为该企业设置的2条破碎生产线及7条制砖生产线。
关于交办案件“扬尘污染”的问题:该建筑垃圾堆体已全部覆盖到位、堆体已安装喷淋。车间安装雾森系统、除尘罩、高喷、雾炮、等降尘设备,车间已密闭。厂区道路已硬化、配有洒水车,围墙有喷淋,各种设施均能正常使用,厂区大门安装自动化冲洗设施及车辆识别道闸系统。
关于交办案件“噪音污染”的问题:该公司有破碎生产线2条、环保免烧砖自动化生产线7条、再生轻质混凝土生产线2条和水稳生产线1条。对此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项目专门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并按专家意见要求配备完备齐全的降噪设备,并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密闭,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经现场排查,该公司附近有南曹新庄村、杨园村、李马庄村,这三村均已拆迁完毕。距离杨园村临时安置房直线距离1000米,距离李马庄村临时安置房直线距离1600米。同时,根据该单位提供的河南康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号:KCJC-099-04-2021,该厂界噪声并未超标。
关于交办案件“无环评手续”的问题,前期由于土地规划等因素,造成全市同类型企业均未取得环评手续。为确保该项目发挥更好的作用,管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在以上手续未办理之前,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要求该企业聘请环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并要求该项目按照环评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允许实施作业。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与城管、属地办事处等部门一道建立监管专班、明确专人进行全方位巡查监管,发现问题盯住整改、依法处罚到位。三是加快环评手续办理进度。该公司于2020年12月就环评手续的办理问题,向管城区生态环境分局咨询,管城区生态环境分局积极为企业提供前期服务,对环评办理需要上报的材料给了指导、建议,帮扶企业规范受理前的相关材料,指导企业于2020年7月完善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2021年3月完善了土地规划手续,初步完成了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召开了专家预审评审会,行政处罚也已完成。目前,环评手续的办理正在做收尾工作。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1.该企业目前已对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15万元行政处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过验收,已投入生产,且建设项目违法已超两年的42.4万元行政处罚;直接主管人员9.2万元罚款。共计66.6万元罚款已上缴。
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2021年5月24日受理了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呈报的《年综合回收利用30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个工作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已于2021年6月3日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并办结。
问题2:1.该企业目前已对其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的11.6万元行政处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过验收,已投入生产,且建设项目违法已超两年的42.4万元行政处罚;直接主管人员9.2万元罚款。共计63.2万元罚款已上缴。
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2021年6月4日受理了郑州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呈报的《郑州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5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8个工作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将于2021年6月17日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并办结。

已办结

41

X2HA202104300124

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及灯光对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等小区居民身体摧残及居住环境破坏,造成财产房屋价值受损。
理由如下:1、车辆段违法建设设计违法;2、针对测试结果产生质疑涉嫌评估测试造假;3、居民区一墙之隔铁栅栏明显违法;4、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占用政府资源。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5月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针对投诉人提出的四条理由,经调查:
问题一:“车辆段违法建设设计违法”,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经查阅审批资料及咨询相关单位,地铁5号线(包含中州大道车辆段)从项目选址、初步设计、规划许可等手续齐全,原市规划局于2017年1月22日核发了地铁5号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二:“针对测试结果产生质疑涉嫌评估测试造假”,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聘请了具有专业轨道交通资质的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检测公司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存在造假行为。因为2021年4月25日,检测中途居民反应夜间地铁回厂少,噪音和之前相差较大,即使此次检测结果出来也不认可,所以入户检测搁置无法进行。
问题三:“居民区一墙之隔铁栅栏明显违法”,经现场核查,地铁五号线试车线已拆除,镂空墙已经改为实体墙,现场已覆盖。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问题四:“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占用政府资源”,二里岗街道办事处与建业香槟圣园居民代表召开意见征集座谈并走访入户,征求居民整改意见,加强跟居民沟通,实事求是解决噪音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42

X2HA202104300123

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及灯光对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等小区居民身体摧残及居住环境破坏,造成财产房屋价值受损。
理由如下:1.车辆段违法建设设计违法;2.针对测试结果产生质疑涉嫌评估测试造假;3.居民区一墙之隔铁栅栏明显违法;4.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占用政府资源。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5月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针对投诉人提出的四条理由,经调查:
问题1:“车辆段违法建设设计违法。”经查阅审批资料及咨询相关单位,地铁5号线(包含中州大道车辆段)从项目选址、初步设计、规划许可等手续齐全,原市规划局于2017年1月22日核发了地铁5号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问题2:“针对测试结果产生质疑涉嫌评估测试造假。”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经委托了具有专业轨道交通资质的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噪音检测,不存在造假行为。2021年4月25日,检测中途居民反应夜间地铁回厂少,噪音和之前相差较大,即使此次检测结果出具也不认可,因此入户检测工作无法继续进行。
问题3:“居民区一墙之隔铁栅栏明显违法”铁栅栏已经砌成实墙。
问题4:“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占用政府资源。”二里岗办事处与建业香槟圣园居民代表召开意见征集座谈会并走访入户,征求居民整改意见,加强跟居民沟通,实事求是解决噪音问题。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43

X2HA202104300017

陇海高架离管城区方圆创世小区过近,高架离楼房距离10米左右,噪声大,道路扬尘大。
举报人要求:
1.对陇海高架展开环境影响后评价;
2.要求高架全线,临小区路段安装“全封闭声屏障”。

管城回族区

噪音

2021年5月1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实地查看。经核查:1、管城区方圆创世小区临陇海高架共4栋楼,住家户300户,其中1号楼、2号楼距离陇海高架最近处为10米左右,3号楼、15号楼离陇海高架25米左右,此举报问题属实。2、噪声大的问题:经现场查看,陇海高架方圆创世小区路段安装有隔音屏障,隔音板不存在缺失现象,但车流量大,车辆行驶确有声音,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评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此举报问题部分属实。3、道路扬尘大的问题:陇海高架道路由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进行日常维护管理,道路保洁良好,不存在扬尘大的问题,此举报问题不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经查阅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后,做出如下回复:陇海高架快速路一期工程(西三环——中州大道)环境影响评价于2008年11月23日通过审批(郑环然(2008)89号),该项目为报告表类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第三条规定:下列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情形的,应当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一)水利、水电、采掘、港口、铁路行业中实际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较大,且主要环境影响在项目建成运行一定时期后逐步显现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行业中穿越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二)冶金、石化和化工行业中有重大环境风险,建设地点敏感,且持续排放重金属或者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此项目不属于报告书项目,此类项目也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行业范畴。故该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
二、(一)已对道路中缺失的隔音墙进行了补建,已对道路中间的缝隙进行填补,已对原有声屏障扣板进行加固加垫,降低噪音。
(二)1.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召开维稳会,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对居民情绪进行安抚,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并进行反馈。2.与业主代表沟通,了解居民诉求并告知业主代表相关各部门目前所做的工作,希望得到居民的理解。

已办结

44

X2HA202105060111

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所产生的噪音、振动伤害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凤凰苑等小区居民的身体。

管城回族区

噪音

5月7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地铁五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为了减少噪音、震动问题,地铁五号线车辆段正在整改中:1、试车线已拆除;2、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3、出入线已做全封闭声屏障;4、围墙北侧隔音屏障正在修建中。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4月10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镂空墙已改为实体墙。
2、2021年4月19日,地铁5号线试车线已拆除完毕。
3、2021年5月2日,地铁5号线出入线已做全封闭。
4、2021年6月16日,郑州地铁5号线中州大道车辆段沿小区北面墙已加装高于墙面2米的声屏障。
5、地铁公司计划在2021年8月完成地铁5号线牵引线全封闭。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将持续跟踪郑州交通轨道地铁5号线车辆段整改情况及并加强跟居民沟通,用心听取居民心声,实事求是解决问题,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已办结

45

D2HA202104160057

新郑市龙湖镇王喜村11队50多亩地,村委毁林毁地,村民无法种植果树。

新郑市

生态

2021年4月17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该举报件反映的宗地位于王许村北侧,反映的区域地面存在建筑。该建筑是新郑市龙湖镇王许村与河南正光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农贸市场。2018年12月,龙湖镇王许村两委召开会议,决定在该地域建设农贸市场和储存冷库。2019年4月25日王许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村民代表同意,2019年6月9日将王许村第3、第11村民组共35户村民的共计45.56亩土地租给河南正光管理有限公司,土地租赁期限为十年,用于建设新时代农贸交易中心项目。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该宗地占地类型为:耕地(34.98亩)、园地(9.07亩)、建设用地(1.51亩),不涉及林地。
2019年7月8日新郑市龙湖镇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该处现场存在钢结构厂房14处,其中已建成11处,正在建设中3处,均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在当日对正光公司下发通知书要求依法拆除,并恢复原有地貌。由于正光公司对处理决定拒不履行,2020年1月3日新郑市龙湖镇再次对其下发通知书督促依法拆除,然而正光公司对新郑市龙湖镇处理决定依然拒不执行;2020年1月13日,新郑市龙湖镇依法对正光公司在王许村第3、第11村民组租用土地上建造的3处钢结构厂房强制拆除,剩余地表建筑物由王许村督促拆除。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18日,新郑市龙湖镇、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王许村组织人员,出动铲车、钩机对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破除硬化地面,清除建筑垃圾,要求王许村加快清理地表砖渣、石灰,拆除地表违建物并尽快清运建筑垃圾。目前,现场已复耕到位,并已种植了玉米。,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新郑市龙湖镇纪委就王许村违建拆除不彻底问题,对王许村现任7名干部诫勉谈话

46

D2HA202104190044

郑州市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解放路金芒果花园小区西边河道,每年夏天下雨的季节,这里都流满了污水,气味难闻,蚊蝇滋生。

新郑市

2021年4月20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解放路金芒果花苑小区西边河道”问题。
该举报问题反映的“河道”,经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现场调查,该处为废弃鱼塘,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每年夏天下雨的季节,这里都充满了污水,气味难闻,苍蝇滋生”问题。
废弃鱼塘上方有一处市政雨水溢流口,平时为干涸状态,每年夏天雨季,上游永宁街以北的雨水从此溢流口排出。因雨污分流管网正在改造,雨水量大时,与雨水管道并行的污水管道因雨水进入导致少量污水溢出后进入雨水管道,经雨水溢流口排至废弃鱼塘内。
经了解,该区域已纳入新郑市苇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范围,目前正在进行招投标前审批程序,其中包含投资1100万元的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待招投标程序完成后将对施工内容进行公示。该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目前,新郑市新烟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专人对群众举报区域下雨后雨水及时进行抽排、清理,保持干燥和卫生。目前苇河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第一批资金的2500万元已到账,已完成附属物清查工作,待招标后立即开始施工。

已办结

47

X2HA202104230102

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107国道西侧路边有一农作物加工点,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建物料棚,物料随意大面积堆放。

新郑市

土壤

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没有任何手续”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加工点堆放有大量的原材料玉米芯,现场有1台粉碎机、1台传送设备。经了解,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村民冯文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郭店镇冯寺村五组土地经营该加工点。
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认定,该加工点共占地6.65亩,其中6.58亩为基本农田,0.07亩为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
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没有建物料棚”问题。
现场调查时,在现场建有一座物料棚。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物料随意大面积堆放”问题。
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将部分物料堆放在物料棚内,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该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5日对冯文彬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该玉米穗厂已拆除清理完毕,该宗地已复耕,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48

X2HA202104290059

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的始祖山森林公园有一个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曾经在无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5年,现在已停工,当时评估结果称该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应恢复环境原貌,可是至今未见拆除。

新郑市

生态

2021年4月30日,新郑市政府组织新郑市具茨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新郑市林业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具茨山的始祖山森林公园有一个华夏第一祖龙项目,曾经在无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5年”问题。
2005年10月5日、11月10日,新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同年分别下发《关于郑州祖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05〕72号)、《关于郑州祖龙实业有限公司新郑市始祖山文化旅游风景区“华夏第一祖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投资〔2005〕77号)文件,同意新建“华夏第一祖龙”项目。2013年11月4日,新郑市文物和旅游局向新郑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新郑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的请示,2014年3月13日,新郑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新郑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新政文〔2014〕31号),原则同意由郑州汉林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新郑市具茨山祖龙景区总体规划》。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祖龙项目至今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现在已经停工”问题。
华夏第一祖龙项目于2002年开始建设,2007年至今全面停工。该举报问题属实。
(三)关于“当时评估结果称该项目环境影响较大,不宜在始祖山森林公园内建设,应恢复环境原貌”问题。
经过核查,新郑市林业局、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反馈未收到相关评估结果。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四)关于“可是至今未见拆除”问题。
经现场调查,现场未拆除。该举报问题属实。
由于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已纳入旅游和景区有关规划,建设位置在具茨山山脊之上,龙头部分成为新郑市知名景点。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根据初步评估认为拆除后不仅会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且至今未收到要求拆除的评估报告和行政强制措施。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向新郑市政府提出申请,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等有关人员,召开有关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民主评议会议,专题研讨保留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根据评议结果采取进一步措施。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新郑市林业局于2021年4月8日向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发出了《关于加强具茨山国家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要求对龙头位置等私搭乱建破坏生态情况进行整改。目前新郑市具茨山管委会已对龙头位置等私搭乱现象清除整改到位。2、由于华夏第一祖龙项目已纳入旅游和景区有关规划,建设位置在具茨山山脊之上,龙头部分成为新郑市知名景点。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根据初步评估认为拆除后不仅会产生较大的安全隐患,并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风险。6月18日,新郑市具茨山景区管委会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有关人员,召开有关华夏第一祖龙项目的民主评议会议,建议保留现状。

已办结

49

D2HA202105030040

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风)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

新郑市

大气,土壤

问题1: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凤)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被举报人1组(常裴凤),实为常培峰,2019年1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一组组长;被举报人2组(常新燕),实为常新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二组组长;被举报人9组(常明学),2014年5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
该处堆放2处土堆为河南美盛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美盛中华城项目建设期间开挖的土方。2处土堆共占地面积68725.99平方米,占用耕地面积共44906.88平方米,不占用基本农田,其余部分已出让河南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由于苫盖不及时,部分抑尘网已风化,土堆部分部位已长草,2019年1月、2020年5月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新郑市控尘办处罚。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
经查:芳会涛实为范会涛,为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人,与范新楼系父子关系,2016年范新楼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郭店镇常家庄村七组1.5亩基本农田建养殖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用地手续。未发现出租盈利行为。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已对该宗地进行了土地平整,目前该宗地已复耕复种,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2、该养殖场已拆除清理完毕,该宗地已复耕复种,违法占地行为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问题1: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现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常明学、常家庄村二组组长常新彦、常家庄村一组组长常培峰进行诫勉谈话。
问题2: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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