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七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1/05/09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七批)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二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5030066

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寺北边,祥云寺宾馆南北道路两边,有一排厂房,部分厂房没有手续,占用祥云寺村内耕地。其中没有挂牌的工厂污水随意排放,扬尘大。投诉人希望拆除违法的厂房。

经开区

水,大气,土壤

2021年5月4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查。
  1.举报问题“郑州市经开区祥云寺北边,祥云寺宾馆南北道路两边,有一排厂房,部分厂房没有手续,占用祥云寺村内耕地”。经查,祥云寺宾馆南北道路两侧共有9家厂房仓库,其中生产性企业5家,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齐全,其余4家为单纯仓库。关于部分厂房占用祥云寺村内耕地情况,已移交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联合祥云办事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举报问题“其中没有挂牌的工厂污水随意排放,扬尘大”。
  “没有挂牌的工厂污水随意排放”问题。经查,祥云宾馆附9家厂房仓库内的生产企业及仓储项目均不产生工业废水,只产生少量生活污水。2021年3月份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祥云寺村内的所有企业召开会议,要求企业厂区内部要建立污水沉淀池,禁止生活污水随意排放。5月4日接到举报问题后再次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区域企业随意排放生活污水。且该区域安装有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检测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作物灌溉用水标准。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扬尘大”问题。经查,该区域内9家厂房仓库内的生产企业及仓储项目均不产生扬尘。扬尘大的问题是因该举报问题为经开区祥云办事处与管城区交界地段,是附近连通管城区的必经之路,因道路年久失修,过往车辆较多,车辆过往时引起道路积尘上扬,导致扬尘较大。该举报问题属实。
  3.举报问题“投诉人希望拆除违法的厂房”。该举报地域厂房用地问题已移交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祥云办事处进行联合调查,如存在厂房占地违法问题,后期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部分属实

针对工厂污水随意排放问题,已要求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及祥云办事处工作人员加强日常检查,禁止工业污水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建立沉淀池。下步根据祥云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对污水管网进行统一整治。
  针对扬尘大问题,已要求祥云办事处加大对该路段的洒水频次,确保车辆过往时不起尘。下步根据祥云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对骨干路网进行统一整治。
  针对部分厂房占地问题,已由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及祥云办事处进行联合调查,如存在厂房违法占地问题,后期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阶段性办结

2

D2HA202105030070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四环与文治路交叉口,中国石油加油站,在绿化带内,无环评手续,距离居民区过近,投诉人担心存在安全隐患。

管城回族区

其他污染

2021年5月4日,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实地进行调查,经核查,该站提供了油气回收验收、双层罐验收均达标文件、环评备案手续以及加油站排污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年审正常;该加油站周边无居民区,南面为南四环道路,东面为文治路,西面中博物流港,已拆迁,北面为中博物流港商铺,无人经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已要求加油站于2021年5月8日前提供相关用地手续。

部分属实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已对企业下达《限期提供用地手续的通知》,将根据企业提供材料情况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已办结

3

D2HA202105030048

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栗树岗村五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蒋海旺),把投诉人耕地(0.47亩)两侧挖断,毁坏耕地的问题。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公示结果显示案件已办结,但是实际问题未解决。1.耕地未做护坡处理,担心二次毁坏。2.村内住户的房屋被公司采矿时震裂,至今未赔偿,要求赔偿。

新密市

其他污染

2021年5月4日上午,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苟堂镇栗树岗村五组,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蒋海旺),把投诉人耕地(0.47亩)两侧挖断,毁坏耕地的问题。耕地未做护坡处理,担心二次毁坏”问题
  现场检查时,苟堂镇栗树岗村有一村民主动向调查组反映问题,经了解,该村民为本村五组住户,姓名李宗瑞,李宗瑞向调查组反映问题与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相吻合。
  经调查,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采矿区停采线位于该矿征用的土地范围内,没有占用其土地。现场看到,举报人所属地块的东、西、北侧均没有开采,采矿区位其耕地的南侧,该块耕地没有耕种,两侧没有挖断,不存在毁坏耕地现象。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未做护坡处理。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村内住户的房屋被公司采矿时震裂,至今未赔偿,要求赔偿。”问题
  经排查,栗树岗村五组共有7户农户位于采矿区附近,其中户主李宗瑞家房屋确有裂缝现象,其房屋距该铝土矿停采线(垂直距离)约800米,李宗瑞房屋前方距采区更近的6户居民房屋都没有出现问题,李宗瑞家房梁下有2处长3米宽约0.15厘米的裂缝。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认为李宗瑞家房屋裂缝不是采矿造成的,双方存有争议。
  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目前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处于停产状态,苟堂镇要求中铝公司苟堂西铝土矿复工后第一时间对临近李宗瑞地块附近的矿区进行综合治理,为李宗瑞田间耕作创造便利条件。
  2、李宗瑞房屋裂缝问题,由苟堂镇栗树岗村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4

D2HA202105030042

郑州市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8组,赵长江、赵长海破坏陉山,非法开采,4月8日反映过,看公示信息显示正在办理中,希望能尽快依法处理。

新郑市

生态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调查,经查:
  2012年新郑市开展了非法矿山集中治理行动,对陉山矿山范围内所有矿区全部进行取缔,2012年4月,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新国土字(2012)1006号》责令赵长海停止违法采矿行为,2013年新郑市国土资源局认定:赵长海未经批准,擅自在观音寺镇林庄村盗采矿产资源“石英砂岩”,属非法开采。2019年4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对赵长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进行破坏价值鉴定,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于2019年5月作出批复:经鉴定,赵长海在新郑市观音寺镇林庄村南非法采挖石英砂岩145987立方米,按照新郑市价格认证中心提供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新价认定〔2019〕097号),共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3211714元(叁佰贰拾壹万壹仟柒佰壹拾肆元整)。2019年6月13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赵长海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移交新郑市公安局处理。2019年7月,新郑市公安局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通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立案。2020年3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请新郑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监督,得到答复仍是不予立案。

部分属实

1、2012年以来,观音寺镇政府不间断对陉山矿山进行巡查检查,防止非法盗采和零星盗采行为发生,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020年,观音寺镇按照新郑市政府及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投资近5000万元对整个陉山矿区实施了矿山修复,目前该矿区已由中标单位修复到位,等待验收。
  2、关于赵长江、赵长海违法行为的查处,相关部门已组成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处理中。
  3、2021年4月30日,应当事人申请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了行政处罚听证会,下一步将依据法律法规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阶段性办结

5

D2HA202105030053

郑州市荥阳市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村内老砖厂外面盖了个洗沙车间,投诉人称之前投诉过该问题,但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因工作人员只将厂内的材料拉走,但是厂房并未拆除。投诉人称因占用村内耕地,所以要求拆除厂房,避免以后复产。

荥阳市

其他污染

2021年5月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调查,反映问题中提到的洗沙车间,为乔楼镇付河村六道口组老砖厂原址现存的原车间,厂区占地面积4.38亩,车间建筑面积约110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厂院内有洗沙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经过上次清理后,已经成为空厂房。举报“洗沙车间”问题不属实,举报“只将厂内的材料拉走,但是厂房并未拆除”问题属实。
  经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举报反映车间占地,地类为耕地。举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厂房问题,荥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恢复土地原状。截至2021年5月6日,占用耕地违法建设厂房已经拆除清理到位。

已办结

6

X2HA202105030067

惠济区环保局人员结构严重失调,2016年惠济区环保局报请区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现剩9名)环保专业硕士研究生充实人员力量,但郑州市环保垂改从2016年一直拖到2021年元月才基本有了实质进展,期间一直以环保垂改编制冻结为由导致该9人编制一直不能进区环保局,一直维持现状至今。经过上次反映,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上次问题解决问题方式粗暴,没有实际解决问题,敷衍了事。

惠济区

其他污染

经查,2016年惠济区公开招聘10名(现剩余9名)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到区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根据2016年4月25日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其间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45号文件中第三条要求“改革期间立即冻结机构编制,暂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干部任免、人员调动和录用等事项”。自2016年至今,为加强环保工作力量,将该9名同志抽调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原惠济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事关系隶属于惠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根据《郑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郑办〔2019〕20号)规定:“按照国家、省环保垂改有关政策要求,以环境保护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环人事〔2016〕21号)确定的冻结时间2016年2月22日为截至点,将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截至点前列入改革范围内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机构、编制、人员(在编在册)全部划转到市生态环境局统一管理。现全市垂改工作已结束,该9名同志未能上收。目前,该9名同志仍为惠济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自2016年至今,该9名同志在环保工作岗位履职尽责,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挥了应有作用,对辖区污染防治工作也付出了很多努力。结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对中央环保督查第18批案件编号X2HA202104240102的回复情况:“惠济区政府按照国家、省市环保改革精神和要求,对这9名公开招聘人员进行妥善安置。”惠济区高度重视,正在研究安置工作。

属实

针对9名环保专业研究生安置工作,惠济区政府将组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惠济区人社局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拟定合理的安置方案和计划,在征求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对该9名同志进行妥善安置,预计6月底完成安置。

阶段性办结

7

D2HA202105030057

郑州市荥阳市京城路与科学大道交叉口东南角,有一个垃圾发电厂,异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荥阳市

大气

2021年5月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查,企业东面与企业相邻;南面与建设路相邻;西面与京城路相邻;北面与企业相邻;周边500米内无村庄和居民小区。所有进出垃圾运输车辆均由西门进入,然后途径厂区内垃圾运输专用通道进入垃圾库,西门口有垃圾运输车辆经过时有异味,会对过往行人产生影响。企业在京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垃圾车辆进厂等候路段、厂内生产区域及垃圾车运输通道,安装有除臭雾森系统,垃圾库出入口安装有车辆自动感应升降门,垃圾库所产生的异味,经配套安装的异味收集装置统一收集后入炉焚烧。
  现场检查时,该单位1#、2#、3#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正常运行,配套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及烟气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4#异重循环流化床锅炉停运检修。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检测数值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硫化氢≤0.06mg/m³;氨≤1.5mg/m³。

部分属实

荥阳市要求:
  1、郑州荥锦绿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及烟气在线检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合理调度进厂垃圾运输车辆,避免出现垃圾车辆排队现象,同时加强厂区内外道路清扫频次及不合规垃圾车辆整治,延长厂区及厂外高压喷雾除臭系统的工作时间。
  3、郑州市纱嫂环卫绿化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荥阳分公司要制定完善垃圾车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身冲洗,保持车身整洁,避免异味。

已办结

8

D2HA202105030041

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

新郑市

土壤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民张老七(其侄子为前村主任),在村东基本农田内挖鱼塘”问题。
  张老七本名张宝山,其侄子张玉涛于2014年至2017年担任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村委会主任,现为该村村委委员;鱼塘实为一个垂钓园,位于麻线张村东地,由张晓龙(张宝山之子)建设并经营,该垂钓园占地面积2105.72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在村西基本农田内,卖土填垃圾,建设养猪场”问题。
  新郑市孟庄镇麻线张村西地有村民挖的一个土坑,该土坑占地面积3783.20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该土坑内有村民私自乱倒的建筑垃圾,现场暂未发现卖土现象;张宝山在麻线张村西地建有一个养猪场,该养猪场占地面积1640.53平方米,占地类型为基本农田。
  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21年5月4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针对张晓龙、张宝山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决定是否对其进行立案处理。
  2.新郑市孟庄镇联合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张晓龙、张宝山自行整改,将其所占土地恢复原状。
  3.新郑市孟庄镇责令麻线张村委对该村西地土坑内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限期将该地块恢复原状。
  4.下一步,新郑市孟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阶段性办结

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张玉涛进行诫勉谈话。

9

D2HA202105030026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和光街交叉口东南角,东方鼎盛时代二期,迪欧咖啡店占用小区内西北角绿地,停电动车、放垃圾箱、种菜;7号楼1单元一楼业主把东北角绿地圈起来当自己家院子。

郑东新区

其他污染

针对案件反映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关于投诉“迪欧咖啡店占用小区内西北角绿地,停电动车、放垃圾箱、种菜”问题,经查,迪欧咖啡在小区西北角设立两道铁门将该公共区域作为私用,并在该区域内种菜、放垃圾箱。电动车停放区域是物业公司为方便业主充电所建的电动车充电车棚。故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7号楼1单元一楼业主把东北角绿地圈起来当自己家院子”问题,是业主私自建木栅栏门,占用公共区域,故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一)责令迪欧咖啡拆除违建铁门、清理垃圾箱,现已拆除清理完毕。由物业公司对菜园进行清理,现已清理完毕。
  (二)要求7号楼一单元一楼业主拆除小木门,现已拆除完毕。
  (三)不定期进行巡查,督促辖区商户及物业管理单位规范管理,避免问题反弹。

已办结

10

X2HA202105030060

登封市林业局和颍阳镇政府在颍阳中灵山西部国有林场内大肆修路,开山凿石,砍伐树木,无任何手续。

登封市

生态

2021年5月4日,登封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反映“登封市林业局和颍阳镇政府在颍阳中灵山西部国有林场内大肆修路”问题
  经现场调查:举报件中涉及的问题路段是Y034霍窑—逢门山乡道,位于登封市颍阳镇中灵山西部于窑村境内,在登封和伊川交界处,此路东段两侧为邻近群众的田地,西段为中灵山国有林场消防通道至伊川边界,长约2.7公里,宽4米,既是当地群众的生产道路也是国有林场的消防通道,最初修建于1989年,2017年9月重修时将路面做了水泥硬化。该道路施工为登封市颍阳镇中灵山森林绿道建设项目施工工程,按照设计方案,在该路段现有路基两侧整地扩修绿化3米。该举报部分属实。
  2、关于反映“开山凿石”问题
  该道路在施工过程中对路基两侧进行扩宽3米,道路两侧多为长满荆棘和杂草的土坡,含有少量的山石。根据施工需要,在扩路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的山石被开凿出来清运。该举报部分属实。
  3、关于反映“砍伐树木”问题
  该道路施工项目方为登封市鸿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颍阳分公司,该公司安排副经理范晓雷负责此路段的具体施工事项,范晓雷在未得到公司批准及未办理林地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在原有道路基础上扩宽占用林地面积6110平方米(扩宽未硬化),该道路两侧多为长满荆棘和杂草的土坡,不存在砍伐树木行为。该举报不属实。
  4、关于反映“无任何手续”问题
  该道路扩宽绿化工程为郑州市2019-2020年生态建设重点项目,经登封市政府2018年五届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于2018年12月经郑州市林业局组织专家通过评审,由市林业局负责业务指导、颍阳镇政府具体负责实施,2020年6月份完成招标,7月份开工建设。该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登封市鸿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颍阳分公司副经理范晓雷未经公司批准在未办理使用林地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占用林地面积6110平方米,登封市林业局鉴定为毁坏程度一般,扩宽道路未砍伐树木。另外,范晓雷在颍阳镇中灵山区其他地方修建道路时,发生同样问题占用林地面积7571平方米。共占用林地总面积13681平方米(其中毁坏程度严重4961平方米,毁坏程度一般8720平方米)。2021年4月27日,登封市林业局已对范晓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13681平方米处以410430元罚款,目前罚款已经上缴到位。
  登封市林业局将加大对全市林地的巡查力度和检查频次,杜绝毁坏林地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登封市林业局党组对颍阳镇中灵山项目联系人王志强同志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登封市颍阳镇纪委对颍阳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林站站长刘顺民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11

D2HA202105030052

广武镇双槐树村清华忆江南路上,无证无名的塑料加工厂,排放工业废水,废气。

荥阳市

水,大气

2021年5月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收购加工点未办理任何相关证照,该问题属实;涉水工序为废旧塑料绞碎后清洗工序,现场造粒设备前有两套铁板焊制的清洗池,该工序废水为循环用水,定期将水池内沉淀物清理并定期加注清水,不涉及外排。该问题不属实;涉气工序为加热造粒工序,现场造粒设备为电加热设备,未发现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只用简易工棚遮盖。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荥阳市相关部门立即对该非法收购加工点进行了查处,要求3天内,自行对现场设备、原料全部进行清除。截至5月6日,现场设备、原料已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

12

X2HA202105030059

河南省登封市石道乡尤王庄村后坡的多处石头被王小兰挖走。

登封市

生态

经查阅资料:2018年9月至12月,在未办理采矿许可的情况下,石道乡及其他乡镇的个别村民在游王庄村四组后坡上非法采挖白云岩矿产品(建筑石料用灰岩),石道乡游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小兰,发现以上人员盗采国家资源之后,对其下发了停工停产通知书,并上报石道乡政府。石道乡政府接报后,多次采取拆卸设备、警示教育等措施予以打击。同时,登封市公安局于2018年12月27日对此立案侦查,2019年3月26日,登封市公安局对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经现场核查,自2018年12月至今,登封市石道乡游王庄村后坡上不存在私挖乱采行为。2018年非法采挖的地方已经进行绿化,目前绿化树木长势良好。不存在“石道乡尤王庄村后坡的多处石头被王小兰挖走”问题。挖石头问题属实,但发生在2018年9月至12月。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登封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举一反三,严禁私挖乱采等行为发生。同时要求石道乡加强属地责任,加强巡逻频次,防止环保违法事件发生,给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已办结

13

D2HA202105030050

管城区东里路1号院伊园饭店,饭店厨房排放油烟,异味刺鼻。

金水区

大气

2021年5月4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饭店厨房排放油烟,异味刺鼻”问题现场调查情况
  清真伊园火锅店营业执照名称为郑州市伊园餐饮有限公司,后厨6个汤锅小灶头,1个电蒸锅,2个电烤炉(电烤炉自带净化功能);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集烟罩、烟道、净化器密闭良好,无跑冒滴漏,共安装2个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分别为30000m³/h,共计60000m³/h,灶头数与风量相匹配,正常运转且清洗及时,符合相关规定。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金水区执法局2021年5月3日晚18:00,委托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油烟检测,待油烟检测报告出具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已安排专人负责,加快案件办理。当天检测后19时06分,人民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店对净化器进行清洗,现已清洗到位。5月8日检测报告显示油烟不超标。

阶段性办结

14

X2HA202105030068

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七批)四月二十九日的公示关于汇泉西悦城的噪音处理结果极不满意:
  1.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这是对铁路两侧的规定,不是对居民住宅的规定,居民住宅属于Ⅰ类声环境功能区,为何在4b类的地方建设了Ⅰ类的住宅?
  2.4类区域划分写的很清楚,建筑物之前到铁路的地方属于4类,之外的不属于,而汇泉是在这个范围之外,且汇泉属于居住住宅建筑,按照规定属于Ⅰ类声环境功能区。
  3.4月29日公示结果显示街道办委托第三方检测值正常,小区业主提出极大的疑问?哪个检测公司?为什么不能和小区业主共同见证下检测?检测点在哪里?

中原区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与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中原区高度重视该问题,进行多次专题研究,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4月26日上午,相关负责同志专程赴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市铁路局答复。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委托河南大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所选点位均为小区南侧)进行噪声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以来,工作专班连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进一步商讨征求降噪措施。

部分属实

一是经与业主协商后,柳湖街道办事处聘请3家第三方公司,5月7日起,对距离高铁最近的5号院、6号院业主反映的噪声敏感点进行检测,并邀请业主全程参与,检测结果及时向业主反馈。二是中原区持续积极加强与市铁路局的对接沟通,协调降噪措施事宜。三是工作专班及时汇总业主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业主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已办结

15

D2HA202105030017

金水区政四街,市政在政四街道路上开挖的下水道,因未做防尘设施,大风天气,扬尘污染严重。

金水区

大气

2021年5月3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询问项目负责人得知,该路面施工项目于2021年4月16日进场,预计5月31日完成整体施工。5月3日现场检查时,施工单位正在进行人行道透水砖铺砖铺装施工,部分施工面砂石、水泥覆盖不完全,因近日天气影响较大,存在扬尘现象。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政四街苫盖不完全处已重新覆盖土工布,积尘道路已进行清扫,周边道路已安排专人进行洒水降尘。下一步,花园路办事处将加强对辖区道路各施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协调施工单位加快工期,本次施工为不影响车辆及行人正常出行,施工方分区段单侧进行施工,目前南侧综合杆已全部完成,人行道已完成3段,共计8段,剩余5段计划于5月30号全线人行道机动车道施工完成。
  同时,监督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大扬尘污染的巡查监管力度,全面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扬尘治理不反弹,取得实效。

已办结

16

D2HA202105030016

三全路19号南洋风情小区,小区内1号楼到4号楼环形道路旁的污水沟,里面全是蚊虫,臭气难闻。

金水区

大气,水

2021年5月4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南洋风情小区在环绕1-4号楼的道路旁边规划有雨水沟渠,上面覆盖有水泥雨水篦子,由于雨水沟渠没有及时清理,里面有积存的雨水和部分落叶,水质情况较差,现场散发臭味,但未发现沟渠中有蚊虫。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对物业公司约谈,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将沟渠内的积水和落叶进行处理,抽干净积水和积存的淤泥,对小区内所有的雨水沟渠进行巡查并清理,5月7日清理完毕。
  2.建立小区内雨污水管道的长效处理机制,定时查看雨水及污水管道的淤积情况,如发现有积存现象要立即进行清理,保障小区内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畅通,避免影响小区内的环境卫生。
  截至5月7日,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17

X2HA202105030014

巩义市西村镇堤东村,村支书董书奇,在永通钢厂东南方向,天坡水库旁边荒沟内倒入几万吨危险废物,废铝灰,净水剂黄渣,工业垃圾等,借此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污染地下水及水库。

巩义市

土壤

2021年5月5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群众反映地点倾倒有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净水剂废渣)、建筑垃圾(主要是由村民房屋翻修、改水改厕、道路翻修产生)、物料(钢渣)。经了解,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于1997年左右将5组荒沟和6组部分荒沟土地承包至今,1997年至2010年间用于倾倒钢渣,所占荒沟已被基本填平。经问询有关人员得知,6组荒沟部分已平整土地分别被本组村民赵存辉(谐音)、路洪涛(谐音)承包用于堆放钢渣。经现场查看,被填平的荒沟边缘堆放有部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现场未发现有废铝灰。群众反映“巩义市西村镇堤东村,在永通钢厂东南方向,天坡水库旁边荒沟内倒入几万吨危险废物,废铝灰,净水剂黄渣,工业垃圾等”问题部分属实。
  5月5日下午,西村镇人民政府对堤东村2、5、6组组长进行问询。经问询得知,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分别与1997年时任堤东村村长路春光、6组时任村民组长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按照一定标准兑付5组荒沟及6组部分荒沟用地补偿。西村镇堤东村村民赵存辉(谐音)、路洪涛(谐音)分别与本村村民约定,租用6组荒沟部分已平整土地,按照一定标准兑付用地补偿。西村镇堤东村村民路正本和路国行与本村村民约定,租用2组荒沟用地,按照一定标准兑付用地补偿。经问询路国行得知,2021年正月路正本曾组织人员向2组的荒沟内倾倒过净水剂废渣,有一部分流入路国行承包的荒沟里,路正本付给路国行11000元作为村民的补偿金。目前路正本失联,无法进一步调清楚净水剂废渣来源问题,也无法进一步核实支部书记董书奇是否参与。群众反映“村支书董书奇,借倾倒垃圾谋取非法利益”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已委托郑州傲蓝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存在的生活垃圾进行分拣清运处理,委托巩义市卫蓝废旧净水材料回收有限公司对工业垃圾净水剂废渣进行合理处置。目前,生活垃圾已经清运完毕,工业垃圾预计于5月12日前清运完毕;场地上其他物料及建筑垃圾因存量较大,预计于5月12日前清运完毕。
  2、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已委托河南中天云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工业固废、地下水、天坡水库水质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西村镇将根据结果对现场依法依规进行进一步处理、整治。
  3、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将协调、联合公安部门寻找当事人路正本做进一步调查,落实净水剂废渣来源,并将路正本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西村镇将对堤东村支部书记董书奇做进一步调查,如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阶段性办结

18

X2HA202105030011

安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夜间生产噪音扰民。

巩义市

噪音

2021年5月4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巩义市安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勘查:巩义市安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四邻情况,东侧巩义市永安路,南侧为道路和工业企业,西侧、北侧均为巩义市强民乳业,四邻没有居民。经查阅环评,要求对噪声采取“置于厂房、基础减震的防治措施。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停产原因是五一劳动节放假。经调查问询:企业负责人表示多年来该公司生产时间均在白天,夜间不生产,执法人员进行了连续2天的夜查并查阅了相关电费单据。2021年5月6日,巩义市安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行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了噪声检测,显示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5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43.3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

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将持续关注该区域情况,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一经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最大程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同时,要求巩义市安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将加强日常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19

X2HA202105030083

荥阳市高村乡宋村引航实业机械厂,村民对调查结果不满意:
  1.调查取证时,该企业已经得到了消息停产,噪音已经停止,喷涂业停止了,再进行检查取证没有任何意义;
  2.关于该企业有外包喷涂协议,村民常年在此生活,天天路过该企业从未见过外包喷漆的产品往返,都是在该村生产喷涂;
  3.该企业去年就生产了不止500台,油漆用量更是数量庞大,危废与油漆的用量都去哪了?调查结果与我们看到的事实严重不符。

荥阳市

大气,噪音

5月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举报反映问题再次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调查取证时,该企业已经得到了消息停产,噪音已经停止,喷涂业停止了,再进行检查取证没有任何意义。”问题
  4月24日第一次接到举报后,荥阳市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现场核查时,郑州引航实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2021年4月25日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现场监测时,企业正常生产。5月1日第二次接到举报后,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在停产整改中。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该企业有外包喷涂协议,村民常年在此生活,天天路过该企业从未见过外包喷漆的产品往返,都是在该村生产喷涂。”问题
  2021年5月4日现场核查时,郑州引航实业有限公司提供与郑州市同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喷漆协议书合同一份,经现场调查人员与郑州市同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毛姓负责人联系证实,该合同真实有效,但未有效执行,郑州引航实业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罐140台在厂区简易喷漆房内喷涂。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该企业去年就生产了不止500台,油漆用量更是数量庞大,危废与油漆的用量都去哪了?调查结果与我们看到的事实严重不符”问题
  据企业提供的销货清单与出库单,2020年6月-2021年4月共生产混凝土搅拌罐140台,使用郑州鼎盛涂料有限公司白丙烯酸聚氨酯磁漆460千克,产生废漆桶23个,目前厂内暂时存放。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针对企业违法喷漆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已于4月25日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30日按照程序下达了告知书、处罚决定书。企业已于2021年4月25日主动拆除喷漆设施,清空喷漆场地,2021年5月4日核查时,无喷漆设施,无喷漆痕迹。下一步,荥阳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对于生产噪音大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已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2021年5月4日核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已完成激光割、焊接车间窗户密闭,四周墙壁隔音棉和隔音板安装。针对南厂界噪声监测超标问题,企业已将产生噪声的20台焊机,8个磨光机全部搬移至厂西北车间,今后东厂区只作为组装、维修仓库使用。同时,企业承诺调整生产时间,尽量不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
  3、针对前期擅自喷漆产生废弃油漆桶,已要求妥善暂存,尽快联系有资质第三方公司,下一步将督促其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合法转移处置。
  4、要求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操作,建立设施运行、维护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已办结

20

X2HA202105030015

广源石材厂违法开采矿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巩义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巩义市涉村广源石材厂位于巩义市涉村镇罗泉村五组(家里沟),属加工经营企业,2017年下半年开始建设并试运行,加工生产所需的矿石来自于购买或来料加工,不属于矿山开采企业。
  矿石来源:一是2016年12月与原巩义市瑞丰石料有限公司恒丰开采分公司签订矿石采购协议,购买矿石进行加工出售,原巩义市瑞丰石料有限公司恒丰开采分公司属持证矿山企业,2018年11月《采矿许可证》到期,采购协议终止。2019年,因罗泉村内道路修建,原料无法进出运输,同时因生产需要,对厂房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当年一直未生产;二是2020年4月,巩义市涉村广源石材厂与巩义市北山口金鑫建筑材料厂签订石料加工协议,为其代加工石料赚取加工费。矿石来自于北山口金鑫建筑材料厂购买巩义市北山口镇政府拍卖处置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施工过程中附产的石灰岩矿石。
  经对该石材厂周边区域排查,未发现巩义市涉村广源石材厂存在违法开采矿山行为。

不属实

巩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会同巩义市涉村镇人民政府加大对非煤矿山的监管力度,严防已关闭取缔矿点死灰复燃。

已办结

21

X2HA202105030012

众生砖窑厂,烧砖用的原材料露天堆放,煤灰刮到周围庄稼地里,污染环境。

巩义市

大气

2021年5月4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巩义市众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勘查:巩义市众生建筑材料厂处于长期停产状态,问询企业负责人最近一次的生产时间是2019年11月,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停运。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原料车间密闭不严、破损严重,生产原料未覆盖,存在工业扬尘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对企业厂区周边巡查过程中,发现群众农田周边、道路两侧树木挂有防风抑尘网(经判断是遮挡扬尘使用),农田内农作物长势良好。

属实

2021年5月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针对巩义市众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公司对厂区生产原料车间进行密闭,露天生产原料进行覆盖;同时下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截至目前,巩义市众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对原料车间进行了密闭,预计5月22日前完成整改。

阶段性办结

22

X2HA202105030013

斜里村粉末厂院内的物料不覆盖,大风一过扬尘很大,污染环境。

巩义市

大气

2021年5月4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巩义市斜里粉末厂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勘查:巩义市斜里粉末厂长期停产(2017年停产至今),生产车间设备、房顶因氧化生锈破损严重,现场无生产迹象;厂区内无散状物料存放,不存在工业扬尘问题。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对巩义市斜里粉末厂周边进行了全面细致排查,发现巩义市斜里粉末厂东侧一无名堆场存放有1处砂石料,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5日,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堆场进行清理。截止5月6日,该堆场砂石料已全部清运完毕。下一步,巩义市鲁庄镇人民政府将加大辖区日常检查力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23

X2HA202105030071

河南新辰环保公司承包了整个郑州地区的危险废物物联网运营,环保局指定所有单位只能使用新辰环保的物联网来处理危险废物。实际上新辰环保物联网收费不合理,垄断经营,给企业增加了极大的负担。

市生态环境局

其他污染

2021年5月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信息进行了全面核实。
  经调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落实新《固废法》和《“两高”司法解释》中的危废管理要求,2014年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废物物联网实时监管试点工作,河南新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此试点免费研发及建设工作。至2016年底,试点工作均已达到预期目标,效果显著,国家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多次现场视察并予以高度评价,2019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召集全省会议推广郑州市危废物联网监管模式。
  经公开招标,河南新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了郑州市2019年、2020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服务项目,郑州旭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为郑州地区的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支持及运营维护服务。
  经调查,目前,在郑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物联网监管系统上注册的8130家产废及经营企业中,约876家(10.78%)接入物联网智能监控设施,安装运维费用在3500-10万元区间不等,收费标准是该公司与产废企业、经营单位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的,低于其他同类企业的收费标准,其余90%左右未安装相关硬件的产废企业,免费提供物联网危废电子联单转移、管理计划、年度转移计划上报等服务。

不属实

郑州市将依法加大对该公司危险废物物联网平台运行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深化物联网工作的应用,为郑州市危险废物乃至固体废物的监管工作提供成熟的科学化监管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不受损害。

已办结

24

D2HA202105030040

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风)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

新郑市

大气,土壤

问题1: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常家庄村,1组(常裴凤)2组(常新燕)9组(常明学),把大量的土堆放在耕地上,未覆盖,扬尘污染。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被举报人1组(常裴凤),实为常培峰,2019年1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一组组长;被举报人2组(常新燕),实为常新彦,2018年7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二组组长;被举报人9组(常明学),2014年5月至今担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该处堆放土堆为河南美盛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美盛中华城项目建设期间开挖土方。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由于苫盖不及时,部分抑尘网已风化,土堆部分部位已长草,2019年1月、2020年5月因扬尘污染问题被新郑市控尘办处罚。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2:7组(芳会涛),在基本农田上建房(2处),出租盈利。
  经查:芳会涛实为范会涛,为郭店镇常家庄村人,与范新楼系父子关系,2016年范新楼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郭店镇常家庄村七组1.93亩基本农田建养殖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用地手续。没有发现出租盈利行为。
  综上所述,群众举报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规占用土地进行立案调查,涉嫌刑事的将移交公安机关。郭店镇负责对堆放土堆裸露部分进行苫盖。待调查结果出来后,由郭店镇政府督促责任单位对占用耕地的土堆进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
  问题2:2021年5月4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范新楼违规占地建养殖场问题,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目前正在拆除中。

未办结

问题1: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现任常家庄村九组组长常明学、常家庄村二组组长常新彦、常家庄村一组组长常培峰进行诫勉谈话。
  问题2:2021年5月8日,新郑市郭店镇纪委监委对时任常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高宪亭进行诫勉谈话。

25

D2HA202105030039

郑州市新郑市经贸大道和枣园路天途易居小区东侧,高铁噪音,需要加隔音板。

新郑市

噪音

2021年5月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发现天途易居小区5号楼距离高铁最近处约200米,高铁经过时确实有声音。2021年5月5日,新郑市薛店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天途易居小区5号楼距离高铁最近地方对噪音进行检测,预计5月15日出具检测报告。

属实

下一步,新郑市将根据噪音检测结果,与郑州铁路局积极对接,商讨解决方案。

未办结

26

D2HA202105030025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

新郑市、管城回族区

其他污染

管城回族区调查核实情况:
  问题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
  经调查,违规修坟问题已由新郑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后续问题已在新郑市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依法执行。该“非法修坟”问题属实。
  问题二:“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
  经调查,2021年4月29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刑侦大队分别对王永安、孙军芳、马国选进行再次询问,通过询问调查,三人讲述了王永安在2015年时任十八里河村支部书记期间,因为村拆迁改造,对村里坟地进行外迁,同孙军芳、马国选等人签订合同的事实,询问结论清晰。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三:“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
  经调查,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主动与新郑市民政部门和属地沟通,配合新郑市推进案件进展,协调并研判解决办法。该问题不属实。
  新郑市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小王庄和新郑孟庄镇唐河村,非法修坟,举报人对网上公示不认可”问题。
  该案件与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04、第四批编号D2HA202104100007、第十一批编号X2HA202104170090、第十九批编号D2HA202104250039、第二十五批编号D2HA202105010012、第二十六批编号D2HA202105020045的案件为同一案件。根据已公示的处理结果:2021年4月12日,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所占宗地进行地类鉴定。4月14日,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对2015年时任唐河村“三委”干部马路德、马军选、常国顺违规与十八里河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审查。4月18日,孟庄镇唐河村组织村委扩大会,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建设公墓一事进行研究,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除与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土地流转合同。4月20日,新郑市民政局针对小王庄社区15亩违规公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社区、孟庄镇唐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新郑市孟庄镇政府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4月21日,孟庄镇唐河村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2份,分别起诉马国选、小王庄村委会和十八里河村委会,法院已经受理。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有一部分涉及刑事案件,需移交给新郑市人民法院,目前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正在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经进一步调查,该事件暂无突破性进展。
  (二)关于“在公安没有找到证据的情况下就随意下结论”问题。
  新郑市纪委及公安机关已于4月27日开始介入该事件,目前正在进行调查取证阶段,并未下达任何处理结论。
  (三)关于“管城区政府虚假公示”问题。
  不属于新郑市管辖区内,无法界定该问题事实。
  (四)关于“5月1号网上公示管城区不配合新郑执法部门”问题。
  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正在进行补充调查时,小王庄墓地非法占地事件因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王庄村民委员会一直不配合调查取证工作。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7日向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件上移,目前正在等待申请结果。

部分属实

管城回族区处理和整改情况: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积极与郑州市民政局、新郑市民政局沟通协调,并做好辖区居民思想工作,维持社会稳定;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要求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做好以下整改措施:一是保持现有公墓规模不扩大;二是不得对外进行销售、出租;三是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创建优美生态环境;四是积极配合新郑市相关部门对公墓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新郑市处理和整改情况:
  1、5月7日,新郑市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办理情况汇报,对孟庄唐河公墓一事做出如下安排:由分包辖区市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要求各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严格履职,对当事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非法转租等问题加快调查,尽快结案。
  2、新郑市人民法院已受理孟庄镇唐河村诉讼请求。
  3、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对十八里河村、小王庄村非法占地一事进行补充调查,依法进行立案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新郑市纪委及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该事件,正在进行调查取证中。

未办结

新郑市孟庄镇纪委已对马路德、常国顺、马军选违规签订流转合同一事进行立案调查。

27

X2HA202105010009
 
(第二十五批)

S323轩辕丘站至新郑市辛店镇路段修路扬尘大,露天作业,物料堆放。

新密市

大气

新密市调查核实情况:
  2021年5月2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轩辕丘站为郑栾高速新密市曲梁镇的一个出入站口。S323新密境内及轩辕丘站无道路修建工程,不存在修路扬尘大、露天作业、物料堆放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新密市全面排查,在轩辕丘站东约450米处新密市在建的裕中路(王庄街—密杞大道),系向郑州市引热入郑供热管网及向郑州航空港区供热管网2个工程施工产生的道路恢复工程,前期覆盖的防尘网其中有小部分被大风吹起,有覆盖不严现象。
  新郑市调查核实情况:
  接交办案件后,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S323(现已更名为G343,东西走向)新郑境内起点位于郑州航空港区新郑界下穿京港澳高速,止点位于新密市、新郑市交接的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新郑段全长26.034公里,途径新郑市和庄镇、梨河镇、城关乡、辛店镇,G343不经过轩辕丘站。新郑市对G343辛店段进行排查,该路段施工现场处于停工状态,经了解目前处于铺设雨污管网阶段,主体工程尚未开始,现场调查时道路已洒水,黄土裸露覆盖完全,与举报问题和举报位置描述不一致。

部分属实

新密市处理和整改情况:新密市将覆盖不严的部分覆盖到位,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
  新郑市处理和整改情况:5月5日,新郑市控尘办对G343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性约谈,要求持续做好扬尘管控措施。

已办结

28

X2HA202104280124
 
(第二十二批)

举报人看到政府对杨金路河南好年景公司的处理,希望他们早点搬迁。在2011年没有土地和建设等手续的情况下,这个厂的环评手续如何办理,当地政府是否为这个厂开绿灯。

金水区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9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一)“希望他们早点搬迁”问题调查情况
  现场核查,该厂正在制定搬迁计划,生产区配电室和操作室断电,并粘贴封条,未生产,厂区工作人员正在对厂区外堆积的原材料向车间转移。
  (二)“在2011年没有土地和建设等手续的情况下,这个厂的环评手续如何办理,当地政府是否为这个厂开绿灯”问题调查情况
  该公司是2010年由郑州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经内业核实土地于2009年经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土〔2009〕377号)文件批准为金水区2009年度第一批建设用地。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厂区占地为杨金产业园区规划二类工业用地,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环评手续正常办理。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整改。
  杨金路办事处安排专人盯守,确保其停产到位。按照上级要求,督促河南好年景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加快物料清理进度,依据搬迁方案,于2021年6月30日前所有生产原料、成品清理完毕,2021年10月31日前将厂区搬迁完毕。

已办结

29

X2HA202104280037
 
(第二十二批)

新郑市老官寨水库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多家企业,无人管理。

新郑市

生态

2021年4月29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一级保护区内没有工业企业;二级保护区内有钢材市场一个。具体情况如下:
  新智慧钢材市场位于新郑市郭店镇107国道东侧50米,市场内已入驻15家钢材公司,从事钢材销售公司8家、涉及加工7家(涉及开平工序2家、涉及切割、折弯工序5家);涉及开平工序2家:郑州和致祥实业有限公司、郑州云锦钢铁有限公司,涉及切割、折弯工序5家:宏威加工、郑州丰宇物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傅圣钢铁有限公司)、郑州人和不锈钢有限公司、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郑州融浩钢铁有限公司。钢材市场内新入驻的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新郑市郭店镇人民政府联合郭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对新智慧钢材市场7家有加工设备的公司进行核查,其中:郑州和致祥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和郑州人和不锈钢有限公司3家属于超范围经营,另郑州云锦钢铁有限公司、河南得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郑州融浩钢铁有限公司、新郑市郭店镇顺泰钢板加工店、河南乘胜商贸有限公司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已全部下达责令改正。

基本属实

1、新郑市郭店镇对5家公司中切割工序予以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两家,预计5月15日清理到位。
  2、新郑市将组织郭店镇、新村镇和相关市直单位,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要求,对该钢材市场进一步进行排查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按要求清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30

X2HA202105010103
 
(第二十五批)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系统垂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为基层实际情况考虑。垂改后工资待遇较原来在地方大幅下降。事业编制人员原有的通讯补贴不再发放,基层的工作人员整天在一线工作,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处于待命状态,随时需要通过个人电话联络工作,取消通讯补贴不合理。原在地方各分局通过创建文明单位享有的精神文明奖在垂改以后事业编制人员不再发放。因基层环保部门行政编制十分有限,为满足工作需要,人员长期处于混岗状态,垂改后混岗问题得不到解决。现在的基层生态环境队伍严格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五加二白加黑、带病工作已成常态化,但垂改以后工资待遇竟然越来越差,严重影响家庭和睦,寒了基层环保人的心,基层人员叫苦不迭,这样的垂改意义何在?

市生态环境局

其他污染

1、根据国家、省环保垂改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批准的环保垂改工作方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主动作为。为加快工作进度,多次到省生态环境厅请示汇报,得到了省厅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为破解改革中的难题,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为稳定基层队伍,派出调研组巡回政策宣讲,答疑解惑;为落实好改革措施,主动协调对接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委编办、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社局等部门,目前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2、国家、省环保垂改方案中均明确“人员待遇按属地化原则处理”。但《郑州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郑办〔2019〕20号)有所突破,规定:“人员上收后,工资待遇全市统一标准,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目前划转人员工资在进一步理顺中。
  3、在国家、省的环保垂改方案以及综合执法改革方案中均明确,“市县生态环境机构隶属关系调整后,人员身份维持不变,按照有关规定逐步规范”、“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涉及的不同性质编制使用置换等问题,目前保持现状,待中央和省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等。当前存在混编混岗、超编的情况,有待于进行规范。
  4、精神文明奖发放问题在第24批第X2HA202104300066号的调查报告中已进行答复。

部分属实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环保垂改及综合执法改革精神和方案要求,继续落实好各项改革措施和任务。

已办结

31

X2HA202105010085
 
(第二十五批)

郑州市新密市火石岗村村霸马明善在王家门、马家门两个组占用耕地50多亩,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近2000车,为了掩人耳目,只是用黄土盖了一下,一下雨各种垃圾就露出来了,希望能把垃圾都清走,让土地复耕。

新密市

土壤

2021年5月2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经查:
  马明善系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马家门组人,中专文化程度。2011年3月至2019年11月任火石岗村村委会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不再担任火石岗村、组任何职务。2018年以来,公安部门曾多次对马明善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核查。未发现马明善有涉黑恶犯罪嫌疑。反映问题不属实。
  关于“马明善在王家门、马家门两个组占用耕地50多亩,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近2000车”问题,实际为郑州市京津冀周边历史遗留废弃工况土地整治项目,此项目主要涉及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王家门组、马家门组与白寨镇王寨河村傲顶岗组交界处土地共7.5亩,与马明善个人无关。
  该项目于2020年4月委托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勘察院完成实施方案编制,主要采用削坡、边坡整形、采坑回填、植被恢复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遗留矿坑进行土地整治。在采坑回填过程中,倾倒有部分建筑渣土垃圾。该项目于2020年7月27经新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于2021年3月22日通过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验。
  2021年5月2日,调查组现场调查时发现,在项目整治区斜坡边缘发现存在少量建筑渣土垃圾裸露现象。

部分属实

新密市已要求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巡查,对项目区内存在裸露的少量建筑渣土垃圾按照整治标准及时完成整治,切实维护土地整治成效。

阶段性办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网站标识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政府网站找错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