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七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1/04/29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七批)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十七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230058

郑州市巩义市回郭镇柏峪村第七组最南边,有一个炼铝厂,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

巩义市

大气

2021年4月24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孙某某炼铝厂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问题
经现场核实:孙某某炼铝厂建设的主要生产设备是地埋式化铝锅2个、配套设备1台;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袋式除尘器2台。现场检查过程中,该厂未生产。群众反映的“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问题属实。
(二)影响农作物生长问题
孙某某炼铝厂东、西、南侧均为企业,北侧为大门,紧邻村路,村路北为农田,村路两侧长有两排杨树,长势良好;道路北侧为农田,种有小麦等农作物,长势良好。目测农作物生长未受影响,群众反映的“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不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4日,巩义市回郭镇政府组织对孙某某炼铝厂进行了取缔、清理;当天已取缔、清理到位。
2021年4月26日,对其负责人孙某某涉嫌违反的其他违法行为,移送巩义市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已办结

巩义市回郭镇纪律监察委员会对柏峪村党支部书记刘甲某、柏峪村村委委员刘乙某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镇包村干部王某给予谈话提醒处理。

2

X2HA202104230095

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绿城水岸名苑小区鸿园物业常年在小区院内东南角设置生活垃圾堆放点,没有做到日产日清,污染环境。

金水区

土壤

2021年4月24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绿城水岸名苑小区内东南角堆放居民房屋装修产生的装修垃圾,无生活垃圾,现场覆盖完好。经了解,由于小区住户较多,二手房交易和租赁频繁,经常会有居民装修房屋,物业公司为保障小区环境卫生和方便小区居民,将装修垃圾统一收集堆放在此,并派有专人管理,日常覆盖完好,定期找清运单位集中清理,最近一次清运装修垃圾的时间是4月17日。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约谈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清理东南角堆放的装修垃圾,做好清理中的防尘措施,并保证以后对装修垃圾进行装袋、统一堆放并覆盖,做到日产日清,禁止露天、长时间堆放。
2.要求物业公司继续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增加保洁频次,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小区环境优美。
截至4月25日下午,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3

X2HA202104230093

反映马明善倒渣土一事,在绿色郑州看到的调查结果,有以下意见:1、马明善拉煤矸石占地近7亩多,往东还占用几十亩耕地,难道就煤矸石占得算耕地,其它就不算了;2、倒渣土占地(李家门)80多亩,都是滩里优良土地,事实现场都在为什么说没有;3、租用马家门、王家门土地近50亩(在黄沙坡)有群众举报,上级追查,他用黄土略盖一下,栽上几棵小树苗,也叫复耕吗?4、因为拉煤矸石修路占地20多亩,调查结果是临时走车,上边没有硬化,叫复耕。临时路光路基用石头、渣子铺了近1米厚,如临时须投资这么大吗?近1米厚的石头和渣土不清走,土地复耕能长庄稼吗?5、马明善与乡个别领导,对举报问题大化小、小化了对抗逃避责任;6、对赵东风、马明善占用耕地举报一事,被举报人并未认识到非法占地问题,当天督察组走后继续拉渣。17号晚上安排人到雪中组雪观芳家,用脚和棍棒敲打家门,威胁、恐吓、打击举报人。7、马明善在我们村非法购买土地建公墓,多次给相关部门举报都不了了之,土地部门调查结果是属实。

新密市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1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调查。
问题一:关于群众反映“马明善拉煤矸石占地近7亩多,往东还占用几十亩耕地,难道就煤矸石占得算耕地,其它就不算了”问题
经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煤矸石堆存场所位处岳村镇火石岗村小梁门组土地,郑志凯将其收购的煤矸石集中堆放在此处(占地面积约为6.4亩),后转卖给他人使用。目前,该处堆存的煤矸石正在组织清理;向东方向地块上存在村民零星堆放物料现象,岳村镇政府已组织村民予以清理,待全部清理完成后进行复垦。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二:关于群众反映“倒渣土占地(李家门)80多亩,都是滩里优良土地,事实现场都在为什么说没有”问题
经新密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现场核实,2017年11月,新密市明鑫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火石岗村土地150.17亩(土地属性为老宅子用地、荒沟和少量耕地),并于2017年11月2日租赁给郑州市侯寨居民闫保云使用(土地位置:东至李家门土地庙西,西至李观义老宅,北至吕娥妞北路,南至马家寨底),主要用于填平荒沟(废弃物大部分为渣土,掺杂少量建筑垃圾),并进行合理使用。联合调查组现场调查时发现,现该地块内李家门组4.3亩耕地和2.4亩建设用地上存在堆放渣土现象,剩余143.47亩土地保持原状。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三:关于群众反映“租用马家门、王家门土地近50亩(在黄沙坡)有群众举报,上级追查,他用黄土略盖一下,栽上几棵小树苗,也叫复耕吗?”问题
经新密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现场核实,岳村镇火石岗村马家门组、王家门组(在黄沙坡)、白寨镇王寨河村傲顶岗组近7.5亩土地是郑州市京津冀周边历史遗留废弃工况土地整治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2月7日通过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验。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问题四:关于群众反映“因为拉煤矸石修路占地20多亩,调查结果是临时走车,上边没有硬化,叫复耕。临时路光路基用石头、渣子铺了近1米厚,如临时须投资这么大吗?近1米厚的石头和渣土不清走,土地复耕能长庄稼吗?”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临时道路原为火石岗村王门组通往马门组的农耕小路,全长600余米。2011年,为方便群众田间劳作出入,经火石岗村委协商后对该临时道路予以加宽;2020年底,在村主干道整修期间,火石岗村委再次对该临时道路进行整修,整修后道路占地面积约为3.4亩。鉴于此道路为连通田间作业的主要农耕道路,复耕后将给村民田间劳作出入带来不便。针对此项问题,岳村镇政府要求火石岗村委依程序召集村组代表集体开会商议,一致同意后予以实施。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五:关于群众反映“马明善与乡个别领导,对举报问题大化小、小化了对抗逃避责任”问题
经核实,岳村镇在收到《关于做好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交办问题进行核实查办,并按照要求上报整改情况。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问题六:关于群众反映“对赵东风、马明善占用耕地举报一事,被举报人并未认识到非法占地问题,当天督察组走后继续拉渣。17号晚上安排人到雪中组雪观芳家,用脚和棍棒敲打家门,威胁、恐吓、打击举报人”问题
关于“当天督察组走后继续拉碴”一事,经核实,此为新密市有关部门正在组织清运车辆清理耕地上临时堆存物料,并非继续拉渣进料。
经新密市公安部门核实,2021年4月21日,家住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薛中组72号的李关芳(公安部门未落实到名叫雪观芳此人)报警称:在2021年4月17日晚上,有两人饮酒后在其家大门口用脚踹大门。经公安部门出警核实,此为李关芳之子李永超与赵东峰商业纠纷所致。经火石岗村村干部调解,李永超和赵东峰已于2021年4月21日达成调解协议。该件反映问题与马明善无关系。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问题七:关于群众反映“马明善在我们村非法购买土地建公墓,多次给相关部门举报都不了了之,土地部门调查结果是属实。”问题
经郑州市、新密市两级民政部门及岳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问题地块性质为基本农田,存在坟墓两处。其中:第一处占地约0.3亩,经土地确权为马明善承包地,现场有两座坟墓,经查属马明善家系祖坟;第二处占地约0.4亩,经土地确权为该村村民马丽(马明善之女)承包地,现场设立有五座墓碑,三座安葬为马丽婆婆家去世家人,两座安葬马丽婆婆家去世亲属,均不存在买卖关系,不存在购买土地建公墓情况。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新密市有关部门已责令郑志凯加快6.4亩耕地上堆放煤矸石的清理进度,待物料全部清理完成后复垦到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此环境违法行为已依程序立案查处。
(二)依据有关规定,新密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对4.3亩耕地上堆存渣土落实黄土覆盖措施,覆盖深度不得低于50厘米达到复耕条件,目前已完成复垦;对2.4亩建设用地上堆存的渣土落实覆盖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三)新密市已责令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流转土地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属性,不得擅自在耕地上倾倒堆存垃圾、渣土等污染耕地物品。

阶段性办结

4

X2HA202104230101

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泊圣地长滩小区靠近龙湖西边的几家独栋别墅业主大肆破坏龙湖自然环境,在湖西边扒湖堤违建别墅地下房屋。

新郑市

其他污染

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龙泊圣地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没有发现施工行为。经了解,龙泊圣地长滩小区靠近龙湖西边的几家别墅分别为:长滩一期A37、A38、A39及长滩二期B01,均有房产证,所拥有的地下室属于建筑开发的一部分,由于几户业主购买的是二手房屋,接手时房屋地下室和墙体外表均有部分脱落和损坏,需要对墙体外表进行水泥外粉或贴瓷砖处理,几户业主在施工时均到龙泊圣地物业服务管理处进行报备,经龙泊圣地物业服务管理处允许后,先后进行施工。其中长滩一期A37、A38、A39几户业主已于2016年前完成施工,长滩二期B01现在玻璃破损正在更换。
经新郑市水利局证明,新郑市十七里河境内11公里均为自然岸坡,无堤防,不存在扒河堤情况。

部分属实

下一步,新郑市水利局、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将对十七里河加强巡查,坚决打击各类破坏湖堤和水环境行为。

已办结

5

D2HA202104230060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与凯旋路交叉口,郑州一高西侧工地,工地夜间照明设备过亮,影响附近居民以及学生休息。

中原区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4日,中原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为保证夜间施工安全,该工地将场内灯光集中在运行的45T龙门吊上,高度约12米左右。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设置有项目LED灯牌,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办公区院内楼体有发光的CI标识。

属实

2021年4月24日,西流湖街道办督促该工地在确保夜间施工安全的情况下,非必要时间关闭灯光,并调整照明设备照射角度,将照射范围缩小至工地围挡以内。明确专人在夜间对以上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巡视。同时,督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部对LED灯牌、发光的CI标识及场内照明设备进行调整,晚上20:00后不再开启。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021年4月26日,西流湖街道办组织居民代表、学校代表、郑州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一期工程区间土建施工03标工地项目代表、中建七局项目代表、中铁隧道局项目代表召开座谈会,向居民代表和学校代表反馈工地和项目部夜间灯光整改措施,并征求意见建议,居民代表和学校代表对整改情况表示满意。

已办结

6

D2HA202104230059

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与西十里铺路交叉口西南角,风和朗庭项目工地,距离居民区过近,夜间偷偷施工,噪音扰民。

中原区

噪音

2021年4月24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风和朗廷紫槿院项目能够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八个百分百”要求。据了解,该工地存在夜间施工现象,有混凝土浇筑、模板切割等产生的噪音,交办情况属实。

属实

4月25日,桐柏路街道办事处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该工地进行噪音监测,目前还未出具正式报告。桐柏路街道办事处充分征求周边居民群众意见建议,并与施工方进行协商,要求合理安排工序,在不影响周边居民夜间休息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施工方承诺将施工时间定为早上7:00至晚上20:00,并出具《承诺书》。目前,施工方已将《承诺书》张贴到周边楼院公示栏内,请周边群众共同进行监督。

已办结

7

X2HA202104230105

2021年4月17日受理来信举报,编号:X2HA202100541,举报内容: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5号城业主反映高铁噪音污染问题。该小区南邻高铁线路约100米,每次高铁列车通过时都噪音大,开窗时噪音达80多分贝,远超国家规定的住宅噪音控制标准,噪音和振动使人烦躁不安。业主希望小区段高铁线路上加修隔音墙以减小噪音和振动。
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原因如下:
第一:五年前所做的高铁噪音检测数据与现今徐兰高铁速度和过境高铁频次差别极大,不能直接用来界定此次所反应的噪声扰民问题。
第二:五年前中原区政府单方面委托第三方公司所做的噪音检测数据没有任何西悦城住户代表参与见证,检测数据真实性存疑。
第三:中原区政府为应付检查临时栽种的小树苗对高度近三十米的高铁、起不到任何降低噪音效果。另树苗成长需要时间,并且一年中有一半时间没树叶。
第四:目前紧邻汇泉西悦城5号院西边一所学校正在施工,主体结构即将完工,后期高铁噪音更是对学校学生影响严重。
第五:处理结果中讲到开发商装有隔音玻璃,住户无法正常生活。
第六:目前汇泉西悦城5号院侧高铁更是仅在高铁南边装有隔音板,由于隔音板的反射,导致位于高铁北侧的汇泉西悦城5号院噪音污染尤其严重。

中原区

其他污染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汇泉西悦城5号院西边一所学校为郑州市第六十五中学,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距离郑西高铁300米,设计有隔音降噪措施,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相关要求。由于该学校正在建设,暂无法对噪音情况进行评估,待建成后将对噪声情况进行检测,如不合格将拒绝验收。

部分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商讨征求降噪措施。

已办结

8

D2HA202104230072

郑州市管城区紫南办事处,紫辰路与紫东路交叉口东南角,紫南花园二期小区污水管网不健全,每年5月-10月每逢大雨时,小区污水横流,气味难闻。

管城回族区

管城回族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现场打开小区内污水井盖检查,小区内污水管网健全,无阻塞情况,污水平面明显低于市政污水平面,路面无污水外溢情况。管城回族区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物业公司管理情况进行查看。针对居民反映每年5-10月有污水横流现象,对6号楼二单元地下室进行了入户访问,该住户反映往年没有出现小区污水横流情况。
举报问题“郑州市管城区紫南办事处,紫辰路与紫东路交叉口东南角南花园二期小区”属实;“紫南花园二期小区污水管网不健全,每年5月-10月每逢大雨时,小区污水横流,气味难闻”不属实。

部分属实

紫南花园二期河南永恒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表示,今年雨季来临前会惯例对小区内雨水管道进行清理,加强防汛专业沙袋配备。

已办结

9

X2HA202104230104

2020年12月是郑州市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郑州市巩义市米河镇十里香建筑工地违反管控施工,现场扬尘大。

巩义市

大气

2021年4月25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乐活城事A3片区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调阅相关资料,2020年12月26日,米河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对乐活城事A3片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因秋冬季天气污染管控期间,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发现工地道路有积尘、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到位两个问题,现场下发《大气扬尘治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项目进行整改(反馈问题已于2020年12月28日整改到位)。经现场了解,乐活城事A3片区项目因现场坡地造型,施工难度大、劳务班组组织工人复工复产困难等原因,自2020年11月停工至今,检查时,该项目现场部分土工布破损,有黄土裸露现象。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群众反映问题“违反管控施工”问题不属实,“现场扬尘大”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4月25日,乐活城事A3片区已对破损的土工布及时进行了更换,黄土裸露已全部覆盖到位。下一步,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要求河南正商河洛置业有限公司建立长效扬尘治理措施,加强项目现场日常巡查,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要求,避免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

已办结

10

X2HA202104230106

举报郑州市规划局,计划将东陈伍寨公园拆除建设变电站。这种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市资源规划局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5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曾经确有在此地建设变电站的选址意向。现场核查,举报地点现为东陈伍寨公园,未发现开工建设变电站。目前,500千伏建新变电站选址论证报告尚未完善,未召开选址论证项目评审会,未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未启动控规编制工作。

部分属实

目前,500千伏建新变电站选址正在研究论证、编制方案。

已办结

11

D2HA202104230030

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路,每到夜间10点左右有绿色渣土车经过,噪音扰民。

二七区

噪音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每晚22时至次日凌晨5时有渣土车辆运输经过。
从该路段经过的渣土车主要运输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市政控制节点(地下交通)土建施工06标段、嵩山南路87号市政控制节点工程土建施工10标(绿城广场站)和大学路与淮河路市控制节点工程土建07标(古玩城站)三个项目的渣土,将渣土运至马沟消纳场进行处理。通过在长江路长平游园设卡查验,所经过渣土运输车辆均办理有建筑垃圾运输双向登记卡,车辆密闭整洁,手续齐全,未发现有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情况。夜间,长江路沿线车辆较少,驾驶员不文明加速行驶,产生的噪音影响到了沿线居民的正常休息。

属实

一是督促渣土清运公司提醒车辆驾驶员文明行驶,经过居民区时减速慢行,不鸣笛,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二是加强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渣土车噪声扰民问题不再发生。

已办结

12

D2HA202104230031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办事处大顺路侯寨滨河花园小区,小区周边堆放了大量的装修垃圾,未覆盖,扬尘污染;大顺路上停放了很多拉泔水的车,气味难闻;修大顺路时,遗留的建筑垃圾未清理,影响出行。

二七区

土壤,大气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
(一)滨河花园小区,小区周边堆放了大量的装修垃圾,未覆盖,扬尘污染问题。
滨河花园一期B地块于2021年3月交付,现大部分居民正在进行装修,小区周边及小区内未发现装修垃圾乱堆乱放、不覆盖和扬尘问题,业主装修所产生的垃圾由物业公司进行清理,没有装修垃圾积存和扬尘污染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二)大顺路上停放了很多拉泔水的车,气味难闻问题。
在大顺路停放拉泔水的车辆,实际为二七区城管局购买厨余垃圾清运社会服务中标公司河南吉意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配备的新能源厨余垃圾清运车。该公司共配备清运车辆12台,主要负责将全区居民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并运送至二七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进行处理。因大顺路垃圾中转站旁有充电桩,且空地面积较大,该公司每天将厨余垃圾收运至分拣中心后,将车辆停放在此处充电,次日开走收集运送厨余垃圾。车辆停放在大顺路充电时,有时会出现残留垃圾滴漏的现象,随着气温不断升高,垃圾滴漏后产生的异味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该问题属实。
(三)修大顺路时,遗留的建筑垃圾未清理,影响出行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在大顺路与双铁路交叉口西南角,有一处因热力管道原因暂时无法施工的待施工区域和半幅围挡,待施工区域内黄土覆盖完整,大顺路已于2017年6月30日竣工,该处不是修大顺路时未清理的遗留建筑垃圾。半幅围挡造成过往车辆通行不畅,影响当地居民出行。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将所有新能源厨余垃圾清运车全部迁至南四环停车场,对大顺路中转站旁停放区域进行全面清扫消毒,对所有清运车进行清洗、消杀及除臭,对充电桩空地处进行硬化。二是对大顺路与双铁路交叉口待施工区域的半幅围挡进行拆除,加强卫生保洁,保障居民出行安全通畅。

已办结

13

D2HA202104230022

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小区南边,高铁经过噪声扰民。马寨乡的污水流到小区南边高铁桥下,气味难闻。

中原区

噪音,大气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关于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流向汇泉西悦城问题。经了解,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地下电力管网顶管施工时,工人不慎把污水管网顶破,污水无法正常排入四环管网,大面积污水回流至地势较低的东方北路,导致马寨镇大量污水沿东方路北头污水明渠外冒,向北漫入中原区金花路东端区域。由于金花路未建设完工,污水管网未交付使用,形成污水外溢。

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商讨征求降噪措施。
关于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流向汇泉西悦城问题。4月20日二七区城管局组织专业施工队和专业蛙人对管网进行疏通,剪除清理管道中的电力线缆,排除污水。目前,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主污水管道已疏通,东方路北头明渠已不再向外冒水。中原区对辖区内污染区域进行消杀保洁,加强与二七区马寨镇沟通协调,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14

D2HA202104230064

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长春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左右,河南憨豆环保有限科技公司,前些天有人向督察组投诉该公司存在噪声扰民、废气污染的情况,4月21日负责人请第三方做了噪声监测,显示不超标,也没有气味,但是执法人员要求直接取缔该公司,诉求人不满意。

中原区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1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现场未发现有刺鼻气味,存在废旧物资分类堆放混乱、作业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现场设备有一台打包机、一台剥线机、一台易拉罐压块机,主要对回收的废品进行打包处理。经了解,该企业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禁止回收废铁、废金属。但该企业存在回收废铁、废金属的行为,夜间对废品打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噪音。
对于该废品收购站存在问题,西流湖街道办事处现场要求进行整改。一是在未取得公安机关备案前,严禁回收废铁、废金属。二是将所有机器设备集中统一管理,对现存废品进行分类整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销售,对厂区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干净整洁。三是对打包机进行封闭,加装隔音设施,加强厂房玻璃隔音措施,降低噪音。四是合理安排工作流程,夜间不进行装卸车和打包外运作业,尽可能减少夜间噪音扰民。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确保其规范经营。
在交办问题处理过程中,中原区坚持依法依规,不存在“一刀切”直接取缔该公司的行为。

不属实

下一步,中原区将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已办结

15

D2HA202104230039

惠济区正商玉兰谷一期与二期之间,有一条张牛支沟,臭气难闻,要求整改。

惠济区

张牛支沟是惠济区重要的排涝沟,主要承担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张庄至牛庄部分区域的排涝任务。由于该沟渠多年未进行系统治理,导致沟渠排水不畅,容易造成积水,夏季天气炎热时,积水容易变质,产生异味。根据《张牛支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6月对张牛支沟河道底泥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河道淤泥无危险超标因子。

属实

2020年7月,惠济区启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张牛支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范围:西起江山路桥,东至末端入索须河处,治理总长度约8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断面整治、河道生态修复、河道湿地建设、溢流堰建设、生态护岸建设、河道疏浚清淤、巡河路建设、附属设施建设等。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工程级别为4级。总投资4952.66万元。2020年8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启动了张牛支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资〔2021〕2号)和郑州市惠济区政府2021年第64次常务会议工作安排,该工程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为实施主体,惠济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共同负责,加快推进张牛支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2021年4月19日郑州市惠济区政府召开了张牛支沟设计汇报会,会上研究决定先期开展张牛支沟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对张牛支沟全线积水进行抽排,并对沟底进行疏挖,确保夏季来临不积水,避免形成黑臭水体。目前,张牛支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正在进行初步设计,预计4月底完成,治理段为师南路至索须河,全长9.23km。现已集中力量对张牛支沟江山路桥下游处积水进行抽排。预计5月上旬开始底泥清淤工作。
下一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持续加强排查,整治水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阶段性办结

16

X2HA202104230102

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107国道西侧路边有一农作物加工点,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建物料棚,物料随意大面积堆放。

新郑市

土壤

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没有任何手续”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加工点堆放有大量的原材料玉米芯,现场有1台粉碎机、1台传送设备。经了解,新郑市郭店镇冯寺村村民冯文彬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郭店镇冯寺村五组土地经营该加工点。
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认定,该加工点共占地6.65亩,其中6.58亩为基本农田,0.07亩为建设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用地手续,属违法占地。
该问题属实。
(二)关于“没有建物料棚”问题。
现场调查时,在现场建有一座物料棚。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物料随意大面积堆放”问题。
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加工点将部分物料堆放在物料棚内,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该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1、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5日对冯文彬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下一步将视当事人违法行为情节及拆除复耕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查处。
2、新郑市郭店镇于4月26日将现场生产设备拆除,并于当天清理了部分物料,由于物料存量过大,郭店镇将安排专职人员24小时盯守,加班加点清运物料,预计10天能全部清理到位。

阶段性办结

17

X2HA202104230024

新密市白寨镇高家湾西200米左右有个石头坑,非法开采多年,夜间生产,噪音和扬尘污染严重。

新密市

生态,大气,噪音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石坑初采时间约为1997年,停止开采时间为2008年。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整治任务的通知》(新密政办明电〔2020〕25号)要求,白寨镇于2018年开始对该石坑进行修复,并于2020年10月修复完毕。现场调查时,该石坑道路已挖断,石坑内部已进行了绿化处理,没有发现盗采现象。

部分属实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白寨镇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所有露天矿山的督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盗采行为发生。

已办结

18

X2HA202104230037

新郑市龙湖镇高坡岩农贸市场(双湖大道)、魏庄农贸市场(龙湖镇阳光大道唐宁一号斜对面)、阿里菜市场(文昌路)、龙湖中心农贸市场(泰山路北佳购物广场)等许多临时搭建市场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其中无证、无照、无开办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市场内部菜品堆地售卖,污水横流,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差,特别是水产区和厕所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以及现代化城市形象。

新郑市

一、新郑市龙湖镇高坡岩农贸市场
2021年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问题。
该市场主体结构主要由混凝土房屋和彩钢搭建而成。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市场主体结构进行安全监测。
2、关于“其中无证、无照、无开办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该市场办理有营业执照,所有商户均办理有营业执照,散装及粮油食品门店均办理有经营许可证。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市场内部菜品堆地售卖,污水横流,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差,特别是水产区和厕所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以及现代化城市形象”问题。
该市场水果、蔬菜摊位均在架子或售货台上售卖,市场内卫生安排有专人打扫,水产区设置有污水排水道,地面没有污水横流现象,但存在摊位周边物品堆放杂乱,蔬菜叶梗清理不及时现象。水产区、厕所有时清扫不及时,存在有一定异味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二、魏庄农贸市场
2021年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问题。
该市场大门围挡钢架铁皮板结构,院内彩钢瓦结构,无临时搭建建筑。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市场主体结构进行安全监测。
2、关于“其中无证、无照、无开办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该市场营业执照手续齐全,市场内所有商户均办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摊位也全部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市场内部菜品堆地售卖,污水横流,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差,特别是水产区和厕所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以及现代化城市形象”问题。
该市场蔬菜摊位共4个,均在货架上出售。市场内卫生安排有专人打扫,水产区设置有污水排水道,地面没有污水横流现象,但存在摊位周边物品堆放杂乱,菜叶清理不及时现象。水产区、厕所有时清扫不及时,存在有一定异味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阿里菜市场
2021年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问题。
该市场门面房为钢结构,主体为大棚结构,无临时搭建建筑。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市场主体结构进行安全监测。
2、关于“其中无证、无照、无开办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该市场办理有营业执照,同时对所有入驻商户证件、法人身份证进行电子扫描备案管理,不存在无证、无照、无开办证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市场内部菜品堆地售卖,污水横流,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差,特别是水产区和厕所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以及现代化城市形象”问题。
该市场蔬菜摊位农产品都在台上展示销售,无落地经营、堆地售卖情况。但摊位周边有时清理不彻底,存在卫生死角现象。水产区设置有污水排水道,地面没有污水横流现象。水产区、厕所有时清扫不及时,存在有一定异味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四、龙湖中心农贸市场
2021年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关于“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问题。
该市场以钢结构大棚和地下室组成。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市场主体结构进行安全监测。
2、关于“其中无证、无照、无开办证,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问题。
该市场营业执照手续齐全,市场内所有商户均办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摊位也全部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该问题不属实。
3、关于“市场内部菜品堆地售卖,污水横流,公共区域卫生脏乱差,特别是水产区和厕所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围的居民生活环境以及现代化城市形象”问题。
该市场蔬菜摊位共4个,均在货架上出售。市场内卫生安排有专人打扫,水产区设置有污水排水道,地面没有污水横流现象,但存在摊位周边物品堆放杂乱,菜叶清理不及时现象。厕所有时清扫不及时,存在有一定异味现象。该问题部分属实。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已要求上述四家市场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同时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也将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管力度督促农贸市场加强管理,创建文明农贸市场,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放心的购物环境

阶段性办结

19

X2HA202104230078

1,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文劳路园田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侧,文田农贸市场,污水横流。
2,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博颂路索凌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侧,庙李综合市场内,万邦生鲜超市,这几天敲锣打鼓,唱戏,噪声大。
这两个市场都是违法建设。

金水区

水,噪音

2021年4月24日11时43分,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1.针对“文田农贸市场,污水横流”问题,现场核查发现文田农贸惠民集市地面干净整洁,不存在污水横流现象,反映问题不属实。
2.针对“万邦生鲜超市,这几天敲锣打鼓,唱戏,噪声大”问题,走访市场商户和周边居民得知庙李综合市场噪音系4月17日万邦生鲜超市开业当天产生,目前锣鼓队已撤离,之后没有发生此类事件。反映问题属实。
3.针对“这两个市场都是违法建设”问题,经金水区执法局调查发现文田农贸惠民集市和庙里综合市场均为违建。反映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关于噪音的投诉问题,已约谈市场方并进行批评教育,并对负责人下达《行政执法事前提示书》(金综执法事体字〔2021〕第21060号)提示其要合法经营,避免扰民。
2.针对文田农贸惠民集市违建问题,2020年5月28日,金水区执法局对建设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通知书》。7月21日,下达了《停止建设通知书》。7月23日,对河南文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7月24日张贴拆除公告。
针对庙里综合市场违建问题,2019年5月8日,金水区执法局对李庆元下达了《暂停施工通知书》,要求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停止施工。6月10日下达《停止建设通知书》,6月14日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6月20日张贴拆除公告。
这两个市场虽为违建,但是庙李综合市场在原农贸市场基础上,按市政府要求,根据金郑办52号文《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集贸市场管理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东风路街道办事处上报了相关审批手续《郑州市农贸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申请表》,2019年对该市场进行了提升高标准升级改造,改造后管理较为规范,满足周边约十二万居民的生活需求。文田农贸惠民集市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惠及周边约十万居民,通过走访进入市场的居民,了解到该市场确实给当地居民带来生活上的便利。故建议保留这两个市场。
下一步,东风路办事处将对此处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问题反弹。

阶段性办结

20

D2HA202104230038

博颂路7号中海锦苑小区,小区居民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在中海锦苑小区与伊斯兰教小学中间位置,臭气难闻。

金水区

土壤,大气

2021年4月24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
中海锦苑小区西侧与伊斯兰教小学(实为伊斯兰教经学院)中间区域为物业公司设置的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确实存在装袋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覆盖,生活垃圾为物业将每个单元楼前装满的垃圾桶收集至此,等待次日集中清运,现场存在异味。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对物业公司进行约谈,要求物业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彻底进行整改。
1.要求物业公司立即清理此处堆放的垃圾,合理规划装修垃圾临时存放点,将装修垃圾进行装袋、覆盖并及时清理,禁止长时间存放。
2.要求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增设垃圾桶,确保小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已办结

21

X2HA202104230035

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小杨庄村口的木材加工厂,非法占地,污染环境。

新郑市

土壤

2021年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现场调查时,该加工厂存放有大量的木材原料,现场有1台削片机、1台传送设备。经了解,新郑市郭店镇小杨庄村村民田国营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位于小杨庄村南侧的约3.5亩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该厂建于2021年2月底,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用地手续,经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属于违法占地。

属实

1、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25日对该木材加工厂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2、4月27日,郭店镇政府督促田国营对该木材加工厂的生产设备和物料进行清理,并要求其将所占土地于4月28日前恢复原貌。
3、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视田国营违法行为情节及其整改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立案查处。

已办结

新郑市郭店镇纪委对小杨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22

X2HA202104230073

1.新郑市黄海路龙王办事处,龙王铝灰粉末加工厂,现场存料(危废)1000多吨。港区环保部门多年对此不管不问;
2.港区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曾被多个部门督办,但环保局始终不作处罚,还帮助企业逃避监管。

航空港区

土壤

2021年4月24日,航空港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核办。具体情况调查如下:
问题1、新郑市黄海路龙王办事处,龙王铝灰粉末加工厂,现场存料(危废)1000多吨。港区环保部门多年对此不管不问。
经调查,2020年6月8日,航空港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龙王办事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信访件时,发现了该铝灰粉末加工厂,检查时现场无负责人,但有生产痕迹,厂房西侧存有装满灰黑色粉末状吨包约130袋、150吨。经查,该厂利用铝灰采用球磨研磨振动筛分的方式加工出售铝粉,于2020年4月开始加工生产约1周。2020年6月至10月,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先后对村支书、厂房房东、当事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制作询问笔录9份、执法视频录像5段,并对厂房大门进行封锁。2020年12月7日,航空港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现场部分物料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书显示采样范围内的物料属于危险废物。故“现场存料(危废)1000多吨”问题部分属实。
2021年3月23日、3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分别下达《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审批表》(郑港环刑移〔2021〕1号)、《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移送书》,建议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1年3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签收了该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2021年4月24日,航空港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龙王办事处再次现场核查时,该厂大门封锁,未发现有生产痕迹,厂房内存料暂封存于此。故“港区环保部门多年对此不管不问”问题不属实。
问题2、港区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曾被多个部门督办,但环保局始终不作处罚,还帮助企业逃避监管。
经调查,2020年以来,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先后被上级环保部门督查发现问题3次。2020年4月1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关于3月30日-4月1日市级督查发现问题的通报》(郑环督文〔2020〕22号),通报该公司超环评建设一条混凝土生产线等问题,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经核查,该公司新建生产线出料口大门已自行密闭,现场已停止建设,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污染。按照《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郑环办〔2020〕19号),疫情防控解除初期,鼓励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创造良好营商执法环境,现场情况符合上述通知第1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列入报告表或者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主动实施停止建设、自行关停或者恢复原状等措施的”情形。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对其下达《行政指导书》((郑港)环指〔2020〕001号),要求该企业:1.办理环评手续;2.加强人员培训和法律学习;3.加强厂区及污染防治设施精细化管理。如再次发生类似问题,将依法实施处罚。
2020年9月8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关于9月3日-7日市级督查发现问题的通报》(郑环督文〔2020〕89号),通报该公司仍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等问题,要求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针对该公司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档次上从重进行调查立案,分别于2020年9月27日、12月29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港环监违改〔2020〕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环罚决字〔2020〕第011号),罚款23264元。
2020年11月4日,航空港区环境攻坚办《关于省厅暗访暗查交办问题(第一批)的督办通知》(郑港环攻坚办〔2020〕36号),交办该公司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等问题,要求对其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经核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精细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分别于2020年10月22日、2021年1月27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港环监违改〔2020〕0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环罚决字〔2021〕1号),罚款20000元。故举报“港区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该企业曾被多个部门督办,但环保局始终不作处罚,还帮助企业逃避监管”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情况:针对龙王铝灰粉末加工厂存料(危废)问题,2020年6月至今,航空港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龙王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定时巡检,避免厂房内存料丢失或被转移。该案件已于2021年3月27日移交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进行处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问题2处理情况:针对2020年以来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立案处罚情况,目前已全部处理到位。南侧新建1条HZS240型搅拌机生产线已由航空港实验区环保部门审批,审批文号为郑港环表〔2021〕1号。该公司已于2019年由航空港实验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纳入省厅“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察管理系统,执法人员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严守法律条款底线,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突击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监督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求公司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职责,做到环保手续合法、治污设施规范运行、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绝不踩碰生态保护“高压线”。

阶段性办结

问题1责任追究情况:
龙王办事处纪工委对二甲张村党支部书记张占国、村主任张风谦进行了诫勉谈话。
问题2责任追究情况:
无。

23

X2HA202104230014

荥阳市高村乡宋村,引航实业机械厂,该企业无手续无环保设施在村里面偷生产,平时噪音大、粉尘大还有严重的油漆味。为了建设新厂房还占用了村里的可耕地,大规模生产。这家企业距离村幼儿园很近,噪音、油漆味都影响了孩子的成长。

荥阳市

噪音,大气

2021年4月2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举报反映郑州引航实业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一)关于“该企业无手续无环保设施在村里面偷生产”问题
该企业2017年6月23日办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备案表》(荥环备〔2017〕837号),产品为汽车配件上装铝合金侧窗,生产工艺为铝型材-下料-切割-板弯-焊接-总装-成品。2020年4月3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10182742523011T001Z,主要产品变更为水泥罐车用混凝土搅拌罐,年产能140台,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范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焊接车间配套建有2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激光割车间建有2台数控除尘装置。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平时噪音大、粉尘大还有严重的油漆味”问题
据企业提供2020年自行检测报告(碧空检字(2020)0327-02)显示,噪声厂界昼间最大值54.3dB(A),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值0.327mg/m3,数据显示不超标。但老厂房窗户为单层玻璃,且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隔音效果较差,生产时会产生噪声。2021年4月25日,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对郑州引航实业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在0.304-0.386mg/m3之间,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66.2dB(A),超出国家排放标准。举报反映“粉尘大”不属实,“噪音大”属实。
2020年4月该企业产品改为生产混凝土搅拌罐,工艺中增加喷漆环节,与郑州同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签订有外包协议,将喷漆加工由郑州同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承揽。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有喷漆痕迹,厂内有喷漆后的水泥罐成品,无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处置装置。同时,据调阅企业生产及油漆使用记录,发现该企业2020年4月至今,共生产混凝土搅拌罐120台,擅自进行喷漆作业,使用白丙聚氨漆367公斤。举报油漆气味大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为了建设新厂房还占用了村里的可耕地,大规模生产”问题
经荥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调查,新建厂房部分:现状为个人口粮田,面积4亩,现场未耕种、已荒废,郑州引航实业占用2亩作为临时停车使用。举报占用耕地问题属实,大规模生产问题不属实,综合结论为部分属实。
(四)关于“这家企业距离村幼儿园很近,噪音、油漆味都影响了孩子的成长”问题
经现场核查,宋村幼儿园位于该企业北边,直线距离约300米,中间均为宋村居民住宅,达到防护距离要求,但噪声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但该厂已承诺采取密闭、降噪措施。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该企业擅自增加喷漆环节,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违反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九项之规定,对该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该企业承诺今后喷漆由外协完成,不再进行厂内喷漆。
2.该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超出《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违反《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14条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限期完成噪声超标整改,加强日常管理,杜绝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目前,该企业正在对车间进行改造,采取安装双层隔音玻璃、隔音棉、隔音板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3.针对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荥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2021年4月24日责令当事人退出该宗土地,恢复农业用途。目前,该宗地已恢复农业用途。

已办结

24

X2HA202104230069

郑州市郑密路与政通路交叉口西南角“老桐树”炙子烤肉店铺存在以下问题,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1.在居民楼院内开烧烤店;
2.烧烤油烟污染严重,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且排烟管低,导致郑密路48号院很多住户无法开窗通风;
3.油污污染,老旧小区改造后墙体被油污污染;
4.噪音污染严重,半夜烧烤嘈杂声严重扰民;
5.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曾发生电路着火,附近居民甚是担忧。

中原区

大气,噪音

2021年4月24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老桐树餐饭店注册所在门面房归二七区管理,院内单元房归中原区管理,存在居民楼内经营情况。饭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但与排烟管道相连的集气罩已经停用,现为洗碗池,不产生油烟,外墙体存在油污。据了解,该饭店曾因高压电缆起火花导致电路起火,经营者已及时联系电业局自费对其电路进行修复整改。饭店营业时存在顾客酒后喧哗的情况,由于该饭店已停业整改,暂无法进行噪音检测。

部分属实

中原区要求该饭店于5月10日前对超范围经营场所进行拆除,对已停用的排烟管道进行拆除,恢复墙体原貌。督促饭店对现有的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再加装1台大风量油烟净化设备,提升油烟净化能力。中原区城管局已对该饭店进行立案查处。中原区消防大队已对该饭店消防隐患进行检查。要求饭店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恢复经营后,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倡导文明就餐,对大声喧哗行为进行劝导,避免噪声扰民。汝河路街道将加大巡查力度,督促该饭店规范经营。

已办结

25

X2HA202104230070

郑州市二七区侯寨固废处理厂(华美石材路西50米),经常在夜间2点-5点期间焚烧垃圾并排放废气,刺鼻气味(硫份、胺类、酚类)在3-5公里外臭气等级超过3级,垃圾厂西北侧墙内有深度超过1米的臭水沟,臭气等级达到5级。2021年4月14日-15日因中央巡视组原因,周边臭气等级极低,说明该垃圾厂有能力控制异常气味,但16日以后,刺鼻异味又开始出现。侯寨垃圾厂恶臭味道曾被多次投诉,有人说检测达标,但是达标了为什么还这么难闻?是检测结果有问题还是恶臭国标有问题?
举报人诉求:厂区周边加装环境监测站点,垃圾处理过程从严管控,采取措施最大化减少气味影响,明确何时封停搬走。

市城管局

大气

2021年4月25日,郑州市城管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情况和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核实查办。经查,在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现场作业面新垃圾堆体处存在微小气味,垃圾厂西北侧墙内沟中有少量污水,不存在夜间2点-5点期间焚烧垃圾并排放废气的问题。

部分属实

(一)对沟中污水源头进行了排查,原因是上游一分支排水管道的两个窨井没有及时清淤。垃圾场立即组织吸污车对沟内及两个井内污水进行了清理,目前已彻底整改完毕。
(二)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加大除臭工作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从之前每天用药400公斤,用药比例1:50,喷洒面积8000平方米,调整为现在每天用药1000公斤,用药比例1:30,喷洒面积9000平方米,另外增加进口植物除臭剂,每日2次,用药4公斤,用药比例1:500进行除臭,除臭作业进行电子记录,并不定时进行抽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
(三)垃圾场环境监测工作常抓不懈。市城管局始终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一2008)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一2017),对垃圾场进行环境监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来完成。监督监测由郑州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每年度多次来现场采样监测。通过自行监测和监督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时刻掌握垃圾场的环境状况,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将垃圾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四)2018年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境污染调查与风险评估方案》,根据评估情况编制《郑州侯寨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改技术方案》和《郑州侯寨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方案》,目前市城管局正在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候寨垃圾填埋场封场模式进行比选,待优选方案确定后实施。生态修复的计划是2021年完成生态修复可研、初步设计批复和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计划用三年时间,采用垃圾堆体好氧降解工艺,实现生活垃圾堆体稳定后封场绿化,2023年底前完成植被绿化。2021年10月南部垃圾焚烧厂投入运营后,郑州市主城区所有生活垃圾将全部实行焚烧处理,届时侯寨垃圾填埋场将停运,实行封场,同时启动生态修复工程。

已办结

26

X2HA202104230064

郑州惠济区惠济桥村二组村民宋福山、李宏志在丰硕街东耕地上未经批准,未办理任何证件,违法建设一两万平方米仓库,出租给污染企业,现在大运河文化区拆迁,又作为宅基地测量让国家赔偿。

惠济区

土壤

2021年4月24日,惠济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经查,宋福山和李宏志房屋系租赁惠济桥村村庄集体土地建的自建房。其中,宋福山房屋一层作为仓库存放白卡纸,二、三层闲置,李宏志房屋一、二层作为仓库存放白卡纸和二手钢琴,三层闲置。两家房屋内无生产企业,无污染。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和惠济区城管局核实宋福山和李宏志房屋缺少规划、用地和房屋建设手续,占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目前,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大运河文化片区建设指挥部未对宋福山和李宏志房屋进行测量核算赔偿。

部分属实

2020年12月18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已对宋福山房屋进行行政处罚,罚款6989.1元。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惠济分局和惠济区城管局正对李宏志房屋进行依法调查。
下一步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引导村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防破坏土地行为。

阶段性办结

27

X2HA202104230020

1.南方嘉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位于三门峡市渑池县,生产农药时,气味大、散发有毒有害气体,不按规定乱排污水;
2.南方嘉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销售部,位于国基路郑州国际城2号楼4单元小区内,经常开会、培训,制造噪音,严重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作息。

金水区

大气,噪音

2021年4月24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郑州国际城2号楼四单元8楼西户位置为郑州南方嘉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开设的教育机构。该教育机构目前无人居住,处于停业状态。故“经常开会、培训,制造噪音,严重影响周围邻居正常生活作息”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间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由社区联系业主进行劝导,如有培训安排,应避开居民的休息时间。
2.在楼梯间、电梯间张贴举报电话,欢迎群众对扰民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3.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存在扰民行为立即进行制止和劝导,为小区居民提供一个安静舒心的居住环境。
截至4月27日,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28

X2HA202104230032

2021年4月10日受理来信举报,编号:X2HA202100018,举报内容:新密市来集镇黄寨村第一组郑运涛煤场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粉尘太多。
2021年4月23日,举报人再次来信,表示之前举报的调查结果似乎是避重就轻,煤场仓库确实是全封闭的,但是沿着大门前的路前行60米,也就是在煤场仓库北边比较隐蔽的地方有大约2亩地,露天堆放着从外面拉回来的煤矸石、大沙和青石等掺假材料,堆放在加工厂的北面,刮风时此处粉尘很大,现在还在大量堆积,请继续查处。

新密市

大气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处煤矸石是来集镇黄寨村村民黄学峰从外购买堆放在此处的,与郑云涛煤场没有关系。现场检查时,其煤矸石露天堆放无覆盖,易产生扬尘,没有发现大沙和青石等掺假材料。

部分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来集镇政府向黄学峰宣讲环保政策,要求其对堆放的煤矸石进行清理并复耕。截至2021年4月26日,该处煤矸石已清理并复耕。

已办结

29

X2HA202104230036

新郑市城关乡乔庄村,新郑市恒益瓷业生产期间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新郑市

大气

2021年4月24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随后在企业召开了案件研判会议,经查:
(一)关于“生产期间气味难闻”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公司隧道窑工段和注模成型工段正常生产,在厂区内和厂界外没有闻到难闻气味。经了解,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工序主要是天然气隧道窑烧制工段,没有难闻气味。
经查阅该公司近期自行委托的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排放符合标准。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再次对新郑市恒益陶瓷有限公司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问题。
经现场调查,距离该企业最近的村庄为新郑市城关乡乔庄村,距离约200米,2019年该行政村已整体拆迁。
4月25日,新郑市城关乡组织对乔庄村村委干部和群众代表共13人进行座谈,反映日常生活没有受到严重影响。
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城关乡和郑州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将对该企业加强监管,定期巡查,督促该企业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

已办结

30

X2HA202104230013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博颂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工业学校汽修工厂内露天喷漆,机油遍地都是,修车工厂两层楼是违法建筑。

金水区

大气

2021年4月24日,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1.郑州浩天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车间上下两层,钢架结构,土地性质为国有教育划拨用地,由河南省工业学校2010年5月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金水区执法局已于2020年10月21日对此违法建筑进行立案调查,下达《立案审批表》(金综执法案立字〔2020〕第3603号),2020年12月25日下达《行政决定事先告知书》(金综执法决先告字〔2020〕第3603号),和《行政决定听证告知书》(金综执法决听证字〔2020〕第474号)。“修车工厂两层楼是违法建筑”问题属实。
2.该汽修公司无喷漆房,现场未发现露天喷漆迹象,查阅近一个月采购单未发现采购喷涂类有机溶剂类产品。“河南省工业学校汽修工厂内露天喷漆”问题不属实。
3.该汽修公司签订有废机油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合同,提供了废机油危废转移联单。维修车间地面水泥硬化并涂有环氧地坪漆,有一辆车辆正在维修,地面机油有少许溢洒,车间南侧地面存在车辆维修保养后的机油痕迹。“机油遍地都是”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金水区执法局2021年4月25日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4月27日直接送达河南省工业学校法定代表人,要求3日内对该违建自行拆除。
2.要求该单位对车辆维修保养后遗留的机油痕迹进行收集清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作业,杜绝维修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洒落车间地面现象,并及时进行危险废物转移。
3.将对此处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抓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网格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巡查,坚决杜绝问题反弹,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阶段性办结

31

D2HA202104230012

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后面,环境监测点,墙外有喷淋设施,直接对着监测点,数据不真实。

高新区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24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问题所述喷淋设施位于石佛办事处北侧围墙外,距离石佛办事处环境监测点直线距离约100米,位于站点东北方向,主要用于周边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该喷淋设备开启时,呈180°循环喷洒,出雾距离在设备3-5米范围内,出雾距离地面高度约3-4米,石佛办事处环境监测点采样口位置距离地面约12米,办事处北侧种植有大量高约10米的密叶乔木,经现场查看,结合喷淋设施出雾的距离、高度及周边环境,判断该喷淋设施,不影响监测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喷雾时水雾对周边停放车辆产生影响,易在车身留下水痕。同时,石佛办事处环境监测站点于2019年7月完成建设,未纳入国控、省控、市控、城乡结合部站点范畴,属于辖区建设的辅助监测站点,不参与郑州市对高新区空气质量的排名与评价,2019年12月完成该站点验收工作,站点选址、数据监测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部分属实

针对群众举报问题,属地办事处已要求喷淋设施权属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局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将喷淋设施及时拆除,利用雾炮洒水车、道路湿扫车等设备进行日常抑尘作业。高新区相关部门及石佛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督促整改拆除工作。截至4月25日中午12时,喷淋设备已拆除完毕。

已办结

32

D2HA202104230013

郑州市荥阳市贾峪镇新田城,吉拉幼儿园外墙喷漆气味难闻。

荥阳市

大气

2021年4月24日,荥阳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幼儿园在2021年4月初对整体环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园外墙因长时间日晒雨淋,局部墙皮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决定选择专业施工队伍对局部环境进行整治,整修时间为4月24日,整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环保材料进行施工。现场核查时,荥阳市贾峪镇吉拉新田城幼儿园外墙整修已全部结束,现场未闻到明显喷漆气味。
4月26日,河南博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幼儿园进行了外墙体空气质量检测,检测评价为:“外墙体污染物抽样检测各项指标均低于国家标准限量值,周边空气质量良好。”
综上所述,吉拉幼儿园外墙喷漆属实,气味难闻不属实。

部分属实

已办结

33

D2HA202104230006

郑州市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明山庙村三组,垃圾中转站占用农村耕地,里面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人清理。林地下面埋了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中牟县

土壤

2021年4月27日,中牟县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
(一)垃圾中转站占用农村耕地
经核查,明山庙村委因村民日常生产需要,通过租赁的方式取得了三组村民刘志江的集体土地8.48亩,土地性质为耕地,租金每亩每年1600元,租期2年。用途为堆放农业生产中产生农作物根茎叶干等废弃物。
此问题属实。
(二)里面有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无人清理
经核查,明山庙三组垃圾中转站确实存在大量废弃农作物及生活垃圾未清理。现场未发现建筑垃圾。
此问题部分属实。
(三)林地下面埋了大量建筑垃圾,污染环境
经核查,该区域为村民集体土地,未种植树木,不属于林地,只有农作物,生活垃圾堆积在地上,未掩埋建筑垃圾。
此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按照垃圾清运要求,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对该中转站的废弃农作物及其它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截至4月27日,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对该中转站土地进行复耕。截至4月27日,已恢复耕种条件。
三是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引导村民进行垃圾分类,每天定时清运垃圾,防止出现此类事件发生。

已办结

34

X2HA202104230023

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有十几家石料堆场,露天堆放石粉,还有2家洗砂厂,夜间偷偷生产,排放污水。

新密市

水,大气

问题一:关于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有十几家石料堆场,露天堆放石粉”问题。
2021年4月25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和刘寨镇政府联合对五处石料堆放点进行现场调查。
刘寨镇西马庄村仓王组无名石子堆放点,堆放有3平方米石子未覆盖,已清除到位。
刘寨镇西马庄村盛润路中段路西空地内无名石子堆放点,堆放石料约20平方米,未完全覆盖,现已清除到位。
刘寨镇西马庄村樊家门组两处无名石料堆放点,已全部覆盖到位。
刘寨镇西马庄村五组路西无名石料堆放点,堆放石料约3平方,未覆盖,现已清除到位。
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二:关于群众反映“2家洗砂厂,夜间偷偷生产,排放污水”问题。
经现场调查,2家洗砂厂均无设备、无原料,无死灰复燃情况。
经调查,该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新密市政府责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刘寨镇政府加强日常排查监管,确保动态清零。

已办结

35

X2HA202104230025

新密市岳村镇竹竿园村北,有多家石料场,偷采石料,扬尘污染严重。

新密市

生态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岳村镇竹杆园村行政区划内,共有两处采石矿坑,第一处为郑煤集团龙力水泥废弃矿坑,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存在私挖乱采迹象。第二处为河南远大景齐生态修复项目,位于竹杆园村老赵窝组,属新密市生态修复项目。该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是对3#、4#采坑高陡边坡实行分台阶放坡的方式,消除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通过利用矿坑的原有地貌和乱石造型,对矿坑进行必要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总涉及面积约68000平方米,于2021年3月8日动工建设,计划于2021年6月底完成修复工程。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31日经新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新密发改〔2020〕44号),项目代码:2020-410183-77-01-027769。现场调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该施工区域内配备有车辆冲洗池、高压喷雾水枪、围挡喷淋等防尘设施,施工时,因现场管理不到位,有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村镇政府已责令工程施工方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面落实湿法作业,场内加增洒水频次,防止扬尘污染。

已办结

36

X2HA202104230026

郑州市新密市刘寨镇西马庄村盛润路任岗站台,堆放大量原煤,未覆盖,刮风时煤灰乱飞。

新密市

大气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原煤存放于密闭库房内,无原煤露天堆放现象,南部部分地面未硬化,易起尘。

部分属实

新密市责令该公司对未硬化的地面立即进行覆盖,加大库房原煤喷水降尘频次,现已整改到位。

阶段性办结

37

X2HA202104230027

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东城半岛二期7号楼前,东方府房地产开发项目,没有任何规划、手续,从今年2月份开始进行房屋拆迁工作。扬尘极大,黄土裸露,噪声扰民。执法部门不作为。东方府项目后续打算建造的两栋楼,严重影响7号楼居民采光。

新密市

大气,噪音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开工建设,存在部分黄土裸露问题。经调查,该项目于2019年8月16日与新密市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2019年12月26日改造方案获得新密市政府批复,该地块控制性规划已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21年1月22日进行了技术审查,公示已结束,设计单位正在完善中。2021年3月11日新华路办事处委托人民路社区对该地块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清理。拆迁过程中配备了1辆洒水车进行湿法作业,拆迁结束后对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整个拆迁过程采取湿法作业,有噪声产生。
2021年4月25日新华路办事处与项目方、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附近居民反映采光问题进行沟通研究,按照相关设计要求和程序,充分结合周边群众意见优化完善修建性详细规划。

部分属实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令该项目施工方对工地内裸露的黄土进行覆盖,按流程完成土地征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前禁止施工。
下一步,新密市要求各相关单位增加现场监管频次,切实维护周边居民群众的良好生活环境。

已办结

38

X2HA202104230028

郑州市新密市铁匠沟村村委会对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大面积黄土裸露,村委会西南方荒沟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渣土。

新密市

土壤

问题一:群众反映“郑州市新密市铁匠沟村村委会对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大面积黄土裸露”问题
2021年4月25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大隗镇铁匠沟村村委会对面有一块3000平方米左右闲置场地,为原铁匠沟村小学,2018年学校合并后废弃,2020年铁匠沟村村委为消除安全隐患将该小学拆除。群众反映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实际为原铁匠沟村小学废弃房屋拆除的砖石、破碎楼板等建筑垃圾。经走访附近群众,没有发现外来渣土车到此处周围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群众反映“大面积黄土裸露”问题,实为场地平整后没有及时覆盖。该举报部分属实。
问题二:群众反映“村委会西南方荒沟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渣土”问题
2021年4月25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2020年9月郑州华丰工贸纸业有限公司发现污水处理设施东南侧的崖头因下雨,随时可能塌方,造成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损坏,经大隗镇政府同意,于2021年3月启动除险加固工程,现场堆放有从高崖头削坡除险所产生的黄土和碎石,无建筑垃圾。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一处理和整改情况:新密市控尘办、大隗镇政府要求大隗镇铁匠沟村委会将闲置场地内的碎石和破碎楼板,进行清运;对闲置场地内大面积黄土裸露已进行防尘网覆盖,截至4月26日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二处理和整改情况:新密市控尘办、大隗镇政府要求郑州华丰工贸纸业有限公司立即对除险加固所堆放的黄土和碎石进行分类清理平整,覆盖防尘网。截至4月26日已全部整改到位。

已办结

39

X2HA202104230012

郑州金水区经三路晨旭路向东300米路北58驾校大门直行150米(小四夜市),噪音及烧烤污染,严重扰民,群众多次向市长热线反映,得到的回复是让自行拆除。到目前为止该夜市还在调试设备,准备开业。

金水区

噪音

2021年4月24号,金水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
1.“小四夜市”自2021年3月中旬开始筹建,目前基本建成,尚未投入使用。故“噪音及烧烤污染,严重扰民”问题不属实。
2.该夜市北侧用房为成品小木屋,南侧为钢架棚,未能提供任何搭建手续。该夜市曾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前被投诉私搭乱建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已于3月24日起进行调查,2021年4月8日对其下达《停止建设通知书》(金综执法停通字〔2021〕第22002号),4月9日下达《暂停施工通知书》(金综执法暂停通字〔2021〕第221004号)及《自行拆除通知书》(金综执法自拆通字〔2021〕第22002号),要求其自行拆除违建。故“群众多次向市长热线反映,得到的回复是让自行拆除”问题属实。
3.该夜市自2021年3月中旬开始筹建,截至目前,场地部分未硬化,未筹建完毕,也未投入使用。故“到目前为止该夜市还在调试设备,准备开业”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和北林路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要求“小四夜市”责任人于4月30日前自行拆除,金水区执法局和北林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阶段性办结

40

X2HA202104230021

郑州市新密市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餐厨垃圾处理,工作时臭气熏天,渗滤液污染地下水。

新密市

大气,水

2021年4月25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问题一:关于“工作时臭气熏天”问题
经现场调查,因生活垃圾处理和餐厨垃圾处理同在一个场区,所以,现场气味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生活垃圾在进行覆盖作业前产生的气味;二是餐厨垃圾在处理时,因投料口属于开放式,也会产生少部分气味。
问题二:关于“渗滤液污染地下水”问题
经现场调查,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由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采用A/O+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用于场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同时定期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渗滤液进行检测。

部分属实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该单位排放的废气废水进行执法检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处理。
2、新密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已达到了封场条件,目前正在进行封场前的准备工作,将于2021年12月完成封场工作。
3、新密市城市管理局要求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处理单位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处理工艺,加强管理,做好处理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渗滤液和废气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减少异味的产生,不对环境造成影响。

阶段性办结

41

X2HA202104230029

郑州市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电厂路新密市裕中电厂,装卸车辆沿路抛洒煤灰,扬尘大。压坏村庄道路。

新密市

大气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中的电厂路目前由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扩宽整修,车辆无法通行。反映问题中的装卸车辆所走道路为该公司运煤通道,不属于村庄道路。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在黄帝宫旅游专线以东路两侧设冲水沟,安装喷雾装置;坚持每天安排专业队伍正常清扫、洒水,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日;运输车辆保持密闭运输,由于煤炭运输量大,运输车辆多,有个别车辆存在密封不严,抛洒煤尘现象,加之旅游专线西侧道路行驶社会车辆较多容易产生道路扬尘现象。

部分属实

新密市责令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对运煤车辆加强监管,所有运煤车辆必须加盖篷布,加大对运煤通道的清扫、洒水频次,洒水频次由4次/日增加到6次/日,并加强对运煤通道路面的维护。
新密市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管控力度和巡查次数,形成多部门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运输车辆运输规范化,打造安全、洁净的环境。

已办结

42

X2HA202104230030

1、新密市来集镇马沟盛华新村南侧有一无名砂石厂,生产时扬尘和噪音污染严重。
2、郑州市新密市马沟盛华新村西侧还有三四家石雕厂,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

新密市

大气,噪音

问题1、新密市来集镇马沟盛华新村南侧有一无名砂石厂,生产时扬尘和噪音污染严重。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张海钦砂石厂有2台移动式的洗沙机,库房内堆存约80吨原材料,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经查看周边环境,存在生产迹象。经调查,该举报属实。
2、郑州市新密市马沟盛华新村西侧还有三四家石雕厂,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
2021年4月24日,新密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现场调查,盛华新村西侧有4家石雕加工点,其中李唐妞石雕加工点和李水林石雕加工点没有设备,只存放石材;裴栓木石雕加工点有1台切割机、1台打磨机;杨宏伟石雕加工点有1台切割机,作业时,易产生粉尘。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和整改情况:经来集镇政府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工作人员宣讲政策及法律法规,该砂石厂表示将自行对生产设备和原料予以清除。截至2021年4月26日,该砂石厂生产设备和原材料已清除。
问题2处理和整改情况:经来集镇政府、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工作人员宣讲政策及法律法规,裴栓木石雕加工点、杨宏伟石雕加工点自行拆除设备,并对院内进行清整,做到石材有序摆放,环境卫生整洁;李唐妞石雕加工点、李水林石雕加工点两家分别对院内进行清整,做到石材有序摆放,环境卫生整洁。截至2021年4月26日,4家石雕加工点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来集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来集镇马沟村村委委员许文甫同志全镇通报批评。

43

D2HA202104230003

郑州市巩义市芝田镇喂庄村,净水剂厂(十几家),气味难闻,村民无法生活。

巩义市

大气

2021年4月24日至26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共同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经现场勘查:河南蓝天碧水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停产原因是原材料(盐酸)涨价和河南巩电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脱硫塔故障抢修停止供热等多方面原因。在企业生产车间内可以闻到有轻微氯化氢气味,在对厂界周边检查时未闻到有明显(酸气)气味。
经查阅资料:河南蓝天碧水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于近期分别进行了自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均达标。数据分别为:1.河南蓝天碧水净水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3月16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4.24mg/m3,烘干车间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2.93mg/m3;厂界氯化氢最高浓度为0.045mg/m3。2.巩义市振华净水材料厂2021年3月21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烘干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4.15mg/m3;厂界氯化氢未检出。3.郑州亿升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3月16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82mg/m3,烘干车间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36mg/m3;厂界氯化氢未检出。4.巩义市鑫升净水材料厂2021年4月3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4.54mg/m3,烘干车间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42mg/m3;厂界氯化氢未检出。5.巩义市茂泉净化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4月3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4.14mg/m3,烘干车间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30mg/m3;厂界氯化氢未检出。6.巩义市亿腾净水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3月16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92mg/m3,烘干车间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22mg/m3;厂界氯化氢最高浓度为0.039mg/m3。7.巩义市新华化工厂2021年3月17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4.16mg/m3,烘干车间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97mg/m3;厂界氯化氢最高浓度为0.025mg/m3。8.巩义市益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3月17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90mg/m3,烘干车间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86mg/m3;厂界氯化氢未检出。9.巩义市福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3月17日检测结果:聚合反应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74mg/m3,烘干车间1号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2.94mg/m3,烘干车间2号排气筒出口氯化氢最高浓度为3.15mg/m3;厂界氯化氢未检出。
案件办理过程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执法人员向9家企业分别问询日常环境执法监管情况,了解到:2021年4月22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稽查中队)对该区域进行了夜查,发现3家企业存在环境管理问题,分别是:巩义市福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烘干工段2台滚筒烘干机后盖未盖,有少量废气未经处理设施外溢;巩义市茂泉净化材料有限公司三级碱液喷淋吸收塔下方有酸水滴漏现象,造成少量酸气外溢;巩义市益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1台滚筒烘干机上方有少量废气外溢。群众反映的“气味难闻”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1年4月2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针对巩义市福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巩义市茂泉净化材料有限公司、巩义市益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停产整治通知,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对巩义市芝田镇喂庄村净水剂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台账、厂容厂貌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升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水平。目前,巩义市福泰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巩义市茂泉净化材料有限公司、巩义市益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按照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相关要求,对烘干工段、污染防治设施主体再次进行密闭,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已办结

44

D2HA202104230002

郑州市巩义市东区新兴路附近,新兴家园二期小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五号楼三单元隔壁,气味难闻。

巩义市

土壤,大气

2021年4月24日,巩义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慈福苑小区5号楼3单元门前西侧墙角处露天堆集有大概5立方建筑垃圾,全部为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现场无难闻气味。经物业管理人员介绍,慈福苑小区属于新建小区,2020年12月1日交房后,业主陆续开始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为提升小区整体环境,实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物业公司于2021年2月份在小区5号楼3单元门前西侧确定一片空地用于临时存放建筑垃圾,并且建立建筑垃圾清运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建筑垃圾进行日产日清。

部分属实

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财信智慧服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4月25日上午,物业公司对原垃圾堆放处的建筑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所有建筑垃圾运往唐三彩路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下一步,巩义市紫荆路街道办事处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做到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小区干净整洁,为业主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已办结

45

D2HA202104210054
(第十五批)

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小区5号院南边,高铁经过噪声扰民。对郑州日报上的公示结果不满意,只是在小区围墙处种了一些树,没有任何实质性效果。二七区马寨的污水都流向汇泉西悦城,希望相关部门能解决。

中原区

水,噪音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关于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流向汇泉西悦城问题。经了解,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地下电力管网顶管施工时,工人不慎把污水管网顶破,污水无法正常排入四环管网,大面积污水回流至地势较低的东方北路,导致马寨镇大量污水沿东方路北头污水明渠外冒,向北漫入中原区金花路东端区域。由于金花路未建设完工,污水管网未交付使用,形成污水外溢。

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关于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流向汇泉西悦城问题。4月20日二七区城管局组织专业施工队和专业蛙人对管网进行疏通,剪除清理管道中的电力线缆,排除污水。目前,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主污水管道已疏通,东方路北头明渠已不再向外冒水。中原区对辖区内污染区域进行消杀保洁,加强与二七区马寨镇沟通协调,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46

D2HA202104210069
(第十五批)

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与西四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投诉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1、希望重新做一次噪音评估。2、希望政府出面协调,在高铁两侧安装隔音板。3、希望相关部门多出几个解决方案,供业主选择。

中原区

其他污染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已办结

47

D2HA202104210033
(第十五批)

郑州市中原区汇泉西悦城5号院南边,高铁经过噪声扰民,5号院这边也没有安装隔音墙,在报纸上看到了对于6号院旁边高铁噪声扰民情况的公示,认为种树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树木生长周期太长并且冬天树叶掉落,根本挡不住声音,环评手续也是几年前的,那时候这里还没有居民;5号院旁边正在建一个中学,以后噪声对学生影响也会很大。

中原区

其他污染,噪音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目前,郑州市第六十五中学项目正在施工,该项目2020年4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证号为建字第410100202009010号(建筑)。在中原区原环境保护局办理有《郑州市第六十五中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号为中原环建表〔2018〕007号。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距离郑西高铁300米,设计有隔音降噪措施,符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相关要求。

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由于郑州市第六十五中学正在建设,暂无法对噪音情况进行评估,待建成后将对噪声情况进行检测,如不合格将拒绝验收。

已办结

48

D2HA202104210031
(第十五批)

中原区西四环与陇海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5号院15号楼34楼,高铁噪音大,扰民。

中原区

噪音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

已办结

49

D2HA202104220071
(第十六批)

中原区西四环与陇海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5号院12号楼26楼,高铁噪音扰民严重,要求加隔音板。2.汇泉西悦城5号院西门口处,下水道生活污水积水严重。

中原区

噪音,水

交办情况与第十五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210054案件为同一问题。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关于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流向汇泉西悦城问题。经了解,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地下电力管网顶管施工时,工人不慎把污水管网顶破,污水无法正常排入四环管网,大面积污水回流至地势较低的东方北路,导致马寨镇大量污水沿东方路北头污水明渠外冒,向北漫入中原区金花路东端区域。由于金花路未建设完工,污水管网未交付使用,形成污水外溢。

属实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商讨征求降噪措施。
关于二七区马寨镇污水流向汇泉西悦城问题。4月20日二七区城管局组织专业施工队和专业蛙人对管网进行疏通,剪除清理管道中的电力线缆,排除污水。目前,二七区马寨镇工业路主污水管道已疏通,东方路北头明渠已不再向外冒水。中原区对辖区内污染区域进行消杀保洁,加强与二七区马寨镇沟通协调,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已办结

50

D2HA202104220065
(第十六批)

新郑市辛店镇前小庄村北头,三禾建材厂,夜间装卸石料,噪音扰民。

新郑市

噪音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设备设置在封闭车间内,原材料存放在密闭筒仓内。
(一)关于“夜间装卸石料”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生产产品为机制水泥瓦,原材料为水泥、石棉和制浆。生产工艺为原料→打料→搅拌→打浆→成型→养护→成品,生产过程中不涉及装卸石料。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设备封闭在车间内。生产期间主要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经查看近期噪声检测报告,数据显示生产期间噪声排放符合标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于2021年4月2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针对该企业夜间生产期间的噪声进行检测,数据显示新郑市三禾建材厂年产30万块真空成型水泥石棉瓦建设项目夜间生产时噪声排放符合标准。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要求辛店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已办结

51

X2HA202104220115
(第十六批)

举报人反映第四批(D2HA202104080063)的公示情况和事实严重不符,具体如下:
1.土壤污染,破坏生态没说明(林地的树被砍伐了几千棵,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在填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郑州市森林公安调取的卫片为证);
2.基本情况里指的58.32亩是破坏林地的亩数,林地总数985亩;
3.说王五辈通过他人联系医院进行回填,约1300车,19000立方,非举报的建筑垃圾(具体真实情况是,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结果一直告诉我们是村书记王刘杰没经过村委自己倒的,现在写成王五辈个人,是让王五辈顶罪,1300车和19000立方与事实不符);
4.林地生态破坏了以后按法律应该修复,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再送到正规消纳场(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中专家组评估可以达到种植要求存在疑问)
5.公示中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实际是19亩,是郑州森林公安局现场鉴定的,举报人还在鉴定结果上签字)
举报人诉求:
1.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出具破坏生态的鉴定报告,污泥的鉴定报告;
2.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应该和经开区纪委共同出具处理结果;
3.渣土和建筑垃圾希望全部处理;
4.依法追究村书记王刘杰的刑事责任。

经开区

土壤,生态

2021年4月23日,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1.举报人反映“土壤污染,破坏生态没说明(林地的树被砍伐了几千棵,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在填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郑州市森林公安调取的卫片为证)”。
举报人反映的“土壤污染,破坏生态没说明”。该问题在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四批(D2HA202104080063)回复时对破坏生态问题已做了说明。该问题在2017年5月份经开区农经委例行巡查中已被发现,是不法群众毁林挖沙行为。经开区农经委立刻采取措施,一是及时向郑州市林业局做了事件汇报,郑州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林政处李峰纪处长到达现场进行了查看;二是森林派出所、祥云办事处及祥云派出所相结合,组建挖沙毁林案件调查小组,第一时间暂扣挖沙机械,并依法传唤并询问了当事人王五辈(林地承包人)。经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及省司法鉴定中心多方取证调查显示:该沙坑是由多人次逐年蚕食,附近村庄村民需用沙时都会到该区域进行取沙,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性质难以认定。后经当事人现场指认,省司法鉴定中心核实:当事人王五辈挖沙面积较小,达不到《森林法》规定的非法占用并毁坏一般林地达10亩以上,市森林公安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法进行刑事处理,由属地部门进行回填。
举报人反映的“林地的树被砍伐了几千棵”问题。经查,该毁坏林地树种为刺槐,毁林所形成的沙坑是由多人次逐年蚕食,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性质难以认定。附近村庄村民需用沙时都会到该区域进行取沙,取沙时也会对树木进行破坏,具体被砍伐林木数目难以认定。
举报人反映的“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在填上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有郑州市森林公安调取的卫片为证”。经调查土被深挖了七八米形成的沙坑是由多人次逐年蚕食挖沙,实施违法行为时间较长,调查取证困难,性质难以认定。在沙坑回填的过程中该林地承包人王五辈,联系倾倒的渣土中夹杂建筑废弃物,并非举报的生活垃圾。
该反映问题为部分属实。
2.举报人反映“基本情况里指的58.32亩是破坏林地的亩数,林地总数985亩”。经调查,经开区国土分局工作人员曾对该毁坏林地沙坑进行测量,毁坏林地面积确实为58.32亩。因该林地周边与耕地毗邻,地形地貌复杂,林地总亩数未知。
该反映问题为部分属实。
3.举报人反映“说王五辈通过他人联系医院进行回填,约1300车,19000立方,非举报的建筑垃圾(具体真实情况是,郑州市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结果一直告诉我们是村书记王刘杰没经过村委自己倒的,现在写成王五辈个人,是让王五辈顶罪,1300车和19000立方与事实不符)”。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垃圾是村书记王刘杰没经过村委自己倒的”问题,祥云办事处成立专题工作组进行调查,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王刘杰参与倾倒建筑垃圾的证据,后续如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将移交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在沙坑回填的过程中该林地承包人王五辈,经私自协调后确实向前王村林地倾倒1300车约19000立方渣土。该问题并非让王五辈进行顶罪,在回填过程中林地承包人王五辈确实负有责任。
举报人反映的“1300车和19000立方与事实不符”问题,在此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第四批(D2HA202104080063)举报人反映的垃圾问题为17万方。该林地问题前期通过不同渠道被多次举报,且每次举报垃圾数量都有不同,因现场前期已进行整治覆盖,具体数量确实无法确定。
该反映问题为部分属实。
4.举报人反映“林地生态破坏了以后按法律应该修复,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再送到正规消纳场(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中专家组评估可以达到种植要求存在疑问)”。
经调查,举报人对公示结果中专家组评估可以达到种植要求存在疑问。该问题经开区原农经委2019年7月委托有资质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回填区域做了是否达到林地耕种标准进行了鉴定评估。经专家组论证认为,祥云办事处前王村东岗林地挖沙毁林回填地土层已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可满足林木生长要求。相关方案及论证报告已在此次督察交办问题第四批时进行了提交,但因相关证据材料较多,在政府公开公示时未能全部公示。
5.举报人反映“公示中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实际是19亩,是郑州森林公安局现场鉴定的,举报人还在鉴定结果上签字)”。经调查,此次督察第四批交办该问题公示中污泥堆放占地约3亩为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该问题时,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核查时的现状污泥占地情况。此次受理该举报问题后,经调阅2019年4月郑州市森林公安针对该问题的当时处理卷宗材料显示,污泥占用林地面积确为19.446亩。该反映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经开区管委组织相关局委及属地办事处调查核实,针对举报人反映情况逐项查证并予以回复。
针对举报人诉求的“林地生态破坏了以后按法律应该修复,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再送到正规消纳场”问题,因该回填区域的建筑垃圾及覆土目前已混杂在一起,不具备进行分类条件,经开区将参考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结果及专家意见,如当前回填整治土壤没有污染且能达到复林复绿条件,将对回填区域进行复林复绿,如果存在污染问题达不到相关复林复绿条件,后期将对垃圾进行清理。
针对举报人4个诉求的问题:
1.关于“生态环境部门和第三方出具破坏生态的鉴定报告,污泥的鉴定报告”的诉求;
针对沙坑回填整治问题,经开区原农经委2019年7月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回填区域做了是否达到林地耕种标准进行了鉴定评估。经专家组论证认为,祥云办事处前王村东岗林地挖沙毁林回填地土层已具备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可满足林木生长要求
针对林区内2018年时污泥现状,由郑州市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技术方案,经公开招标,施工单位为河北诚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0年9月开工,2020年10月完工,经第三方现场勘测测量,现场污泥总量约2973.4立方,采用污泥固化的处置方法,对存量污泥进行无害化治理,达到改良污泥成分、消减恶臭的技术要求,消除了存量污泥的环境危害。处理完成后的污泥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郑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有限公司检测,全部满足合同和设计要求。处理后泥质指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林地用泥质》(CJ/T362-2011)《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要求。
为消除群众顾虑,此次受理该举报问题后,经开区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及祥云办事处配合,再次组织对污泥现清理后区域及原存放地域进行全域检测。如检测结果达标,将对问题区域进行复林复绿,如检测结果不达标,将对原污泥存放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目前该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2.针对“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应该和经开区纪委共同出具处理结果”的诉求;
因郑州市森林公安局与经开区纪委隶属机构不同且业务部门不同,无法共同出具处理结果。
针对该举报问题,郑州市森林公安局前期已受理并对相关当事人王*辈、张*文等人进行了依法询问,并对相关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
针对该举报问题,经开区纪工委及祥云办事处纪工委前期也对涉及该问题的杨利、王刘杰、王军妮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处理。
3.针对“渣土和建筑垃圾希望全部处理”的诉求;
针对举报人该诉求,因该回填区域的建筑垃圾及覆土目前已混杂在一起,不具备进行分类条件,经开区将参考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结果及专家意见,如当前回填整治土壤没有污染且能达到复林复绿条件,将对回填区域进行复林复绿,如果存在污染问题达不到相关复林复绿条件,后期将对垃圾进行清理。
4.针对“依法追究村书记王刘杰的刑事责任”的诉求。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祥云办事处成立专题工作组进行调查,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王刘杰参与违法犯罪的行为,后续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52

X2HA202104220120
(第十六批)

对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六批)中,关于常庄水库附近建设公墓一事的回复,举报人表示不认可。

中原区

其他污染

交办情况与第四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100012、第六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120048案件为同一问题。
2021年4月11日,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处墓群位于常庄水库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原为刁沟村荒地,多年来刁沟村的回族村民在此处土葬。回族历来实行“速葬、薄葬、土葬”的丧葬习俗,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六条,“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因城市发展需要,2017年刁沟村村委及村民充分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市政道路建设及刁沟村改造项目推进,对村庄范围内原有分散的自然坟地进行集中整合,迁葬至该处原有墓地中,并明确专人负责,由村集体统一管理。为防止雨水冲刷,减少火灾隐患,村民对坟体进行简单加固,周边进行绿化。

属实

鉴于刁沟村回族历史遗存自然墓地形成年代久远,经积极协调沟通,郑州市目前尚无公益性民族公墓,短期内无法外迁。中原区将督促莲湖街道及刁沟村委会加强坟地管理,严禁对外销售出租,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按照民族习俗对周边进行绿化,对坟地内不必要的装饰进行清理,美化环境,消除视觉影响。

已办结

53

X2HA202104220117
(第十六批)

举报龙湖镇政府直接把污水排进龙湖内,导致水体黑臭,湖堤被毁。
排污地点:紫金山路与蟠龙路丁字路口向东150米,坝北;
毁湖堤地点:湖北岸,大桥西200米。

新郑市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罗垌水库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关于“龙湖镇政府直接把污水排进龙湖内”问题。
经走访罗垌水库周边的龙泊圣地、富田兴龙湾、唐宁1号、融侨城、维也纳湖畔、德丰麦卡伦等居住小区未发现污水直排入河口,未发现有工业企业的污水排入该湖的情况。
经现场调查,举报问题中反映的“排污地点:紫金山路与蟠龙路丁字路口向东150米,坝北”位置,实际是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利用在此铺设的临时管道将十七里河上游积水,抽取进入市政主管网,最后进入华南城污水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属于排污管道。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水体黑臭”问题。
由于罗垌水库为封闭河段,上游无清洁水源补充,水源主要为自然降水,由于常年雨水沉积,水体不流动,导致水质较差。该问题属实。
(三)关于“湖堤被毁”问题。
经现场调查,该举报问题反应的“毁湖堤地点:湖北岸,大桥西200米”位置为水库水位下降后形成的裸露河滩,在河滩处存在周边居民在此围垦种植蔬菜现象,没有毁坏湖堤,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加大对举报区域的巡查、排查力度,一旦发现排污现象及时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2、经查看第三方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水质较差。2020年11月,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向新郑市政府申请资金实施十七里河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4277万元,治理流域约8.2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河道清淤、生态修复、水质净化与循环工程等。目前,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准备进行专家论证。该问题反映的区域在治理范围内,待项目完工后,该区域水质环境将会得到改善。
3、4月17日,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河滩围垦种植蔬菜进行了彻底清理。下一步,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将持续对湖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岸线废水排放巡查,如再次发现类似在裸露河滩种菜或其他行为将立即处理。

阶段性办结

54

D2HA202104220073
(第十六批)

中原区陇海路与西四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5号院9号楼2403,高铁噪音扰民严重。

中原区

噪音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商讨征求降噪措施。

已办结

55

X2HA202104220082
(第十六批)

2016年连霍高速林带建设,征租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前庄王村500多亩土地。在高速路两侧各建了200米的绿化带。村两委及办事处将村中即将成熟的500亩小麦清除,把建筑垃圾和黄土掩埋到基本农田内。
举报人希望了解: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

土壤

2021年4月19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达该区域现场进行核查。土地现状为连霍高速公路南北两侧绿化带,种植有树木、草坪,目前地表上未发现有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针对群众提出的三个问题进行了调查: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据高新区有关部门2019年3月8日,委托第三方出具的《连霍高速K588-K590段北部场地岩土工程勘探报告》显示,“部分地块地下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属违法行为。
2.每侧200米绿化带是否违反政策。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8号)统一部署,规划建设的环城生态景观带。2018年冬季,根据省会铁路沿线生态廊道过境干线公路高速互通立交及出入口区域绿化工作指挥部下发的《郑州市林业生态廊道及绿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其树种和景观效果进行了再提升。
3.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和高新区国土规划住建局已于2021年4月15日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前庄王村连霍高速两边基本农田进行土壤污染检测和垃圾探查鉴定。目前因无法精确确定垃圾类型,具体位置和方量,待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置,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

部分属实

高新区管委会处理情况如下:
1.基本农田掩埋垃圾是否违法。
垃圾探查及土壤污染鉴定结果出具后,高新区管委会将依法依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数百万方垃圾如何处理。
鉴定结果出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由专业机构针对垃圾类型及数量制定处置方案,进行分类处置,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
3.书面告知申请人查处结果。
案件办结后,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郑州日报进行公示,告知申请人。

阶段性办结

56

D2HA202104220072
(第十六批)

中原区西四环与陇海路交叉口汇泉西悦城7号院14号楼17楼,高铁噪音扰民。

中原区

噪音

关于高铁噪声问题,2021年4月9日,收到第二批编号D2HA202104080048问题后,中原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汇泉西悦城项目南侧与郑西高铁的最近距离约为110米,该段高铁两侧无隔音装置,列车通过时存在噪音。4月11日,中原区政府函请郑州市铁路局制定相关降噪措施,解决高铁噪音扰民问题。4月13日,郑州市铁路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中原区对该区域绿化进行整体提升,美化小区周边环境,增加高铁与小区之间的绿植密度,降低噪音。

属实

4月26日上午,中原区相关人员专程赴郑州市铁路局进行对接,协调降噪措施事宜,目前正在等待郑州市铁路局答复,中原区将持续积极加强沟通。4月21日至24日,柳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汇泉西悦城5号院、6号院房屋内和7号院1栋西侧,共选取6个点位进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小区执行声环境功能区4b类,环境噪声限值:昼间70、夜间60),后续将对其他噪声敏感点持续进行检测。4月26日,柳湖街道召集业主代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项目建设方召开群众恳谈会,组建由街道、社区、业主、物业及项目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专班,及时征求汇总群众意见,建立日通报机制,向居民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促进问题妥善解决。4月27日,工作专班组织部分业主代表实地查看其他高铁附近区域降噪措施情况,商讨征求降噪措施。

已办结

57

D2HA202104220021
(第十六批)

郑州市新郑市梨河镇梨河村,新郑市永兴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污染环境;工业废渣在厂区周围挖坑填埋;废水通过机井(大门口进去200米左右)流入地下,污染水源;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新郑市

大气,土壤,水

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生产过程中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问题。
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经了解,该企业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原因于2021年3月初停产至今。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化氢,经“三级降膜吸收塔+水吸收+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内可闻见轻微气味,经查阅该企业近期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排放许可浓度限值。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工业废渣在厂区周围挖坑填埋”问题。
该企业的工业废渣为精馏工序产生的残渣,属于危险废物,每年产生量在1.5-1.8吨,存入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转运处置。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厂区周围土地进行排查,未发现挖坑填埋工业废渣情况,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厂区周围土壤进行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废水通过机井(大门口进去200米左右)流入地下,污染水源”问题。
经调查,该企业无生产废水,生产用水主要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建设有一个16米*8米*1.5米的应急池,用于安全应急使用。对该企业厂院内进行排查,未发现有机井,在企业东北方向厂界外30米处,有一口用于农田灌溉的机井;北侧200米处厂界外,有一口水井,供周围企业员工生活使用。2021年4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两口井进行取水检测,2021年4月25日,新郑市疾控中心对新郑市永兴工贸有限公司生活用水取样检测,待结果出来后做进一步处理。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要求梨河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已办结

58

X2HA202104220032
(第十六批)

新郑市郑州兴中塑料彩印公司,地址在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梅山路东侧。该企业生产时,经常不开启环保设备,生产废气刺鼻难闻,特别是晚上生产影响周边。举报人称该企业存在废气直排现象,排放超标,违法生产。

新郑市

大气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该企业印刷线自2021年4月19日停运检修,分切、制袋线正常运行,主要产污环节为印刷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安装有RTO设施收集处理。
(一)关于“该企业生产时,经常不开启环保设备”问题。
该企业主要产污环节为印刷产生有机废气,配套安装有RTO设施收集处理,印刷线及其配套的RTO设施安装有智能用电监控。生产时须先开启RTO设施,采用天然气辅助燃烧加热,产生的热量作用于印刷线,印刷工序才能正常运行,不存在“生产时经常不开启环保设备”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生产废气刺鼻难闻,特别是晚上生产影响周边”问题。
该企业位于富源路工业园,东侧为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机电安装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西侧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南侧为郑州市申翔商贸有限公司,北侧为郑州豫安防腐保温有限公司,周边无环境敏感点,无居民区。该企业建有密闭的厂房,印刷工序进行了二次密闭,配套RTO设施收集处理有机废气,生产时印刷车间能闻到刺鼻油墨味,车间外闻不到刺鼻漆味,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关于“该企业存在废气直排现象,排放超标,违法生产”问题。
该企业废气通过RTO设备收集处理,不存在直排现象,印刷车间二次密闭,且已按照排污许可要求于2021年3月8日完成本年度的自行监测,自行监测结果显示不超标。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齐全,不存在“废气直排,排放超标,违法生产”现象,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要求龙湖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已办结

59

X2HA202104220034
(第十六批)

新郑市河南福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在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陈庄村。该企业噪声大,秋冬管控期间从不停产,环保设备不达标或不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监控不达标,设备不达标。

新郑市

噪音

2021年4月23日,新郑市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举报件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关于“该企业噪声大”问题。
该企业所有生产设备位于密闭的车间内,生产过程中原材料装卸和除尘器风机以及物料运输车辆会产生噪音。新郑市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厂界噪声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白天最高值为59分贝,夜晚最高值为49分贝。该问题部分属实。
(二)关于“秋冬管控期间从不停产”问题。
2020-2021年秋冬季管控自11月5日至2021年3月15日,管控期间红色预警期间停产,橙色预警期间减产50%,黄色预警期间不管控。管控期间用电量为614.0682万度,9月份正常生产期间用电量为6211.2905万度,日用电量为310.5645万度,10月份正常生产期间用电量为4623.9387万度,日用电量为231.1969万度每日,管控期间日用电量为6.8229万度,远达不到正常开炉生产用负荷。
2020年10月10日该企业拟对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情况及环保设备进行提升治理。该企业于2020年11月5日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新郑分局递交了停炉报告,经查阅废气排放在线监控平台显示,各排放口于2020年11月5日凌晨3点在线数据显示停运。
该企业于2021年2月23日向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新郑分局递交了开炉调试报告,至3月25日陆续恢复正式生产。该问题不属实。
(三)关于“环保设备不达标或不使用,废气排放超标”问题。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上料、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配备有5套袋式脉冲除尘器,企业使用环保设备无相关强制标准要求,根据生产工艺及生产配套需求,有组织排放满足行业相关标准即可。该企业生产过程中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有废气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控,并且实时同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监控中心联网,生产过程中环保设备不使用,废气排放在线监控数据将异常高,排放量超过排放标准(颗粒物排放标准:10毫克每立方米),后台监控会报警并有相关记录,截至目前在线监控数据无异常记录。4月2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已委托河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4月27日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均达标。该问题部分属实。
(四)关于“监控不达标,设备不达标”问题。
按照要求该企业需要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备,并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监控中心联网,监控设备由河南牡丹联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安装,该公司安装5套废气排放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均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及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核查验收。
该企业使用的在线监控设备及后期运维由河南牡丹联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该环保科技公司的在线监控设备获得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符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要求新村镇、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

已办结

60

X2HA202104220092
(第十六批)

河南省国有企业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十四个分公司,近一百个收费站的污水处理工程形同虚设,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有的甚至直接污染淮河、黄河、南水北调等河流水源。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污水处理工程是2019、2010年实施的,在公司法人房益林的干预下,工程质量极为低劣,多次验收均不能达标,工程验收组公然用瓶装纯净水来检测,水质才得以过关。

市交通局

4月25日、26日,针对举报件反映收费站生活污水排放浓度不达标、乱排放等问题,郑州市交通局积极协调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员参加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境15个收费站点进行了实地检查核实。经查:除沟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未建设独立的污水处理站外,其余14个收费站均提供了水质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污水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准。检查时未发现“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有的甚至直接污染淮河、黄河、南水北调等河流水源”等问题。
综上所述,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境15个收费站点实地核实情况与举报反映生活污水排放浓度不达标、乱排放等问题不符。

不属实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配套污水处理站无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意见、规章制度和运行记录不完善、接驳市政管网无水质检测报告等问题,联合检查组向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建议,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诚恳接受,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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