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一批)
来源: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  时间:2021/04/23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十一批)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11批2021年4月2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4170070

郑州市二七区工人路401号滨河名家7号楼楼顶,违章建筑养鸽子问题。投诉人称4月17日已经投诉过该问题,公示结果称已经整改完毕,实际未整改。

二七区

其他污染

问题涉及的鸽子简易房位于二七区滨河名家小区7号楼,属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管辖,房主房屋为双层复式结构。房主系郑州市信鸽协会会员,2016年入会,持有中国信鸽协会会员证,发证单位为郑州火车头信鸽协会。房主在自家第二层楼顶使用铁皮和铁丝网搭建简易鸽棚一处,鸽棚距楼顶地面约50公分,饲养信鸽26只。现场发现有密闭粪桶,户主每天早晚各清理一次鸽粪,将鸽粪装入桶中密闭保存运走,在鸽棚内可闻到轻微的异味,鸽子发出的声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休息。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嵩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核实,该问题与第五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110079为同一问题,属于二次举报,鸽棚已于4月15日拆除到位。二次举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已办结

2

D2HA202104170052

郑州市登封市少林大道610号一楼西户(住宅房),18年是个饭店,一年后饭店搬走了,当初文庙街居委会和楼上居民达成共识,饭店离开时拆除烟囱以及下水管道,居委会未执行,至今未拆。

登封市

其他污染

2021年4月18日,登封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饭店在租赁期间,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文庙街居委会和举报饭店所在的居民楼上的住户未签订任何协议,属于饭店和房东的个人行为。该饭店在2019年少林大道升级改造期间已搬离,搬离时未将排烟管道拆完遗留一段烟囱,约15米长,饭店搬离时感觉烟囱不能重复使用没有利用价值,为节约成本就没有拆除带走,该房屋已闲置两年,无烟体排放。下水管道为该处居民一楼住户生活污水排放通道,无其它污染物排放。

部分属实

登封市政府组织人员对该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后,现场制定两条整改措施,一是组织人员对遗留的废弃烟囱进行拆除,于4月19日已拆除到位;二是对周围存在的下水管道进行核查,经核查,该下水管道现用于该处居民一楼住户唯一生活用水排放通道,无其它污染物排放,因此无法拆除。

已办结

3

X2HA202104170084

新密市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门组前任小组长魏素红,被举报人违法事实如下:1,在任期间,低价变卖国家土地资源,非法开采矿石资源,牟取私利,影响村庄附近环境;2,在任期间,收受贿赂,放任渣土车在村庄附近倾倒建筑垃圾。

新密市

土壤,生态

2021年4月18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一)在任期间,低价变卖国家土地资源,非法开采矿石资源,牟取私利,影响村庄附近环境经调查,魏素红,2008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门组组长,现任该村监委会委员。经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其在担任组长期间,没有非法开采矿石资源,不存在变卖国家土地资源。举报魏素红原任岳村镇火石岗村郭家门组组长属实,低价变卖国家土地资源,非法开采矿石资源,牟取私利,影响村庄附近环境问题不属实。(二)在任期间,收受贿赂,放任渣土车在村庄附近倾倒建筑垃圾针对该问题,新密市城管局工作人员对该村民组周边进行了现场查看,没有发现倾倒渣土现象,同时,又现场走访了该组现任组长、村民代表和部分村民,均表示没有发现村庄附近有渣土车倾倒建筑垃圾现象。新密市岳村镇纪检监察部门对反映魏素红同志涉及违纪行为进行了核实,经调查,魏素红在担任组长期间,没有收受贿赂行为。走访群众没有反映魏素红放任渣土车在村庄附近倾倒建筑垃圾现象。该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已办结

4

D2HA202104170064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沙口路交叉口,油脂化学厂院内违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噪声扰民。

金水区

大气,噪音

2021年4月18日,金水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1.河南守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良酷油化厂创意双创孵化园区内承租方河南新宝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改造装修过程中违规建筑施工。金水区执法局已于4月14日下午对该公司施工行为核查,无任何相关施工手续,要求该公司停止施工并张贴自行拆除公告,限期拆除,举报时该违建已停止施工。故“油脂化学厂院内违规建筑施工”问题部分属实。2.4月17日现场检查时,厂区内黄土裸露约100㎡未覆盖,建筑垃圾及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未覆盖,50米以上道路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导致产生扬尘问题。金水区执法局要求其立即整改。4月18日,针对“扬尘污染”问题,金水区执法局再次复查该工地,发现该厂区内建筑垃圾未覆盖,黄土裸露面积超200㎡,50米以上道路未采取有效降尘措施。故“扬尘污染”问题属实。4.4月17日,针对施工噪音的问题,执法人员委托第三方检测。4月19日,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噪音不超标。因此“有施工噪音”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1.金水区执法局对违规建筑施工依法依规进行拆除。2.4月17日,金水区住建部门对该工地下达《扬尘污染防治督查执法建议书》,将案件移交执法部门,并督促其对黄土裸露区域进行全面覆盖,对场区道路进行冲洗清扫,降低扬尘。3.4月17日,执法部门针对前期举报“黄土裸露,扬尘大”问题进行调查,向该工地施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金综执法责通字〔2021〕第20211507号)。4月18日立案,下达《立案审批表》(金综执法案立字〔2021〕第1330号)。4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综执法罚字〔2021〕第1485号),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4.4月19日,金水区执法局针对复查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对工地建设单位进行立案调查,下达《立案审批表》(金综执法案立字〔2021〕第1338号)。4月21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金综执法罚字〔2021〕第1487号)做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4月21日,已依法结案,完成整改。

已办结

5

D2HA202104170046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东路东边1、奥兰和园小区北门北边10米,原为农药厂旧址(现已拆除)地块,农药味道刺鼻,投诉人希望尽快治理,其还想知道奥兰和园小区地块是否达标。2、奥兰和园小区南门地铁六号线夜间施工,工地作业时灯光亮度太高。

管城回族区

大气

2021年4月18日,管城回族区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一)1、原农药厂地块:为消除未修复污染地块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管城回族区自然资源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及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检查、督促。2020年6月15日,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对该地块存在的问题向郑州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人民政府批示:“市土储中心依法履职,立即启动污染地块的监测、管控及剩余土壤修复工作”。2020年8月11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市人民政府批示:“由市工信局、国资委牵头成立专班推动此项工作,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土储中心、管城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协助配合推进。”。由于该修复项目于2019年4月被迫停工,截至目前,该地块未完成全部修复,现场检查时偶有气味散出。2、奥兰和园小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紫荆山南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查阅了“奥兰和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水质检测报告、土壤检测报告,报告中各项数据均在正常范围内,奥兰和园小区地块达标。(二)奥兰和园小区南门地铁六号线工地: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航海东路办事处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现场查看,施工场区存在一处夜间照明设备,高四米,亮度高。

部分属实

(一)1、原农药厂地块: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成立专班集体研究制定修复方案,尽快重新启动土壤修复工作。2、奥兰和园小区地块达标。(二)奥兰和园小区南门地铁六号线工地: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及航海东路办事处工作人员现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将高亮度照明设备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毕。

阶段性办结

6

X2HA202104170045

黄河滩有倾倒垃圾现象,举报人提供坐标如下:(34.8678010,113.8870550)、(34.8835979,113.8807333)、(34.8925474,113.8830667)、(34.8835979,113.8807333)、(34.9125614,113.7307370)、(34.8906850,113.8780394)。

郑东新区

土壤

4月18日,郑东新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1.坐标34.8678010,113.8870550属于郑州市中牟县飞地,经中牟县负责调查,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该点位情况不属实;2.坐标34.8835979,113.8807333属于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永定庄黄河滩区,现场确有倾倒垃圾现象,该点位情况属实;3.坐标34.8925474,113.8830667属于新乡市原阳县辖区,已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由新乡市原阳县负责调查;4.坐标34.8835979,113.8807333为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永定庄黄河滩区,现场确有倾倒垃圾现象,该点位情况属实(与第2个坐标点位重合);5.坐标34.9125614,113.7307370属于惠济区辖区,经惠济区负责调查,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该点位情况不属实;6.坐标34.8906850,113.8780394为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因该点位位于永定庄土地与原阳县土地交界处,原为黄河河叉,河水干枯后,原阳县群众为进出方便,私自垫出一条生产路,现场确有建筑垃圾留存,该点位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一)、属于郑东新区辖区内2、4(同2处点位重复)、6处点位垃圾,郑东新区管委会已于4月19日清理完毕并对路面进行平整。(二)、经与中牟县人民政府和惠济区人民政府核实,位于中牟县辖区内的点位1和惠济区辖区内的点位5均未发现有倾倒垃圾现象;点位3属新乡市原阳县,已上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郑州市协调保障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总协调联络办公室,由新乡市原阳县负责调查。(三)、郑东新区将加强对黄河滩周边巡查,坚决杜绝垃圾倾倒现象。

已办结

7

D2HA202104170015

郑州市中牟县刁家乡水沱寨社区,社区的污水管道与污水处理厂中间有一公里的距离未连接,污水排入社区中间的一个大坑内,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中牟县

水,大气

2021年4月18日,中牟县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一)污水管道与污水处理厂中间有一公里的距离未连接。根据现场核实,该社区尚未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位于该社区东北部,距社区约1公里,社区污水主管道需通过北部片区进入污水处理厂,由于北部片区尚未开工建设,主管道尚未连通。此问题属实。(二)污水排入社区中间的一个大坑内,气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根据现场核实,该社区分为南片区和北片区,南片区已建成3个化粪池,用于收集生活污水。东北角目前正在建设,有50余户房屋未完全建成,配套化粪池暂未建设,导致部分住户生活污水排入社区中部一处洼地(约300平米,水量约15立方),社区不定期抽取,送入市政管网,由隔壁村(牛家村)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有气味散发。此问题属实。

属实

针对问题1,中牟县刁家乡立即启动水沱寨社区污水主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项目,预计5月8日前,可全部完成管道开挖、对接、污水处理厂调试,实现社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截至4月21日,管道已全部铺设完毕,一体化提升泵站已经订购,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运营前的维护、保养工作。针对问题2,中牟县刁家乡立行立改,对洼地内污水进行抽取、淤泥进行清理,建设临时化粪池,进行污水收集。截至4月20日,临时化粪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每天定时抽取、处理。

阶段性办结

8

X2HA202104170049

举报人于2015年12月18日承包的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于寨村23亩土地被倾倒了建筑垃圾,导致土地损坏,无法耕种。举报人诉求:恢复土地原状。

新郑市

土壤

2021年4月18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举报问题反映的土地为龙湖镇于寨村第二村民组所有,经现场实地测量,9.6亩属于基本农田,剩余部分为荒沟。现场倾倒有建筑垃圾占用基本农田约100平方米,倾倒人为李银凤,覆盖建筑垃圾地段存在无法耕种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一)按照基本农田使用要求,新郑市龙湖镇已督促于寨村于2021年4月17日对该地块完成复耕。(二)按照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4月17日对现场踏勘初步意见,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提交破坏耕地鉴定申请,待鉴定做出后依法、依规处理。(三)新郑市龙湖镇政府与于寨村加强镇村两级联防联动,强化土地利用日常监管,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已办结

该举报问题与第九批编号D2HA202104150039反映问题一致,新郑市龙湖镇党委已做出组织处理,给予于寨村包村干部王明俊、支部委员荆子欣诫勉谈话。

9

X2HA202104170036

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西村镇西村吴某在自家老宅基地上违建大型厂房,占用邻居宅基地,生产管道,气味难闻,无手续,污水排到沟底,噪音扰民。遇检查时转移产品,多次举报未得到处理。

巩义市

大气,水,噪音

2021年4月18日,巩义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一)占用宅基地问题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巩义市西村镇西村吴某”现任巩义市西村镇西村村民组长。巩义市西村金信机械加工厂,实际受益人为牛某岳父吴某,该厂占用土地为巩义市西村镇西村村第一村民组集体土地,持有4处宅基地使用证,总面积为568.26平方米。吴某于2014年5月利用本人及其亲属宅基地改建厂房,当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吴某及其家人也在里面居住。该厂房现状为建设用地,规划为建设用地,经对照西村镇建设规划,该用地位于西村镇规划镇区发展备用地范围内。综上,吴进红改建后的车间所占面积未超出原宅基地使用证的批准面积,群众反映的“吴某在自家老宅基地上建厂房”问题属实,“占用邻居宅基地”问题不属实。(二)金信机械生态环境方面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气味难闻,无手续,污水排到沟底,噪音扰民”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西村金信机械加工厂环评审批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1.环评手续问题。巩义市西村金信机械加工厂于2020年11月23日在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平台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号:202041018100001230),查阅该单位《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显示:该单位于2021年3月19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2410181MA9FG6C66L001X),举报“无手续”问题不属实。2.污水排放问题。巩义市西村金信机械加工厂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工艺废水,企业职工及吴进红家庭生活(用水)废水经管道排入附近排水沟,举报“污水排到沟底”问题部分属实。3.噪声、气味问题。经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核实:4月18日巩义市西村金信机械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在执法人员对厂区内各车间、厂区检查过程中,虽没有闻到明显异味,未发生明显噪声,但该企业东紧邻吴甲某老宅基,南为树林,西面紧邻吴乙某老宅基,北30米为张甲某老宅基,结合企业生产工艺及厂界周边情况判断,群众反映“噪声”问题属实。4.“遇检查时转移产品,多次举报未得到处理”问题。经了解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环境执法人员:2019年前,该点位涉及露天喷漆问题,被当地政府依法拆除取缔,经营受益人与吴某无关。2020年后,生态环境部门未再收到相关问题的举报,当地政府通过宣讲相关政策等方式,吴进红自行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备案登记表等相关手续。综上,“巩义市西村镇西村吴某在自家老宅基地上违建大型厂房,占用邻居宅基地,生产管道,气味难闻,无手续,污水排到沟底,噪音扰民”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巩义市西村金信机械加工厂实际受益人吴某、负责人牛某表示自愿拆除生产设备,消除影响,接受巩义市西村镇人民政府帮扶及引导进入园区或搬迁。2021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对巩义市西村金信机械加工厂现场核查,该企业生产设备已拆除清理完毕。

已办结

10

D2HA202104170030

中原区梧桐街与须水河东路交叉口向东,铜强混凝土搅拌站违规建造,无手续。

中原区

其他污染

交办问题与第九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150019案件为同一问题,2021年4月16日,中原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现未建成。目前只建有一处二层框架结构构筑物(储存罐体),面积约150平方米和一处料坑基础,面积约200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未施工。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出具了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20-410103-30-03-054993),《关于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环境报告表》(中原环建表〔2020〕035号),但未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手续不完善。2021年1月,中原区资源规划分局已发现该问题,对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占地行为通知书》;3月15日,依法对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查处过程中。

部分属实

目前,该项目已停止建设。针对该公司现场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原区资源规划分局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对郑州同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及河南增硕实业有限公司土地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根据国营郑州市原种场与河南增硕实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国营郑州市原种场拟依法解除与河南增硕实业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收回土地,要求其在5月20日前完成临时建筑拆除。

阶段性办结

11

D2HA202104170063

金水区金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省公安厅燕南家属院小区,有人非法在小区内锯树,毁坏树林。

金水区

生态

2021年4月18日,金水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小区东北角有11棵洋槐树,树木低处枝杈有不同程度的人为折断,地上散落有一些树枝,但未发现使用工具锯树痕迹,树木主干无损坏。经询问小区物业经理杨恩波得知,物业从2004年开始接管小区,此处树木自小区建成就存在,日常由物业负责施肥、修剪。近期正处于槐花盛开季节,近两天陆续有小区居民到此采摘槐花,采摘过程中造成树枝折断。故“有人非法在小区内锯树,毁坏树林”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政府责令相关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1.要求该小区物业对散落枝叶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管理,对居民采摘槐花行为进行劝导。同时,在树木周边和树干上设置温馨提示,提醒居民爱护树木、不要采摘。2.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居民宣传爱护树木的理念。4月19日,印发《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已在小区楼院内张贴,并向小区居民发放宣传页,进一步宣传爱护数木的环保理念和毁坏树木花草的处罚条例,倡导居民爱护小区绿化,严禁再出现因采摘造成树木损坏的情况出现。截至4月21日,已完成整改。

已办结

12

X2HA202104170065

1、郑州市惠济区刘寨办事处东风路与丰乐路向南50米路西侧,每晚11点到次日凌晨2点期间有近20个摊位露天烧烤,产生油烟污染,污水横流,垃圾遍地。2、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东风路的东北角、西南角每晚11点到次日凌晨2点期间地摊存在油烟污染。

惠济区、金水区

大气,水,土壤

问题1:2021年4月18日夜间至4月19日凌晨,惠济区组织工作人员对东风路和丰乐路进行巡查。现场检查时发现东风路和丰乐路交叉口向南路西,发现占道经营摊点9个,其中有鸡蛋灌饼、炒面等少部分摊位存在少量油烟污染,未发现污水横流和垃圾遍地现象。2021年4月19日夜间至4月20日凌晨,惠济区城管局刘寨执法中队再次对东风路和丰乐路进行巡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问题2:举报问题位于金水区与惠济区交界处,2021年4月18日23时,金水区执法局执法人员和南阳新村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现场无地摊占道经营及油烟污染情况。4月19日早11时,金水区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该地,现场无地摊占道经营及油烟污染情况。2021年4月18日夜间至4月19日凌晨,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惠济区城管局刘寨执法中队组织人员对东风路和南阳路交叉口东北角进行巡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未发现污水横流和垃圾遍地现象,不存在油烟污染。4月19日夜间至4月20日凌晨,惠济区城管局刘寨执法中队再次对东风路和南阳路进行巡查,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经走访附近居民和商户了解,南阳路与东风路的西南角晚11点到次日凌晨2点,之前曾存有煎炸小地摊占道经营现象,产生油烟污染。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对其中一辆拒不配合执法的摊位经营用车进行了登记保存,并按一般程序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对其他摊贩进行劝离并发放告知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夜班机制,每天安排两名执法人员22:00至次日凌晨3:00执勤;三是督促沿街门店做好门前四包。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夜班机制,每天安排两名执法人员22:00至次日凌晨3:00执勤;二是督促沿街门店做好门前四包。三、金水区、惠济区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彻底杜绝该处占道经营情况,防止此类问题反弹。

已办结

13

X2HA202104170052

郑州地铁五号线离居民区过近,噪声,振动扰民。严重影响周边业主生活。举报人要求,解决问题,对周边住户进行搬迁也可以。

管城回族区

噪音

经调查,2019年5月6日,建业香槟圣园、盛煌燕归园等小区居民曾委托河南电视台民生频道向地铁集团反映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产生较大噪音。根据实地查看,地铁进出有噪音和振动情况存在。经由管城区政府牵头组织地铁中州大道车辆段与燕归园小区居民、建业香槟圣园居民分别在2019年5月、8月、9月召开协调会,改进地铁降噪措施,降低噪音和振动。经协调,地铁公司在车辆段北侧设置2米高声屏障,降低车速,并将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等一系列降噪措施。2021年4月15地铁公司承诺拆除五号线试车线,目前拆除工作已经结束。

属实

1.2021年4月14日,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制定了检测方案。在进场检测时遭到居民以“(1)试车线拆掉了,检测没有意义;(2)检测机构不够专业”的理由拒绝。经协调,2021年4月20日,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进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确定监测点,制定监测方案。五日可出检测报告。2、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根据检测报告结果进一步制定降噪、减震措施。

阶段性办结

14

X2HA202104170039

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西四环沟赵收费站往南70米路东有个水泥路口,再向东走300米路东有个无名废品站。内有三台铲车没有环保标志,里面有台泡沫机,环境脏乱。

高新区

其他污染

案件交办后,高新区组织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联合调查处理。经查,该废品收购站从事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家电、废玻璃等废旧物资回收、暂存、分类、打包、销售,主要设备有废纸打包机2台、瓶砖打包机1台、泡沫压块机1台。废品经分类打包后销售外运,不进行拆解、水洗等加工。该企业仅有铲车及叉车各一台,出厂日期分别为2020年4月21日和2017年10月,均为国三排放标准,已悬挂环保牌照,符合郑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用车要求,举报不属实。一台泡沫压块机位于厂区后方一密闭车间内,检查时该机器未使用。经查,泡沫压块机在运行过程中确有少量泡沫碎屑粉尘产生,废品收购站现场存在废旧物资分类堆放混乱、作业环境脏乱差问题,举办属实。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三十九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该废品收购站未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范围内。

部分属实

针对该废品收购站存在的问题,由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对其下达停业整改单(编号20210418001),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采取措施:一是将现存的废品分类整理,规范存放,尽快转运销售处理,整治期间不得继续进行废品收购;二是对作业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将车间泡沫碎屑、纸屑及粉尘彻底清扫,确保车间干净整洁。目前,高新区相关部门及双桥办事处工作人员轮班值守,督促整改,要求于4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未办结

15

X2HA202104170009

举报河南省荥阳市两个环境违法问题:1,莲花街与创新大道交叉口向北二十五米路两侧垃圾多,扬尘大;2,路东小胖烧烤园门口黄土裸露两千平方米,且门口两家废品站脏乱差。

高新区

大气,土壤

交办问题涉及的两个地址属于郑州高新区沟赵办事处。2021年4月18日,高新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据查,莲花街与创新大道交叉口向北二十五米为岗崔通向大师姑的土路,道路两侧未发现生活垃圾或其他垃圾,举报不属实;路东小胖烧烤园门口,黄土裸露已全部覆盖完成,目前未发现黄土裸露迹象,此处为林场苗圃,苗圃里有两处看护彩板房,因有人居住,产生部分生活垃圾,非废品收购站,现生活垃圾已清理完毕。

不属实

针对上述问题:1.莲花街与创新大道交叉口向北二十五米路两侧垃圾多,扬尘大,举报不属实。2,路东小胖烧烤园门口黄土裸露两千平方米,且门口两家废品站脏乱差,举报不属实。下一步高新区加大巡查力度,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

已办结


16

X2HA202104170006

郑州新密市来集镇王堂村会计主任王利敏、原副支书王聚东依仗特权从我村桧树亭煤矿转运煤矿石,堆积在王堂村小西沟老耐火厂院内造成空气污染严重,道路压坏、尘土飞扬,群众们敢怒不敢言、怨声载道。曾在2018年6月20日在原支书王福聚老宅院内堆积煤矿石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取缔过,现已死灰复燃。

新密市

大气

问题1:郑州新密市来集镇王堂村会计主任王利敏、原副支书王聚东依仗特权从我村桧树亭煤矿转运煤矿石,堆积在王堂村小西沟老耐火厂院内造成空气污染严重,道路压坏、尘土飞扬群众们敢怒不敢言、怨声载道。2021年4月18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来集镇政府联合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王利敏为新密市王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原为来集镇王堂村支部委员,公司人员王聚东原为王堂村副支书,2020年11月该村委换届后,两人均不再在该村党支部任职。该公司在小西沟老旧厂院内堆放的煤矸石为露天堆放,部分用防尘网覆盖,堆场内无生产设备。由于小西沟老耐火厂地处煤矿沉陷区,道路虽硬化,路面因沉陷和年久失修有不同程度破损。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问题2::曾在2018年6月20日在原支书王福聚老宅院内堆积煤矿石被中央环保督察组取缔过,现已死灰复燃。2021年4月18日,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对王福聚老宅院内煤矸石堆场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位置现已复种农作物。经调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1、2021年4月18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对王利敏煤矸石堆放,下达《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新密环违改字〔2021〕064号),并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进行立案调查。2、来集镇政府责令王利敏将堆存的煤矸石清理、恢复原貌。截至2021年4月21日,已整改到位。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今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来集镇政府将加强现场检查频次,严防该煤矸石堆场死灰复燃。

阶段性办结

17

X2HA202104170010

荥阳市广武镇南董村有两家废品回收站:1,南董村西头,大行废品站有两台行吊,噪声扰民。2,南董村村东头可耕地内有一废品回收点,环境脏乱差。

荥阳市

土壤,噪音

2021年4月18日,荥阳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针对“南董村西头,大行废品站有两台行吊,噪声扰民”问题,经核实,该单位主要收购工矿企业废旧设备。场地内有截断机1台、打包机1台、抓机1台,行吊4台。该收购点东西方向均为空地,距离南侧居民区约20米,距离北侧居民区约200米。经现场监测,该公司南厂界噪声监测结果为71.8dB,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该公司厂界噪声超标。举报问题属实。针对“南董村村东头可耕地内有一废品回收点,环境脏乱差”问题,经核实,该收购点主要收购废铁、废纸箱、废塑料等杂项废旧物资。现场没有任何生产设备,但现场地面浮土较大,整体环境脏乱。

属实

针对河南荥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过近,产生噪声扰民,以及杨敏收购点无证经营的情况,荥阳市广武镇政府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荥阳市供销社,依法对其进行清理取缔。目前,河南荥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正在24小时全力组织人员车辆进行搬离,预计4月28日前清理完毕;截至4月21日,杨敏收购点已清理完毕,为防止死灰复燃,广武镇人民政府出动铲车,对其现场活动板房及围栏进行拆除。

已办结

18

X2HA202104170048

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的郑州市新郑垃圾发电厂长期排放刺鼻气味,空气污染,污水乱流,垃圾到处都是,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新郑市

大气,水

2021年4月15日,新郑市组织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一)关于“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贾咀村的郑州市新郑垃圾发电厂长期排放刺鼻气味,空气污染”问题。1、经查看生产现场、生产工艺等,同时调阅历史生产运行烟囱监控视频及烟气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烟气治理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净化处理工艺,经80米烟囱排出,所有外排数据24小时与国家生态环境部联网。2、全密闭垃圾专用运输车辆通过该公司密闭运输通道,并经过三道密闭门,将垃圾倒入全密闭垃圾仓,在垃圾倾倒过程中,采取负压措施,垃圾仓产生的异味经过一次风机引入焚烧炉焚烧,倒完后密闭门自动关闭。现场调查时,存在处理后的废气排出情况,但公司厂区及周边未闻到刺鼻气味。该问题部分属实。(二)关于“污水乱流”问题。该公司污水产生源有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软水机软水制备废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1、生活垃圾处置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及生活污水全部通过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站(采用“自清洗过滤器+初次沉淀池+IC高效厌氧反应器+两级AO生化系统+UF超滤+NF纳滤+RO反渗透”的组合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焚烧炉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不外排。2、软水机制备废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为清洁排污水,外排水安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定期有第三方运维单位维护,设备运行正常,外排水水质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未出现超标现象。3、现场调查时,未见有“污水乱流”现象。该问题不属实。(三)“垃圾到处都是”问题。公司入厂垃圾为新郑市及周边村镇生活垃圾,入厂垃圾均采用全封闭罐/箱式垃圾运输车辆,地磅过磅后,经封闭垃圾引桥运输卸至封闭垃圾储仓,经发酵后,送由全密闭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未见有“垃圾到处都是”的情况。同时,辛店镇政府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反映不存在垃圾到处都是和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情况。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新郑市将继续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要求企业内部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指标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19

X2HA202104170040

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七里庙村去往朱垌村的路上有几个铝石窑厂,原材料及成品露天堆放,扬尘很大,使用原煤生产,无烟尘处理装置,气味刺鼻,七里庙村周边矿坑被私挖乱采,土地千疮百孔,耕地被破坏。

登封市

大气

2021年4月18日,登封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一)关于反映“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七里庙村去往朱垌村的路上有几个铝石窑厂,原材料及成品露天堆放,扬尘很大,使用原煤生产,无烟尘处理装置,气味刺鼻”问题现场调查时,登封市隆祥耐材有限公司第二、第三生产线和登封市丰华工贸有限公司第六生产线处于停产状态,原料存放于厂区的原料库内,未发现有易产生扬尘的原料存放原料库外。现场未有原煤存在,未闻到刺鼻气味。两家铝石窑企业的燃料为天然气燃料,产生的废气经过脱硫脱硝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未发现使用原煤的现象。成品为硬质不规则块状物体,不产生扬尘。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所有铝石窑企业进行安全提标治理,改用管道供气,近年来两家企业一直处于停产改造状态。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二)关于反映“七里庙村周边矿坑被私挖乱采,土地千疮百孔,耕地被破坏”的问题经调查,反映人反映的“七里庙村周边矿坑”位于登封市宣化镇朱垌村五组北坡,该矿坑为八十年代历史遗留土矿坑,于1988年废弃至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七条,经国土部门现场测量,杂物堆放区域占用工矿用地1007.03平方米,没有占用耕地,现场没有发现私挖乱采现象。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监督,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加大对大气污染源的管控力度,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登封市宣化镇组织人员对历史遗留土矿坑进行了覆土修复。目前已覆土修复到位。今后,登封市宣化镇政府将持续开展巡查工作,做好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对私挖乱采行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查处一起。

已办结

登封市宣化镇纪委对宣化镇政府包村工作队队长许元青、宣化镇朱垌村支部书记冯占怀给予了诫勉谈话处理。

20

X2HA202104170030

郑州市金水区纬一路1号院瑞园小区2号楼,存在下列问题:1.负二楼地下室到处都是大小便,恶臭扑鼻;2.负一楼脏乱差,地面坑洼不平,还有人用木板建储藏室;3.地下车库扬尘大;举报地点为河南日报社下属公司开发项目,长久以来无人介入报道。举报人请求督促河南日报社尽快完成整改。

金水区

大气

2021年4月18日,金水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情况如下:1.负二层整个地下室,长年未清扫,到处积尘严重,可见多处大小便,恶臭扑鼻。故“负二楼地下室到处都是大小便,恶臭扑鼻”问题属实。2.负一层清扫保洁不到位,地面不洁,多个位置乱堆放杂物、多处地面坑洼不平、地下室东侧有两处木板储藏室,均为个人所搭建。故“负一楼脏乱差,地面坑洼不平,还有人用木板建储藏室”问题属实。3.一号楼和一、二号楼中间的负一层地下车库存在积尘。故“地下车库扬尘大”问题属实。

属实

针对该问题,金水区制定整改措施,彻底进行整改。1.对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约谈,下达《郑州市金水区综合执法局现场检查(勘验)笔录》。2.要求物业公司立即对地下车库地面脏污进行清扫冲洗,修补地面坑洼不平,封闭通往负二层的通道,拆除木板储藏间。3.经八路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和广电社区对以上问题定期回访,督促物业公司不再出现类似问题。截至4月21日已整改完毕。

已办结

21

X2HA202104170019

郑州市二七区中原东路兑周村,早在5年前就以”棚户区改造“立项,并随即扒去一小部分,停工到现在没有进展,留下的”杂乱差“没人管,只有遇到卫生大检查才有人出面清理应付。位置:东交大学路(黄河饭店),西交嵩山路(市政府市人大)

二七区

土壤

接到该举报问题后,二七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一)早在5年前就以棚户区改造立项,并随即扒去一小部分,停工到现在没有进展问题。兑周村连片棚户区改造项目2015年9月启动。启动后,由于拆迁未能清零,安置房存在缺口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二)留下的“杂乱差”没人管,只有遇到卫生大检查才有人出面清理应付问题。兑周村卫生原来由村委会自己管理,因该村改造项目拆迁,村委不再管理。因该区域居住居民情况较为复杂,既有单位楼院,也有无主管楼院,还有村民宅院,且楼院里只有少部分原住居民居住,大部分都是外来务工租房户,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时常会出现随手乱扔垃圾和堆放杂物的情况,加之项目区域是开放式的,一些盲流会出入村内捡拾翻倒垃圾,导致该区域环境卫生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为做好该区域管理,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专门聘用了4名人员对该区域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同时,每年结合重大节日、活动进行全面整洁,不存在无人管理和卫生大检查应付的现象。

部分属实

一是安排人员对兑周村区域进行全面大扫除,并将垃圾桶全部更换为分类环保垃圾桶。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二是加强对该区域周边环境卫生的巡查监管,明确分包领导和专人负责,定期巡查,定期打扫,将卫生保持、家园清洁落实到日常。三是大力开展卫生宣传和创建工作,提高居民卫生意识,保持村内卫生干净,确保上述问题不再发生。四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妥善解决安置房缺口问题,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密切与企业对接,推进项目进展。

已办结

22

D2HA202104170031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河和八面神桥交界处,废品收购站,占用道路,无手续,机器噪音。在往西一百米丁字路口西北角,多家小作坊,无手续,气味难闻。

高新区

噪音,大气

问题1:废品收购站,占用道路,无手续,机器噪音。案件交办后,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创新发展局、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梧桐办事处及中原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联合调查处理。经查,该废品收购站名为郑州钢海贸易有限公司,办理有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暂存、打包、销售,废旧金属经打包后销售外运,不进行拆解、破碎、水洗等加工,该废品回收站作业时打包及航吊机器噪音较大,部分较大的废旧金属件放置在厂区东侧道路上,对过往车辆通行造成了一定影响,现场存在废旧物资露天堆放混乱、作业环境脏乱差。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问题2:在往西一百米丁字路口西北角,多家小作坊,无手续,气味难闻。案件交办后,高新区及中原区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开展联合调查处理。经查,该区域应为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该公司由于蒸气问题(热源厂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停)停产,生产设备基本拆除,院内空余厂房出租给多家公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一)生产性企业6家:郑州卓能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法人张荣道,主要从事变速箱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郑州文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韩善文,主要从事机电设备、液压油缸、千斤顶、液压设备、汽车配件、农机模具及零部件的生产及销售。郑州德众超硬材料工具有限公司,法人张国胜,主要从事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切削机床、金属工具、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郑州埃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法人刘金凤,主要从事食品饮料包装机械部件、橡胶塑料部件的设计、制造。郑州立达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法人聂学义,主要从事各类电力设备、管道、结构件的生产加工;电力设备安装维护与维修。郑州拜伦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法人王欣,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维修。以上6家公司均从事机械加工,其中郑州文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未验收,郑州拜伦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其他公司暂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物流仓储公司6家:河南有点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餐饮企业管理;餐饮服务。河南萃茗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批发零售兼网上销售。河南惠宜康诚商贸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等用品的销售。郑州海天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快递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郑州玉嘉纺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服装服饰的生产、销售。河南骏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以上6家公司均办理有营业执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以上6家公司均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三)铝材加工部1家,该铝材加工部主要从事铝材切割组装,切割工序配套有袋式除尘器,未办理营业执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三十、金属制品33,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围。以上13家单位均租赁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厂房经营,生产加工过程中废气排放量较小,无明显异味,检查时发现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4月停产后,污水处理站收集调节池内长期集存的废水未及时处理存在异味气体产生现象。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问题1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郑州钢海贸易有限公司存在的露天作业、脏乱差等问题,高新区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将现存的废品规范存放,尽快转运销售处理;对作业环境进行清理整治,确保干净整洁。高新区工作人员轮班值守,督促整改。目前,该废品收购站正在进行废旧物资分类销售处理,同时对现场环境进行保洁清理,计划于4月30日前全部清理整改到位。问题2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院内企业存在的问题,一是对郑州豫星纺织印染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该公司于4月23日前将积存的废水转运到废水合同处置单位—郑州金州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妥善处理。二是针对郑州文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未验收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已立案调查,下发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环责改字〔2021〕162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5月15日前完成环保验收;针对郑州拜伦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新大队已立案调查,下发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环责改字〔2021〕163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4月30日前办理相关环保手续。三是加强该区域环境监管,督促各企业规范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避免因环境问题引起群众信访投诉,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未办结

23

D2HA202104170053

郑州市登封市石道乡陈村三组南边,货站堆满了大量的煤,粉尘污染严重。

登封市

大气

2021年4月18日,登封市组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登封市石道乡椿庄集运站院内有一彩钢瓦密闭仓库,长110米、宽32米,约3520平方米,里面堆有大量原煤,仓库和大门有部分破损未按要求密闭到位,仓库里面的原煤因存放时间过长一直处于覆盖状态。仓库东面露天堆有货煤800吨左右,用防尘网和部分土工布覆盖到位,现场有两台雾炮机,洒水车一辆,有日常洒水防尘记录。堆满了大量的煤问题属实;粉尘污染严重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登封市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群众举报问题进行核查后,现场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由石道乡政府督促河南登封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日常管理按照环评报告要求执行。二是要求该站台于4月26日前将露天堆放的原煤入库存放,未入库的原煤覆盖到位做好降尘处理措施,并将仓库和大门破损的地方修补到位。三是根据日常储存需求增加库房面积,确保站台所有货物入库存放,防止货物存放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问题。四是完善喷淋设备,在库房内加装喷淋设施,库房外加装6台雾炮机和2台移动雾炮机,达到日常业务期间厂区全方位降尘全覆盖要求。五是要求石道乡政府加强属地责任,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巡逻,防止环境违法事件发生,给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阶段性办结

登封市石道乡党委对石道乡陈村支部书记肖建民同志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并要求其在党委扩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

24

D2HA202104170065

郑州市金水区龙翔八街恒大悦龙花园东边,高铁噪音扰民。(无隔音板)

郑东新区

噪音

针对案件反映的问题,郑东新区管委会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恒大悦龙花园小区与石武高铁直线距离约80米,小区与高铁之间建有宽约70米、高约10米的绿化带,该段高铁两侧确未安装隔音板等隔音装置。当晚十点后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恒大悦龙花园小区东侧围墙外选取3个点位进行了噪声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恒大悦龙花园东侧dB(A)分别为1#点53.0和53.7、2#点69.0、3#点54.2,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排放标准(昼间55、夜间45)。该区域确实存在夜间噪音超标现象。

属实

对于案件中提及的“高铁噪音扰民。(无隔音板)”的问题,2021年4月19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已向中国铁路郑州局发函,请其派专人调查,增设隔音设备,减少高铁噪音污染。4月21日,中国铁路郑州局复函说明该铁路专线噪音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且铁路规划、建设、验收手续完备,运营依法合规。4月22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再次向中国铁路郑州局发函,请铁路局对被举报区域铁路沿线是否存在噪音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并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前东区管委会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此案件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进行持续监测,进一步了解高铁噪音对小区产生的影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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