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郑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环督函〔2020〕9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27  

编号

县区

污染源名称

交办问题

调查情况

整改进度

处罚问责情况

HN-201916-002

登封市

登封市诚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混凝土生产统计单,发现该企业12月4日生产混凝土,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20年03月13日,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东华环境监察中队联合东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督办的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经查,该公司正在按照登封市工信局关于工业企业深度治理的标准要求以及郑州市商砼行业创行业标杆要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该公司自2019年11月18日接到郑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后,(根据郑州市2019年-2020年秋冬季应急管控清单)已积极采取应急减排响应措施实施了全面停产,停产至2020年2月16日正式复工(复工原因:2020年2月15日登封市工业企业进入复工复产程序,该企业为第一批复工复产名单内企业)。关于督查组发现问题经现场检查(勘察)调查核实,该企业与银行存在信贷关系,受信贷条件限制,企业需每月存在生产数据,为保证企业银行信贷正常流转,该企业把11月18日停产前生产的混凝土,延迟统计时间至12月4日,故出现了该企业停产过程中存在(12月4日)生产混凝土的统计结果(统计单)。致使环保部督查组于2019年12月7日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误以为该企业在2019年12月4日有生产迹象。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自2019年11月18日接到郑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通知后(根据郑州市2019年-2020年秋冬季应急管控清单)已积极采取应急减排响应措施实施全面停产至2020年2月16日。针对该公司存在统计时间延迟的行为,现场调查人员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公司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及时统计相关数据,不允许再次发生此类现象。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东华镇政府加大对该公司的现场检查频次,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全面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HN-201916-004

登封市

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车辆管理记录表及企业运输监控视频,发现11月28日有一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P7A658)进行物料运输,11月30日一辆国四重型车辆(豫QC2163)进行物料运输,未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2019年12月12日,由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石道中队执法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登封市银岭建材有限公司按照2019年11月19日《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调整为Ⅱ响应的通知》,并结合“一企一策”,及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Ⅱ响应要求。在厂区大门悬挂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出运输物料,由于企业内部无法识别车辆排放标准,导致11月28日有一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P7A658)进行物料运输、11月30日一辆国四重型车辆(豫QC2163)进行物料运输,造成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未落实到位。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下一步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送表矿区党委、管委加大工作力度,安排专人进行落实监督。一是要求辖区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一厂一策”要求;二是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对企业内部员工进行学习培训,理清重型货车的排放标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三是要求该企业制定工作目标,加快对厂区门禁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用数据加人工的手段,及时识别车辆信息,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HN-201916-006

登封市

登封绿地嵩山特色小镇一期项目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属于郑州市二类民生工程,通过查阅过磅台账,发现该项目11月29日至12月1日混凝土供应企业为登封市祥和混凝土有限公司(非郑州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环保标杆示范企业),未落实郑州市关于“经市政府批准的民生工程项目,管控期间施工所需混凝土全部从郑州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环保标杆示范企业中选取”的要求

2019年12月12日,由市控尘办执法人员联合少林街道办事处规划办对该工程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项目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用地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为登封市二类民生工程项目。

少林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11月29日督查时,发现该工地没有按要求违规使用标杆企业混凝土,立即以整改通知书形式通知施工方立即整改,停止在管控期间使用非标杆企业混凝土。

2019年11月19日启动橙色管控时,少林街道办事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管控精神到辖区内的企业和工地,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辖区内的企业和工地同时向少林街道办事处递交了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管控承诺书。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1、少林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11月29日巡查时已发现该问题并及时通知项目方立即停止使用非标杆企业混凝土。2、项目施工方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了整改,既立即停止使用非标杆企业混凝土。3、施工中严格按照橙色管控要求和扬尘治理8个100%要求施工。

 

登封市城管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依法对该施工工地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人民币二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HN-201916-007

登封市

文化体育旅游服务中心项目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二类民生工程)正在施工,通过查阅车辆出门证,发现该项目在12月2日、12月10日分别有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AV0501、豫CD9798)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2019年12月12,由嵩阳街道办事处环保办联合市控尘办督查一组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时,该工地(二类民生工程)正在施工,通过查阅车辆出门证,发现该项目在12月2日、12月10日分别有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AV0501、豫CD9798)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要求该工地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并通知材料供应商在物料运输时禁止使用环保不达标车辆,并加强门卫监管制度,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施工工地。

HN-201916-008

登封市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企业大门监控视频,发现12月2日23时8分有车辆进行载货运输,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黄色预警管控要求停产期间禁止运输

2020年3月12日,由送表矿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石道中队执法人员对华众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通过调阅企业大门监控视频,发现12月2日23时8分有车辆进行载货运输,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黄色预警管控要求停产期间禁止运输。由于该公司当时没有安装车辆识别系统无法辨别国几车辆,现已安装车辆识别系统。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已安装车辆识别系统。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送表矿区党委、管委加大工作力度,一是要求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环保措施和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三是加强门卫人员管理,依托车辆识别系统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

HN-201916-009

登封市

登封市腾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企业11月27日、12月4日、12月5日供货计划信息表,发现该企业有生产行为,未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20年3月12日,由唐庄镇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唐庄中队执法人员唐耀东、郝伟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该企业的供货计划表是销售部门向生产部门提前拟定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货,11月18日起应急天气橙色管控,该企业没有生产。电业公司提供的该厂2019年11月27日、12月4日、12月5日用电量显示,该厂用电量低,不具备生产用电量。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责令该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预警天气管控措施落实。

HN-201916-010

登封市

登封嵩峰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在登封嵩峰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南侧发现一辆流动黑加油车(豫AA108M)。

2020年3月13日,由大金店镇工业办联合登封市交警大队及大金店镇派出所对督办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在登封市大金店镇登封市嵩峰建材有限公司厂内南侧,发现一辆豫AA108W号流动加油皮卡车,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状态正常,未发现车辆及驾驶员存在问题。经登封市公安局大金店派出所民警查证核实,皮卡车上放置的油桶内装载的是柴油,是个人从加油站购买自用。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车辆已经由登封市大金店镇派出开走并介入调查,大金店镇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

 

HN-201916-011

登封市

登封市龙岩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发货单,发现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12月11日)使用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AU2278)进行物料运输

12月15日,由大冶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和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大冶中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通过查阅发货单,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使用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进行物料运输(豫AU2278车辆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拉砖)。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人员已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HN-201916-012

登封市

登封市祥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企业混凝土生产统计单,发现该企业11月25日,12月2日均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要求停产。

2020年3月12日,由少林街道办事处企业网格人员王万杰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嵩阳中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项目自2019年11月19日以来一直按橙色管控要求落实停产,11月份该公司严格落实橙色管控措施,停止生产混凝土。但因该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并且施工单位只能依据该公司出具的混凝土供应票据,财务才能办理工程结算。因此该公司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同时为了与施工方方便对账和财务结算,将购买混凝土登记台账,此次查出的生产台账并非祥和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但该公司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的做法欠妥。

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少林街道办事处做为属地管理部门,要求该企业立即按相关法律法规纠正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的这一做法。针对该公司向登封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代为采购混凝土的这一做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少林街道办事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管,继续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落实企业停产和监督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HN-201916-046

登封市

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进出物资记录,发现12月1日有一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鲁CE7977)运输物料,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要求

2019年12月15日,由告成镇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环境监察大队直属中队执法人员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时,该汽车(鲁CE7977)已离开现场,无法对车辆进行核验查证。经询问,该企业反映该车辆在进厂时,门卫询问过司机是国五车辆后才放行进厂。后经准确的甄别查证,以及企业提供的车辆证明,该车辆为国五车辆。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通过现场调查后发现该问题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企业无法对入厂车辆进行有效甄别查证,为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登封电厂集团铝合金有限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细化核查要求,确保车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按照管控要求标准,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物车辆(含燃气)(2017年1月前入户登记的车辆)进厂。在厂区门口车辆出入的显要位置张贴“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物车辆(含燃气)进厂”警示标语,并要求门岗对入厂车辆司机不能提供国四以上的依据或证明,坚决不让车辆入厂。

 

HN-201916-048

登封市

郑州市鑫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大量矿渣露天堆放,未苫盖;2.道路积尘较厚,易产生烟尘

2019年12月15日,由大冶镇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大冶中队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调查。经调查,该企业2019年9月至今一直处于停建状态,因厂内无人管理,原覆盖矿渣的抑尘网风化,造成地面积尘较厚等现象。在督察组提出问题后,该企业负责人已立即组织人员重新对厂区内物料进行覆盖,并对地面进行清扫。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指出问题后,该企业态度端正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我市现场调查人员已要求该企业今后加强内部管理,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HN-201916-063

登封市

登封市百顺钾长石有限公司

12月4日起,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监控视频,发现该企业12月10日00点进行二次破碎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2020年3月12日,由石道乡党委委员郭勇、工业办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石道中队执法人员刘益民、康红超对该企业进行调查。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10日00点调试机器设备。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针对该问题,现场调查人员要求登封市百顺钾长石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同时要求石道乡范窑村村委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百姓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

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依法对登封市百顺钾长石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拟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相关处罚程序办理中。

2、石道乡纪委对范窑村干部吕广跃诫勉谈话。

3、石道乡派出所对企业负责人赵福星训诫谈话。

HN-201916-117

登封市

郑州中泰瓷业有限公司

12月7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该企业应急管控措施为“ 生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

2019年12月14日,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监察大队东华中队执法人员联合东华镇工业办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属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错峰时间为2020年1月—2020年3月,目前属允许生产时间,该公司张贴有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出厂区标志牌。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在郑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该公司已严格按照郑州市减排清单已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2019年12月7日进入厂区的车牌号为豫K97632,冀CA8830的车辆系国五标准的车辆。经现场调查人员现场调阅该公司提货单记录,该公司于12月7日确实有车牌号为豫K97632、冀CA8830车辆的物料运输记录单。综上所述,该问题不属实。

该公司在郑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已严格按照郑州市减排清单已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下一步,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东华镇加大对该公司的现场检查频次,同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公司严格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全面落实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HN-201916-015

二七区

二七区南四环,福音物流港,

现场检查时,该物流园正在运营,存在问题:2019年12月8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允许运输的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检查时发现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X2900)正在运输

现场调查发现,该物流园要求有管控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且不允许使用未达标车辆。国四车辆(豫AX2900)为外地或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未能准确辨识国四和国五车辆,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22

二七区

郑州市二七区G310(连天线)道路,河南勇琨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车辆运输记录,发现12月2日和12月4日分别有3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V5383、豫AZ1107、豫AJ7617)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AV5383、豫AZ1107、豫AJ7617均为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目前该企业已计划安装车辆识别系统,硬件设施安装,软件程序设计正在进行。已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在橙色管控时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出场区。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控预警措施,规范车辆运输。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23

二七区

州市二七区G310(连天线)道路,正在腾飞搅拌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材料入库清单据,发现12月8日有2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Z3115、豫AZ3601)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AZ3115、豫AZ3601均为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橙色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34

二七区

郑州市二七区G310(连天线)道路,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南四环五工区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施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V9116)正在诶工地运输货物,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该工地要求有管控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且不允许使用未达标车辆。国四中型载货汽车(豫AV9116)是给工地运输货物的外来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未能准确辨识国四和国五车辆,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项目的督导监管,要求该项目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施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36

二七区

郑州市二七区华美石材路。郑州宇鹏商砼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根据出货统计记录显示,12月4日至12月6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V2720)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此车不属于该公司内部车辆。日常,在该公司生产混凝土产生大方量时,内部车辆不够使用时,需借用外调车辆进行运输。12月6日,管控预警为橙色预警期间,当日生产量大,就借用了外调车辆。经调查,该企业要求有管控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且不允许使用未达标车辆。国四载货车辆(豫AV2720)是借用的外调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未能准确辨识国四和国五车辆,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项目的督导监管,要求该项目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施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37

二七区

二七区侯寨乡,郑州市安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交货单,发现12月6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GB5302)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GB5302均为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橙色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39

二七区

二七区兴西路最南端路东,郑州大自然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过磅房系统,发现12月1日至12月2日有生产及出货记录,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物料混合搅拌工序已停产,石料加工工序正常生产,破碎工序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有效措施,查阅过磅房系统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要求该企业安装破碎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目前,污染防治设施已安装到位。

二七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三万元整。

 

HN-201916-045

二七区

二七区河南瑞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通过查阅材料入库单据,发现11月17日有2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Z0123、豫AZ2378)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现场调查发现,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存在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行运输的行为属实。经调查了解,该车辆为企业采购原材料外来送货车辆,不属于企业车辆,因当时没有安装车辆识别系统,无法准确辨识外来车辆排放标准。

目前该企业已计划安装车辆识别系统,硬件设施安装,软件程序设计正在进行。已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在橙色管控时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出场区。加强车辆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控预警措施,规范车辆运输。

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3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碧桂园西湖名城二号院项目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施工现场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豫 A5BY28、豫 AW0673)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民政路东、新庄路北,该项目建设单位为郑州高新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郑州高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

石佛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要求该项目严格落实管控要求,禁止使用不达标运输车辆。并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此情况再次发生。

HN-201916-13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凤梨路行道树及分车带施工项目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工地有 1 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 EL5128)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该问题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石佛办事处凤梨路,市政公司栽种路边绿化带的行道树。

石佛办事处工作人员已要求该项目严格落实管控要求,禁止使用不达标运输车辆。目前该项目施工完毕。

HN-201916-02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格力电器
( 郑州)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两器二、三车间未按环评要求配套焊接废气净化处理设备;2.两器二车间有1 条生产线未按环评要求配备烘干废气处理设备;3.两器三车间二楼小 U工序未配套安装废气处理设备,产生废气通过车间排气扇直接外排,现场异味明显;4.两器二车间 2 个排放口设置不
规范,排放口有油渍,其中 1 个冒黑烟

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枫香街6号,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郑州投资建设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家用空调、小家电及其配套产品的生产销售。该公司于2010年12月通过《格力电器郑州家用空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郑环建表〔2010〕223号),2013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郑环验表〔2013〕78号);2016年11月通过《三大分厂智能化生产车间改造项目》批复(郑开环审〔2016〕57号),2018年9月通过竣工验收;2019年3月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豫清验〔2019〕9号);2019年9月通过国家绿色工厂认证。

问题1:该公司拟新增5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用于处理人工补焊废气,目前已到位2台,剩余3台预计3月底到货。问题2:公司拟整合原有设备,将两器二车间烘干3号线排口进行改造,并入1、2号线烘干废气处理设备内。问题3:表面活性剂无污染大气成分,只产生水蒸气,不产生大气污染因子,现场异味为车间内自然挥发的铜管油,车间安装排风扇是职业健康要求进行通风换气。问题4:该公司一是立即使用铁皮对废弃的2个排放口进行重新密闭封堵,确保无任何漏气现象,此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已经购买新的废气处理设施,待新设备到位后即将老设备整体报废,彻底解决此问题。

HN-201916-02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奥图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企业 12 月 7 日至 14 日均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覆膜机和部分打印机没有安装废气收集装置,产生废气未经处理外排。

河南奥图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红松路52号,主要从事:数码打印设备及耗材,企业形象设计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该公司生产工艺为:下单—排班—选料—打印—制作—包装—入库。该公司年产80万平方米广告写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7年6月完成批复(郑开环审〔2017〕45号),2017年9月完成环保验收(郑开环验〔2017〕24号)。

环保安监局已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管控要求。该公司已对覆膜机和自带集气罩打印机加装废气收集罩并连接至主管道进行收集处理。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八万元。

HN-201916-11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出货单据、电脑系统过磅记录,发现该企业 12 月 4 日至 12 月 5 日、12
月 8 日至 12 月 9 日均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河南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沟赵乡榆林村280号,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建;销售:建材。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骨料称量—粉料称量—水称量—外加剂称量—搅拌。该公司年产4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报告表于2016年12月完成批复(郑开环安审〔2016〕68号)。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依据有关规定立即对该公司搅拌机主机楼电源箱张贴封条进行查封,并要求该公司在以后的生产中严格落实各级管控要求。

HN-201916-06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金辉优步学府项目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未按《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止施工。

郑州金辉优步花园项目位于高新区莲花街与川杨路交叉口,承建公司福建卓越建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

 

沟赵办事处环保安监科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禁止施工。下一步,沟赵办事处将加强对管控企业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大管控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城市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二万元。

HN-201916-075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东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 1.通过查阅企业监控视频和出货单据,发现该企业 12 月 4 日至 12 月 6 日均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物料仓南侧空地有 1 台石块破碎机,控制电源、开关都处于开启状态,该生产设施未经环保审批、未配套防污染设施、生产场所未封闭、未采取防尘措施。

郑州东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石佛办事处欢河村西三环北延线与三全路交叉口东南角,主营业务: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及销售、建材销售。该公司年产30万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7年2月17日批复(郑开环审〔2017〕08号)。2017年3月27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同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郑开环强决〔2019〕08号),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生产线设备电源箱进行查封。石块破碎机已全部拆除。

HN-201916-03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福晟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主控台生产记录和内部电脑系统,发现该企业 11 月 17 日至 11 月 30 日、12
月 2 日至 10 日均在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福晟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郁香中路向东1000米路南,主营业务:混凝土生产及销售。郑州福晟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6年12月17日批复(郑开环文〔2016〕4号)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郑开环强决〔2019〕04号),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生产线设备电源箱进行查封。

HN-201916-04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高新区西莲河安置房项目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按《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停止施工。

郑州高新区西莲河安置房项目位于高新区莲花街蓄水河东路交叉口西北处。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

该项目属于绿牌工(郑控尘办〔2019〕23号),现场检查属于郑环攻坚办〔2019〕289号文件第三条第二类扬尘源范围内施工。

HN-201916-03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久鼎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车间主机生产记录系统,发现该企业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0 日、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7 日均在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停产。

郑州久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石佛办事处电厂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该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制造。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车辆经360度洗车机冲洗后由大门驶入—经喷雾除尘后,卸料区卸料(料场全密闭,雾森降尘系统,定时开启)—骨料输送皮带,全密闭—混凝土搅拌主机(袋式脉冲除尘器)—混凝土运输车接料口(车辆冲洗装置)—厂区门口(360度车辆洗车机)。该公司年产7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4年10月通过高新区环保部门批复,于2015年3月31日通过环评验收。

环保安监局依法对该公司主机楼机房实施查封,责令其立即整改:一是做好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二是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定时洒水,确保路面整洁;三是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

HN-201916-11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三祥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2 月 9 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该企业重污染应急管控措施为“配料、混料、压制成型、干燥固化工序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通过查阅监控视频发现当日早上热压工序存在生产行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管控要求。

郑州三祥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长椿路大学科技园研发5号楼A座1202室,主要从事:磨料、磨具、新材料的研究与开发,超硬材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对外经营贸易。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料—配料—混料—冷压成型—热压成型—脱模—检验—包装—入库。该公司金刚石及CBN工具系列的生产与制造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06年8月完成备案(2006-310)。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对该公司热压烧结机实施查封,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各级管控要求。

HN-201916-02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2 月 11 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但厂区内有 1 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 CE1320)正在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路北、红松路东。该公司主要从事对电力行业的投资;电力设备,电力物资,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与维修;咨询服务。发电;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热力供应。

该公司开会布署,告知客户在管控期间不得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车进行物料运输。沟赵办事处将加强对管控企业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大管控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HN-201916-02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天彩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 1辆国四重型车辆(豫 AZ5166)正在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郑州天彩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冬青西街101号。主要经营彩印,画册彩页,名片制作,包装印刷,包装纸,包装盒,海报,手提袋,不干胶,纸张设计印刷等。

梧桐办事处已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安排落实整改措施,严格遵守红色预警管控要求。

HN-201916-12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信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信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光大路北紫竹路东,主营业务:混凝土生产及销售。该公司年产35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6年12月17日批复(郑开环文〔2016〕4号)。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已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提高环保意识,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落实停产措施;同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郑开环强决〔2019〕06号),依法依规对该公司生产线设备电源箱进行查封。

HN-201916-08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亿腾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记录单,发现该企业 12 月 1 日至12 日均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亿腾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枫杨办事处关庄村,该企业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制造。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车辆经360度洗车机冲洗后由大门驶入—经喷雾除尘后,卸料区卸料(料场全密闭,雾森降尘系统,定时开启)—骨料输送皮带,全密闭—混凝土搅拌主机(袋式除尘器)—混凝土运输车接料口(车辆冲洗装置)—厂区门口(360度车辆洗车机)。该公司年产40万m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6日通过高新区环保部门批复(郑开环文[2016]2号)。

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主机楼机房实施查封,责令其立即整改:一是做好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二是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定时洒水,确保路面整洁;三是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

HN-201916-029

巩义市

巩义东方汽修厂(北湾村)加油站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汽修厂内左侧有一地埋式储油装置,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在储油装置旁的房间内安装有一台燃油加油机,呈开机状态,有油价显示,没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

巩义市北山口东方汽车修理厂位于北山口镇北湾村,经营范围:汽车修理。经市商务局、北山口镇政府调查,该汽修厂擅自购置加油机并建设储油罐,从事成品油加油业务,但未办理相关任何证照。

2019年12月4日,巩义市北山口东方汽车修理厂已将地埋式储油罐使用水泥封闭,不再使用,燃油加油机及相关设施已拆除,问题已整改到位。

经市公安机关调查,对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文道处行政拘留十天。

HN-201916-025

巩义市

巩义市国丰供水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工人正在喷漆房外进行喷漆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2.焊接作业时未使用烟尘净化设备。

巩义市国丰供水材料厂建设有年产500吨管道配件项目,位于西村镇西村村,经营范围:管道配件,办理有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备案文号:巩环备公告〔2017〕1号,主要生产设备有:压力机1台、车床2台、落地车1台、钻床2台、电焊机1台、卷板机1台、切割机1台、氩弧焊1台二保焊4台、自动切割机1台、行车1台、空压机1台,生产工艺:原料-(钢管、钢板)-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喷漆-组装-成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有焊接工段安装一套焊接烟气吸收装置脉冲式袋式除尘器一套,喷漆工段安装干式环保箱+UV光氧一体机+活性炭吸附装置 1套,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5日,该企业正在进行生产,露天喷涂,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实施停产。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国丰供水材料厂当天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巩义市国丰供水材料厂存在的在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56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六万元罚款,截止12月30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6-050

巩义市

巩义市宏亮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现场调阅台账,发现12月1日至6日有夜间生产加工行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巩义市宏亮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巩义市站街镇大黄冶村,经营范围:生产经销:混凝土、建筑材料、干粉混凝土及建筑机械设备,再生资源回收等,建设有年产50万方立方米混凝土项目,办理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编号:巩环建表(2014)1号,验收编号:巩环建验(2016)125号,主要设备:立式散装料仓4座、立式水泥料仓4座、石子、大沙料库1座、输送搅拌机2套等。经调查核实:根据询问笔录及已取证的部分信息,该公司涉嫌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宏亮建材有限公司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当天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宏亮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进行调查,因疫情原因立案程序尚未终结,拟处罚金五万元整

HN-201916-105

巩义市

巩义市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收料单,发现12月1日有一辆国四重型载重车辆(豫AW6958)进场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要求。

巩义市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0万方商品混凝土拌合站项目,位于巩义市回郭镇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混泥土,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郑环建〔2013〕45号,主要生产设备有:水泥仓4台,粉煤灰仓2台,矿粉仓2台外加剂罐4台,搅拌机2台,配料机1台,装载机1台,皮带运输机1台,混凝土泵车1台,主要生产工艺:原料-骨料仓-粉料仓-水罐-外加剂-计量-搅拌机-混凝土运输车-送往工地,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降尘喷淋设施。经调查核实:12月1日,巩义市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牌照豫AW6958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作业,该车属国四普通货车。

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巩义市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对生产负责人、环保专工、厂区保卫门岗等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巩义市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61

巩义市

巩义市回郭镇麦地焚烧秸秆

现场检查时,在X058县道旁麦地发现有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经调查核实,发现焚烧的点位位于巩义市回郭镇,焚烧物为道路两侧的树叶、杂草等,可见焚烧痕迹约1平方米,东侧紧邻农田,农田内种植有农作物小麦,长有15厘米高麦苗,无焚烧秸秆现象,也没有相关违法行为人。

针对存在问题,回郭镇政府立即组织环卫人员,对道路两侧树叶、杂草等进行清理,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HN-201916-128

巩义市

巩义市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记录表,发现该企业在12月2日至12月4日间歇性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巩义市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巩义市紫荆办东环路,经营范围:混凝土搅拌;生产砂浆;经销:建筑材料、钢材、金属制品。年产40万方立方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审批编号:巩环登记表(2007)245号,验收编号:巩环验收登记表(2009)032号。主要设备2000立升搅拌机两台、30米输送带两条、200吨水泥仓捌个。根据询问笔录及已取证的部分信息,该公司涉嫌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管控要求管控要求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记录表,发现该企业在12月2日至12月4日间歇性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责令整改,依法查处,强化管理,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盛世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进行调查,因疫情原因立案程序尚未终结,拟处罚金五万元整

HN-201916-079

巩义市

巩义市伟治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中控视频记录,发现该企业12月11日凌晨生产作业,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停产。

巩义市伟治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5000方混凝土项目,位于巩义市回郭镇李邵村,经营范围:加工销售:混凝土,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理有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备案,备案号:巩环备公告〔2017〕1号,主要生产设备有:水泥筒仓3台、粉煤灰筒仓1台、搅拌机1台、皮带传送机1套、搅拌机2台、装载机1台、空压机1台,主要生产工艺是水泥、粉煤灰、石子、砂、水-粉料仓-计量-搅拌-混凝土运输车-工地,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喷淋设备一套,袋式除尘器两套。经调查核实,巩义市伟治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2日检查时全工段处于停产状态,督查组描述其通过现场调取视频监控发现:2019年12月11日凌晨3时55分搅拌机料仓正在下料作业,涉嫌在未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管控措施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伟治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当天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巩义市伟治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118

巩义市

巩义通达中原耐火技术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西门车辆进出台账,发现有两辆国三重型载货车辆(豫AC0980、豫K63288)进行物料运输,未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要求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巩义通达中原耐火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巩义市站街工业园区,主要产品: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制品,审批有郑环建表〔2009〕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验收编号:郑环验表(2010)29号,主要生产设备:隧道窑1座,梭式窑2座,破碎机2台,磨机2台,混碾机2台,压力机8台,搅拌机4台,磨砖机14台,主要生产工艺:混料—成型—烘干—煅烧—检选—磨砌—包装。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10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西门车辆进出台账上显示有重型载货车辆(豫AC0980、豫K63288)进行物料运输,由于企业无有效识别车辆的方法和方式,人工识别存在偏差遗漏,导致发生未严格落实车辆管控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通达中原耐火技术有限公司在西门货车进出门口悬挂“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入内”的提示牌,立即对智能门禁厂家进行沟通考察,拟使用与省环境厅联网的智能门禁对进车辆进行识别管理,目前问题整改到位。

 

鉴于巩义通达中原耐火技术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125

巩义市

河南省宏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调阅发货清单,发现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仍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停产。

河南省宏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5万吨水泥稳定碎石和3万吨沥青混凝土项目,位于巩义市北山口镇山川村,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等,编制有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备案文号:巩环备公〔2016〕7号,主要生产设备有:干燥筒1台、沥青混合搅拌机1台、锤式破碎机1台、沥青罐4座、水稳拌和机1台等;水泥稳定碎石工艺:原料配比—搅拌—成品,沥青混凝土工艺:原料配比—烘干—筛分—搅拌—成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沥青烟气采用冷却管+活性炭吸附处理,干燥、筛分粉尘、水稳搅拌机粉尘共用一套脉冲除尘器处理,水泥罐上料粉尘设置一套灌顶专用除尘器,料仓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厂房+防风抑尘网+洒水喷头措施处理。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11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组通过调阅发货清单,发现该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有发货记录,认定其正在生产,涉嫌存在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下预警要求停产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巩义市伟治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当天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河南省宏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65

巩义市

河南省山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现场查阅企业发货单,发现12月1日至12月 5日均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河南山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4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生产线,位于巩义市芝田镇蔡庄村,经营范围:生产混凝土,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环建2011-025号,验收文号:巩环建验2014-1号。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机2台、破碎机1台、输送机9台、粉料罐8座。主要原料:水泥、石子、河沙。混凝土生产工艺:原料-破碎-密闭搅拌-成品-罐装。污染防治设施:料罐工段安装8台脉冲袋式除尘设施,2台搅拌机配套安装2套脉冲袋式除尘设施。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7日生态环境部督察组对该公司督查时,发现该公司12月1日-12月5日期间存在未按照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执行停产管控的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山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当天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1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山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54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六万元罚款,截止12月30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6-076

巩义市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车辆进出记录,发现12月9号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Y0390)装载原灰出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位于巩义市站街镇豫联园区南环路,主要产品是电厂发电期间所产生的粉煤灰,暂无加工设备,所有生产设备于2010年已停用,依靠粉煤灰罐车到电厂装货实现粉煤灰的销售,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9日,环境部督查组通过查阅车辆磅房车辆进出台账的方式,发现存在运输辆车通行行为,其中(豫AY0390)属国四车辆,未严格落实车辆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巩义分公司在进出门口悬挂“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入内”的提示牌,对厂区保卫门岗等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56

巩义市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看企业相关台账,发现12月2日、12月4日均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位于巩义市站街镇岳岭村,主要产品:混凝土,审批有巩环建(2010)03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验收文号:巩环验2011(046)号,主要生产设备:两台HZS120型搅拌机,4台皮带输送机,6个密闭式粉料筒仓,一套HXF-25型砼清洗分离机,8台脉冲式除尘器。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10日,在环保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看记录、台账的方式,发现其存在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要求执行问题,经核实该公司所生产物料均用于内部厂区道路硬化,未对外进行销售。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已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全部生产工段当天停产到位,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停限产到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124

巩义市

河南世祥铝业有限公司(原河南中储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通过调阅车辆进出登记台账、监控,发现该企业12月4日 5日有2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AW5015、豫AN3851)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河南世祥铝业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3万吨铝卷项目,位于巩义市回郭镇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圆片、铝板、铝卷、铝箔。,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环建〔2012〕176号,主要生产设备有:箔轧机2台,冷轧机1台,板型仪1套,铝箔复合生产线5台,铝箔彩印生产线2条,退火炉6台,厚箔剪切机1台,分切机1台,倒卷机1台,合卷机1套,立式分切机1台,行车5台;生产工艺:原料-熔铸-静置-铸轧-卷曲-拉弯-矫直-退火-轧制-成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烟气净化设备一套。经调查核实:12月5日,调阅门卫进出登记台账、监控发现河南世祥铝业有限公司使用国三、国四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作业,该车属普通货车,不属危险品或特种运输车辆,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河南世祥铝业有限公司对生产负责人、环保专工、厂区保卫门岗等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世祥铝业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64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六万元罚款,截止1月9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6-115

巩义市

河南泰丰铝业有限公司(河南盛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车辆进出台账,发现有1辆国三重型载货车辆(豫CE1258)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河南盛腾铝业有限公司租用河南泰丰铝业有限公司一个车间,单独办理有证照。河南盛腾铝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建设有年加工1.5万吨铝圆片项目,位于巩义市回郭镇产业集聚区,营业范围:销售:铝制品,铝材,电线电缆等,办理有建设项目境影响登记表,编号为201941018100000639。主要生产设备有:冲床5台,生产工艺:原料-冲压-成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烟气净化设备一套。经调查核实:12月8日,河南盛腾铝业有限公使用牌照豫CE1258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作业,该车属国三普通货车,不属危险品或特种运输车辆,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要求问题。

针对车辆识别问题,河南盛腾铝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生产负责人、环保责任人及保卫门岗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登记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河南盛腾铝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116

巩义市

河南新润华元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1.12月4日至5日均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12月5日有1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AU2623)进行物料运输。

河南新润华元建材有限公司建设有60万方预拌混凝土项目,位于巩义市米河镇小里河村,经营范围:混凝土、水泥预制构件,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环建表〔2018〕96号,主要生产设备有:搅拌主机2套、配料机2套、皮带输送机2套、螺旋输送机8套、粉料筒仓8套、水泥净搅拌机1台、水泥胶砂搅拌机1台、强制式搅拌机1台、振动筛1台;生产工艺:原料-计量-混合搅拌-装卸,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袋式除尘器9台。经调查核实:12月6日,河南新润华元建材有限公司在管控期间有车辆进出,生产车间有生产痕迹,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未落实管控措施的问题,河南新润华元建材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管控要求,停产到位,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9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新润华元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53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五万元罚款,截止12月30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6-014

巩义市

河南阳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出库台账,发现该企业12月1日至11日仍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要求停产。

河南阳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60万方混凝土项目,位于巩义市米河镇米南村,经营范围:混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环建表〔2017〕29号,主要生产设备有:水泥筒仓6个、粉煤灰筒仓2个、矿粉筒仓2个、搅拌机2台、皮带输送机2台、搅拌车12台、装载机3台;脉冲袋式除尘器8台;生产工艺:原料计量-输送-配比搅拌-成品装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脉冲袋式除尘器8台。经调查核实:12月11日,河南阳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在管控期间有车辆进出,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未落实管控措施的问题,河南阳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按照管控要求,停产到位,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12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阳丰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60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五万元罚款,截止12月30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6-080

巩义市

河南永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进货台账,发现该企业12月5日有4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豫PC2976、豫AX2911、豫AN8280、豫CA6229)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河南永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有年产4000t/d熟料水泥生产项目,位于巩义市芝田镇芝田村,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水泥,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环备公告〔2016〕1号,主要生产设备有:P锤式破碎机1台,堆料机1台,取料机1台,侧式悬臂堆料机1台,辊式立磨1台,风扫煤磨1台,五级旋风预热器带分解炉、回转窑蓖式冷却机1台,单段锤式破碎机1台,辊压机水泥磨2台,散装机4台,回转型包装机3台,生产工艺:建材原料-破碎-均化-粉磨-烧成-粉磨-分装,主要原料石灰石、细砂岩、粉煤灰等。破碎工段、烧成工段、制成工段配套安装68台脉冲布袋式除尘器,SNCR脱硝系统1套,在线监控设备2套。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12日生态环境部督察组对该企业现场检查时,通过查阅进货台账的方式,发现该单位有4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豫PC2976、豫AX2911、豫AN8280、豫CA6229)进行物料运输,在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调查期间,该企业提供书证及现场照片,证实上述车辆均为骨架自卸并带安全锁装置的专用车辆,无法从事其它货物拉运业务,属于铁路集装箱专用运输车辆,其他车辆也不能从事该类集装箱作业。

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河南永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对生产负责人、环保专工、厂区保卫门岗等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河南永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43

巩义市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企业车辆进出台账,发现有多辆重型载货汽车(豫BLK383 、豫P6A017、冀B5813D、冀JY7989 、豫AK9065、豫EUF226)进行运输。

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位于巩义市站街工业园区,主要产品:20万吨易拉罐料,10万吨罐盖、拉环料,10万吨双零铝箔坯料,20万吨交通、容器以及船用板板材,审批有郑环建表(2010)6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生产设备:采用1台2500mm单机架冷轧机、1台2500mm双机架冷连轧机,达涅利2300mm切边机、达涅利2300mm纵切机、达涅利2350mm横切机组、恩格尔2300mm拉弯矫直机、达涅利2350mm拉弯矫直机组、1850mm拉弯矫直机、西马克涂层机、沃勒特智能高架物流控制系统1套,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9日督察期间,在该公司中心停车场内发现的重型车辆(豫BLK383 、豫P6A017、冀B5813D、冀JY7989 、豫AK9065、豫EUF226)系车辆在停车场静止停运状态。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西门货车进出门口悬挂“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入内”的提示牌,重新对重污染天气期间车辆进出管控进行了规范,在管控期间形成保卫处、发货中心、生产处等多部门联动机制,生产处接到环保部门明确管控通知后,及时传达各相关部门,严禁重型车辆进入厂区,使用智能门禁对进厂载货车辆进行识别,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鉴于河南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涉案企业无主观故意因素,立案证据不足,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77

管城回族区

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站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根据供应点磅房发货单据显示,2019 年 12 月 4
日 04 时有 1 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 AZ2639)有发货记录,存在物料运输行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

经查,郑州国基建材有限公司西北角停放一辆红色厢式货车,车牌号为豫AB960F,车上有加油罐体,装有柴油,配备有加油枪、加油机、计量器。经与郑州国基建材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刘涛核实,厢式货车车主姓名为朱连增。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后,花园口镇派出所已将涉事车辆扣留并传唤车主。该辆车上有一本销售记录本(收据),自2019年11月2日以来陆续有加油销售记录,销售单上记录的消费车辆编号与郑州国基建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搅拌罐运输车辆编号一致。经与郑州国基建材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刘涛核实,公司内停放的搅拌罐运输车辆均系个人持有,非公司车辆;加油车是罐车司机个人联系为车辆加油,不是该公司联系;交办问题属实。

惠济区对该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对豫AB960F车主朱连增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对加油设备予以收缴,车内所剩柴油移交中国石化处理,车辆移交惠济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处理。

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对豫AB960F车主朱连增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对加油设备予以收缴。

HN-201916-031

管城回族区

河南兴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收料单据,发现 11 月 4 日重污染天气
橙色预警期间有1 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
(豫 G97619)进行物料运输。

经查,该地实为停车场,现场负责人当场已对场地未硬化部分覆盖防尘网,对厂区内道路加大日常清扫,洒水频次,对墙壁安装自动化喷淋设施;交办问题属实。

惠济区对该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截至11月17日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对场地未硬化部分覆盖防尘网,对厂区内道路加大日常清扫,洒水频次,对墙壁安装自动化喷淋设施。

HN-201916-086

管城回族区

河南紫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根据收料统计记录显示,12 月 6 日有 2 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 AZ1300、豫 AZ0397)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经调查,该公司名为河南新联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智能化设备、劳保用品、木制品销售;汽车配件的加工。2019年11月18日,经开区环保局与市环保局经开监察支队、九龙办事处现场对该企业针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企业在被督查组检查当天存在:配件加工等,胶合板切割设备配套的木工滤筒除尘器因故障未开启,切割工艺未停产也未见其他除尘器在运行的问题,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经开区环保局现已对该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加强环保意识,规范作业,同时对九龙办事处下达督办通知,要求九龙办事处加强日常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截止目前该企业问题已整改完毕。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区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

移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检察支队立案查处,对该企业处以三万元行政处罚。

HN-201916-035

管城回族区

乡村道路平整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存在问题:12 月 13 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该工地未采取湿法作业,现场扬尘明显。

该该公司名为益海嘉里(郑州)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农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农副产品、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饲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氮气)的生产;油脂精深加工与生产;仓储中转(化学品及易燃易爆除外);从事货物进出口及信息咨询服务。2019年11月7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潮河办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随机抽查该公司的两辆物料运输车辆,其车牌号为豫B80856和鲁GE1556,其车辆经查询均为国四重型柴油载货车辆”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清单,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截止2019年11月7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HN-201916-033

管城回族区

郑州龙飞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进出货物单据,发现 12 月 4 日有 1 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 AZ0610)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该问题地点位于郑州市洁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郑州盛世嘉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间,属于九龙办事处辖区内土地,据九龙办事处锦绣社区筹备组工作人员现场调查,该地点并未有任何项目入驻,属于九龙办事处空地。11月17日上午,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该地点确实存在黄土裸露问题,办事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经现场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针对该地点存在的问题,九龙办事处组织锦绣社区筹备组工作人员到问题地点进行现场监督整改,对裸露空地覆盖土工布。该问题在办事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已整改完毕。截至11月20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区工作人员将加大日常巡查及监管力度。

HN-201916-026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河南地生金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相关台账,发现12月8日夜间至12月9日凌晨企业开机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19年12月9日,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郑州地生金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例行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混凝土成品罐车正在下料口接收混凝土成品料。经调阅混凝土行业专用称重管理系统发现,该企业在12月8日至12月9日有过磅记录,存在违反管控问题。2019年12月12日,接到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交办问题后,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和银河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至现场核查,该企业未生产。

截至2019年12月9日,航空港实验区环保部门已对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进行立案查处。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航空港实验区环保部门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金六万元整。

HN-201916-042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润鑫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生产记录,发现该企业11月14日至11月26日均在生产,且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向非民生工程供应商砼,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

2019年12月13日,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和张庄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至现场核查,该企业未生产。关于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向非民生工程供应商砼问题,经核查,该企业操作电脑人员只是提前预约保存记录,待管控结束后再联系工地进行供料,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视频监控进行查看,未发现其在管控期间有生产行为。为严格落实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联合张庄办事处对该企业生产设备上锁、粘贴封条,管控期间未发现封条及锁链有破损现象。

针对督办问题,经核查,该企业不存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生产、供应商砼问题,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6-005

惠济区

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项目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工地存在以下问题:1.裸土露天堆放,未苫盖;2.主要施工道路地面未硬化,现场扬尘明显。

经查,该项目工地裸土露天堆放,未苫盖;主要施工道路地面未硬化,现场扬尘较大。交办问题属实。

截至2019年12月6日,已整改完毕。以下为整改措施:1.裸露黄土已全面覆盖到位;2.路面已清扫覆盖。

该案件已于2020年1月21日办理结案,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单位处罚金额为二万元

HN-201916-094

惠济区

碧园月湖桂园项目施工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进行室内墙面粉刷,有一辆水泥罐车(豫A8985F)运输砂浆原料,未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

经查,该工地处于后期绿化与外墙保温阶段,现场检查时,室内粉刷已全面停止到位,运输砂浆原料罐车已驶离现场;交办问题属实。

惠济区住建局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标准及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责令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并要求按照八个百分之百标准落实后方可复工。截至2019年12月6日,该单位已整改完毕,粉刷等工作已停止,并要求该单位加强门卫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管控要求管理,杜绝不达标排放车辆入厂。

HN-201916-096

惠济区

郑州市嘉亿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出货单据、过磅系统、视频监控,发现该企业12月3日和12月8日均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经查,该单位主要生产设备有2套HZS120型商品混泥土搅拌设备,生产规模为年产5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执法人员经过询问该单位的负责人和调查货物出库单,该单位于2019年12月3日、4日、6日均有生产。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该单位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单位立即改正,并要求该单位严格遵守郑州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对该单位违法行为拟处罚五万元。

HN-201916-099

惠济区

郑州聚帮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出货记录单,发现12月3日和12月5日企业存在生产行为,未按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要求停产。

经查,该企业存放有12月3日和12月5日发货单据共三张;交办问题属实。

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对该单位用电进行查封,并要求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HN-201916-001

惠济区

融创运和宸园项目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在施工,未按《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止施工。

经查,该项目工地现场部分黄土裸露未覆盖,喷淋设施未开启。经与项目负责人询问,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12号文件要求,将2019年接近收尾的安置房建设工程以及涉及今年回迁项目水、电、气、暖、路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列入一类民生工程。弓寨一期安置区(控规编号GZY-03-03)位于大河路以南、天河路以东,该地块为2019年计划回迁地块,已列入2019年民生工程。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截至截至12月10日,运和宸院二标段存在问题已整改完毕。以下为整改措施:1.已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管控停止施工。2.场内黄土裸露已覆盖。3.喷淋设施已开启。

该案件已于2020年1月15日办理结案,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单位处罚金额二万元。

HN-201916-092

惠济区

郑州鑫港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11月19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U68779)为该公司运送机制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2.12月4日为非民生工程(瀚海思念城项目和路紫城中村项目)提供混凝土料。

经查,1.11月19日属于二级橙色色管控期,该企业为61家豁免混凝土企业,允许国四以上车辆出入。当日,豫U68779车辆为该企业供应原材料,经核实该车辆是2019年5月生产的车辆,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符合车辆出入的要求。2.由于瀚海思念城项目地质条件差,基地已出现严重的裂缝和塌陷;于是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向郑州市人民政府请示将该项目列入应急抢险工程,并得到市人民政府、市攻坚办批准允许从公示的环保标杆企业中选取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施工。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公布商品混凝土行业环保标杆示范企业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280号,商品混凝土行业环保标杆示范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除红色管控外),优先享有管控豁免权,郑州鑫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环保标杆示范企业名单之列。路砦城中村项目2019年12月2日开始浇筑梁板作业,预计到12月5日浇筑完成。考虑到工程质量问题,建筑公司于12月3日向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申请持续浇筑梁板的要求,并得到了同意。该项目所需混凝土是由郑州鑫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要求郑州鑫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严格执行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的临时停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要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要求企业加强对重型载货汽车物料运输的管理工作。

HN-201916-081

惠济区

郑州市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2月3日至8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黄色和橙色预警,根据《郑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该企业黄色、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均为停产。通过调阅企业发货统计表和调取视频监控,发现该企业12月4日有生产行为,并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向非民生工程(金水区大铺项目)工程提供混凝土。

经查,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关于公布商品混凝土行业环保标杆示范企业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280号,商品混凝土行业环保标杆示范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除红色管控外),优先享有管控豁免权。由于金水区大铺棚户区改造项目基地沉降和位移严重超出预警值,需立即进行抢险加固;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向郑州市人民政府请示将该项目列入应急抢险工程,并得到市人民政府、市攻坚办批准允许从公示的环保标杆企业中选取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施工,郑州市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环保标杆示范企业名单之列。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要求郑州市鑫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严格执行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的临时停产工作,在生产过程中要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HN-201916-058

惠济区

河南金成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监控视频及出货单,发现12月9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X6572)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经查,该企业门卫无法及时识别车辆信息导致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X6572)驶入场区,现场已督促该企业加强对车辆的管控,并对企业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经执法人员现场询问该单位的负责人和调查货物出库单,郑州市自11月16日至12月底均为重污染天气管控时间,该单位在2019年12月3日、4日均有生产;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该单位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单位立即改正,要求该单位要严格遵守郑州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对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五万元。

HN-201916-073

惠济区

郑州市惠济区程庄兴隆预制构件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现场通过查阅称磅系统和供货单据,发现该企业11月16日至17日均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混凝土生产线(以郑州科丰混凝土公司名义生产)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擅自建设并生产。

经查,1.执法人员经过现场查阅称磅系统,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19日未发现该单位有生产称磅记录。供货单据名称是郑州科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是该单位有时接到小工程后购买郑州科丰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商品混泥土,水泥罐车司机从郑州科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拉混泥土到施工工地回来把供料单放在称磅房的桌子上;2.该单位年产路边石30万块、广场砖500万块、草坪砖500万块和过路涵盖板9万吨建设项目,于2016年根据《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以及《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豫环委办【2016】22号),编制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通过环保部门网上公示;交办问题不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严格执行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的临时停产工作。

HN-201916-040

惠济区

郑州太隆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2月3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根据《郑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该企业响应措施为停产、禁止运输。通过查阅燃气炉起炉记录,发现该企业12月3日存在生产行为。

经查,该单位锅炉为压力容器,锅炉热蒸汽通过管道输送到蒸压釜,由于蒸压釜具有保温功能,将蒸压釜剩余温度循环利用,返回锅炉便于节约能源,造成锅炉可以继续维持一定温度很长时间;现场简易记录为液化气罐存在燃料时的安全检查记录,并非锅炉生产使用记录;交办问题不属实。

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期间管控要求。

HN-201916-068

惠济区

郑州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通过查阅出货过磅记录,发现12月5日、12月9日公司仍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向非民生类工程(路砦安置小区项目)供应沥青物料;3.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有5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豫AU2327、豫AU2327、豫LE8396、豫AR9911、豫A5102M)进行物料运输。

经查,1.郑州市自2019年11月16日至12月底均为重污染天气管控时间,为加快惠济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顺利推进,早日实现通车目标;惠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经过请示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并通过郑州市市委秘书长王春晓批准(惠环攻坚办【2019】37号),允许郑州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古荥镇两条道路外的六条道路在临时管控期间正常生产并按规定行驶路线为道路工程运输供料;2.根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文件(郑环攻坚【2019】13号)《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允许部分民生工程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施工的通知》,路砦安置小区项目属于二类民生工程;2019年11月4日郑州昌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该项目供应水稳料;3.由于该企业该企业门卫无法及时识别车辆信息,导致致国四重型载货汽车驶入场区,已督促该企业加强对车辆管控,组织相关业务的培训;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惠济分局执法人员依据“有责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的临时停产工作,并要求企业加强对重型载货汽车物料运输的管理工作。

HN-201916-005

惠济区

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项目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工地存在以下问题:1.裸土露天堆放,未苫盖;2.主要施工道路地面未硬化,现场扬尘明显。

经查,该项目工地裸土露天堆放,未苫盖;主要施工道路地面未硬化,现场扬尘较大。交办问题属实。

截至2019年12月6日,已整改完毕。以下为整改措施:1.裸露黄土已全面覆盖到位;2.路面已清扫覆盖。

该案件已于2020年1月21日办理结案,惠济区城市管理局对该单位处罚金额为二万元

HN-201916-106

金水区

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锦艺金水湾观锦 ( 悦 、星) 苑项目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施工,12 月14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存在问题:1.现场正在进行砂浆作业,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止施工;2.通过查阅车辆登记记录,发现12月14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B7696)进行物料运输。

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锦艺金水湾观锦(悦、星)苑项目工地,位于丰庆路西、少林路东。建设单位为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为邓华京,施工单位为四川亿巨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工程正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属于丰庆路街道办事处杲村辖区。经查,发现锦艺金水湾观锦(悦、星)苑项目工地,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期间,进行干粉砂浆作业施工,有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B7696)进行运输的情况。该交办问题属实。

金水区住建局和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责令河南锦家置业有限公司锦艺金水湾观锦(悦、星)苑项目立即停工,对干粉砂浆进行清理,裸露区域覆盖到位;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管控措施,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进行现场盯守,确保整改到位。

HN-201916-109

金水区

河南省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主控室电脑系统,发现11月22日至11月23日均在生产,未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该公司位于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东四环与兴达路交叉口向东400米路南,经营范围为: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凭资质证经营及销售,混凝土制品,混凝土外加剂的销售。12月13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帮扶组在系统中看到的为河南省恒大混凝土有限公司所做的生产计划,但因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该生产计划并未实施。由于问题时段为11月份,距离目前时间较长,无法调查取证。该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金水生态环境分局和兴达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好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对该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如发现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HN-201916-090

金水区

河南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车辆管控平台,发现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Z6212)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11月22日至26日)进行物料运输。

河南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柳林镇弓庄村80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混凝土、建筑材料的销售;混凝土的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郑-金环建报告表(2012)34号,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意见:郑-金环验表(2013)18号。经查,该企业负责人介绍称,车牌号码为豫AZ6212的运输车辆非该企业所有,曾挂靠在河南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名下,因不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已于2019年9月25日被清退。该企业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豫AZ6212车辆在11月22日至26日期间并未为河南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运送物料。车辆管控平台显示该车辆运行轨迹不在金水区,未到河南伟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下一步,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巡查频次,安排专人盯守,督促该企业继续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各项管控措施。

HN-201916-089

金水区

金水区河村代征地块项目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大量裸土露天堆放,未覆盖;2.道路积尘较多,车辆经过产生明显扬尘。

金水区河村代征地块,位于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杨金路与杨槐路交叉口东北角,该地块原为郑州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5月搬迁并自行拆除,现状为河村集体土地。

经查,原郑州东方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搬迁并自行拆除后,该空地遗留部分建筑垃圾未清理,为做好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对建筑垃圾进行了苫盖。根据城市管理精细化相关要求和下步垃圾清运工作安排,对其四周设置了围挡和车辆冲洗设施一套。近期由于河南路网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此处进行临时电网铺设施工,导致该空地出现黄土裸露未覆盖的情况;因空地北侧有两户村民,围挡未完全封闭,有社会车辆通过,导致被碾压过的路面产生浮土,因此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现象。该交办问题属实。

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施工单位对黄土裸露区域再次进行覆盖,对地面浮土清理干净。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该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杨金路街道办事处将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全力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对施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HN-201916-093

上街区

河南省祺洋阀门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生产监控视频,发现12月5日至12月6日企业进行喷漆作业,未按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涂装工序。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2.该公司三维偏心双法兰双向金属密封蝶阀加工项目于2007年4月28日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07〕0029号;3.经调查,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过;

5.调查结论: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

该公司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停产到位。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处罚六万元。

 

HN-201916-103

上街区

河南郑州蝶阀厂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2月4日至6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清单要求,该企业应停止喷漆工序作业。通过查看企业监控视频,发现12月4日至12月6日喷漆工序仍在作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2.该公司年产5000吨蝶阀生产项目于2016年2月15日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16〕05号;

3.经调查,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过;5.调查结论: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

该公司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停产到位。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处罚六万元。

 

HN-201916-129

上街区

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2.该公司年产5万吨优质耐火材料项目于2011年12月30日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11〕86号;3.经调查,该公司院内共有两家企业,分别是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郑州铝城特种水泥厂,应急管控期间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管控措施是停产,郑州铝城特种水泥厂的管控措施是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检查组检查时,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停产到位,郑州铝城特种水泥厂正在进行包装作业;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过;5.调查结论:经查实,检查组检查时,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未生产,郑州铝城特种水泥厂正在进行包装作业。

要求郑州铝都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

 

HN-201916-064

上街区

郑州沃德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生产车间废气未经收集处理,通过大功率排气扇直接外排;2.破碎煤工序粉尘未收集,车间煤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2.该公司年产5000万克拉多晶金刚石及1亿克拉多晶金刚石微粉项目于2017年8月18日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17〕32号;3.经调查,该公司在车间内安装大功率排气扇,破碎工序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过;5.调查结论:该公司在车间内安装大功率排气扇,破碎工序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1.该公司已将大功率排气扇拆除;

2.该公司已将破碎机拆除,不再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对该公司的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处罚三万元,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HN-201916-123

上街区

郑州银河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12月6日使用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HH3521)进行物料运输。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保局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2.该公司铝合金散热器、铸轧板项目于2008年5月21日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环建〔2008〕196号;3.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4.调查结论: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

该公司负责人已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已将车牌号豫HH3521大型车辆录入公安违法监控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一百元,扣三分。

HN-201916-020

上街区

郑州中力泵阀制造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喷漆工序2套水帘柜只有1套可以运行,且水帘水量极少;2.4个活性炭柜中只有2个柜内装有活性炭,且活性炭极少。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2.该公司节能耐磨泵、耐磨阀门项目于2008年6月25日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环建〔2008〕243号。并于2011年5月31日竣工验收,文号是:郑环验〔2011〕47号;3.经调查,该公司喷漆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过;5.调查结论:该公司存在喷漆工序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现象。

1.该公司水帘柜已正常运行;2.该公司已将活性炭按规定安装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处罚三万元,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HN-201916-091

上街区

郑州中实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监控视频,发现12月4日夜间破碎车间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

1.3月9日,郑州市上街区环境监察大队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

2.该公司年产30万吨干粉砂浆建设项目于2017年8月4日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17〕22号;3.经调查,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过;5.调查结论: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存在违反管控措施生产现象。

该公司已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停产到位。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对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处罚六万元。

HN-201916-057

新密市

新密市润盈加油站

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正在正常营业,油气回收设备未运行,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2019年12月7日,米村镇政府工作人员与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新密市润盈加油站进行现场调查。该加油站正常营业。经调查,交办的问题情况属实。

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针对该加油站1号加油机油气回收设备未运行行为,新密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和河南省环保厅《关于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合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已进行立案调查处,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行为决定书(新密环改字〔2019〕JD001号)。下一步,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正常。


HN-201916-051

新密市

新密市白寨镇翠微路渣土车(豫A3259Z)。

现场检查时,在白寨镇翠微路上发现一辆渣土车(豫A3259Z)运送渣土时未覆盖,尘土飞扬

2019年12月16日,公安局交警大队中队指导员联合白寨镇政府相关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现场检查时,该项目路段处于停工状态。交警大队多次巡逻在周边未发现 豫A3259Z渣土车及其他违法车辆。通过公安网查询豫A3259Z渣土车联系方式,让其车辆和司机到市公安局交警一中队接受处理

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针对交办问题,豫A3259Z渣土车司机马志强未按规定行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做出了行政罚款,并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白寨镇镇政府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渣土车专项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此类情况不在发生。

 

对驾驶人马志强做出了行政罚款一百元,已处罚到位

HN-201916-101

新密市

米村镇郑州德高印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停产印刷工序

2019年12月7日米村镇镇政府联合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有机械响声,检查人员进入车间检查时印刷机没有运转,滚筒印刷机电机有余温,温度测温仪显示温度41度。

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针对问题该公司印刷生产期间正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时段,违反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现场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9〕1120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7日新密市公安局对郑州德高印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建卫实施行政拘留五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立案调查。

 

 

HN-201916-059

新密市

平陌镇S232渣土运输车

现场检查时,发现S232道路往平陌方向路段一辆渣土运输车(豫ANZ929)运输土料时未覆盖。

2019年12月9日上午9时,新密市交警大队在交警四中队会议室,对郑州华建运输有限公司经理王金磊,豫ANZ929货车司机黄子权进行了约谈。据驾驶员黄子权称,2019年12月5日上午,其本人驾驶豫ANZ929货车,从位于新密市超化镇圣地庙村,密州大道豫S232交叉口北300米,一正在拆迁改造的耐火厂,往超化镇圣地庙村一工地,运动壶建筑垃圾时,被生态资源部暗访组领导发现,并对运输物料未覆盖事实,供认不讳。

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经过调查取证,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豫AZN929货车司机驾驶人黄子权载物抛洒,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做出了行政处罚。目前,已对超化镇圣地庙村耐火材料公司经理王金磊进行批评教育,为确保环境污染防治成效,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周边区域的管控力度,在发现违规运输车辆时,及时纠正,依照《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对驾驶人黄子权做出了行政罚款一百元,已处罚到位

HN-201916-049

新郑市

胡美防水涂料加工场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防水涂料混合加工工序生产时未开启废气处理设施。

2019年12月8日,我市环保局和薛店镇政府大气办工作人员对胡美防水涂料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处于停产状态。经查,胡美防水涂料加工场不符合园区规划,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无任何部门手续。2019年12月5日薛店镇政府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该企业无任何手续,对其下达了环境污染防治责令取缔通知书,要求其在10日内拆除所有设备。

2019年12月16日,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已按要求取缔。

HN-201916-072

新郑市

睿通物流内部加油站

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点正在营业,未能提供任何证照。

2019年12月31日,新郑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对该加油站再次现场核查,现场已拆除到位(附件1)。3月20日,新郑市商务局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查看,发现该黑加油点搬迁到原加油点北150米路西空旷处,新郑市商务局再次对其查封,要求拆除;并以新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联合工作组名义下达取缔通知书。

目前新郑市商务局牵头,郭店镇政府配合,正在对该加油点进行取缔。

HN-201916-126

新郑市

苏喜财黑加油站点

现场检查时,在龙湖镇小桥村发现一个黑加油站点,经营者姓名:苏喜财。

2019年12月11日,新郑市商务局和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苏喜财加油站无任何手续和营业执照,现场设施简陋,经核实属违法黑加油站,加油站处于停业状态。

现场检查人员现场对苏喜财进行严重批评警告并依法对黑加油站进行查封,现场拆除违法设施。目前,该加油站加油设施已拆除,门口张贴封条。

HN-201916-044

新郑市

张学强粉剂肥料加工场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粉剂肥料混合工序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产生大量粉尘。

2019年12月8日,我市环保局和薛店镇政府大气办工作人员对胡美防水涂料加工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处于停产状态。经查,张学强粉剂肥料加工场不符合园区规划,无法办理环评手续,无任何部门手续。2019年12月5日薛店镇政府在日常排查中发现该企业无环评手续,对其下达了环境污染防治责令取缔通知书,要求其在10日内拆除所有设备。

经现场核实,该企业已按要求取缔到位。

HN-201916-083

新郑市

郑州新航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视频监控系统,发现该企业12月1日仍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2019年12月10日,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经查:2019年11月18日18时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调整为II级响应的通知,文号:郑环攻坚办〔2019〕282号,决定自11月19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调整为II级响应。该公司属于“郑州市新郑市2019-2020年秋冬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应执行橙色预警措施,实施停产。通过查看视频监控记录,发现该公司2019年12月1日有生产行为。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同时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确保该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已对该企业“橙色预警管控期间未落实管控要求,违规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新环罚决字(2020)第03号〕,处罚金额:人民币五万元整(附件3),2020年1月22日,该企业罚款已处罚到位。

HN-201916-078

新郑市

郑州亚华电缆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挤塑工序生产时未开启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挤塑工序生产时,挤塑工序配套的光氧催化污染防治设施现场未运行,挤塑加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未经集中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环境。该交办问题属实。

我市环保部门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2019年12月12日,新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2月23日,对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决字(2019)第124号),处罚金额:人民币二万元整,2019年12月27日,该企业罚款已处罚到位。

HN-201916-060

新郑市

中铁集团承建正弘新城1号院工程项目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工地使用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AB8236)正在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新郑市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霍俊鹏等到正弘新城1号院项目进行调查,经查:该车辆是物料运输车,不属于该项目工地,工作人员立即要求项目负责人以后对物料运输车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场。

正弘新城1号院项目立即进行整改,对物料运输车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严禁进场。下一步,新区管委会将会加强对该工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求该项目必须落实“八个百分百”标准,达标施工。

HN-201916-119

荥阳市

河南楚瑞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12月6至12月9日),有6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车牌豫AV5827、豫 AV7599、豫 AV1780 、AX9380、豫 AV5385、豫 AW1201)进行物料运输;2.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管控期间(11 月 14 至 11 月 22 日)向非民生工程供货。

 

2019年12月18日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没有生产,无车辆运输。针对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12月6至12月9日),有6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车牌豫AV5827、豫AV7599、豫AV1780 、豫AX9380、豫AV5385、豫AW1201)进行物料运输的问题。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因车辆管理人员的疏忽且对车辆排放标准识别技术条件的不足,未能甄别出车辆真实排放标准,导致在管控期间有部分国四车辆运输情况。针对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管控期间(11月14至11月22日)向非民生工程供货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11月15日至22日向河南国信建设有限公司(非民生工程)、融兴建设集团公司(非民生工程)等供应混凝土。

针对问题1:荥阳市环保局建议该单位一是在门口处安装门禁装置,对已确认排放标准为国五以上的车辆输入自动门禁系统,未输入的不得进入厂区;二是在门口处设置国五以下车辆禁止入厂公示牌,用于提醒外来车辆;三是要求加强内部车辆的管理,及时更换非达标车辆。

针对问题2:荥阳市环保局要求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55

荥阳市

河南永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过磅电脑系统,发现12月10日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未生产,现场检查生产记录中发现该单位在12月10日违规生产混凝土3车共计40方,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7日发布的橙色转黄色预警管控要求,该单位违反了“全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含国四)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环责改第744号),要求该单位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改正,对为该单位提供运输的所有重型车辆再次进行核查筛选,严禁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车辆在管控期间进行物料运输,制定规章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拟对该单位进行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112

荥阳市

荥阳市予太商砼工程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出货台账,发现该企业以下问题:1.12 月 4 日至 12 月 9 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有 4 辆 国四重型载货车辆(AV8167、豫 AW2263、豫 AW0696 、豫 AZ0209)进行物料运输;2.在 10 月 23、24 日重污染天气橙色期间向非民生工程供货;3.在现场调阅企业相关视频监控资料时出现断电,电力恢复后部分视频记录已无法查阅,涉嫌干扰检查。

 

2019年12月21日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没有生产,无车辆运输。针对12月4日至12月9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有4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AV8167、豫AW2263、豫AW0696 、豫AZ0209)进行物料运输的问题。经查阅该单位磅房出货台账,该单位存在使用国四车辆向农业路快速通道项目运送混凝土。针对在10月23、24日重污染天气橙色期间向非民生工程供货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10月23、24日向河南祁湾建筑工程公司(非民生工程)、济南一建集团有限公司(非民生工程)等供应混凝土。

针对问题1:荥阳市环保局要求该单位一是在门口处安装门禁装置,对已确认排放标准为国五以上的车辆输入自动门禁系统,未输入的不得进入厂区;二是在门口处设置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国五以下车辆禁止入厂公示牌,用于提醒外来车辆;三是荥阳市环保局要求该单位加强内部车辆的管理,及时更换非达标车辆。针对问题2:荥阳市环保局要求该单位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19

荥阳市

荥阳市源通商砼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出货过磅记录单等相关资料,发现 11 月 23 日至 11 月 30 日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 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未生产,厂区内有重型水泥运输车辆正在进行物料卸载,车辆冲洗装置能保持正常运行。现场检查生产记录中发现该单位在11月23日违规生产混凝土20.48方,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7日发布的橙色转黄色预警管控要求,该单位违反了“全线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含国四)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针对荥阳市源通商砼有限公司的存在问题,广武镇工作人员对该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该单位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改正,严格落实荥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对为该单位提供运输的所有重型车辆再次进行核查筛选,严禁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车辆在管控期间进行物料运输。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环责改第767号),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108

荥阳市

郑州安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通过查阅公司生产视频监控,发现 11 月 19 日和 20 日仍在生产和送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有一辆国Ⅳ重型载货车辆(豫 AX6370)在重 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仍然在运输混凝。

 

2019年12月24日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停产到位。针对11月19日和20日仍在生产和送货,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和有一辆国Ⅳ重型载货车辆(豫AX6370)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仍然在运输混凝。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为非环保标杆型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停止生产;经查阅该单位磅房出货记录,该单位在11月19日和20日管控期间存在生产现象。经询问现场负责人由于18日进入重污染天气管控,当时工程正在浇筑作业,不能中断,为确保安全施工,向工地临时运送少量混凝土。

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786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66

荥阳市

郑州经纬西部新型建材科技有限

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期间(11月 20 日至 21 日、11 月 24 日至 25 日)向非民生工程(永威西郡瑞和苑项目、永丰乐境西苑项目、郑州市博物馆项目)供货。

 

针对该公司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向非民生工程(永威西郡瑞和苑项目、永丰乐境西苑项目、郑州博物馆新馆项目)供应混凝土的问题。2019 年12月4日,荥阳市环境保护局发布《 关于商品混凝土行业重污染天气管控问题通告》在此通告中开始明确要求:各商品混凝土标杆示范企业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不得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的车辆运输(出入),不得向非民生工程、非绿牌工地或非抢险工程供应混凝土。荥阳市环保局于12月4日发布该通告,而郑州经纬西部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是于11月 20 日至21日、11月 24日至25日向非民生工程(永威西郡瑞和苑项目、永丰乐境西苑项目)供货,供货时间在该通报之前。郑州博物馆新馆项目于2019年10月31日,由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四个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四个中心”项目(其中包含郑州市博物馆项目)列入一类民生工程。

交办问题属实,但该企业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HN-201916-071

荥阳市

郑州市恒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视频监控和生产记录台账等相关资料,发现该公司当日上午仍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未生产,生产车间内现场没有生产痕迹,查看车间内悬挂的生产记录台账,发现该单位于12月9日、12日均有违规生产记录。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刘倩,生态环境部督查帮扶组在该单位检查时,同样发现该单位2019年12月12日的生产记录台账,存在违法生产行为,该单位负责人表示认同。

 

针对郑州市恒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存在问题,广武镇工作人员对该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该单位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改正,严格落实荥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环责改第768号),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104

荥阳市

郑州市隆圣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企业磅房系统,发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有 2 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 AV3796、豫 AU6716)

载货运输。

 

2019年12月17日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停产到位。针对该单位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有2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AV3796、豫AU6716)载货运输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为非环保标杆型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停止生产;经询问现场负责人豫AV3796、豫AU6716属该单位外调车辆,当时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且车辆排放标准查询方面短缺,未能及时查阅车辆排放信息,造成使用国四车辆运行现象。

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787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16

荥阳市

郑州天城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实验台账,发现该企业 12 月 1 日、12 月 2 日、12 月 4 日、12 月 10 日均有生产行为,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响应要停产。

 

2019年12月16日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没有生产,有工人正在清扫厂区卫生。针对该企业12月1日、12月2日、12月4日、12月10日均有生产行为,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响应要停产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为非环保标杆型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停止生产;经查阅该单位出货记录,2019年12月10日橙色管控期间向索河街道办事处槐树洼新型社区进行供货。

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785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70

荥阳市

郑州益盟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该企业相关台账,发现该企业在 12 月 5 日、12 月 8 日、12 月 9 日均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要求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停产。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未生产,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12月6日台账票据中显示有使用豫AZ3601运输车辆过磅记录,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4日发布的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该单位违反了“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含国四)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针对郑州益盟实业有限公司存在问题,我镇工作人员对该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该单位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改正,管控期间严格落实管控制度,对为该单位提供运输的所有重型车辆再次进行核查筛选,严禁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车辆在管控期间进行物料运输。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环责改第781号),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该单位进行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13

荥阳市

郑州中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1.通过调阅公司过磅视频监控系统,发现 11 月 16 日和 18 日均在生产和发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去停产;2.重污染应急管控期间向非民生工程(碧桂园和桐树王施工工地)供应混凝土。

 

2019年12月18日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已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停产到位。针对该单位11月16日和18日均在生产和发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去停产;管控期间向非民生工程(碧桂园和桐树王施工工地)供应混凝土的问题。经调查,该单位不属于环保标杆型企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停止生产;经查阅该单位磅房出货记录,该单位在11月16日和18日管控期间存在生产现象。经询问现场负责人该单位于2019年11月5日已停止生产,16和18日厂家正在调试主机楼设备,为了不浪费材料,临时将产品外售。

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罚责改【2019】第788号),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拟给予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67

荥阳市

郑州众联混凝土有限公司众联商

 

2019 年 12 月 4 日郑州市属于重污染橙色应急预警,根据郑州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移动源减排措施要求全市禁

止渣土运输,现场检查时发现:1、该公司一辆渣土车,车牌号码豫 AV6277 车辆(通过达标监管 app 查询该车属于国四),仍然在现场运输作业。2、并且该渣土车在道路运输途中未采取防尘措施,未按要求 对渣土进行苫盖。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正在生产,厂区内有重型运输车辆正在进行物料卸载,料仓内雾森正常开启。厂区内地面洒水作业正常,车辆冲洗装置能保持正常运行。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单位进行物料运输的车辆豫AV6277为国四标准车辆,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4日发布的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该单位违反了“禁止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含国四)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环责改第753号),要求该单位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改正,对为该单位提供运输的所有重型车辆再次进行核查筛选,严禁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车辆在管控期间进行物料运输,制定规章制度,同时责令该单位对所属车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上路作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拟对该单位进行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6-054

郑东新区

福蒙特家具物流中心

现场检查时,该物流中心正常运营,存在问题:12 月5 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允许运输的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现场发现2 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 豫AQ1083 、豫AU3891)正在运输物料。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商都路办事处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郑州福蒙特置业有限公司将园区内库房出租给个人用于仓储使用。12月5日存在牌号为豫 AQ1083 、豫AU3891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

1.对郑州福蒙特置业有限公司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该企业加强对承租商户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配备专人审核并树立警示牌。2.要求商都路办事处加强的督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整改。

HN-201916-017

郑东新区

河南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过磅房砼发货单, 发现有1 辆国四重型运输车辆( 豫AW2339)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12 月5日)进行物料运输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2月5日存在牌号为豫AW2339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

1.企业立即停产整治,自愿全厂区密闭,升级改造。2.清查企业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禁止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启用。3.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硬件已安装到位,等待省平台网络调试接入。

HN-201916-047

郑东新区

河南普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通过查阅进出货单记录,发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12 月9日)有1 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HE2770)进行物料运输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金光路办事处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2月9日存在牌号为豫HE2770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谎称车辆全部为国五排放,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该企业立即终止与该供货商合同。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6-107

郑东新区

河南勤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通过查阅进出货单记录,发现12 月2 日有1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BC6117)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管控要求。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金光路办事处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2月9日存在牌号为豫BC6117的国三重型运输车辆进出,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谎称车辆全部为国五排放,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该企业立即终止与该供货商合同。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6-121

郑东新区

河南万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根据该公司收料单显示,12 月9 日有1 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GE5756)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2月9日存在牌号为豫GE5756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谎称车辆全部为国五排放,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该企业分别向公安机关(110)和交警部门(122)报案,交警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出警照片见附件。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6-112

郑东新区

河南正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2 月10日,郑州市属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该公司应急响应措施是停产、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通过查阅该企业磅房出货单据显示,发现该企业于12 月9日存在生产行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办事处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 12月9日该企业存在生产行为。

1.企业立即停产整治,自愿升级改造。2.安装视频监控和用电监控系统并联网,目前已完成。3.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签合同,等待安装。

已移交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正在调查处理拟处罚十万元。

HN-201916-084

郑东新区

郑州三德盛大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12 月4 日进出车辆记录,发现有2辆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豫AV7917、豫AV3029)进出厂区进行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2月4日存在牌号为豫AV7917、豫AV3029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该车属运输公司租赁用车。租赁公司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铭牌和检测报告,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该企业立即对两辆车(车牌号:豫AV7917和豫AV3029)做退场处理,并终止一切劳动关系,承诺见附件。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6-098

郑东新区

郑州同达商砼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材料入库单据,发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11 月19日)有1 辆车牌号豫GE8788 的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进行物料运输。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1月19日存在牌号为豫GE8788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出。11月19日前后,该企业为争创郑州市标杆企业正在升级改造,未生产,照片见附件。该车辆不属于合作供应商,因机器故障,不立即卸车会产生安全隐患,所以临时停放在该商砼企业厂区,属于应急行为。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6-069

郑东新区

郑州正岩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通过查阅材料入库单据,发现该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11 月19 日)有2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G78665、豫G78603)进行物料运输。

1.接到通知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1月19日存在牌号为豫G78665、豫G78603的国三重型运输车辆进出,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11月19日前后,该企业为争创郑州市标杆企业正在升级改造,未生产。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企业立即解除与该原材料供应商合同,并进行索赔。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6-053

中牟县

河南国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国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工业园区雍家村南,主要工艺:下料-搅拌-半成品混凝土。经调查,2019年11月14日,郑州市将京东亚洲壹号郑开物流园项目(南区、北区、南区宿舍楼)和迎宾大道工程(滨河路-青州大道)列为郑州市二类民生工程。2019年11月16日,郑州国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评为郑州市环保标杆示范企业,享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除红色管控外),管控豁免待遇。经核实该企业当日正常生产是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正常进行,故企业在预警管控期间进行生产。

 

下一步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无。

HN-201916-095

中牟县

河南神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河南神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中牟县东风路六里岗南500米路东,主要成品:混凝土,主要工艺:下料-搅拌-半成品混凝土。经调查,2019年11月14日,郑州市将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锦祥花园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文华苑、省直青年人才公寓经开苑、新城社区工程列为郑州市一类民生工程。2019年11月16日,郑州神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评为郑州市环保标杆示范企业,享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除红色管控外),管控豁免待遇。经核实该企业当日正常生产是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正常进行,故企业在预警管控期间进行生产。

下一步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无。

HN-201916-127

中牟县

万洪路与和顺路交界处施工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施工,存在问题:1.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按《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停止施工;2.施工场地内裸土面积较大,积尘较多,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该问题点位于万洪路与和顺路交叉口西南角,该施工作业区为停车场,主要用于解决中牟县郑庵镇盛和社区群众停车难等民生诉求问题,由所在村(社区)组织实施,为公益性施工作业。

经查,该工地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严重。查办组立即要求该停车场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截止目前,该停车场区已完成硬化,正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暂未启用。

中牟县公安局对施工工地负责人朱中华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张林增立案处罚,处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HN-201916-052

中牟县

 

 

 

郑州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2.现场发现 2 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 豫 AQ1323、豫 AX9597)进行物料运输。

郑州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中牟县大孟镇闫堂村长歌路东,主要生产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干混砂浆。经查,2019年9月4日,郑州市将G107东移主线相关项目列为重点民生工程,其中郑州昌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是省道312项目的点对点商品混合料场。经核实12月9日该企业当日正常生产是为保障重点民生工程省道312项目供应混凝土,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正常进行,故企业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进行生产。

下一步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鑫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

HN-201916-111

中牟县

郑州磐石新兴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调阅企业监控视频,发现 12 月 6 日该企业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磐石新兴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中牟县官渡镇党庄村,占地72亩,主要从事各类标号混凝土和特种混凝土的研发与生产销售工作。经调查,2019年11月14日,郑州市将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及其附属项目列为郑州市一类民生项目。2019年11月16日,郑州磐石新兴实业有限公司评为郑州市环保标杆示范企业,享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除红色管控外),管控豁免待遇。经核实2019年12月6日该企业当日正常生产是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正常进行,故企业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进行生产。

下一步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无。

HN-201916-085

中牟县

郑州圣源商砼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生产管理台账,发现该企业 10 月 3日、10 月 31 日均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圣源商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7日,位于中牟县刘集镇冉老庄村,占地面积28.6亩,总投资2500万,主要建设两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经查,2019年11月14日,郑州市将省直青年人才公寓文华苑列为郑州市一类民生工程,其中郑州圣源商砼有限公司是该工程的混凝土供应商。经核实2019年10月3日、10月31日该企业当日正常生产是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正常进行,故企业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进行生产。

下一步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无。

HN-201916-018

中牟县

郑州天泽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企业生产管理台账,发现该企业 11 月
16 日至 11 月 18 日均在生产,未按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

郑州天泽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中牟县万洪路与万三路金地工业园内,总投资3986万元,占地面积29000㎡,建设有2套180型混凝土搅拌系统,年产商砼60万m³。经查,2019年11月14日,郑州市将郑州(东部)环保能源工程列为郑州市一类民生工程,其中郑州天泽混凝土有限公司是该工程及其配套项目广惠街南延工程的混凝土供应商。经核实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该企业当日正常生产是为保障民生工程项目正常进行,故企业在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进行生产。

 

 

 

下一步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无。

HN-201916-003

中原区

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根据公司入库单据显示,12月11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Y0960)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与杭州路交叉口向南1公里。该项目经中原区政府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认定的属整改、完善类建设项目《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迁建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河南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11日有国四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执法人员与河南省众邦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12日,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进厂。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HN-201916-082

中原区

河南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根据原材料收货单显示,12月6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X7977)在该公司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河南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北三十里铺村。该项目经中原区政府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认定的属整改、完善类建设项目《河南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河南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6日有国四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执法人员与河南省华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13日,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进厂。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HN-201916-088

中原区

河南绿通新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根据收料单据显示,12月3日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P6H203)在该企业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管控要求。

河南绿通新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三十里铺村第五村民组郑上路南。该项目经中原区政府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认定的属整改、完善类建设项目《河南绿通新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5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河南绿通新建材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3日有国四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执法人员与河南绿通新建材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13日,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进厂。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HN-201916-097

中原区

郑州一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进出厂车辆记录,12月11日有1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AG7617)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郑州一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路与西三环路交汇处向西200米路南。该企业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现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过审批,审批编号为:(2004-410)。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郑州一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11日有国三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执法人员与郑州一川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13日,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进厂。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HN-201916-100

中原区

郑州联洋砼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材料入库单据,发现11月30日有一辆国三重型载货汽车(豫C89503)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

郑州联洋砼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铁炉村化工路与腊梅路交叉口西50米路南。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现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过审批,审批编号为:(2003-732),2003年12月16日通过了竣工验收,验收编号为:郑-环环验收表[2004] 017号。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郑州联洋砼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1月30日有国三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执法人员与郑州联洋砼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13日,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已下运输车辆进厂。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HN-201916-102

中原区

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通过查阅公司磅房材料和入库单据,发现12月5日有2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U9185、豫AU9219)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白寨村西。该企业在中原区环保局办理有审批意见编号:(中原2013-068)和验收意见编号:(中原环验登2016-003)。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11日有国四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执法人员与郑州安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12日,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已下运输车辆进厂。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HN-201916-113

中原区

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根据该公司出货统计记录显示,有1辆国四重型载货汽车(豫AW1008)在12月5日和12月10日进行物料运输,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要求。

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北三十里铺村。该企业在中原区环保局办理有审批意见编号:(中原环建表2015-045)和验收意见编号:(中原环建表2015-045)。该企业生产流程:原料—混合-搅拌-成型-成品。原料为石子、大沙、水泥、水。2020年3月1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11日有国四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执法人员与河南发展混凝土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该企业已于2019年12月12日,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已下运输车辆进厂。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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