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郑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环督函〔2020〕1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18  

编号

县区

污染源名称

交办问题

调查情况

整改进度

处罚问责情况

HN-201915-001

登封市

登封市晨宇磨料有限公司奥鑫分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1.废气处理设施没有开启,棕刚玉倾倒炉废气直接外排,现场有明显的异味;2.冶炼车间进料工序(进熔炉)粉尘未收集;3.铝钒石破碎工段粉尘收集管道断开,粉尘无组织排放。

2019年11月28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对该交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2020年2月22日,登封市告成镇工作人员再次对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公司使用峰谷电价夜间生产。于2019年11月24日晚上20点开始生产,至25日早上8点25分停止生产,关闭废气处理设施。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11月25日现场督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棕刚玉倾倒炉已冶炼完成,处于自然冷却状态,由于倾倒炉内有余温,会产生少量烟尘无组织排放。该公司冶炼车间进料工序位于生产车间三楼,是全密闭车间。铝钒石破碎工段粉尘收集管道断开是因为该公司11月20日至25日修理破碎机,将收尘罩吊开,维修期间破碎工段一直没有作业。综上所述,督办问题部分属实。

问题1:关于反映“该企业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没有开启,棕刚玉倾倒炉废气直接外排,现场有明显的异味”问题。要求该企业针对交办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在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以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下一步告成镇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办公室将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力度;问题2:该公司冶炼车间进料工序位于生产车间三楼,是全密闭车间,该公司已在进料工序安装一个集气罩连接到除尘器上。问题3:要求该企业对交办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目前铝钒石破碎工段粉尘收集管道已连接。

问题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人民币二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调查立案中。问题2: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处理,拟处罚人民币二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程序进行调查立案中。

HN-201915-002

登封市

大金店镇雷村垃圾填埋厂

现场检查时,发现大金店镇垃圾填埋场露天焚烧垃圾。

2019年11月27日,大金店镇政府主管副镇长韩俊峰带队,由城管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张建民联合包乡人员及大金店镇爱卫办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垃圾填埋场使用期间,垃圾产生气体引发自燃,现场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上报大金店镇爱卫办,大金店镇爱卫办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自燃冒烟问题进行处置。并且每星期组织铲车、运输车进行拉土覆盖。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2019年11月27日,大金店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对着火点进行扑灭,并安排垃圾场专职人员加强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2018年9月大金店镇毕家村村北建设垃圾分类处理厂试点,现垃圾分类处理厂已建设完成,近期将移交大金店镇政府开始试运行。届时,大金店镇雷村垃圾填埋场将停止使用,大金店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车辆对雷村垃圾填埋场进行复耕。

HN-201915-003

登封市

登封诚兴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该公司的煤灰、煤矸石露天堆放,苫盖不完善,路面都是粉尘,容易造成粉尘飞扬;2.破碎工序没有配套除尘设施,输送带没有密闭,造成无组织排放。

11月25日,卢店镇会同郑州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对诚兴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2019年11月24日登封市诚兴建材有限公司处于橙色天气应急管控,没有生产。问题1:该企业在停产期间安排有洒水车不定时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由于11月24日登封天气突变,气象部门发布有大风预警,该企业的物料苫盖篷布被刮起,核查时,该企业已经对苫盖不严的地方进行了苫盖。问题2:破碎工序安装有除尘器,除尘器在室外,督查人员未看到,目前输送工段已经密闭到位。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要求该企业加强管理,对苫盖不严的地方进行苫盖,对输送工段进行密闭,目前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HN-201915-004

登封市

登封市少林刚玉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1条生产线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无竣工环保验收手续;2.投料口至除尘设施的管道脱落,部分粉尘无组织排放。

2020年2月23日,登封市告成镇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问题1:河南少林特材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份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专家组通过,登封市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9月30日下发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该公司收到批复后开始进入试生产调试阶段并在2019年10月9日及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并督促检测验收,2019年10月21日完成第一次竣工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检测报告,由于试生产调试阶段生产工艺和设备不稳定,需不断的停产和试生产进行改造调试,因此造成第三方公司无法准确检测对该项目进行验收。春节期间第三方公司放假,目前受疫情管控影响第三方公司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第三方公司出具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验收情况说明。目前正在积极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问题2: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共改造两台冶炼炉,其中一台冶炼炉在进行试生产。另一台冶炼炉未生产在进行设备改造调试,对投料口至除尘设备设施进行进一步的检修改造,在检修过程中对除尘管道进行检查是否有漏烟跑尘现象,检修后已及时安装到位。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现场检查时冶炼炉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要求该企业对除尘设施进行检修后,及时将投料口至除尘设施的管道安装到位。待疫情解除后第一时间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HN-201915-005

登封市

登封市正伟刚玉冶炼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的粉尘,未密闭回收。

2020年2月23日,登封市告成镇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现场调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存储在密闭的粉尘收集车间内,再利用人工进入密闭车间装袋回收,造成车间地面有少量粉尘散落在密闭空间地面,该企业除尘器在密闭空间内,下料口外部有二次密闭,没有造成无组织外排现象。综上所述,督办问题不属实。

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在粉尘收集后及时清扫,车间地面有少量粉尘已清理打扫干净。

 

HN-201915-006

登封市

河南河顺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存在的问题有:通过检查车辆出入记录,在19日-30日,该企业有车牌号为豫AV0602的国四重型普通货车和豫AK9700的国三重型仓栏式货车进行运输。

2020年2月21日上午,登封市中岳街道办事处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通过现场调查该企业门口车辆登记本19日-30日登记情况,有豫AV0602车辆的运输情况没有豫AK9700的运输情况,经网上查询AV0602是国四车辆,豫AK9700未查到登记信息。经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该公司2019年11月份接到管控通知后,积极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并在门口悬挂了公示牌和车辆管控牌子,并且要求公司门岗对入厂的车辆进行询问是否是国四车辆,如果是国四车辆就不让进厂,对交办的豫AV0602的国四重型普通货车是2019年19-30日往公司送原材料的车辆,门岗也询问过,司机称不是国四车辆;公司负责人称,当时企业无法有效辨别进入车辆是否国四车辆。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通过现场调查后,发现该问题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企业无法对入厂车辆进行有效辨别;现场调查人员针对问题要求该企业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细化核查要求,确保车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企业也向执法人员递交了承诺书,承诺要求门岗对入厂车辆司机不能提供国四以上的依据或证明,坚决不让车辆入厂。

HN-201915-007

登封市

河南蚂蚁新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外贸豁免企业),橙色预警期间,该企业“一厂一策”要求为“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物料运输”,在11月19日-30日管控期间,有车牌号为豫EEL885、豫F59870、豫AX2901、豫F59250、豫AW0789、闽J22191、辽CH0797的国三型或国四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

2020年2月21日上午,登封市卢店镇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通过现场查阅该公司门岗的车辆登记本,登记本显示11月19日至11月30日期间,豫EEL885、豫F59870、豫AX2901、豫F59250、豫AW0789.闽J22191.辽CH0797有运输原材料情况,经现场调查人员网上查询,豫EEK885是国三车辆,其余是国四车辆。经现场询问企业负责人,2019年11月份接到管控通知后,积极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并在门口悬挂了公示牌和车辆管控牌子,并且要求公司门岗对入厂的车辆进行询问是否是国四车辆,如果是国四车辆就不让进厂,对交办的豫EEL885、豫F59870、豫AX2901、豫F59250、豫AW0789.闽J22191.辽CH0797是往公司的送货车辆,门岗也询问过,司机称不是国四的车辆;公司负责人称,管控期间公司高度重视车辆管控并制定了一些措施,主要是公司门岗无法辨别进入车辆是不是国三型或国四型车辆。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通过现场调查后,发现该问题属于企业管理问题,企业无法对入厂车辆进行有效辨别;现场调查人员针对问题要求该企业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细化核查要求,确保车辆管控措施落实到位。企业也向执法人员递交了承诺书,承诺要求门岗对入厂车辆司机不能提供国四以上的依据或证明,坚决不让车辆入厂。

HN-201915-008

登封市

碧溪路南段道路及其附属工程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作业,未落按照重污染天气应级响应要求停止土方等作业,检查当时铲车正在作业。

2019年11月25日,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联合市控尘办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8个百分百落实情况良好,项目已按橙色要求停工。铲车现场作业的原因是需要将少林街道办事处张庄村及塔沟武校部分污水引入少林街道办事处污水管网系统,避免生活污水流入自然河造成污染而采取的临时维修民生工程(少林办污水管网系统有两个入口在碧溪路施工范围内)。本次管控为橙色管控,管控开始时少林街道办事处已按照要求召开会议传达管控精神到每一个企业、工地,并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辖区内的企业和工地已向少林街道办事处递交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管控承诺书。   经现场落实,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是临时维修污水管网而造成,属橙色管控期间应急民生项目施工。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少林街道办事处要求该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橙色管控,遇到临时民生抢险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避免造成被动。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工地保证以后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施工中严格按照橙色管控要求和扬尘治理8个100%要求施工。

 

HN-201915-009

登封市

景松坤砂石存放点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砂石堆放点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未覆盖。

2020年2月21日,登封市宣化镇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管网铺设施工中产生的土石方,在管道铺设完成后会及时的利用挖出的土石方进行回填平整,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2019年11月28日检查后,施工人员已于当天下午对铺设好的管网使用土石方进行了回填平整。该工程段于2019年12月25日基本完工,机械设备及施工人员于26日已全部撤离现场,交办问题地点已于2020年1月15日种植树木。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

针对“砂石堆放大量砂石露天堆放,未覆盖”的问题,目前已对管网进行了回填平整并种植树木。

 

HN-201915-010

登封市

石淙河大桥东侧无名施工工地

现场检查时,发现石淙河大桥东侧无名施工工地正在进行土方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土方未覆盖,容易造成扬尘污染。

2019年11月28日,登封市告成镇村联合市控尘办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问题1:现场调查人员到达该工地时,现场雾炮机已开启,现场调查人员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利用雾炮机、洒水车对场内洒水降尘。问题2:现场调查人员要求该工地停止作业,对土方未覆盖到位的,全部用土工布覆盖到位。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告成镇村镇办责令该工地施工单位对交办问题逐项进行整改,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问题1:已经按要求开启洒水降尘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问题2:在现场调查人员的指导下,采取土工布对未覆盖的土方进行全部覆盖,目前所有裸露部分已覆盖到位。

登封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依法对该施工工地立案调查,拟处罚人民币一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HN-201915-011

登封市

中岳街道施工工程现场

现场检查时,在高速公路登封东路口世纪东方大酒店与大唐车业交界的三角地域,有两台挖掘机正在施工,喷淋降尘设置未开启。

11月25日,登封市中岳街道办事处联合市控尘办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查处问题属实。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现该区域南水北调工程已全部撤场,中岳街道办事处对露天土堆、施工场区未施工道路做到100%土工布覆盖。

登封市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依法对该施工工地立案调查,拟处罚人民币一万元整,目前正在按照处罚程序办理中。

 

HN-201915-012

二七区

河南灏宇纸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瓦楞纸生产线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1月19日-30日,郑州为橙色预警,该企业“一厂一策”要求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通过检查车辆出入记录,在19日-30日有车牌号为豫EA6651、豫nd2790、豫G83179等多辆国三及国四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EA6651、豫ND2790、豫G83179等均为外地或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非该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在橙色预警管控时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出场区,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5-013

二七区

郑州顶益食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郑州19日-30日为橙色预警,该企业“一厂一策”管控措施为“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通过对11月30日,车辆出入记录检查,有多辆车牌号为豫D77532、豫AL0966、豫nd7888、豫n79062、豫ak6036、豫j75055等国三及国四车辆进行运输。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D77532、豫AL0966、豫ND7888、豫N79062、豫AK6036、豫J75055均为外地或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橙色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5-014

二七区

郑州秉信包装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橙色预警要求为“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通过对车辆出入记录检查,发现有多辆(车牌号为豫BL9277、豫AR3533、沪DG3707)国三及国四重型载货车辆在管控期间进行物料运输。

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要求有重污染天气橙色及红色预警期间不允许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的要求,车牌号豫BL9277、豫AR3533、沪DG3707均为外地或个人所属进入企业的送货车辆,不是企业所属车辆。由于该企业管理不严,出现了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的现象。

加大对该企业的督导监管,要求该企业严格执行管控要求。该企业已承诺加强管理,在橙色预警管控时坚决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保证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鉴于以上问题未对环境造成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法相关法律条例处罚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5-015

二七区

二七区龙祥路红花寺便民练车点内无名砂石堆场

现场检查时,发现二七区龙祥路红花寺便民练车点内无名砂石堆场露天堆放大量沙石物料,未覆盖。

现场调查发现,该砂石堆场砂石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覆盖等有效扬尘防治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无名砂石堆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现该堆场砂石物料已清理到位,现场采取防尘网进行覆盖。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已对该砂石堆场进行立案,拟处以罚款二万元整。

HN-201915-016

巩义市

郑州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在生产,存在问题:1.一厂一策未写明与管控要求不同;2.厂区内存在露天喷漆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时油漆还未干,味道刺鼻,地面存在明显喷漆痕迹,企业负责人对此违法行为拒不承认,不配合调查。

郑州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3万吨耐火材料项目,位于巩义市河洛镇石关村,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耐火材料,办理有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手续,审批编号:巩建2003-192,主要生产设备有:压力机12台,搅拌机8台,粉破机2台,隧道窑1条,烘干房1座,排气筒1根;生产工艺:原料-破碎-搅拌成型-烧制-成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烟气净化设备一套。经调查核实,该公司按照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要求,对配套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改造,11月24日帮扶组检查时,该公司厂区院内放置有新制作的脱硫脱硝塔外壳,由第三方公司加工制作后送进厂区内等待吊装,但表面油漆未干;企业管控公示牌制作不规范,表面涂抹痕迹较为明显,黄、橙、红色管控一律标注为停产,未严格按照管控清单进行填写。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责令郑州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停产整治,同时重新制作管控公示牌,截止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停产整治决定执行完毕。

针对郑州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的涉挥发性有机废气管理问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责令其停产整治3个月,鉴于其行为属于生产工艺外的偶发性行为,不属于生产工艺、工序及工段中产生,不再给予其他行政处罚。

HN-201915-017

巩义市

巩义市站街东方机械加工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无环保手续;2.除尘装置闲置未使用。

巩义市站街东方机械加工厂位于巩义市紫荆街道办大黄冶村,经营范围:民用机械加工,主要生产设备:锯床1台、钻床2台、车床1台、镗床1台,经调查核实:巩义市站街东方机械加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生产工艺钢材-切割-机加工-组装-成品,生产工艺较为简单。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要求其停止生产,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恢复生产,该公司自行切断生产用电,表示不再进行生产,现场地只做仓储设备使用,问题已整改到位。

HN-201915-018

巩义市

郑州育才磷酸盐化工厂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按照企业应急预案“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现场发现企业使用国VI车辆(川D57967)运输。

郑州育才磷酸盐化工厂建设有年产3000吨磷酸盐、300吨偏硅酸钠、300吨膨化元明粉项目,位于巩义市北山口镇北湾村经营范围:制造:六偏磷酸钠、磷酸二氢铝、三聚磷酸钠,办理有环评手续,审批编号:2004-154。在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立案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提供川D57967车辆合格证、车辆行驶证等书证,显示该车使用性质为危险品半挂牵引车,排放标准为国五,不是国四车辆,且按照河南省污染天气应急车辆减排措施: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除外的管控规定,该车不在管控范围内。

针对车辆识别问题,郑州育才磷酸盐化工厂联系第三方公司,立即在厂区大门处安装了和省环境厅联网的车辆智能识别门禁系统,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HN-201915-019

巩义市

巩义市益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发现一台国III货车(豫AB0255)正在装货出厂,未落实该厂应急预案提出的“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巩义市益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2万吨聚合氯化铝、5000吨聚合氯化铁项目,位于巩义市芝田镇喂庄村,经营范围:制造、销售聚合氯化铝,办理有建设项目现状评估报告并备案公示,文号:巩环备公告〔2016〕7号。在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立案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提供了豫AB0255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书证,显示该车排放标准为国四,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车(危险品运输8类1项),按照河南省污染天气应急车辆减排措施: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特种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除外的管控规定,该车不在管控范围内。

巩义市益民净水材料有限公司对环保专工、门岗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自身管理,管控期间,严格进行车辆识别登记,禁止其他国四车辆进出厂区。

HN-201915-020

巩义市

河南联盛铝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使用车牌为:豫AY0850国四的货车),不符合该厂应急预案提出的“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经调查核实,河南联盛铝业有限公司位于巩义市回郭镇北罗村,院内实际有企业2家,共用1个厂区大门。违法行为主体实施主体为巩义市鸿瑞铝制品有限公司,2017年1月15日租赁河南联盛铝业有限公司西厂区的铝板铸轧生产线及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经营范围:生产铝铸轧卷、铝板带,12月1日,巩义市鸿瑞铝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牌照豫AY0850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作业,该车属国四普通货车,不属危险品或特种运输车辆,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河南联盛铝业有限公司、巩义市鸿瑞铝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对对生产负责人、环保专工、厂区保卫门岗等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鸿瑞铝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63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五万元罚款,截止12月30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5-021

巩义市

河南银航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在生产,管控期间有记录国四、国三的货车装货出厂,车牌:豫CA7901、豫AV7262等,不符合该厂应急预案“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河南银航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5万吨铝板、铝箔加工项目,位于巩义市回郭镇北罗村,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板、铝带、铝箔、铝棒,办理有建设项目现状评估报告并备案公示,文号:巩环备公告〔2016〕6号。经调查核实:12月1日,河南银航铝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牌照豫CA7901、豫AV7262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作业,该车属国四普通货车,不属危险品或特种运输车辆,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河南银航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对厂区门岗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银航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污染天气期间,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65号),对该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五万元罚款,截止2020年1月3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5-022

巩义市

巩义市盛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记录显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橙色预警期间有国四车辆(车牌:豫AY1976)进出,未落实应急预案“黄色及以上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巩义市盛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2万吨铝铸轧铝卷项目,位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板、铝卷,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编号:郑环建〔2009〕285号,验收文号:巩环建验〔2016〕178号,经调查核实:12月1日,巩义市盛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使用牌照豫AY1976货运车辆进行运输作业,该车属国四普通货车,不属危险品或特种运输车辆,存在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

针对车辆管理中存在问题,巩义市盛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对厂区门岗人员进行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盛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62号),处六万元罚款,截止2020年1月3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5-023

巩义市

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

郑州2019年11月19日-27日为橙色预警,该企业橙色预警要求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车进行运输。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存在问题:1.通过该企业进出厂车辆登记信息,发现11月20日9点27分有一辆车牌号为豫E35918国四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运输;25日下午14点14分有一辆车牌号为豫EH8968国四型重型半挂牵引柴油车进行运输;11点50有一辆车牌号为豫HM0568国三型自卸低速货车进行运输,该车并在25日16点44分21日 再次运输;25日12点10分有一辆车牌号为皖F28203国三型重型仓栏式货车进行运输。

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巩义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电池、组件及光伏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经调查核实:问题描述中信息有误,其中部分车辆属国五及小型运输车辆,企业提供的车辆信息登记不准确,造成调查取证周期较长,根据询问笔录及已取证的部分信息,该公司涉嫌未严格落实“管控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的管控要求问题,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

针对车辆识别问题,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对生产负责人、环保责任人及保卫门岗等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进出车辆登记管控,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运输作业,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省博宇新能源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进行调查,因疫情原因立案程序尚未终结,拟处罚金五万元整。

HN-201915-024

巩义市

河南银达铝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一共6台铸轧机(与6台静置炉配套)全在生产,一共4台熔炼炉3台在生产(炉子里可看到红光),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2台熔炼炉,2台铸轧机,2台静置炉的要求。

河南银达铝业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8万吨铝板项目,位于巩义市产业集聚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板,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编号:郑环建〔2008〕030号;验收文号:巩环建验〔2008〕612号,主要生产设备有熔炼炉6台、静置保温炉6台、铸轧机6台,主要生产工艺:铝锭-熔化炉-保温静置-精炼-铸轧-卷曲-铸轧成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烟气脱硫设施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台,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1套。经调查核实:2019年12月1日,在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期间,该公司在收到当地政府管控通知的情况下,因深度治理验收需要,将厂区内生产设备全部开启,未向市环境攻坚办、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递交相关申请报告,存在未严格落实停限产管控措施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银达铝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管控清单要求及标准执行停产限产要求,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17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巩义市鸿瑞铝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51号),处六万元罚款,截止12月24日,罚金已缴纳到位。

 

HN-201915-025

巩义市

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大量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建设有年产180万吨炼铁、230万吨炼钢、115万吨线材生产项目,位于巩义市芝田镇永宁路,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不锈钢板、不锈钢箔、钢坯、钢筋,办理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并备案公示,备案文号:郑环建〔2008〕030号;验收文号:巩环备公告〔2017〕1号。经调查核实:11月15日,该公司按照秋冬季错峰停产要求实施全厂停产,检查过程中,企业炼钢、炼铁、烧结等工段全线停产、工人放假,12月1日帮扶组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厂区东南侧有露天堆放的渣石、黄土等物料,未进行苫盖,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已立即安排人员,购置防风抑尘网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苫盖,目前问题已整改到位。

2019年12月24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巩义分局对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存在的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环境违法行为,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58号),处二万元罚款。

 

HN-201915-026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新齿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蜡型工序正在生产,车间通风系统正在运行,但是配套活性炭吸附设施电源开关未开启运行,且设施中活性炭较少,无法完全覆盖通风箱。

郑州新齿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莲花街316号7号楼3层308号厂房,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第二类(6864)的生产与销售。郑州新齿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6月19日获得批复,2018年8月12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该公司已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并将通风箱内加装了活性炭。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将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二万元。

HN-201915-02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玩美嘉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产生废气的工序为合成工序,该工序现场正在生产,未安装治污设施,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河南玩美嘉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枫林路27号5栋3层301号,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及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采集、存储、开发、处理服务等。该公司年产量500万张智能芯片卡芯片标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9年10月24日批复(郑开环安审〔2019〕94号)。

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73号),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二万元。

HN-201915-02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敖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产生废气的工序为合成和滴胶工序,检查时滴胶工序正在运行,合成和滴胶工序均未安装治污设施。

郑州敖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枫林路27号嘉图置业二期5号楼604-4,主营业务:电子产品及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等。该公司年产20万个射频电子标签项目于2019年12月2日在网上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

 

该公司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整改工作,停止生产,联系第三方环评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同时为合成及滴胶工序安装治污设施。在环评取得批复并验收通过后,再投入生产。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79号),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四千元。

HN-201915-02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未来影楼用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从事影楼用品,相册等打印服务,产生废气的工序为覆膜工序,该工序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未安装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废气无组织排放。

河南未来影楼用品有限公司位于莲花街与红松路西盛世嘉业6号楼506号,主要从事销售:影楼用品、相册、相框;打印服务。该公司生产工艺为:打印—覆膜—裁切—粘贴—检验—包装—成品。

12月5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车间内大气污染物浓度进行了采样检测均能符合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关于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已要求该企业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

HN-201915-03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三泰药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包装工序正在生产,未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配套有机废气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试生产超过一年(有生产人员录音凭证),未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河南三泰药业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莲花街西路龙鼎电子电器产业园二期6号楼3层27号,主营业务:保健用品、第一、二类医疗器械、卫生用品、消毒用品的生产及销售。该公司年产50万片保健贴、50万片冷敷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12月3日批复(郑环审〔2018〕180号)

该公司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已安装。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75号),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二万元。

HN-201915-03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营造商贸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写真工序未按照环评要求安装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

河南营造商贸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红松路36号电子电器产业园二期6栋6层48号,主要从事广告制品生产加工。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原材料—人工裁剪—写真—覆膜—人工检验—包装入库。该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广告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2月完成批复(郑开环安审〔2018〕36号)。

该公司已将写真工序集气罩安装到位。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72号),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二万元。

HN-201915-03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三笑义齿制作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充胶工序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郑州三笑义齿制作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莲花街316号9幢6层611号,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第二类的生产及销售。生产工艺为:入模检验—模型修整—(蜡型包埋—烧圈铸造—车金)或(扫描涉及—切削—修冠)—上瓷—车瓷—上釉—检验—包装—成品.该公司定制式固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2月完成环评批复(郑开环安审〔2018〕40号)。

 

该公司充胶工序已重新维修安装到位。高新区环保安监局于2019年12月17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69号),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二万元。

HN-201915-033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烧结工序现场正在生产,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河南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合欢街91号。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生产中压、高压、超高压、特高压开关用触头及其导电件,属于高压及特高压输变电配套行业,河南省及国家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按照近几年环境治理要求,为提升公司环境管理水平,该公司于2019年7月重新编制了《河南科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高压开关触头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获得批复(郑开环安审[2019]65号)。

 

该公司12月25日将真空烧结炉集气管道接通至废气处理设施,使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高新区环保安监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

HN-201915-034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市新真瑜齿科制作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废气排放口未按环评要求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郑州新真瑜齿科制作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莲花街316号电子电器产业园圣世嘉业10号楼507,主营业务:第II类医疗器械:口腔科材料的生产及销售。郑州市新真瑜齿科制作有限公司定制式规定义齿和定制式活动义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6月19日获得批复,2018年8月31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该公司对废气排放口加装管道,将废气处理后引止楼顶排放,同时加派办公室值班人员对废气收集设备进行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HN-201915-035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南京华盖制药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未按环评要求配套酸雾吸收塔。

南京华盖制药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位于高新区长椿路11号河南省大学科技园C7D五层,主营业务:隶属总公司业务联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南京华盖制药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8年12月21日批复(郑开环安审〔2018〕33号)。

2019年11月30日,该公司联系第三方公司对实验室通风橱加装絮凝沉淀池及酸雾吸收喷淋塔,于12月25日签订安装合同。高新区环保安监局对其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郑开环违改字〔2019〕67号),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二万元。

HN-201915-036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

郑州市11月19日-30日为橙色预警,12月1日-3日为黄色预警,该企业在橙色和黄色预警要求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   通过查阅企业11月27日-12月1日车辆出入记录,发现有3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J36160、鲁H42905、豫G68976)进行运输。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化工路腊梅路交叉口。主营铝板带箔及其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为国内外高精终端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双零铝箔,电子箔,家用箔,餐盒箔,胶带箔,空调箔等各种单双零铝箔。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应急管控清单要求,对照橙色预警管控方案(一厂一策),该公司应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

梧桐办事处已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级管控要求,并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HN-201915-03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11月19日-30日为橙色预警,12月1日-3日为黄色预警,该企业在橙色、黄色预警期间要求为: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11月19日-12月3日车辆出入记录,有3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AF9966、豫CC3080、豫AU8356)进行运输。

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长椿路6号,主要生产铝板、铝带、铝箔,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

 

梧桐办事处已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各级管控要求,并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HN-201915-03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

郑州11月19日-30日为橙色预警,12月1日-3日为黄色预警。该企业“一厂一策”要求为,在橙色和黄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通过查阅企业10号门28日至30日车辆出入记录,发现有3辆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豫AZ6880、鄂FEB108、豫N24468)多次进厂运输。

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枫香街6号,主要经营范围为家用空气调节器制造。

 

该公司在10号门外加装一台门禁系统,与郑州市应急管控平台连接,实现系统扫描车牌自动拦截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功能,目前该系统已安装完毕。沟赵办事处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HN-201915-03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中原思蓝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上午十一点,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检查时该公司正在使用国四货车出货,车牌号豫PIC165,不符合应急预案提出的“橙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的要求。

郑州中原思蓝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冬青西街28号,法定代表人张式泰。该公司主要从事密封胶的研发、销售、生产等。

沟赵办事处工作人员要求该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货车进行物料运输。下一步,将加强对管控企业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大管控企业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HN-201915-04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当前处于橙色预警管控期,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一厂一策”要求为:在橙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现场查阅企业车辆进出台账,2019年19号至今,发现6辆国三、国四车辆进出厂(豫HB7578、豫AW7032、豫J50183、豫Aw5658、豫AW1032、豫AR82R7),并视频拍摄到国四车辆离开企业。

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合欢街39号,主要生产和经营各种彩印、彩盒、商标、管理、纸类产品和各类纸箱业务及印刷、包装机械和相关机械零配件。

该公司对问题进行整改,成立车辆治理组,发函给各供应商和物流公司要求管控期间国五以下车辆不能承担运输业务。

HN-201915-04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进步磨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压制成型工序正在运行。存在问题:1.该公司已纳入减排清单,但未按照《技术指南》要求编制企业应急预案;2.未按照高新区秋冬管控清单中要求,落实橙色预警时应停止压制成型工序生产要求。

郑州进步磨料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云杉路9号,主要从事超硬材料及制品、设备的生产、销售;超硬材料相关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经营本企业生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公司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料—配混料—磨具组装—投料预压—定模热压—固化—机械加工—检查—成品入库。该公司年产1万片金刚石砂轮和5000片CBN砂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8月完成环评批复(郑开环安审〔2018〕6号)。

停止热压工序的生产,高新区环保安监局该公司热压工序实施查封。

HN-201915-043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中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管控措施,2019年11月19日至12月1日郑州为橙色预警期,期间企业有车牌号为豫D69856、豫AF2607、晋L54848、豫AN5123、晋M47873等多辆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厂运输。

2019年12月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和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至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只负责来料加工,其原材料的采购及运输均是由客户方承担。该公司业务合同遍布全国及海外,各省市环保管控时间及要求也不太一致,且客户方发货时间也不确定,这就造成有可能郑州市在管控期间,外地客户方委派运输车辆到郑送、发货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该公司将加强与客户方的沟通,及时传递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由客户控制发货到郑的时间来规避类似情况的发生。鉴于该问题未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反相关法律条例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5-044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有多辆国四及以下车辆(车牌号:豫AX6793、豫F57769、沪DB4200等)进行运输。

2019年12月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和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至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公司只负责来料加工,其原材料的采购及运输均是由客户方承担。该公司业务合同遍布全国及海外,各省市环保管控时间及要求也不太一致,且客户方发货时间也不确定,这就造成有可能郑州市在管控期间,外地客户方委派运输车辆到郑送、发货的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该公司将加强与客户方的沟通,及时传递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由客户控制发货到郑的时间来规避类似情况的发生。鉴于该问题未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反相关法律条例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5-045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河南盛元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经查阅企业系统运输车辆出入记录,发现该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有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车牌:豫AX3175)进行运输。

2019年12月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和八千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至现场核查,经核查,2019年11月20日,车牌号为豫AX3175柴油货车在我厂区门口停滞送货,门岗告知司机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不准入内,司机告知为国V车辆后,门岗对其车辆进行登记并放行,当时办公室主任郭晓涛同志在门岗处抽查,发现司机说谎,并对其车辆进行网络查询得知其车辆为国IV车,随后对该车辆进行遣返,但记录并未及时消除,针对此次事件,11月20日该公司对门岗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并通告全公司。

2019年11月20日当天,该公司已对车牌号为豫AX3175柴油货车进行遣返,并对当天值班门岗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通告全公司。鉴于该问题未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且未有足够违反相关法律条例的依据,故未进行行政处罚。

HN-201915-046

惠济区

郑州市永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郑州11月19日-26日为橙色预警天气,该企业“一厂一策”要求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车辆运输。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存在的问题有:1.通过检查车辆出入登记台账,在21日上午10点半,有车牌号为豫D89756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厂内送货。

经查,豫D89756重型半挂牵引车自称为国五车辆,因专业能力及权限问题,无法真实了解相关车辆排放标准,该企业门卫对该车辆给予放行,属于该企业管理不严格,对当事人已进行批评教育,并安排学习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培训;交办问题属实。

惠济区对该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已要求郑州市永泰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学习专业辨别国四国五车辆的知识,按照管控要求管理,加强对门卫监督检查。

HN-201915-047

惠济区

郑州恒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该厂未能提供车辆出入记录,但厂门口有一辆车牌号为豫LA5050的国四重型普通货车正在运输货物(有视频证据)2.企业2条印刷生产线均处于开启状态,其中7色印刷生产线正在印刷作业,5色印刷生产线虽现场未印刷,但设备处于开启状态,未按照企业应急预案中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要求停产1条印刷生产线。

经查,1.河南恒泰纸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当天的值班门卫为新招员工,行政主管也对该员工交代过不符合排放标准车辆禁止入厂,但由于新员工不熟悉车辆型号,只凭司机本人说是国五车辆,对是否国四、国五车辆没有分辨的能力,才导致不合格车辆进入厂区;2.经查,根据该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操作方案,在橙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根据减排措施,该单位2台印刷机只能使用1台正产生产。2019年11月26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橙色预警,该单位允许一台印刷机生产,但由于两台印刷机的环保设备电源连接在一个开关,因此5色印刷主机虽停,但是环保设备仍在运行。由于不同订单尺寸大小不一样需求的印刷色数也不一样也就需要不同的印刷机生产,所以该单位采取两台印刷机轮换开机。11月25日夜班开的是5色印刷机,停的是7色印刷机;11月26日白天开的是7色印刷机,停的是5色印刷机;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惠济区对该交办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已责令河南恒泰纸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今后加强对新入职人员的培训,另增加门卫人员。生产部主管及经理,轮留在门卫值班。严格按照管控要求管理,杜绝不达标排放车辆入厂。

HN-201915-048

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州艺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企业夹胶工序正在生产,但配套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未运行。2.企业没有“一厂一策”,未能提供应急预案。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祥符卢村转盘南100米,该公司名为郑州艺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07日,经营范围:玻璃制品、工艺玻璃的销售。2019年11月26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企业夹胶工序正在生产,但配套设施的废气治理设施未运行;2.企业没有“一厂一策”未能提供应急预案”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确保夹胶玻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启的状态下进行;同时要求企业制作“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同时对祥云办事处下达督办通知,要求祥云办事处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截止2019年11月26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移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检察支队立案查处,拟处罚三万元。

 

HN-201915-049

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州瑞鹏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 磨粉车间里粉尘收集设施未能有效收集粉尘,车间到处是粉尘;2. 热压成型工序废气收集设施未运行;3. 破碎车间私设排气扇。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祥符卢村东南角转盘500米路东,该公司名为郑州瑞鹏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5月23日,经营范围:销售:建材、建筑材料;门窗的生产销售。2019年11月26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磨粉车间里粉尘收集设施未运行,车间到处是粉尘;2.热压成型工序废气收集设施未运行;3.粉碎车间私设排气扇”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所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磨粉车间粉尘及时清理,粉碎车间排风扇已拆除并封堵;确保生产作业时配套的环保处理设备正常运行。截止2019年11月26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移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检察支队立案查处,拟处罚三万元。

 

HN-201915-050

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一台热压机正在生产,未安装收集及废气处理设施;2、刨板工序产生的粉尘未完全收集。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郑民高速北(郑州市中牟县S82),该公司名为郑州鑫明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27日,经营范围:销售板材、木线、木地板、橱卫具、橱柜、板式家具、楼梯、五金(油漆除外)、家电;木门的生产与销售。

2019年11月26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一台热压机未安装收集及废气处理设施;2.刨板工序产生的粉尘未完全收集”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针对热压机和刨板工序进行整改。由于企业生产工艺有所调整,不在使用热压机设备,企业对该热压机进行断电封停,并对刨板工序粉尘收集设备进行整改已达到有效收集。截止2019年12月10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HN-201915-051

经济技术开发区

郑州嘉和门业材料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涂胶工序正在生产,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涂胶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直接排放到外环境;2.磨粉机,混料机和破碎机产生的粉尘收集不完全,车间内地面粉尘较多,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现场情况已拍摄相关视频)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祥符卢村东,该公司名为郑州嘉和门业材料厂,成立于2011年04月20日,经营范围:加工、销售高分子生态木装饰材料。2019年11月25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祥云办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涂胶工序正在生产,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涂胶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后直接排放到外环境;2.磨粉机,混料机和破碎机产生的粉尘收集不完全,车间内地面粉尘较多,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所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涂胶工序已安装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磨粉、混料、破碎生产工序已集中在全密闭空间内作业,经完全收集处理后排放,及时清理车间地面粉尘。同时对祥云办事处下达督办通知督促整改。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我区工作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截止2019年12月20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HN-201915-052

经济技术开发区

无名涂胶原料加工点

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搅拌机正在作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产生较大粉尘;2.未提供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祥符卢村河南浩方商业混凝土公司左侧院子内。2019年11月25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1.搅拌机正在作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产生较大粉尘;2.未提供营业执照及环评手续”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所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同时对祥云办事下达督办通知,要求祥云办事处督促企业拆除生产设备。截止2019年12月2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该企业已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不予处罚。

HN-201915-053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达康门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未运行,冷压、封边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办事处延福路与前程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东,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1日,经营范围:门窗、板材、装饰材料、家具的加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批发兼零售及安装;五金交电、卫浴、建材的批发兼零售及安装。2019年11月30日,郑州市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未运行,冷压、封边产生的VOCs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经现场调查,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的冷压和封边工序生产设备配套的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由于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督查人员现场要求打开冷压和封边工序配套的UV光氧催化+活性炭处理设施,查看里面的活性炭更换和UV光氧灯管运行情况。活性炭处理箱只有在环保设备关闭的情况下才能打开(负压原因)和UV光氧灯管在运行时用肉眼直接看具有腐蚀性。企业为了配合生态环境部督查人员工作关闭了电源,打开活性炭箱和UV光氧处理设施让督查组人员进行检查。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人员取证照片是企业配合检查关闭环保设备电源的照片。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提供的证据照片,不能证明企业冷压和封边工序生产设备配套的环保设备,在被督查组检查时没有开启。

 经查,交办问题不属实。

HN-201915-054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隆杰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郑州市处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根据清单上要求,该企业在橙色预警期间热压成型,发泡,喷胶工序应停产。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热压成型工序,发泡工序,喷胶工序均正在生产,未落实企业应急预案。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第二十一大街经南十七路,该公司名为河南隆杰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07月20日,法定代表人陆建清,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生产与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2019年11月22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的“该企业热压成型工序、发泡工序、喷胶工序、均在生产,未落实企业应急预案”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停产到位。截止2019年11月22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移交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环境检察支队立案查处,对该企业处以三万元行政处罚。

 

HN-201915-055

上街区

郑州华祥耐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常生产,存在问题:1.部分工序未安装治污设施。湿碾分装工序未装除尘设施,地面积尘严重;雷蒙磨机投料口未安装除尘设施,车间内扬尘现象突出;原料投料口未安装除尘设施。2.部分除尘设施破损现象突出,除尘效率较低,原料破碎后2台筛分机机头(尾)除尘管道破损较突出(用塑料捆绑),扬尘也比较突出,周边地面积尘也比较严重。3.除尘设施卸尘管控不到位,多数除尘设施卸尘量较大(用吨袋装),除尘设施周边积尘严重。

1.1月21日,郑州市上街区环保局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2.该公司环评手续于2008年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郑环建〔2008〕60号;并于2011年通过验收,文号郑环验〔2011〕93号;3.经调查,该公司部分生产工序除尘降尘设备不完善,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4.区环保局采取定期不定期和“双随机”检查制度相结合,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监管,检查时未发现上述环境违法问题,未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过;5.调查结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

1.碾分装工序全线区域已密闭并安装除尘器,雷蒙磨投料口已安装收尘,原料投料口已封闭并安装除尘器;2.原料筛分进出口进行密封,破损收尘管道进行更换修复;3.除尘设施卸尘口扎紧周边进行密闭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对该公司的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三万元。

HN-201915-056

上街区

郑州中海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11月19日-24日为橙色预警期间,该企业“一厂一策”要求为:停1台燃气锅炉;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通过该企业出入登记表及来访单,在21日15点14分,有车牌号为豫K39780的国四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企业运输;在21日15点30分,有车牌号为豫AY0621的国四重型仓栏式货车进入企业运输。

1.1月21日,郑州市上街区环保局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2.该公司环评手续于2015年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环审〔2015〕277号;并于2017年通过验收,文号是:郑环验〔2017〕10号;3.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4.调查结论: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

该公司负责人已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已将车牌号豫K39780和豫AY0621大型车辆录入公安违法监控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分别予以行政处罚一百元,扣三分。

 

HN-201915-057

上街区

郑州新生印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11月19日至11月24日为橙色预警期间,该企业“一厂一策”要求橙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存在的环境问题:1.通过检查进出厂车辆登记表,19日-23日,橙色预警期间,有两辆国四型柴油车辆(车牌号为:豫AR72W2、豫AV8258)进入企业送货。

1.1月21日,郑州市上街区环保局对督办问题进行调查;2.该公司环评手续于2011年由郑州市上街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是:郑上环建〔2011〕48号;并于2013年通过验收,文号是:郑上环验〔2013〕17号;3.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4.调查结论:该公司管控期间违规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进行物料运输。

 

该公司负责人已签订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不再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已将车牌号豫AR72W2和豫AV8258大型车辆录入公安违法监控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分别予以行政处罚一百元,扣三分。

 

HN-201915-058

新密市

河南昌源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有喷漆工序,现场有明显喷漆痕迹,未配套集装箱喷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2019年12月1日,环保局联合刘寨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河南昌源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现场调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生产车间内地面发现有若干油漆桶,地面有刷漆痕迹,车间内存放有成品集装箱

针对该公司问题,新密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刘寨镇政府责令该公司清除油漆痕迹。目前,已整改到位。

 


HN-201915-059

新密市

渣土运输车(豫A076RE)

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周甘路段有渣土车(豫A076RE)运输土料未覆盖。

12月06日14时,市公安局通知豫A076RE车主秦国涛,并对其依法调查当天出车情况,秦国涛称当时是村里有乡亲在进行房屋建筑,帮忙拉送废弃土料,因运输距离较短,并未对车厢里的土料使用篷布覆盖。经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经过调查取证,公安局对豫A076RE驾驶人秦国涛运送渣土料时未覆盖篷布,抛洒现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驾驶人秦国涛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410183-101002646,作出罚款100元不计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灌输环保意识。

 

对驾驶人秦国涛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410183-101002646,作出罚款一百元不计分的处罚。

HN-201915-061

新密市

郑州汇特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企业橙色预警期间,运输车辆记录显示有多辆国四车辆(豫CC6371、豫AE3882、豫HH5285、豫K36456、晋E76002、豫AV9217、豫AT1X52)进出,不符合应急预案提出的“橙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的要
  求。

2019年12月2日,新密市环保局联合袁庄乡政府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阅该公司车辆运输记录发现,该公司至2019年11月21至26日使用过7辆国四及以下车辆进行物料运输,2019年11月26日以后停止了物料运输,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该公司问题,环保局已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2019〕1369号),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袁庄乡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明确责任,制作警示标志,进出厂车辆必须出示环保卡并严格登记,坚决杜绝国四以下载货车辆进入公司。


HN-201915-063

新密市

新密市永安加油站

该加油站共有3台加油机,其中2台为乙醇汽油加油机,加油站已配套建设一、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现场检查发现加油机油气回收泵装有电源控制开关,旁边1台加油机电源控制开关未打开,加油作业时油气回收装置无法运行。

2019年11月22日,督导组联合米村镇、环保局对交办问题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1号加油机油气回收“真空泵”停止使用。交办问题属实。       

 

 

目前,该加油站按要求已整改到位,针对该加油站违法行为新密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处罚金额2万元,已处罚到位。米村镇责令该加油站加强内部管理,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正常。

 

针对该加油站违法行为新密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处罚金额二万元。

HN-201915-064

新密市

郑州亿星线缆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该企业应急管控措施为停产,现场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有3名工人,1台注塑机有余温,滴上水滴后冒热气,有生产迹象。

2019年12月2日,督导组联合岳村镇、环保局对交办问题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该公司行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按程序进行。目前,新密市岳村镇政府联合环保局对该公司加贴封条。


HN-201915-065

新密市

郑州林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大门东侧堆场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堆场存在大量粉末状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

2019年11月27日,米村镇工作人员联合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堆放点负责人张国周于2019年11月25日外购1200m3石沫,临时存放在厂院内,用于场院地面硬化

 

目前,该存放点内石沫已使用篷布全部覆盖。新密市环保局对张国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万元整,已处罚到位。

 

处罚金额一万元整。

HN-201915-066

新郑市

新郑市梨河镇颖河路、兴和街道路工程工地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内黄土大面积裸露,未覆盖。

工程名称:新郑市梨河镇颖河路、兴和街道路修建工程,施工单位:河南兴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颖河路,西起郑城路,东至中华南路;兴和街,南起新梨街,北至锦堂路。

1月21日,新郑市控尘办核查组高举、王晓龙、刘汇河和梨河镇生态环境办工作人员吴媛媛、李长刚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看:该项目裸露黄土覆盖不完全,路面干燥。

梨河镇工作人员当场责令该项目负责人用苫布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要求该项目定时对路面进行洒水降尘,保持湿润状态,减少扬尘污染。目前,黄土裸露部分全部覆盖到位。下一步,梨河镇人民政府将会加强对该工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要求该项目必须落实“八个百分百”标准,达标施工。

新郑市城管局已对该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新城管立审〔2019〕第2-2-007号),拟罚款三万元。

HN-201915-067

荥阳市

源泰商砼旁无名机械加工厂

现场检查时,发现源泰商砼旁一厂房内有一家机械加工厂,有电焊、切割、喷漆等工序,应配套安装VOCs治理设施,未配套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烟气和有机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现场管理人员不配合检查。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正在生产,厂区地面杂物摆放混乱,该单位车床、气割、焊接等工序正在生产,车间内摆放有部分已喷漆的鄂破半成品,半成品设备用手触摸喷漆痕迹已干结,地面有明显喷漆痕迹,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为4天前喷涂作业所为。生产车间北边生产设备及之前安装的治理设施管道已拆除,地面存放大量垃圾及杂物,据负责人所述,因房租过高,租赁合同已到期,无法承受过高房租,正在逐步搬离此处。该单位焊接工序配套有2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喷涂工序配套有活性炭吸附设施和喷淋塔设施。现场检查中,该单位焊接工序未使用焊烟净化器,喷漆房连接治污设施的管道已拆除,且喷漆产品未在喷漆房内作业。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荥罚责改【2019】第724号,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对该单位行政处罚六万元的罚款,因该单位租赁房租过高,租赁合同已到期,无法承受过高房租,正在逐步搬离此处。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三天内搬离该区域,负责人表示认同。同时对该企业此次违法行为作为行政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HN-201915-068

荥阳市

河南宇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郑州11月19日-25日为橙色预警,企业“一厂一策”要求为:橙色预警期间,全部停产。现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现场有工人正在进行焊接作业,厂内有一辆国四车重型仓栏式货车(晋M48475)今早进厂运输货物(有仓库负责人录音证据)。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未生产,厂区内晋M48475重型运输车辆已经驶离厂区,经询问该单位现场负责人袁兵,该负责人表示对生态环境部督导帮扶组在11月25日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单位使用晋M48475国四重型仓栏式货车进行货物运输的违法事实认同。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环责改第766号),要求该单位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改正,对为该单位提供运输的所有重型车辆再次进行核查筛选,严禁使用国四及国四以下车辆在管控期间进行物料运输,制定规章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拟对该单位进行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5-069

荥阳市

荥阳洁瑜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郑州高新区督察期间,郑州2019年11月19日至25日,橙色预警期间,荥阳洁瑜印务有限公司“一厂一策”要求为:在橙色预警期间小森印刷机及切纸机停产。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未严格落实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印刷工序、切纸工序正在生产。2.一厂一策公示牌减排措施为“限产"与预案不一致。

现场检查中该单位印刷工序、模切工序正在生产,未按照橙色预警管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印刷机上配套有3级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设施,印刷车间内油墨桶随意摆放,印刷室内存在有油墨异味。经询问该单位负责人宋首贵,生态环境部检查组检查时该单位一厂一策公示牌填写内容为2018年管控要求,目前该单位已经对公示牌进行了修正。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荥环责改第752号),要求该单位对违法行为立即进行改正,立即按照橙色预警管控要求印刷工序停产到位,同时要求该单位加强对“一厂一策”公示牌的管理,及时按照管控时间进行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拟对该单位进行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HN-201915-070

荥阳市

郑州能达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该企业今日有涂装工序生产(有现场负责人录音证据);2.该企业正在使用国四车辆进行运输(有负责人录音证据)。

11月24日接到转办通知单后,荥阳市环境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张磊、任丙欣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针对存在问题:1、该企业今日有涂装工序生产(有现场负责人录音证据)的情况,经调查,该公司设备标牌发货日期为17日,客户要求更改至23日当日,故将标牌拆除,因对涂层面造成了一定损伤所以用自喷漆进行了小面积补涂,我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产整治。针对存在问题:2、该企业正在使用国四车辆进行运输(有负责人录音证据)的情况,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负责人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拟定罚款五万元。

HN-201915-071

荥阳市

郑州飞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工业涂装工序(喷漆)正在生产,未落实企业减排措施要求;2.焊接烟气收集效果不好,企业有装焊接烟气处理设施,但集气罩距焊接点过远,收集效果较差。

11月24日接到转办通知单后,荥阳市环境监察行政执法人员张磊、任丙欣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1、工业涂装工序(喷漆)正在生产,未落实企业减排措施要求的情况,经调查,该企业订单到期,买货方要求如期交货,工人对设备进行喷涂作业,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责令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2、焊接烟气收集效果不好,企业有装焊接烟气处理设施,但集气罩距焊接点过远,收集效果较差。的情况,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及时对收尘装置上的集气罩位置进行调整,截止目前,已整改。

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七条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拟定罚款五万元。

HN-201915-072

郑东新区

河南万盛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检查组对河南万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郑州市11月28日预警级别为Ⅱ级橙色预警,该企业在橙色预警下“一厂一策”的要求为停止生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该企业为郑州市环保标杆企业,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各项环保设施正在运行,已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存在以下问题:检查时该企业物料车间有国三标准原料运输车辆(车牌号:豫G55239  豫G28356)正在卸料。

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1月28日存在牌号为豫G55239、豫G28356的国三重型运输车辆进入,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谎称车辆全部为国五排放,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该企业立即终止与该供货商合同。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企业承诺书见附件。

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5-073

郑东新区

郑州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检查组对郑州开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郑州市11月28日预警级别为Ⅱ级橙色预警,该企业在橙色预警下“一厂一策”的要求为停止生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该企业为郑州市环保标杆企业,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各项环保设施正在运行,已办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存在问题情况如下:检查发现该企业物料车间有一辆国四车辆(车牌号:豫HG5981)正在进行卸料。

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龙子湖街道办事处控尘办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1月28日存在牌号为豫豫HG5981的国四重型运输车辆进入厂区,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供货期间,原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车辆资料,包括伪造的行车证和检测报告,企业无法识别。查实后,企业立即终止与该原材料供应商合同,并索赔,合同约定见附件。

1.该企业无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下一步将加强外来车辆管理,严禁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进入厂区,企业承诺书见附件。

2.要求企业安装智能门禁系统并和省平台连接,确保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自动识别国四及以上重型运输车辆。目前已安装到位。

HN-201915-074

郑东新区

郑州博大浓缩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至29日郑州为橙色预警期,该厂要求为: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运输。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常生产。存在问题:企业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在管控期间,有车牌号为豫k62339、鲁h9j591、豫j89337、豫e95536的国三或国四型重型车辆进行运输。

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监察支队、建设环保局和白沙镇环保办主任带领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2.经查,11月19日至29日期间存在牌号为豫k62339、鲁h9j591、豫j89337、豫e95536的国三或国四型重型车辆进入,该车属原材料供应商车辆。

1.责令该企业作出深刻检讨和承诺,并在厂区门口树立“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厂进行物料运输”牌子,安排门卫严格审查入场车辆,承诺书见附件。

2.强化对管控企业的督导检查,切实落实好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HN-201915-075

中牟县

郑州迈迪欧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电焊工序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产生的废气直接排出外环境。(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已拍摄视频)

郑州迈迪欧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6日,法人李传彬,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位于郑州市中牟县汽车产业聚集区通达路北、长安路东,主要经营汽车消音器、汽车钢圈、汽车轮辐、汽车钣金冲压件的生产销售,2019 年4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查,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检查时,该公司C2O焊接工序作业时由于工人未及时开启废气处理设施,造成焊接废气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

 

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废气处理设备安排专人管理,做到作业前设备先运行;完善设备点检记录表,记录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完善设备维护检修计划,制作设备检修表。确保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迈迪欧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HN-201915-076

中牟县

河南质尊家具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是,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1.部分设备收集管未与除尘收集设施连接;2.车间私设排气扇,粉尘木屑未通过除尘设施直接排入外环境;3.通过检查废气处理处理设施和查看相关台账记录发现,活性炭2018年至今未更换,无法有效处理废气。

河南质尊家具有限公司,位于中牟县韩寺镇荣庄村,主要从事实木家具的加工、销售,占地面积为18000平方米。2016年12月通过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活动,该公司通过整改,取得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问题1,经调查核实,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检查时河南质尊家具有限公司处于全厂停产状态,工人需对设备进行清理检修,因此部分设备收集管未与除尘设施连接。

问题2,经调查核实,河南质尊家具有限公司按照《现状评估报告》要求,下料车间产生的粉尘全部通过连接管连接到中央布袋除尘器内,进行收集处理,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企业下料车间墙面上有排气口是租赁该厂房时以前废弃的排气口,并非私设的排风扇。

 

 

中牟县环境执法人员要求河南质尊家具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前按要求将设备收集管与除尘收集设施连接,用木板遮挡的废弃排气口改用水泥石灰浆对排气口进行密封。这两项问题已于2019年11月27日整改到位。

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HN-201915-077

中牟县

郑州鑫三得利塑料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从事塑料制品、装饰材料生产及销售,涉及破碎造粒,印刷涂胶等工序,有VOCs、粉尘颗粒物污染物产生,配套安装了废气收集+UV光氧+活性炭吸附污染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1:印刷车间印刷工序正在生产,部分废气收集装置未运行,大部分VOCs有机废气未通过污染治理设施,无组织排出外环境, 车间内弥漫着刺鼻的气味:2:环评要求封闭印刷车间,该车间未有效封闭。3:造粒工序中混合搅拌、造粒、挤出成型等产生的粉尘和气体未有效收集。

郑州鑫三得利塑料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马庄桥村北河南农业示范园西50米,占地3000平方米,经营范围:塑胶制品、装饰材料、家居的生产及销售。该公司于2018年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查,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检查时,工人在生产时确实未按要求开启废气收集装置,该公司印刷车间未按环评要求进行有效密闭。

截至目前,该公司废气处理设备安排专人管理,保证工作时收集罩的及时开启,印刷车间已按要求进行全封闭。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鑫三得利塑料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款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四万元整。

HN-201915-078

中牟县

郑州鑫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发现问题:1.混合搅拌工序除尘设施未运行,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2.作业时移动降尘设施未使用,处于闲置状态。

郑州鑫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仓狼路与建业路交叉口,占地10500平方米,经营范围:绿化彩砖加工。该公司于2018年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经查,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检查时,混合搅拌工序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作业时移动降尘设施未使用。

 

截至目前,该公司混合搅拌工序除尘设施正常开启,作业过程中移动降尘设施及时开启并正常运行。下一步,将加大对该公司的监管力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鑫隆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十万元整。

HN-201915-080

中牟县

中牟农友农牧专业合作社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

中牟农友农牧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4年7月,法人王明岐,位于郑州市中牟县万滩镇十里店村,主要进行农作物、瓜果、蔬菜、苗圃的种植及销售。经查,该企业未生产,部分物料未覆盖到位。

 

截至目前,物料已覆盖到位。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中牟农友农牧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公司立案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

HN-201915-081

中原区

郑州金泰制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郑州市11月19日-30日为橙色预警,12月1日为黄色预警。该企业的“一厂一策”要求为:黄色预警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橙色预警期间停2台印刷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进行物料运输。存在问题:通过对车辆出入场记录检查,19日-30日,有车牌号为冀T73599、豫AL3177的国三重型货车进行运输。

郑州金泰制罐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工贸园区杭州路169号。该企业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办理有审批意见   编号:郑环建函(2004)110号和验收意见编号:郑环建函(2005)199号。工艺:原料-剪切-涂白-烘干-涂色-烘干-上光-成品。主要产品:印铁制品的加工生产。2020年2月3日,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局长及监察队执法人员,到郑州金泰制罐有限公司现场进行了深入调查及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19年12月2日有国四车辆进入场区,违反车辆管控要求。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柳湖办事处联合对该企业进行核查。并要求企业安排门岗严格进行车辆进出等级制度,杜绝国四及以下运输车辆进厂。中原区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管控期间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场区,加强对职工环保责任的培训。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安排环保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生产。


高新区

郑州泰祥热点股份有限公司

213.5万千瓦热电机组未按要求于201910月停运,且尚未制定相关停运拆除方案。生态环境部决定对该问题进行督办,并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公开(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

2019年8月份确定泰祥电厂在2019-2020供暖季继续运行,根据《郑州市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郑环攻坚〔2019〕14 号)文件要求,2020 年 3   月 15 日 供暖季后,泰祥电厂 2×13.5 万千瓦机组实施关停。

目前,高新区供热隔压能源站工程及部分工业企业自建低氮燃气锅炉工程均已启动建设,且泰祥电厂关停四方协议(泰祥电厂、市政府、省发改委和省电力公司)正在等待省电力公司最后签订,力争2020年3月15日供暖季后有序实施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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