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郑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环督函〔2019〕97 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1/28  

编号

县区

污染源名称

交办问题

调查情况

整改进度

处罚问责情况

HN-201910-001

登封市

河南金勇木业有限公司

未安装治污措施;该公司主要从事多层装饰板,木芯装饰板生产。现场发现该公司有一套烘烤压平机,采用木材为燃料,炉内有未烧完的炭火。该炉烟气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烟气经风机抽走直排下水道。

9月20日,该公司私自增加一台木板烘干炉,木板烘干炉燃料为生物质燃料,环评手续未体现。登封市攻坚办于9月21日对该问题进行调查,该公司的烘烤压平机,未办理环评手续,有生产的迹象。环境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增加的烘干压平机补办环评手续,待环评手续批复后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9月23日下午,卢店镇工作人员联合环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该公司车间内的拼接工序、涂胶工序、热压工序、砂光工序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烘干压平机处于停产状态,通往下水道的排烟管道和引风机已拆除。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针对该问题,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9月20日接到登封攻坚办交办单,9月21日进行调查,并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决定书,登环罚责改【2019】第120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增加的烘干压平机补充环评手续,环评手续批复后按照环评要求建设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未取得环评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

登封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依法对该企业立案调查,拟处罚人民币玖仟壹佰壹拾伍圆整,目前正在按照相关处罚程序办理中。

 

HN-201910-002

登封市

卢店镇瓦窑沟村农民专业合作社旁无名堆料场

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堆场露天堆放大量沙石土堆,未采取遮盖或其他防尘抑尘措施。

2019年9月25日,卢店镇联合市控尘办执法人员到此堆料场对督办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堆场存有复耕所需的黄土,未清运的垃圾及部分沙石。   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卢店镇政府要求瓦窑沟村对裸露的物料进行覆盖,目前已经全部覆盖到位。

 

HN-201910-003

登封市

无名煤矸石堆场

现场检查时,该处露天堆放大量煤矸石,混有部分生活垃圾,无覆盖、围挡、喷淋等防尘设施,现场有人在作业。

9月23日,大冶镇工作人员和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到无名煤矸石堆场进行现场调查。经调查,该无名煤矸石堆场,是附近村里的村民,用于回填附近坑洼地带(复耕、复绿)和修缮塌陷道路路基使用的煤矸石临时堆场,没有合法手续。综上所述,该问题属实。

针对该无名煤矸石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的问题,已要求该附近村里采取洒水降尘、用抑尘网覆盖等措施,现已整改到位。

HN-201910-004

二七区

郑州宏靖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在生产,年产900吨复合包装膜建设”项目,已于2011年4月19日经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12年12月4日经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验收,生产工艺:opp薄膜—印刷—复合—熟化—分切—制袋(合掌)—包装,主要原料为: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opp),流延膜,油墨,项目主要废气为印刷,复合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印刷机等已安装了集气设施,废气收集至楼顶4套活性炭+光氧催化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至车间外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因郑州市大气管控已停产多日,存在问题:2018年9月7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项目印刷和复合废气已由活性炭+光氧催化装置处理,但企业现场无法提供废活性炭更换收储台帐,危废储存间无废活性炭储存,经了解企业至日前未更换过活性炭。

该公司位于二七区马寨镇康佳路南段,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的生产及销售等。环评审批意见编号:二七环建表﹝2018﹞11号,2019年9月18日已竣工验收。11月15日,针对督查问题由二七区环保局牵头,马寨镇具体落实进行调查处理,截至目前已调查处理完毕。

活性炭已更换到位,活性炭更换台账已完善,要求该企业将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间,由第三方公司定期进行回收。

针对该污染防治设施未及时更换活性炭的情况,二七区环境保护局依法对该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二七罚责改〔2019〕第2019085号),拟处以罚金2.5万元。

HN-201910-005

巩义市

河南省锦昱铝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主要从事彩涂铝卷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铝卷-前处理-烘干-涂布-烘干-粘膜-成品。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现场发现该公司底涂、面涂工序房间内有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直排厂房外,未进入废气燃烧炉处理。

该公司位于巩义市回郭镇,生产经营范围:彩涂铝卷及板材,办理有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文号:巩环审〔2018〕8号,主要生产设备有:彩涂铝卷生产线一条、彩涂铝板生产线一条、铝板家具生产线一条,生产工艺是铝型材经脱脂水洗等前处理,进行中和钝化底涂面涂后,再次冷却覆膜即为成品,主要涉及有机废气排放,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为1套直燃式焚烧炉+2套催化剂燃烧炉,采用焚烧法对有机废气进行净化处理。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底涂面涂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未进行后续处理,涉嫌有机废气未经集中收集处理直接排放环境违法行为。

河南省锦昱铝业有限公司针对底涂、面涂车间存在的有机废气直接排放问题,进行停产治理,截止目前已重新布置收集管线,确保有机废气全部收集处理,问题已整改到位。

10月10日,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对河南省锦昱铝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事实,下达《巩义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巩环罚决〔2019〕220号),处三万元罚款,截止10月11日,罚金已执行到位。

HN-201910-006

高新区

郑州市天岭誉达印染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1.前处理工序和印染工序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异味明显。2.企业现场不能提供环评等手续。3.不能提供染色剂物料表。

郑州市天岭誉达印染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药厂街西段,主营业务:各种纺织品的加工及销售。该公司于1998年通过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达标验收,2019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现有漂染生产线1条,缝纫机6台,拉幅机2台,码布打扳机7台,打包机3台。

该公司于1998年通过郑州市环保局、郑州市中原区环保局达标验收,2019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

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50-0.91mg/m3;苯浓为0.0021-0.0033mg/m3;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浓度为0.0034-0.0052mg/m3;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16297-1996)要求。车间内非甲烷总烃0.50-0.88mg/m3;苯浓度为0.0022-0.0033mg/m3;甲苯未检出;二甲苯浓度为0.0034-0.0052mg/m3;均低于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要求。

已提供染色剂物料表。

HN-201910-007

高新区

郑州宇跃金属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企业正常生产,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粉末喷涂。检查时企业在机加工区进行产品刷漆,厂房大门开启。

该公司位于高新区药厂街。该公司主要经营金属制品的表面金属粉末喷涂,机械加工、磨具设计、加工及修复等。该企业正常生产时不需要进行刷漆作业,发现的“产品刷漆”行为,是因为近期雨水较多,有几个工件内腔有生锈痕迹,操作工人擅自对工件内腔进行防锈漆处理。

已将刷漆工具及防锈漆进行清理。环保安监局现场检查人员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管控措施,禁止一切刷漆作业行为。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区环保安监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2万元。

HN-201910-008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六路跨南水北调总干渠大桥靠张庄街道办一侧路边工地(近一鸣广告)

1.路边工地物料堆和裸露地面未覆盖,车辆经过扬起大量粉尘;2.周边未采取喷淋措施。

该问题位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郑港六路跨南水北调总干渠大桥张庄办事处张庄村卫生院西道路,因原道路较窄,群众反映经常堵车,且下雨天情况更严重,造成接送学生困难。经张庄村委(总)支委会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并自行组织对该道路进行扩宽,长度约300米,工期1.5天。

截至9月23日,该道路已完成扩宽硬化,路边裸露物料已覆盖,并设置路边围挡;安排专人对道路进行日常保洁、洒水降尘。

HN-201910-009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航空港区河南宏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港区第一分公司大门旁空地物料堆场

大量物料露天堆放。

该物料位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河南宏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港区第一分公司大门旁,系龙港办事处闫家村村民暂时存放于此的农业用肥,来年用于耕种农作物。

截至9月23日,龙港办事处已对粪土物料进行土工布全覆盖。

HN-201910-010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三德能源生物颗粒厂

1.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现场未能提供环评手续;2.物料输送带未封闭,下料口未配套粉尘收集设施,地面粉尘较多,车间未密闭,粉尘无组织排放;3.车间在空地有大量物料露天堆放。

该公司位于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张庄北街,经营范围:生物质颗粒加工销售,厂区有一套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厂区占地2000多平方米,厂房未完全密闭,钢结构厂房,该公司生产工艺为:秸秆、锯末、木屑放入上料仓后,利用木屑颗粒机挤压成型,该公司产品为生物质颗粒,用于养殖场牲畜饲料以及工业锅炉和窑炉燃料的使用,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环保部门已于2018年6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郑港)环罚决字〔2018〕第019号),处罚金21274.44元,并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官方网站公示。

截止11月13日,该公司已按照此前计划对厂区设备、原材料及产品售卖完毕,厂房已空,厂区无人。

HN-201910-011

惠济区

郑州和顺印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企业正在生产。1.现场主要设备为一台油墨打印机,两台转印机,一套自动打印机,正常作业。油墨打印及自动打印配套的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正常开启,但车间大门敞开,不满足密闭要求。2.危废间未设置危废分类标识。3.油墨为树脂胶印油墨,现场未提供物料表。

经查,该单位印刷机已停止工作,印刷机内无纸张原料,由于当时为中午休息时间,部分工人出入车间将车间门打开,但废气收集设施正常开启,为保证废气能有效收集,该单位印刷机上方均安装有集气罩且生产车间安装有门帘,能有效防止废气直排;危废间张贴有危废标识,内部危废均分类存放,分类标识由于常时间未更换已脱落,现场已要求该单位临时张贴分类标识;该单位有物料采购发票及物料使用表,由于当时财务人员不在现场所以未能及时提供;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现场要求郑州和顺印务有限公司立即对交办问题进行整改,提供相关资料。该单位积极配合整改,截至2019年9月23日,该单位已整改完毕,对生产车间采取更换门帘、窗户关闭、生产期间关闭车间大门等措施加强车间密闭性;对危废间标识更新并提供物料采购发票和物料使用表。

HN-201910-012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省西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产品为焊丝设备和汽车工具箱,主要产污环节是焊接工序,喷漆工序和喷塑工序。存在问题:检查时正在进行焊接作业,但烟尘收集处理设施未开启。

经调查,该问题位于九龙办事处梅香路西段路南,该公司名为河南省西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朱庆德   ,注册资金:36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39078105A,经营范围:机电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19年9月23日,经开区环保局联合九龙办事处执法人员,现场对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检查时正在进行焊接作业,但烟尘收集处理设施未开启”的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交办问题属实。

针对以上问题,区环保局已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同时对九龙办事处下达督办通知,要求九龙办事处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整改,截止2019年9月25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毕。

郑州市经开区环境监察支队已立案查处   ,对该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

HN-201910-013

新郑市

龙湖镇新郑市源佰汇食品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主要从事小蛋糕生产。存在问题:1.未能提供环评手续;2.烘焙车间未配套油烟收集处理设施,烘焙油烟通过楼顶及厂房周边五个排气扇直接排放

2019年9月20日,市教育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实地查看,经查,柏树刘源佰汇食品厂,无环评手续,未安装治污设施,反映问题属实。

发现该问题后,教育园区管委会要求该厂立即搬离,9月28日,经现场核实,源佰汇食品厂已取缔搬离(附件),下一步园区管委会将加大监管力度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无。

HN-201910-014

新郑市

郭店镇陵后村亿盛铝业路口100米左右水泥砖加工点

现场检查时,发现紧邻的2家水泥砖加工点,右侧1家正在产生,左侧1家临时停产,有生产迹象。2家均存在以下问题:1.未配套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物料进料、搅拌粉尘无组织排放;2.物料堆场未采取覆盖等其他扬尘防治措施。

9月19日,郭店镇工作人员在陵后行政村干部配合下实地查看,经查:2家水泥砖厂无环保手续,反映问题属实。

 

 

发现该问题后,郭店镇立即下达取缔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搬离。村干部现场督促两家水泥砖厂拆除设备,清运原辅材料及产品,剩余少量产品覆盖后暂时存放。11月2日,经现场核实,两家水泥砖加工点已取缔搬离,下一步我市郭店镇加强对该区域日常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无。

HN-201910-015

新郑市

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1、该公司车间未密闭,部分窗户处于开启状态,无组织粉尘直接外排。2、成型工序下料口未配套粉尘收集设施,输送带未密闭。3、厂界未配套喷淋措施,厂外地面有煤灰洒落。4、堆场工程车辆正在作业,堆场内有一台雾炮机未开启。

2019年9月19日,新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赵纪辉的陪同下,对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

问题:(一)经查,2019年9月19日,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正在生产,生产时生产车间大门未关闭,车间顶部两扇窗户未关闭,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生产车间大门、顶部窗户无组织外排。该问题属实。问题:(二)经查询环评和现场核实,成型工序、输送带已经位于封闭车间内,成型工序是将加水搅拌后的湿煤经输送带至蜂窝煤机压制成型,下料口不需要安装粉尘收集设施,输送带不需要再次密闭。问题:(三)

经查询环评,未要求在厂界安装喷淋设施,厂外地面煤灰为工人进出生产车间脚底带出的煤泥。问题:(四)该企业在生产车间安装有2台雾炮机,主要用于进一步减少生产车间及厂区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非生产工序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达到车间、厂区降尘效果即可,如长时间开启,会造成车间地面泥泞,进出车间带泥上路,形成二次污染。综上,经现场调查,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存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无组织外排违法行为。

新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3天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立行立改,对破损未关闭的窗户立即更换,同时加强管理,严禁出现生产时开启车间大门现象,同时加强厂内外地面清扫工作,督办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新郑市环保局对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新环罚决字﹝2019﹞第106号),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19年11月8日,郑州鸿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罚款已经执行到位。无人员责任追究。

HN-201910-016

新郑市

新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有办理环评手续,挤出工序配套建设有UV光解活性炭处理设施,切割、混料工序配套有布袋除尘器,存在问题:两套废气处理设施均为开启,电源处于关闭状态。

2019年9月22日,新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新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挤出工序生产设备正在运行;UV光解+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未通电运行,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未收集处理直接排入环境。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19年10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决字﹝2019﹞第101号),2019年10月30日该公司罚款已执行到位。针对新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UV光解+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未通电运行的案件,该公司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新郑市环保局对新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新环罚决字﹝2019﹞第101号)(附件5),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2019年10月30日,郑市宏达塑业有限公司罚款已经执行到位。无人员责任追究。

 

HN-201910-017

新郑市

郑州麦而森管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从事PP-r管生产,注塑工序有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存在问题:1、未办理环评手续;2、UV光解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电源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9月20日,龙湖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荆王村郑州麦而森管业有限公司,无环评手续,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反映问题属实。

发现该问题后,龙湖镇要求该企业立即搬离。9月25日,经现场核实,郑州麦而森管业有限公司已取缔搬离,下一步我市龙湖镇加强对该区域日常监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HN-201910-018

新郑市

河南亿鑫商砼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输送带底下有成品堆放,存在问题:1、车间后方空地露天堆放有大量沙石物料;2.石子生产线布袋除尘器进出口排气管尚未连接,输送带也未密闭,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3.烘干线进料口和输送带上均为土料,车间外亦有大量土料堆放,与环评不符。

2019年9月22日,新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河南亿鑫商砼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80万方混凝土项目处于正常生产状态,车间后方空地露天堆放沙石物料;年产2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处于建设期,未正式投运。

 

问题(一)。9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车间后方空地露天堆放沙石物料,我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2019年10月24日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决字〔2019〕第102号),截至2019年11月4日,该公司罚款已执行到位,露天堆放物料已经苫盖到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二)涉及的设备属于年产2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文号:新环审〔2019〕45号),现正处于建设期,未正式投入运行,建设期间个别设备进行开机调试。问题:(三)涉及的设备属于年产20万吨石料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文号:新环审〔2019〕45号),现正处于建设期,未正式投入运行,建设期间个别设备进行开机调试。车间外堆放的土料是该公司临时堆放的原料,已进行苫盖,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新郑市环保局对河南亿鑫商砼有限公司进行立案处罚(新环罚决字〔2019〕第102号)(附件7),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2019年11月4日该公司罚款已经执行到位(附件8)。无人员责任追究。

 

HN-201910-019

荥阳市

 

陈庄村西出口过桥20 米路北无名建筑钢构堆放点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钢构堆场点地约1200 平方米,场内堆放大量钢架构,存在问题:1.地面未硬化的扬尘污染问题;2.有露天喷漆痕迹,空油漆桶露天堆放的问题。

 

2019年10月31日,荥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和城关乡工作人员共同到该建筑钢构堆放点对环保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交办的问题进行核查,   地址位于荥阳市城关乡汪沟村,占地约1200 平方米。经核查,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帮扶组交办问题属实。

因该钢管租赁站规模小,污染防治治理水平低,不具备整治要求,决定予以取缔,对场区内的设备、原料、管材进行清除,截止目前已清除到位。  

HN-201910-020

荥阳市

河南同兴钢结构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车间有焊接、切割作业,未使用烟气粉尘收集处理装置;2.作业区门窗未密闭,现场异味明显;3.另一工作车间的工作人员临检查迅速避开,现场企业负责人以无 钥匙为由拒绝开锁迎检。

 

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生产,在对生产车间焊接工序进行检查时看到该公司有多处焊接工位,主要对钢板进行切割焊接,相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为可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生产车间内未发现有工人进行生产作业。现场未闻到异味。同时该企业负责人表示,2019年9月24日环保部驻郑帮扶组到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车间有焊接、切割作业,未使用烟气粉尘收集处理装置的问题,负责人表示当时检查中,一车间工人临时加班在作业过程中确实未启用烟气粉尘收集装置。

问题1: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接受询问调查,问题2;要求该单位对门窗进行密闭,同时对车间内密闭不严的地方进行检查整修,立行立改。问题3: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要求该单位以后钥匙集中管理,不得再出现类似的情况。下步措施,要求该单位在下一步的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环保要求进行作业,按照要求开启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在生产作业中保持车间卫生的整洁和摆放,认真遵守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类似的问题不在出现。

荥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HN-201910-021

中牟县

郑州彼德福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彼德福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焊接工序配套有烟尘收集处理设施,但检查时未开启。

经查,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检查时,工人在焊接作业时,未开启焊接烟尘净化装置。

截至目前,该公司针对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制定规章制度,焊抢必须在指定区域作业,所有焊机抽烟罩必须随时保证对着焊抢,任何人不允许私自移开或者移动焊抢而不移动抽烟机罩抽烟罩随焊抢移动。

中牟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郑州彼德福制冷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该厂立案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六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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