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郑州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第十七、十八期)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4/11  

编号

县区

污染源名称

交办问题

调查情况

整改进度

处罚问责情况

HN-17-001

登封市

郑州市宇弘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发现问题:该企业近期未按照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要求及时停产,生产记录显示该企业1月15日至21日期间依然正常生产。

郑州市宇弘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该公司位于登封市卢店镇吴岗村,法定代表人:张涛,该公司于2017年9月通过环境影响现状评估。经现场调查,郑州市宇弘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接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调整为红色响应通知后,已停止配混料、压制、固化等涉VOCs生产环节,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迹象。针对环保部督导组反映的该企业“生产记录1月15至21日期间生产问题”经核实,该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实施了春节放假,并安排维修部门对生产设施进行检修,督察组人员看到的“生产记录”,实为1月15日至21日对电加热干燥固化炉进行检修,对VOCs处理装置的活性炭进行更换并调试的维修记录,登封市环保局调阅该企业成品和半成品生产记录,也显示该企业未进行生产。登封市以问题不属实为由向生态环境部专项办进行了申诉,专项办以管控期间不接受申诉为由,未将该问题核销。

登封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管控期间严禁进行涉及管控的生产行为。

HN-18-001

登封市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监控设备故障,无法调阅历史监控资料。

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登封市送表矿区东送表村,属于石灰生产企业,法人代表:李文源,企业各项手续齐全。主要生产高钙石灰,该公司共分两期建设,年设计生产白灰50万吨,分别于2013年11月25日通过郑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郑环验表〔2013〕109号),2015年11月通过登封市环保局竣工验收(登环评验〔2015〕132号)。经现场调查,该企业每日进出车辆数为8-16辆,依据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市工信委负责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工业企业大宗物料(指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企业)的错峰运输工作。各重点用车企业要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秋冬季期间每日登记所由柴油货车进行出情况,并保留至2019年4月30日”。企业因原材料紧缺加之重污染天气影响,企业自2018年11月停产至今。登封市华众建材有限公司达不到大宗物料错峰运输企业要求,不强制安装监控设备。由于企业的停产和春节放假对车辆出入口监控设备的维护不到位,造成了视频监控设备故障,使得无法调阅历史监控资料。

目前,该企业监控视频已维修完成,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登封市环保局要求该企业加强收集监控资料和存档保存,并建立纸质台帐。问题已整改到位。

HN-18-002

二七区

聚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在车间内正在进行刷漆作业,未配套VOCs收集处理设施,有机废气直排。

聚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园区东方路18号,法定代表人:宋付聚,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的销售;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生产及销售。环评审批手续:二七环建表﹝2018﹞30号。

目前,该企业车间刷漆作业已取缔。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二七区环保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5万元。

HN-18-003

二七区

河南世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经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焊接工序正在作业,配套的焊烟净化器未开启使用;2.漆面抛光打磨工序未安装除尘设施,车间内无组织粉尘排放严重。

河南世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工业园区东方路18号,法定代表人:刘振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破碎机、烘干机、回转窑、重工机械、从事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环评审批手续:二七环建表﹝2018﹞29号。

目前,该企业焊接区域焊烟净化器已恢复正常,打磨区域焊烟净化器已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问题整改完毕。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二七区环保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5万元。

HN-17-002

巩义市

巩义市常封村诚达净水剂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停产。存在问题:原料堆场有部分破损,未完全密封,未按环评要求进行吨包包装。厂区道路部分未硬化,有渗漏原材料(铝矾土)现象。

巩义市常封诚达净水剂厂位于巩义市西村镇常封村,法定代表人:贺义峰,生产经营范围: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俗称净水剂。经现场勘查:巩义市常封诚达净水剂厂建设有密闭原料库(铝酸钙粉、铝矾土),但原料库顶部存在约15平方米破损,未完全封闭,生产车间南侧存在破损;督查组描述的“原料堆场”实际为该企业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含水率较高)暂存场,具备“三防”条件,不会产生扬尘,企业厂东大门处进出厂道路和厂南道路(均为村道)未硬化。

目前,该企业按要求对原料库顶棚和生产车间进行了密闭修复,对生产区、厂门处地面全部实施硬化。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周边扬尘的控制,巩义市环保局沟通西村镇政府,对该企业厂东、厂南道路进行硬化,拟于2019年5月底硬化到位(目前工程已招标公告),彻底杜绝和减少道路扬尘问题。问题整改完毕。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巩义市环保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5万元。

HN-17-003

管城回族区

河南永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喷漆车间门处于敞开着,电源正在供电,未按要求停产。

河南永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南路116号;法人代表:朱运来;经营范围:汽车、汽车用品、汽车配件、汽车饰品、工程机械、摩托车配件、机电设备销售;展览展示服务;汽车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二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备案号:201741010400000116。经调查,该企业主要经营江淮汽车品牌4S店,企业租用经营用房属河南省物资集团下属企业河南省机电设备总公司所有。临近春节,河南省机电设备总公司、河南省物资集团开展春节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喷漆车间地面油污、电线线路乱等隐患问题,于1月22日、1月23日分别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消防规定整改到位。1月24日该企业对喷漆车间地面油污、电线线路等隐患问题进行整改,因整改期间喷漆车间电源处于通电状态,喷漆房大门未关闭,所以强化督查组误认为该企业未按要求停产,作为问题进行了通报。强化督查组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喷漆痕迹和喷漆件。经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和区环保局走访排查,也未见喷漆痕迹和喷漆件,通过调取多个时段喷漆房设备监控视频,未发现喷漆房设备开启运行。由于该企业已停喷刷漆工序,符合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措施要求,因此管城回族区环保局和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均认为:强化督查组交办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综上所述,该督办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管城回族区环保局、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将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喷漆车间及喷漆房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HN-17-004

管城回族区

郑州华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停止喷漆车间。

郑州华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39号;法人代表:付琦;经营范围:汽车、新能源汽车、二手车、汽车配件、汽车零配件、汽车装饰用品;汽车维修;充电桩销售、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议及礼仪服务。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管环表〔2012〕077号)。

2019年1月24日,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联合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联合查处,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对喷漆房采取了封闭措施,防止企业出现违规操作,相关问题现已整改完毕。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管城回族区环保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3万元。

HN-18-004

管城回族区

德基土石方公司院内黑加油车(豫K16135)

现场检查时,发现德基土石方公司有一辆牌号为(豫K16135)的非法改装加油车,无任何审批手续,为安装油气回收设施。

该黑加油车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王垌村一停车场院内,车牌号:豫K16135,车辆类型:油罐车,车主:王飞,籍贯:河南省郑州市,现住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十里铺村,车辆无任何手续。

2019年2月28日,管城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商务局等部门对该黑加油点进行了现场取缔,郑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油品进行检测,对车辆进行依法扣押,黑加油点已取缔到位,现已整改完毕。下一步,管城回族区商务局将加强对辖区成品油领域巡查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黑加油车、黑加油站点,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针对该黑加油车经营人存在的违法问题,郑州市公安局十八里河分局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经营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HN-18-005

管城回族区

龙飞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侧渣土堆场

现场检查时,发现刘东村大气污染防治值守点后院内正在进行土方装卸作业,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该无名渣土堆场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办事处刘东村,属私人堆放,堆放人员:耿宽夫,籍贯:河南省襄城县,无任何手续。

2019年2月28日,管城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对该无名渣土堆场进行联合取缔,对现场集装箱简易房进行了拆除。目前,该堆场渣土已全部清理完毕,黄土裸露区域进行覆盖,并洒水降尘。问题整改完毕。

针对该问题当事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管城回族区城管局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金1万元。

HN-18-006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科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不足三个月;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未包含错峰运输内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示牌内容填写不完整;进出口车辆记录信息不完整,没有具体车辆记录(无车牌信息记录);现场检查发现2019年2月22日(红色预警管控),该公司有材料运输入库记录。

郑州科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紫竹路与玉兰西街交叉口,全名为科丰商砼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是郭文杰。根据问题清单提供的地址,我区沟赵办事处于2月23日安排环保安监科环保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按照《郑州市2018-2019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对大宗物料运输的定义除了行业范围,还需要满足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要求。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该企业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因此该企业也未按照大宗物料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期间是不允许所属车辆有运输生产行为的。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该公司以后将加强对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已包含错峰运输内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示牌内容已填写完整;该公司以后将对进出口车辆做好登记;该公司已立即停止材料运输。

HN-18-007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不足三个月。

河南康华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双桥办事处榆林村280号,属于混凝土搅拌站。根据问题清单提供的地址,我区双桥办事处于2月23日安排环保安监科环保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按照《郑州市2018-2019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对大宗物料运输的定义除了行业范围,还需要满足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要求。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该企业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因此该企业也未按照大宗物料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期间是不允许所属车辆有运输生产行为的。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该公司以后将加强对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已包含错峰运输内容;该公司以后将对进出口车辆做好登记。

HN-18-008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翌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不足三个月;柴油货车出入口情况记录不全,部分日期没有标注。

郑州翌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双桥办事处榆林村西1号,属于混凝土搅拌站。根据问题清单提供的地址,我区双桥办事处于2月23日安排环保安监科环保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按照《郑州市2018-2019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对大宗物料运输的定义除了行业范围,还需要满足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要求。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该企业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因此该企业也未按照大宗物料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期间是不允许所属车辆有运输生产行为的。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该公司以后将加强对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已包含错峰运输内容;该公司以后将对进出口车辆做好登记;

HN-18-009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九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不足三个月;预案未包含错峰运输企业内容。

河南九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长椿路11号1号孵化楼817号,属于沥青搅拌站。根据问题清单提供的地址,我区双桥办事处于2月23日安排环保安监科环保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按照《郑州市2018-2019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对大宗物料运输的定义除了行业范围,还需要满足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要求。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该企业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因此该企业也未按照大宗物料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期间是不允许所属车辆有运输生产行为的。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该公司以后将加强对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已包含错峰运输内容;该公司以后将对进出口车辆做好登记;

HN-18-010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信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不足三个月;2月22日以及23日(红色预警期间)该公司有柴油货车拉货入库记录;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预案未包含错峰运输内容。

郑州信和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紫竹路与化工路交叉口北200米,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和销售,法人代表张胜林。根据问题清单提供的地址,我区梧桐办事处于2月27日安排环保安监科环保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按照《郑州市2018-2019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对大宗物料运输的定义除了行业范围,还需要满足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要求。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该企业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因此该企业也未按照大宗物料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期间是不允许所属车辆有运输生产行为的。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该公司已与技术人员沟通,近期更换视频监控设备,保证视频监控保留记录足三个月;整改后该公司已设立柴油货车进出台账,记录每日进出柴油车辆信息;该公司不属于错峰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示牌内容已填写完整。

HN-18-011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的视频监控保留记录不足三个月;现场检查未发现柴油货车进出登记情况;预案未包含错峰运输企业内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厂一策公示牌信息填写不完整。

郑州明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高新区长椿路6号,公司法人代表柴明科。根据问题清单提供的地址,我区梧桐办事处于2月26日安排环保安监科环保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按照《郑州市2018-2019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对大宗物料运输的定义除了行业范围,还需要满足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要求。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该企业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因此该企业也未按照大宗物料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期间是不允许所属车辆有运输生产行为的。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该公司信息中心部门已经申报购买硬盘,预计在10天内调试完成;该公司22日、23日车辆为外地原料送货车,已与供货商沟通,调整运输时间,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该公司已将车辆错峰运输措施添加应急预案文件中并报送环保安监局备案。

HN-18-012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河南省玉洋铝铂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主要车辆出入口的无监控视频记录;该公司未登记所有柴油货车等级情况。

河南省玉洋铝箔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化工路腊梅路交叉口,法人代表张良莹。主营铝板带箔及其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为国内外高精终端用户提供高质量的双零铝箔,电子箔,家用箔,餐盒箔,胶带箔,空调箔等各种单双零铝箔。根据问题清单提供的地址,梧桐办事处于2月26日安排环保安监科环保岗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对案件展开调查。按照《郑州市2018-2019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郑环攻坚办〔2018〕297号)文件规定,对大宗物料运输的定义除了行业范围,还需要满足日进出车辆50辆以上的要求。经高新区创新发展局认定,该企业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重点企业。因此该企业也未按照大宗物料重点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按照郑州市应急管控措施要求,管控期间是不允许所属车辆有运输生产行为的。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公司进行了如下整改:该公司今后把厂区出入口监控摄像机单独刻录保存,留存3个月,足月覆盖,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以备查看;该公司加强门卫管理,对所有进行运输业务的大型柴油货车,必须统一出入登记;该公司已与有运输业务、供应物料的单位实时信息沟通,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暂停运输和供料。

HN-17-005

金水区

郑州市金水区宏远汽车维修服务部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喷漆工段不在生产。存在问题:喷漆工段废气治理设施的排污口不规范,未达到规定高度要求(高度不足15米)。

郑州市金水区宏远汽车维修服务部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与花园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经营者:刘峰,注册号:410105600977887,2016年11月17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经调查:该企业正在营业,喷漆房未使用,废气排污口设置在厂房东侧,高约12米。交办问题属实。

由于该企业为一层门面房,加高排污口存在安全隐患,金水区环保局针对该问题召开研讨会议,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7.3的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金水区环保局已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相关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检测,4月2日郑州市金水区宏远汽车维修服务部检测报告已出具,该企业排放量符合标准规定。问题整改完毕。

HN-17-006

金水区

220千伏柳林变出线架空入地迁改项目施工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1.未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土石方作业;2.未采取湿法作业,工地东侧部分工人正在进行切割作业。

该工地位于花园路、新龙路、中州大道、柳林路合围区,属于中国(河南)自由贸易实验区郑州片区金水区块项目,是郑州市一类民生工程,施工单位: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经调查:该工地为市政府批准的一类民生工程,允许在管控期间正常施工。针对其施工期间未采取湿法作业的问题,经核实,当时该工地洒水车辆损坏正在维修,未做到及时洒水降尘;部分工人正在进行切割作业。交办问题属实。

金水区住建局和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要求该工地立即停工整改,降尘设备正常使用后方可作业,切割作业必须在加工车间内进行,禁止露天切割。目前该工地已整改到位。

HN-17-007

金水区

河南德佳饲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该企业为橙色应急响应停产企业,检查时有明显生产痕迹,不符合应急响应要求。

该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杨金路街道办事处马头岗村,法定代表人:林高明;成立日期:2010年12月3日;经营范围: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的生产销售。环评手续:郑-金环评报告表(2010)134号,验收编号:郑-金环验表(2011)6号。经调查:该单位负责人称,2019年1月25日已春节放假,单位内只留有三名人员在进行年终盘点、收款、维保等收尾工作。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组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维修人员正在对生产设备进行年终维修保养,以便于来年开工时生产设备能够正常使用。维护保养现场共3人,其中1人在维修操作,2人在辅助照明,维修保养期间设备未断电,仪表箱电源灯处于工作状态,生产设备满足正常运行条件,因此被督导组误认为正在生产。1月23日12时,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预警要求23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杨金路街道办事处于23日16时20分将管控文件送至该企业,要求该企业严格按照管控文件落实停产要求,网格人员在管控期间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其有违规生产现象。综上,交办问题不属实。

金水区环保局已要求河南德佳饲料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按照“一厂一策”内容,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金水区将继续加大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减少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

HN-18-013

经济技术开发区

河南鸿志塑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有4条生产线,正在生产,属于重污染天气管控企业名单内企业,未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要求停止生产,生产设施刚停。

河南鸿志塑业有限公司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祥云办事处祥云寺村,成立于2016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蒋苗苗,注册资金300万元整,经营范围:塑钢门窗及型材、塑钢家具、板材的生产及销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时,该单位负责人称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检查当天该企业并未生产,只是在维护机器设备,并提供有祥云办事处的证明。由于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组没有移交相关证据,该企业属于老旧企业,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未建立生产台账,执法人员无法确定该企业2019年2月24日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针对调查情况制作了相关笔录,最终因证据缺失,无法处罚。

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对祥云办事处下达督办通知,对该企业生产车间查封,进行停产整顿。要求该企业三员加大对企业的巡查力度,同时要求办事处对辖区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加强监管。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开区工作人员将加大日常巡查及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HN-17-008

新密市

新密市双丰钢纤维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中频炉未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减排措施要求停产。中频炉未配套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新密市双丰钢纤维有限公司位于新密市岳村镇赵寨村,法定代表人刘五松,该公司年加工200吨钢纤维项目于2007年1月11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14年12月18日通过新密市环境保护局验收。主要产品:钢纤维;主要原料:废不锈钢等;主要生产设备:电解炉1台、抽丝机1台;生产工艺:原料--切割--加热--抽丝--成品;中频炉配套有污染防治设施: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1套。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目前,新密市岳村镇政府对该公司生产设备加贴了封条,同时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应急管控措施。

新密市环保局立案查处拟处罚金5万元。新密市环境保护局给予环境监察七中队秦广辉通报批评。中共岳村镇委员会对该企业网格员李文玉同志给予全镇通报批评。

HN-18-014

新密市

曲梁镇蒋老坟村秸秆焚烧点

现场检查时,新密市曲梁镇蒋老坟村022乡道西侧约50米田地里面焚烧秸秆和树叶,气味刺鼻。

该处燃烧火点是曲梁镇李庄村三组(蒋老坟)村民赵保民在自家责任田栽树期间焚烧秸秆、树叶等临时取暖所点燃的,过火面积约0.5平方。

焚烧点现场已扑灭,并覆盖。问题已整改到位。

新密市曲梁镇人民政府对李庄村三级网格长危金涛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HN-18-015

新密市

大隗镇大隗村树叶焚烧点

现场检查时,大隗镇大隗村红石峡露天焚烧树叶,气味刺鼻。

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导组现场检查时发现的大隗镇大隗村焚烧树叶的问题,位于大隗村与五里堡村交界处,属于五里堡村扎子沟组耕地地边,焚烧面积约1.9平方米。

焚烧点现场已扑灭,并覆盖。问题已整改到位。

新密市大隗镇人民政府对五里堡村网格员孙新建给予警告处分。

HN-18-016

新密市

新密市昌盛汽修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该企业未按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要求落实。现场未能提供应急响应预案。

新密市昌胜汽修位于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经营者:王新军,主要经营:钣金喷漆业务,为非生产性项目。工艺流程为:车辆进厂—检测—钣金喷漆—校验—车辆出厂;主要设备有:举升机1台、气泵1台,建有烤漆房1座,并配套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UV光氧催化设备)。2019年2月23日,该单位向生态环境部强化督导组检查人员当场提供了《新密市昌胜汽修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操作方案》和相关的环保手续。新密市环保局经过调查,该企业可以提供相关手续。交办问题不属实。

该企业已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落实,并提供了《新密市昌胜汽修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操作方案》。下一步,新密市环保局将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HN-18-017

新密市

新密市军涛轿车维修行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发现企业存在露天喷漆作业痕迹。喷漆房未安装VOCs处理设施。

新密市军涛轿车修理行位于新密市嵩山大道西段,2017年6月28日,该单位在网上自行备案《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1741018300000358经营者:高军涛,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主要经营:汽车维修及钣金喷漆业务,为非生产性项目。工艺流程为:车辆进厂—检测—维修保养—钣金喷漆—校验—车辆出厂;主要设备有:举升机2台、气泵1台,建有喷漆房1座,未配套安装了污染防治设施

目前,该轿车维修行喷漆房已拆除。问题整改到位。

针对该维修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密市环保局立案查,拟处罚1万元。

HN-17-009

荥阳市

振兴路西段搅拌站建设工地

现场检查时,该工地正在作业。存在问题:现场正在进行土方开挖,未配备喷淋降尘设施。现场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覆盖。厂区主要道路未硬化,积尘较厚。厂区车辆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振兴路西段搅拌站建设工地于2018年10月底开始建设。现场检查时看到该公司正在建设中,其中年产7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已经安装的主要生产设备制砂机1台,混凝土搅拌系统一套,已经安装到位。现场有工人正在对年产7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生产线进行密闭施工;该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砂浆生产线还未开工建设。现场看到该公司进行土方开挖后,未及时对裸露黄土进行覆盖;现场未配备喷淋降尘设施;厂区主要道路未硬化,积尘较厚;厂区车辆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

荥阳市贾峪镇政府联合荥阳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立即安排工人进行整改:对厂区路面进行清扫,对厂区内裸露的黄土进行覆盖。针对督查的问题,荥阳市住建局当场要求郑州华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工,要求其严格按照住建部门在施工工地管理中的“六个百分百”进行整改,目前厂区车辆出入口冲洗装置已经安装完成。

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荥阳市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站进行立案调查,处罚金2万元。

HN-17-010

荥阳市

郑州鼎安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部分石料堆体未完全覆盖,生产区域路面尘土粉尘较厚,并有车辆近期行驶及维修痕迹,挖掘机发动机尚有余温,矿山有近期挖动的痕迹,疑似存在夜间矿石的开挖运输。

经调查,郑州鼎安建材有限公司采矿证于2018年1月26日到期。该企业采矿证到期后,按照政府要求,荥阳市国土、环保、电力的部门联合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断电、拆除了电力计费装置。目前该企业已没有生产能力,停产至今已有12个月。强化督查组现场检查时,郑州鼎安建材有限公司没有生产,厂区未见有生产工人,部分石料堆体未完全覆盖,生产区域路面尘土粉尘较厚。

荥阳市贾峪镇政府攻坚办要求该企业立即安排工人对其物料堆场进行整改,对厂区路面进行清扫。荥阳市国土局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了【荥阳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停字〔2019〕第2009号)与【荥阳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荥国土资罚责改字〔2018〕第2009号),责令当事人机械人员撤离现场。截至2019年1月25日,郑州鼎安建材有限公司已经针对出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厂区内的物料已经全部覆盖到位,厂区路面已进行清扫。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荥阳市环保局进行立案调查,罚款金2万元。

HN-18-018

郑东新区

河南正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无包含错峰运输内容;未按要求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罐车进出情况;有安装视频监控,只能调阅1月31日至今的视频记录,储存记录未满足3个月监控记录要求。

河南正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东新区白沙镇大有庄村康庄路东侧。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企业法人:杨飞。接到交办通知后,郑东新区白沙镇副镇长魏小学带领白沙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日进出车辆情况:水泥罐车进出三十次左右,大型物料车进出三十次左右。根据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东区不涉及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等企业,涉及建材行业企业日进出车辆小于50辆,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采取了如下措施:郑东新区白沙镇对企业进行每日不间断、不定时检查,要求厂区定时洒水、降尘、清扫。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白沙镇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18-019

郑东新区

河南金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未按要求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罐车进出情况,无法提供柴油罐车、货车进出记录。视频监控记录只能保存1月16日至今,未能达到监控记录存储3个月的要求。

河南金石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东新区白沙镇康庄大道东侧。主要经营预搅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企业法人:李建勋。接到交办通知后,郑东新区白沙镇副镇长魏小学带领白沙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日进出车辆情况:水泥罐车进出二十九次左右,大型物料车进出三十二次左右。根据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东区不涉及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等企业,涉及建材行业企业日进出车辆小于50辆,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采取了如下措施:郑东新区白沙镇对企业进行每日不间断、不定时检查,要求厂区定时洒水、降尘、清扫。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白沙镇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18-020

郑东新区

郑州三德盛大实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存在问题: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无包含错峰运输内容;未按要求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罐车进出情况,无法提供柴油罐车、货车进出记录;视频监控记录只储存1月26日至今,未达到储存3个月记录要求。

郑州三德盛大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郑东新区白沙镇康庄大道东、郑东热电厂西。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企业法人:阴俊伟。接到交办通知后,郑东新区白沙镇副镇长魏小学带领白沙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日进出车辆情况:水泥罐车进出四十次左右,大型物料车进出四十次左右。根据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东区不涉及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等企业,涉及建材行业企业日进出车辆小于50辆,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采取了如下措施:郑东新区白沙镇对企业进行每日不间断、不定时检查,要求厂区定时洒水、降尘、清扫。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白沙镇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18-021

郑东新区

河南普天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混凝土生产项目)。存在问题: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无包含错峰运输内容;视频监控记录经调控只能储存20天记录,不能储存3个月的视频记录;无专门的进出车辆记录,但有物料运输车辆登记凭证,罐车装运台账。

河南普天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东新区徐庄村北柳园口村。主要经营混凝土加工与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混凝土相关产品的销售,企业法人:刘永刚。接到交办通知后,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日进出车辆情况:水泥罐车进出四十次左右,大型物料车进出四十次左右。根据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东区不涉及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等企业,涉及建材行业企业日进出车辆小于50辆,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采取了如下措施: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对企业进行每日不间断、不定时检查,每半月对各搅拌站进行考核评比,要求企业对所有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保持不带泥上路,按时打扫场地卫生,厂区洒水喷淋,主机除尘正常使用等日常环保工作。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金光路办事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18-022

郑东新区

河南勤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混凝土生产项目)。存在问题: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无包含错峰运输内容;未该公司视频记录功能障碍,无法调阅2月17日橙色预警发布后至今所有的视频记录;未按要求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罐车进出情况,无法提供柴油罐车、货车进出记录。

河南勤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柳园口西016号。主要经营混凝土的生产及销售;批发零售建筑材料,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法人:吕习胜。接到交办通知后,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日进出车辆情况:水泥罐车进出四十次左右,大型物料车进出四十次左右。根据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东区不涉及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等企业,涉及建材行业企业日进出车辆小于50辆,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采取了如下措施: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对企业进行每日不间断、不定时检查,每半月对各搅拌站进行考核评比,要求企业对所有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保持不带泥上路,按时打扫场地卫生,厂区洒水喷淋,主机除尘正常使用等日常环保工作。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金光路办事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18-023

郑东新区

河南东海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无错峰运输内容;该公司视频记录功能故障,无法调阅2月18日橙色预警发布后至今所有的视频记录;未按要求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罐车进出情况,无法提供柴油罐车、货车进出记录。

河南东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金水东路与京珠高速交叉口东海工业园。主要经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销售;建筑材料及预拌商品混凝土技术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企业法人:沈玉振。接到交办通知后,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日进出车辆情况:水泥罐车进出四十次左右,大型物料车进出四十次左右。根据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东区不涉及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等企业,涉及建材行业企业日进出车辆小于50辆,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采取了如下措施: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对企业进行每日不间断、不定时检查,每半月对各搅拌站进行考核评比,要求企业对所有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保持不带泥上路,按时打扫场地卫生,厂区洒水喷淋,主机除尘正常使用等日常环保工作。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金光路办事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18-024

郑东新区

河南省崛起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混凝土生产项目)。存在问题: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无包含错峰运输内容;未按要求每日登记所有柴油货车、罐车进出情况,无法提供柴油罐车、货车进出记录。

河南省崛起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惠民三街贾陈村北。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企业法人:宋俊峰。接到交办通知后,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混凝土公司进行检查。该企业日进出车辆情况:水泥罐车进出四十次左右,大型物料车进出四十次左右。根据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东区不涉及钢铁、焦化、有色、化工等企业,涉及建材行业企业日进出车辆小于50辆,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采取了如下措施: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对企业进行每日不间断、不定时检查,每半月对各搅拌站进行考核评比,要求企业对所有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保持不带泥上路,按时打扫场地卫生,厂区洒水喷淋,主机除尘正常使用等日常环保工作。同时,郑东新区管委会要求金光路办事处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抽调网格、环保所及执法巡查中队等相关人员,对辖区所有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HN-18-025

中牟县

郑州天泽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该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未包含错峰运输内容。

郑州天泽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中牟县万三路东万洪路北变电站东邻,法人代表:乔红杰,工商注册号:410122000038997,注册资金3986万元,经营范围:预拌混凝土、湿拌砂浆的生产、加工与销售;减水剂、沥青混凝土、乳化沥青、水泥稳定碎石、建材的销售。按照工信部门关于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的情况说明,该企业不满足日进出车辆超过50辆的标准,因此不属于大宗物料运输企业,无需进行错峰运输。

中牟县不涉及大宗物料错峰运输企业,应急预案中可以不包括错峰运输内容,无需整改。

HN-18-026

中牟县

郑州市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存在问题:无运输车辆进出视频监控记录。

郑州宏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中牟县郑庵镇大庄村中芦路北、怡景路西,占地27260平方米,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建设有2套180型混凝土搅拌系统,总建筑面积19150平方米。该公司视频监控记录主要覆盖厂区进出口(可监控车辆运输进出厂区信息)、生产塔楼、厂区内部等位置,可查阅近一个月的监控记录。

该公司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但为了加强管理,该公司已加大监控设备储存量,现可以查阅三个月的监控记录。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