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8/19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关于印发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的函》(豫环督办函﹝2020﹞6号)要求,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深入研究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主动认领任务,注重长短结合、实事求是,强化标本兼治、依法整改、分类施策,印发了《郑州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督察组反馈的9个方面意见细化为38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人,狠抓问题整改和督导落实。截至目前,38项问题中,30项立行立改、长期坚持,1项已经完成、长期坚持,7项按时序推进。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统筹和督导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强方面

1.郑州市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专题工作会议工作部署不够严格,郑州市虽然印发了工作专案,但由于散尘污染面广、量大,工作统筹还须加强,精细管理还须提升,日常督导还须加大。(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标本兼治”,结合郑州散尘污染治理实际,细化散尘污染治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

二是进一步细化部门责任,市控尘办、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委分别牵头负责工地、城乡、道路、运输、工业企业、矿山、农业等行业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真正实现扬尘污染管控“分区域、分类型、分时段”的精准化和系统化。全市2390个施工工地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监控联网率94.61%。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实行“零容忍”,今年以来,全市扬尘污染案件行政处罚立案1430起,结案1165起,处罚金额3386.15万元。

2.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虽然制定了“双替代”等相应的政策文件,但跟进督导落实的“下半篇文章”做得不足,导致一些工作在末端未得到有效落实。(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双替代”工作完成情况及补贴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组织各相关县(市、区)开展排查及“回头看”工作,持续入户核查,加大对燃煤散烧治理工作督查整治力度,确保“双替代”工作不出现反弹。

3.郑州市部分辖区政府在抓工作统筹和落实上,存在重企业治理轻结构调整、重中心城区治理轻城乡结合部和郊区整治的问题,部分区域环境管理缺失,成为被遗忘的污染“死角”。(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郑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7”实施方案》,统筹“三调整一加强一整治”,全面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持续削减燃煤总量,我市1-6月份无新增耗煤项目。推进主城区煤电机组“清零”,今年累计吸收外电70.62亿千瓦时,泰祥电厂2台13.5万千瓦机组已停运。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累计达到41万千瓦,全市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已达1.9万个,可满足15.2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三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研究制定了《郑州市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刚玉企业由原来的42家整合为13家,产能由过去的108.6万吨下降至目前的73.6万吨。推进重污染企业和危化品企业搬迁,8家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4家企业已完成深度治理,1家拟申请关闭退出。推进富泰华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绿色体系建设。

四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郑州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专用铁路项目建议书近期已批复,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七三七处铁路专用线正在办理土地手续。进一步提高货运比例,6家粮食企业正与铁路部门商讨签订运量运能互保协议。持续推广新能源汽车,全市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100%,巡游出租车新能源车辆286台,市区网约出租汽车已推广使用6913台;全市6家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累计申请15辆新能源公务用车,中原区、管城区、经开区已购置到位新能源环卫车辆17台。

五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造林绿化工作,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8.74万亩,占目标任务15万亩的124.93%。加强园林绿化,完成新建公园、微公园、小游园246个,完成建设2条生态廊道,新建绿地面积2020.06万平方米,治理黄土裸露约18万多平方米。持续推进矿山综合整治,荥阳市南部山区32家矿山企业已拆除清场。

六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特点,狠抓施工工地、机动车、道路三大扬尘污染源,实施源头治理,落实“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实施城乡结合部全面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城乡结合部治理水平。每周对37个城乡结合部乡镇办和67个重点乡镇的进行考核通报,督促辖区政府进一步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

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彻底方面

4.督察组现场检查10天左右的时间里,发现了30多家“散乱污”企业,说明郑州市在“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和整治方面工作还不彻底,动态清零行动措施不到位,效果不佳。(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市级督查、县级整治、乡级监管、村级排查”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二是全面排查和开展“散乱污”企业“清零行动”,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坚持定期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取缔类“散乱污”企业达到“两断三清”。7月9日至16日开展了“散乱污”清零专项行动市级核查工作,全市15个交叉互查组共检查企业1211家,未发现台账内企业“死灰复燃”的现象,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30家(城乡结合部25家),均按要求录入河南省散乱污信息管理系统,下一步进行综合整治。

三是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工作台帐和工作机制,实行月报告、季总结、半年督导考核制度。各县市成立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把“散乱污”企业列为各地环境网格监管的重要内容,负责及时发现报告监管区域内出现的“散乱污”企业。

四是全面进行常态化督导,开通热线电话接受群众有奖举报,对督查发现的和举报查实的“散乱污”企业,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暂行)》,对所在地政府和相关人员启动问责机制。

5.小建材行业,粗放式作业,物料露天堆放,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厂区地面积尘厚,扬尘污染严重。(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小建材行业进行排查,确保生产车间、物料堆放场地全密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

二是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实行挂账作业,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属于升级改造类或异地搬迁的企业,限期按照标准整改到位,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实施取缔。今年以来,通过全面排查和开展“散乱污”企业“清零行动”,整治取缔了86家“散乱污”企业。

6.废品收购加工行业,物料大面积露天堆放,采取简易水洗、粉碎生产工艺,现场环境脏乱差,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整顿工作方案》,坚持“建管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细化标准,明确责任,深化治理,抓好行业规范引导,建立布局合理、规范管理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二是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实行挂账作业,逐一销号。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的,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属于升级改造类或异地搬迁的企业,限期按照标准整改到位,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实施取缔。

7.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销售劣质油品,扰乱成品油市场,产生严重的油料污染。(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下发了《关于对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周调度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实施周调度。

二是郑州市商务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2020年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未发现已取缔的黑加油站死灰复燃,查处取缔2个新发现的黑加油点。

三、“双替代”工作落实有偏差方面

8.本次督察在较短时间内现场检查“双替代”132户,存在问题40户、占30.3%。(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发现的“双替代”问题开展全面排查,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构建长效机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结合“双替代”排查及“回头看”工作,开展了2019年“双替代”工作第三方核查验收,开展入户调查,重点排查“双替代”及散煤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9.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政策不了解。部分“双替代”用户因为对“双替代”运行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燃煤设备拆除后,取暖季舍不得开空调取暖,安装的取暖设备形同虚设。采暖补贴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在中牟县万滩镇王庄村和油头坊村走访发现,村民对“双替代”补贴政策均不知情。(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积极开展“双替代”补贴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宣传讲解,多次召开“双替代”政策宣传专题会,通过印发《给“双替代”用户的一封信》、政策宣传页、新闻媒体、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双替代”供暖政策。

二是组织供电、供气、设备厂商等入村入户,向“双替代”用户宣传取暖设备补贴、电价、气价等惠民措施和用电用气常识,倡导新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

三是中牟县通过印制政策宣传页、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确保改造用户熟知“双替代”采暖补贴和电价优惠政策,确保群众冬季采暖“敢去用、用得起、用得好”。

10.“双替代”政策在部分地区未落实到位。新郑市、中牟县和荥阳市虽全域禁煤,但“双替代”工作跟不上,存在采暖补贴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新郑市完成“双替代”居民改造6277户,实现全市燃煤“清零”。运行补贴资金已于2020年5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已按要求落实采暖补贴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

二是中牟县对照“双替代”用户台账,加大排查力度,逐个落实“双替代”用电补贴发放情况,累计发放补贴315.7797万元;按照用户采暖期电能替代“打包交易”政策要求,落实采暖补贴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

三是荥阳市积极组织申报所需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累计发放双替代补贴资金43331.9956万元;全面统计电力用户,支持其享受大用户直购电优惠、阶梯电价调整、峰谷电价申请。

四、散煤监管整治不严格方面

11.督察组现场检查散煤点位49个,存在问题点位16个、占32.7%,其中巩义市、新密市问题较为突出。散煤监管存在漏洞。郑州市要求2019年11月15日前实现平原地区全域散煤清零,但现场督察仍发现不少违规生产、销售、使用散煤的现象,如登封市、荥阳市均发现村民家中使用散煤。(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对已取缔的239处散煤销售点进行动态监管,严防死灰复燃。持续加强销售点排查,防止散煤销售点取缔工作出现反复。

二是全面取缔燃煤设施设备,对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三是细化散煤监管职责,分解落实到乡镇(办),充分发挥社区(村)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散煤使用反弹问题。新密市制定下发了《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散煤回收、设施设备收缴、散煤使用户统计、宣传和财政投入等重点展开工作;登封市不断推进洁净型煤质量监管和替代,该市两家洁净型煤厂处于正常生产经营状态,共生产洁净型煤17443.9吨,销售17381.1吨,能够满足符合条件的居民户购买需求。

12.特别是巩义市冬季采暖使用散煤比较普遍,散煤管控不到位,鲁庄镇X058道路两侧、西村镇和谐路以西均属禁煤区,但在该区域内商铺仍发现用于取暖的燃煤。(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巩义市鲁庄镇、西村镇认真组织排查行动,重点检查已拆改到位的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商户,严防反弹;对鲁庄镇X058道路两侧、西村镇和谐路以西的商户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有取暖用的燃煤及设施,共取缔使用散煤及燃煤设施设备的商户4家。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巩义市成立14个燃煤散烧治理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及督查时间,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散煤,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三是强化运输环节管理,巩义市组成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散煤运输环节的监管,严防散煤运输车辆绕行进入镇区,发现一辆查扣一辆。

四是加强宣传,巩义市各乡镇(办)通过广播喇叭循环播放、市场门店投放滚动字幕、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微信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市民讲解燃煤散煤治理的目标任务和使用散煤的危害,增强广大群众的自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13.禁煤区政策落实不到位。一些县市在禁煤区的划定标准上把握尺度较宽,部分平原地区未划入禁煤区。(办结时限为2020年10月底,现在有序推进)

一是巩义市成立了全域禁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巩义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巩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巩环攻坚〔2020〕1号),明确全市行政区域内均为“禁煤区”,下一步将出台政府文件。

二是登封市按照省市相关要求,重新对“禁煤区”进行统计划分,除偏远山区外,其他区域全部划定为“禁煤区”。目前,基础数据已上报统计,划定“禁煤区”相关文件正在起草。

三是新密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划定“禁煤区”的通告》(新密政通〔2019〕26号),明确划定新密市行政区域(除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属偏远山区外)均纳入“禁煤区”。

四是荥阳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划定“禁煤区”的通告》(荥政通〔2019〕22号),明确划定荥阳市行政区域(除环翠峪风景区属偏远山区外)均纳入“禁煤区”。

14.巩义市人民政府2019年11月14日印发的《关于划定“禁煤区”的通告》中,禁煤区的划定没有严格落实省、市文件要求,变相缩小了禁煤区的范围。部分应纳入“双替代”供暖改造计划的村庄未划入“禁煤区”,如北山口镇的东风村、老井沟村、白窑村,以及芝田镇的蔡庄村、羽林庄村等多个乡镇及村庄;部分平原地区也未划入禁煤区,如回郭镇的不少平原乡村等。巩义市对部分禁煤区域应划未划,加之管控不严,外地劣质散煤流入频繁,导致全市大量使用散煤,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造成负面影响。(完成时限为2020年9月底,按时序推进)

一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巩义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煤散烧集中行动方案》,成立了市全域禁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全市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销售、使用散煤及其制品。

二是巩义市成立14个燃煤散烧治理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及督查时间,对各乡镇(办)散煤治理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散煤现象。

三是巩义市加强对散煤销售点进行“回头看”,对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杜绝燃煤设施设备反弹现象,取缔散煤加工点1个。

四是巩义市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散煤运输环节监管,对辖区主干道开展高频次执法,共查扣运输车辆13辆。

15.清洁煤补贴资金发放滞后。如登封市2017、2018年的清洁煤补贴至督察时仍未发到群众手中。(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2017年,登封市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2019年登封市洁净型煤替代补贴销售工作的通知》,加强对洁净型煤替代补贴供应工作,规范相关补贴流程,方便群众购买洁净型煤。登封市按照标准流程,已拨付2017-2018年度清洁煤补贴资金48.23万元,全部发放到居民户手中。

五、散尘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方面

16.现场检查散尘点位88个,存在问题点位高达74个、占84%,表明郑州市散尘污染治理工作依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城市外围、城乡结合部、乡村周边散尘问题还十分严重,其中登封市、新郑市和新密市问题尤为突出。(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对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督导力度,特别是城市外围、城乡结合部、乡村周边扬尘污染问题的检查和督导。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对城乡结合部、四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区域进行全覆盖检查,采取下发通报、限期整改、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督促加快问题整改。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各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污染源数量及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问责。

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通过周例会、月工作推进会、现场督导、组织业务培训等形式,推进扬尘污染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全市扬尘污染案件行政处罚立案1430起,结案1165起,处罚金额3386.15万元。

四是建立考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日调度、周例会、月考核、年总评等各项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17.市区周边存在不少临时性建筑材料供料企业和建筑废料、城市回收废品消纳企业,这些企业场院地面未硬化,物料露天堆放,加工生产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遇到大风天气扬尘四起,遇到下雨天泥泞不堪。企业厂院内物料乱堆乱放,积尘积灰深厚,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小建材和废品消纳企业进行排查,确保生产车间、物料堆场全密闭,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厂区实施湿式机扫。把“散乱污”企业整治列为环境网格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督查巡查,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和整治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交办、反馈、约谈,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二是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明确整治时间节点,实行挂账作业,属于取缔类“散乱污”企业,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属于升级改造类或异地搬迁的企业,限期按照标准整改到位,不能按期完成的坚决实施取缔。今年以来,通过全面排查和开展“散乱污”企业“清零行动”,整治取缔86家“散乱污”企业。

18.煤炭行业散尘污染严重,郑州市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企业众多,部分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落实,如郑州煤电集团下属10多个采煤企业,落实省、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不到位,监督管理缺失。(办结时限为2020年9月底,现在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对全市地方管理煤矿煤炭质量进行检查。持续提高原煤入选比重,今年以来全市地方煤矿煤炭产量106万吨,原煤入选率达到85%以上。地方煤矿储煤场实现全封闭管理,场地、道路按要求进行硬化和绿化,并安装喷淋冲洗设施。

二是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煤炭开采、加工、生产、经营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2020年9月底前,未完成深度治理的相关企业停产整治,经检验达标后方可复产。

19.新密市中博煤业、王庄矿区、卢沟矿区、伟业煤炭有限公司以及登封市告城镇煤矿等单位,有的矿井出煤口无防尘抑尘措施,扬尘粉尘污染严重;有的储煤库未密闭到位,大量煤炭露天堆放;有的矿区地面未硬化,煤灰积存深厚,道路泥泞不堪;有的煤场出口未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出场车辆车体车轮携带大量煤灰上路,造成严重的道路扬尘污染;有的煤矸石露天堆放,无抑尘措施,对周围村庄土地造成严重污染;有的矿区内部和周边道路积尘积灰深厚,区域性扬尘污染严重。(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新密市督促所有复工复产的煤矿企业储煤库必须按要求实行全封闭,做好煤场出口车辆冲洗、矿区地面硬化保洁以及周边道路清洁维护,对发现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中博煤业、王庄矿区、卢沟矿区煤矿企业已按要求,做到储煤场全封闭、煤场地面全硬化、出入车辆冲洗到位,明确专人负责储煤场环保工作。2018年11月,报请省工信委和省政府国资委审核同意,伟业煤炭已关闭退出。

二是登封市对全市煤矿企业开展专项整治,每个矿区根据矿区运输车辆进出情况,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驶出场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冲洗,确保车辆不带煤(矸)泥上路;煤场出入口及矿区范围周边道路定点清扫,定时洒水冲洗,确保道路清洁、车辆行驶无扬尘。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违法违规企业予以处罚。

20.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依然存在。郑州市区及所属县市施工工地众多,一些工地“8个100%”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积极贯彻国家、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新要求,结合散尘污染治理实际,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8个100%”。

二是加强考核评比,每月考核通报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确保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建立全市扬尘污染源监管网络,完善全市3100个施工工地及弃土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扬尘污染源监测设施,利用大数据、无人机监控等手段,主动发现违规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严格标准,精准控尘,针对不同项目类型细化标准,组织培训,切实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五是严格落实施工工地“8个100%”治理标准,对问题突出、严重扬尘污染项目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召开约谈会26余次,约谈项目46个,约谈人员约285人次。

六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工地,对属地政府进行财政扣款10万元,责令当地政府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21.一些城市物流集散地、居民区环境管理水平不高,地面积尘积灰清扫不及时,造成一定的扬尘污染。(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先后组织开展“全城清洁”行动32次,全市共出动493250人次,安排行动点18679个。

二是积极组织物流企业,加强物流集散地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大清扫保洁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三是按照《郑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统筹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22.郑州市所辖市县拆迁村较多,拆迁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长期堆放,尤其在建筑垃圾粉碎、分筛和运输过程中,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执法监管,要求辖区加强拆迁垃圾清运车辆监管,严格落实规章制度,从严惩戒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出台了《郑州市渣土车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市交警支队、城管局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加强清运渣土车辆检查,对违规清运车辆坚决予以查处,7月份以来,先后检查渣土车2265台次,登记保存违规车辆191台次。

三是开展日常巡查督导,完善大数据监管平台,开发手机APP,随时随地掌握车辆情况,提高执法效率。

四是严格建筑垃圾清运企业信用计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今年以来,查扣违规渣土运输车辆1197台,立案873起,处罚金额685.5万元,对27家清运公司1152台渣土车信用扣分2171次。

六、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方面

23.郑州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部分工业企业焊接、喷漆工段无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排查整治,按照深度治理标准限期改造到位,焊接、喷漆废气按照规定进行收集处理;督促、引导生产企业提前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

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工业企业日常监管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444个,罚款金额约1400万元。

24.部分工业企业该停产未停产或限产幅度达不到管控要求。(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指导意见,修订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确保管控科学精准。

二是建立智能化监管机制,严格执法,先后建设了“智慧郑州”大气环境管理平台、郑州市大气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无人机巡检等智慧监管制度,实现了数据研判、指挥调度、线上督导督查与失信联合惩戒等功能。目前正在组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培训,推进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

25.部分乡村存在秸秆焚烧现象。(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3个督导组进行重点工作巡视,市禁烧办从相关单位抽调16人成立4个督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二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平台,普及禁烧政策和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及效益,引导农户自觉参与禁烧和资源化利用;出动宣传车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彩页手册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禁烧。

三是建成“蓝天卫士”监控平台115个,设置监控探头1059个,配备可视电话36部,加强监控管理。完善加强乡镇(办)、村级应急小分队建设,确保报警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现早发现、早处置,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各级禁烧办实行24小时值班,设立举报电话,随时处理举报问题,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有焚必报、有报必罚”。

七、生态修复工作进展缓慢方面

26.郑州市西部山区不少采石场千疮百孔,长年没得到修复治理。(整改时限为2020年底,现在有序推进)

一是登封市加大排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私挖乱采行为,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由各乡镇(办)承担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鼓励矿山企业主动退出,加快推进生产矿山升级改造。登封市312个非煤矿坑已完成治理252个、恢复土地4070.46亩,生态修复治理率达到80.77%。

二是荥阳市成立南部山区生态修复指挥部,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制定了生态修复实施专案,同时建立“矿山企业+绿化企业+绿化设计企业+绿化监理企业”的修复模式,38家石材矿山企业中32家矿山企业已拆除清场工作,已完成生态修复约3000余亩,生态修复率达到81.08%。

三是新密市成立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工作专案,严厉查处各类私挖乱采行为,对历史遗留露天矿山,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实施生态修复治理,已完成生态修复944.46亩,生态修复率达到60%。

27.新密市岳村镇驼腰村附近一采石场,面积约8平方公里,区域内大范围山体被开挖,现场检查时仍有3辆车正在装载矿石。从现场检查情况看,该采矿点属于长期开采,周边生态破坏严重,且造成了极大的区域性粉尘污染。(办结时限为2021年底,现在有序推进)

该采石场属郑州煤炭工业集团龙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新密嘹歌山水泥灰岩矿,正处于停产整治验收阶段。新密市组织开展“两打两保”行动,对袁庄乡、岳村镇、白寨镇全域进行昼巡夜查,及时发现及时打击违法开采,现违法开采行为基本杜绝。同时,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召开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会议,出台《新密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严格治理标准,治理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八、结构调整亟待加强方面

28.“燃煤电厂围城”问题突出。郑州市燃煤消费总量占全省的十分之一,燃煤电厂燃煤量占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的70%。围绕中心城区,共分布着10家燃煤电厂,总装机容量高达870万千瓦;以二七塔为中心,半径90公里范围内燃煤电厂达到了26家,“燃煤电厂围城”问题十分突出。(办结时限为2020年底,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按照省能源业转型发展工作部署,对城区及周边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进行了研究,印发了《郑州市煤电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按照“一厂一策”的原则,新密东风电厂2台2.5万千瓦机组、高新区泰祥电厂2台13.5万千瓦机组已完成关停拆除。

29.机动车总量大且污染严重。目前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410万辆,占全省的六分之一,呈现出总量大、密度高、增速快的显著特点。其中仅重型柴油货车就有35万辆,以及大量伴随工程建设使用的重型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还有大量外地物流车辆和重型车辆过境,机动车污染严重。(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通过民警现场查处、利用电子警察等科技手段,严厉查处货车闯禁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引导过境货运车辆按照绕行线路行驶,查处货车闯禁行74135起,其中现场查处20297起,非现场查处53838起。

二是完善电子通行证和电子卡口智能管理,积极办理电子通行证;对超标排放和不符合行业管理要求的车辆不予办理入市电子通行证。截至目前,尚在有效期内的电子通行证共计19940张。

三是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上半年共检测车辆61517台次,对1439台超标车辆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对344台超标车依法处罚到位。

四是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工作,全市共检查施工工地、工厂企业、物流企业、批发市场1656家,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1889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296批次。

30.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随着国家管控政策的调整,豁免管控的企业数量增多,2019年1-10月份郑州市218家监控企业三项污染物排放量合计1.17万吨,总体排放量仍然居全省首位,其中传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尤其是电厂排放较高。(办结时限为2020年底,现在有序推进)

一是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作,已完成深度治理待公示企业共625家,其中耐材610家、水泥14家、钢铁1家;正在治理企业110家,其中耐材107家、水泥1家、钢铁2家。

二是推进锅炉综合整治,锅炉低氮改造已完成治理任务237台(含拆除42台),正在治理55台,已停用32台。

三是推进主城区煤电机组“清零”,印发了《郑州市煤电行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永安电厂1台12.5万千瓦机组提升清洁化生产水平工作完成,新力电厂5台20万千瓦机组、中岳电厂2台5.5万千瓦机组、东风电厂2台2.5万千瓦机组、泰祥电厂2台13.5万千瓦机组已完成关停拆除。

四是按照国家、省豁免管控要求,进一步调整豁免管控企业名单。目前正在组织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培训,推进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

九、关于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方面

31.进一步强化“三散”污染治理的责任感紧迫感。郑州市委、市政府要持续强化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督察反馈的问题,按照王国生书记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的要求,出重拳、下狠劲、用实招,切实把散煤管住、把散尘控住、把“散乱污”治住,努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适应的优良生态环境。要精准对标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明确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标准要求,细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措施,确保把各项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抓细抓实、落实到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坚持上下联动,持续强化对所辖县(市、区)的工作督导、压力传导,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以及“上热下冷、上硬下软、上实下虚”等问题。(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整体工作谋划。按照《郑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郑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河南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情况,研究编制《郑州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1+7”实施方案》,以差异化管理、燃煤电厂转型、VOCs综合治理、智慧监管、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统筹“三调整一加强一整治”,全面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坚持了调度会、日会商、周例会、考核和智慧监管制度,先后约谈5个次县(市、区)、27个次乡镇(办),下发各类交办单16个,督办单28个,提示函24个,有力地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深化“散乱污”企业排查,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6家。

三是印发了《郑州市2020年燃煤散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2020年全市散煤治理工作。规范洁净型煤厂家和配送网点管理。按照“禁煤区”有关政策,全市洁净型煤厂保留4家(新密、登封各2家),其余5家全部退出关闭,全市46家配送网点全部取缔。组织开展暗访督查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8处,下发通报6次,形成燃煤散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四是加强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开展城乡结合部净化行动,巡查督导各类扬尘污染源共43883处,发现扬尘治理“8个100%”不达标问题共7143个,下达整改通知书5097份,立案1275起,结案1007起,执罚2997.95万元。

32.要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乡村小作坊的排查力度,推进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整治,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针对新郑、新密等市县“散乱污”问题较为突出的实际,集中开展清除小建材类、废品收购加工类等污染源专项行动。要持续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一步压实乡镇(街道)和村组的监管责任,坚决制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细化“市级督查、县级整治、乡级监管、村级排查”四级联动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实行长效管理。

二是集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源专项行动,进行拉网式排查,细化网格责任,建立工作台帐,实行清单管理,问题落实到人,挂账作业,取缔销号,确保动态清零。今年以来,全市共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86家。

33.尤其要针对黑加油站点打而不绝的现象,强化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执法、联合查处,加强对郊区停车场、工地、货场的排查力度,彻底整治黑加油站点和销售不合格油品问题。(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通过有奖举报、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的行为。先后组织抽检生产环节车用汽柴油产品20个批次,合格率达100%;抽检690个批次成品油,1个批次油样不合格,立案1起,罚没31442.72元;抽检全市调配油库油品20个批次,合格率达100%。

二是加强对储油库、加油站等成品油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检查,先后组织8次督导检查,抽查加油站29家次;对车用柴油硫含量和车用汽油乙醇含量开展现场抽查检测。目前,全市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202家加油站均已全面销售车用尿素。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318车次、761人次,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取缔新发现的黑加油点2个;持续加强全市成品油督导监管,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对有关涉案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34.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持续组织开展市、县、乡、村、村民小组五级燃煤散烧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对散煤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劣质散煤的小窝点。(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社区张贴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先后印发张贴关于划定“禁煤区”的通告宣传单12万份,积极推动全社会参与共治。

二是将散煤监管职责全面分解落实到乡镇(办),充分发挥社区(村)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散煤使用反弹。出动72375人次,检查商(住)户214916户,未发现问题。

三是建立领导分包督查散煤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暗访检查,市散煤办组织6个暗访督导组每周一暗访,每月一督导,先后发现问题8处,下发通报6次,扣减财政预算160万元。

四是综合运用“督导、暗访、曝光、问责”等方式,实施散煤治理考核。先后抽检洁净型煤21个批次,合格19个批次,对于不合格产品企业从严处理,认真整改。

35.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双替代”与群众温暖过冬、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强化冬季居民用电用气保障,落实相应补贴政策,尤其是对五保户、贫困户等的兜底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督查力度,持续组织开展“双替代”排查及“回头看”工作,重点核查“双替代”供暖设备安装,补贴资金发放,电力、燃气供应保障落实情况,巩固“双替代”改造成效,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二是对符合“双替代”标准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进行摸排,实行政策兜底,确保居民取暖装得起、用得起。登封市、巩义市禁煤区内符合改造标准的贫困户、五保户已全部完成“双替代”改造并享受优惠补贴,禁煤区外的贫困户、五保户仍采用洁净型煤取暖。荥阳市“双替代”实施方案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群体需求,并在“回头看”排查中逐一检查该群体“双替代”改造落实情况。中牟县对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工作台账,对符合标准的群众纳入“双替代”改造范围,已统一采购取暖设备并发放到位。

36.持续开展散尘治理工作。郑州市现有在建工地体量大,散尘治理难度大,要充分发挥路长、网格员作用,坚持“标准化、精细化、精准化”原则,把责任压实、工作做细、问题查准、确保实效。(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积极贯彻国家、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新要求,结合散尘污染治理实际,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落实“8个100%”。

二是加强考核评比,每月考核通报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确保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建立全市扬尘污染源监管网络,完善全市3100个施工工地及弃土场、建筑垃圾消纳场等扬尘污染源监测设施,利用大数据、无人机监控等手段,主动发现违规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严格标准,精准控尘,针对不同项目类型细化标准,组织培训,切实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五是严格落实施工工地“8个100%”治理标准,对问题突出、严重扬尘污染项目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召开约谈会26余次,约谈项目46个,约谈人员约285人次。

六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发现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工地,对属地政府进行财政扣款10万元,责令当地政府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

37.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针对工地、城乡、道路、运输、农业、矿山、工业等不同情况、不同特点,分别制定治理标准和治理措施,实施全地域、全时段、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散尘污染防治水平。(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细分各类扬尘源管理,细化各级责任,实现扬尘污染管控“分区域、分类型、分时段”的精准化和系统化。2390个重点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监控联网率94.61%。今年以来,全市扬尘污染案件行政处罚立案1430起,结案1165起,处罚金额3386.15万元。

二是深入开展城乡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对重点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四环沿线等,进行地毯式全覆盖检查,对存在问题下发通报、限期整改,建立“市级牵头、县区主导、乡镇负责、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先后印发城乡结合部乡镇办空气质量排名通报25次,确保监管无盲区、全覆盖。

三是强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加强对绕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工业园区周边道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力度。

四是严格渣土车规范化管理,强化出土工地和消纳场所督导检查,基本实现联网调试及车辆识别系统安装。今年以来,查扣违规渣土运输车辆1197台,立案873起,处罚金额685.5万元,对27家清运公司1152台渣土车信用扣分2171次。

五是强化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加强“三夏”“三秋”农机作业指导,集中组织机械高效作业,大风天气尽量予以管控、减少作业,有效抑制农机作业粉尘排放,严控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行为。

六是推进矿山综合整治。推行市场化运作、开发式治理、科学性利用模式,加速推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荥阳市南部山区需拆除矿山企业共计38家,32家矿山企业已拆除清场。

七是强化工业企业散尘治理,扎实推进工业企业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对无组织排放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38.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郑州市委、市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将按程序移交郑州市委、市政府。请郑州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办结时限为2020年7月底前,现正有序推进)

市纪委监委召开执纪办案专题会议审议,决定对省委第一“三散”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组在巩义市和新密市督察时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别由第一、第三执纪监督室进行初核,已经按程序开展初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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